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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多少(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04 15:14:01 查看人数:1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资本公司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多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多少

【第1篇】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多少

自20世纪以来,我国的营商环境一直在逐步地优化,企业入门要求也是在渐渐地降低,到如今,公司注册的流程越来越加简单,公司准入的要求越来越低。所以公司注册也是一件常态化的事情,现如今往往创业伴随着公司注册,以往在公司注册的时候都是需要实缴公司的注册资金,现在已经改为认缴制,所以公司的注册资金的要求也较为随意,而公司的注册资金填写的过高,会导致公司的责任承担相当的大,所以公司的注册资金填写也是需要慎重,那么如今公司注册资金最低可以填写多少呢?

其实,早在2023年的时候,公司法就明确作出了规定,取消了以往公司注册的最低注册资金3万,也就是说现如今公司注册资金在填写上可以真正的随意。当然对于某些行业来说,还是不行的, 就金融行业、医疗行业还是有一定的公司注册资金的要求的,毕竟对于不同的行业来说,要求也是不同,不过大部分的公司注册都是随意的,最低都可为1元注册公司。

不过,虽然公司注册资金变得不再受限制了,也不是说公司注册的时候就可以比较随意的填写太低的公司注册资金的,因为在许多的行业在寻求合作公司的时候,都是对公司的注册资金有一定的要求,如果公司的注册资金过低,那么是十分有可能导致公司的合作失败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提醒各位朋友公司注册资金虽然过多会导致公司承担的责任过高,但是公司注册资金过低也是会导致公司的业务难以展开,所以在公司注册资金填写的时候而是需要多多注意的。

以上就是如今公司注册资金最低可以填写多少的一个介绍了,总的来说,公司注册资金的作用虽然不再那么明显了,但是对于公司的影响还是存在的,尤其是现如今的企业越来越加看重信用的存在,公司过低的注册资金往往难以受他人信任。

【第2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企业的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在数量上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属于所有者权益。

网友咨询: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

上海金申律师事务所李银伟律师解答:

企业的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在数量上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属于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就是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它是属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净资产是一家公司的自有资本,而对于股份公司来说,净资产就是股东所拥有的财产,就是现在通常所说的股东权益,净资产就是资产总额减去公司对外的负债。

净资产分为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三类,其中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是有特定用途的累积盈余,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未分配利润是没有指定用途的累积盈余。资本公积是指归所有者所共有的、非收益转化而形成的资本。资本公积具体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资产评估增值、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上海金申律师事务所李银伟律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由两大部分组成:

1.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

《公司法》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属于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是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的资产总价值,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名下的存款、股票、基金、房产、车子等。

净资产是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的资产总价值,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名下的存款、股票、基金、房产、车子等。企业的净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李银伟律师简介

专业的博士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十年,法学院老师,仲裁员。

【第3篇】个人独资企业有注册资本吗

什么是独资企业?事实上,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个人所得税。那么现在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限制,都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一、现在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限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应当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按要求登记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二、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首先是优点:

1.创立容易,不需要与他人协商,注册资本少。

2.经营的固定成本较低.例如,政府对其监管较少,对其规模也没什么限制,企业内部协调比较容易。

3.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4.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虽然独资企业有如上的优点,但它也有比较明显的缺点:

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2.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

3.企业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

想要了解更多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详情可关注留言,祝大家好运连连,财源广进!

【第4篇】注册文化公司资本

文 | 陶叔

首发 | 陶然纪(id:taoranji2022

发布 | 栩然说(id:xuranshuo)

《明星丑闻只是表象,文艺行业有问题更严重》一文中,陶叔分析得出文艺行业存在的三大严重问题,即急功近利的资本化,僵化割据的封建残余和蠢蠢欲动的挟洋自重。

这篇文章就来谈谈如何应对第一个严重问题:

资本化。

01

2023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一张决定书把沉寂许久的“小燕子”赵薇重新拉回大众的视野。

该决定书宣布对孔德永、赵薇、黄有龙三人处以5年内市场禁入的纪律处分。

正是这次处分,揭露了文艺行业资本化的一次典型骚操作。陶叔把来龙去脉捋一下,大家就能明白这些人在玩什么游戏了。

2023年12月26日,上市公司万家文化披露,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亿8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35%)流通股,以总价30.6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龙薇传媒。

万家文化是一家200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文化公司,核心业务是动漫、动画影视,并将文旅动漫作为战略发展方向。而龙薇传媒刚于11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龙薇传媒是一家成立不过1个多月的空壳公司。当这个空壳要收购已经上市十几年的公司时,居然就被同意了。

这不合理背后的合理,是因为龙薇传媒的老板是大明星赵薇与其丈夫黄有龙。

转让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将由万家集团变更为龙薇传媒,实际控制人也将由孔德永变更为赵薇。

但是,到2023年2月14日,万家文化再次披露公告称,转让股份的数量由1亿8500万股下降为3200万股,交易金额相应下调为5.3亿元。

再到3月28日,新的披露公告称,双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

同年4月1日,赵薇最后决定,一股都不买了,2.5亿元定金也拿回来。

3个多月的时间里,从大举收购拟变更实际控制人,到转让股份大幅下调,再到愚人节之际的“分手”,完全成了一场“闹剧”。

这场闹剧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更多幕后得以曝光。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问询函,核心问题是:30.6亿元巨额资金从哪来?

得到的答复是:

收购所需的30.6亿元现金,赵薇方面除了拿出零头的6000万元,其余30亿元全是借来的,杠杆比例高达51倍。

这就是传说中的江湖秘笈“空手套白狼”,没想到被一位柔弱女子耍得炉火纯青。

借来的钱总是要还的,如果这次收购成功,3年后,赵薇需要偿还本息共计约40.35亿元。

看着很多,却根本不用担心。

粗略算一下账吧。按照约定的交易价格,这笔收购合每股为16.5元。消息披露后不久,2023年1月12日万家文化复牌,在赵薇入主的利好刺激下,连续几天大涨,最高价在1月17日达到25元。

仅靠一个收购动作,赵薇方面就能获得15.7亿元的浮盈,轻轻松松还本付息,并且已经小赚大约6亿元。

这不过是第一步。真要让她搞成,发动资源找几个大佬站台背书,再拉几个涨停完全可能。到股价高位的时候抵押股权,或者抛售一部分,这账还用算吗?

但是千算万算,他们没有算到监管会这么快介入。

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交易协议,2023年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发出问询函。这就吓跑了潜在的借款方,借不到钱,还搞哪门子收购?

可以想象,赵薇背后有高人,在其指点下定下了发财大计,好几个关键节点都已经打通。为此,她自家庄园的红酒应该喝了不少,最后偃旗息鼓,这酒也就白喝了。

然而,换个角度来想,一个女明星就差点攒起几十亿的局,她凭什么呢?

赵薇曾高调晒出自己在法国买下的葡萄酒庄园,而恰恰是法国最具国际影响的思想大师皮埃尔·布尔迪厄的理论,可以解释她的能量从何而来。

皮埃尔·布尔迪厄

布尔迪厄扩展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对于“资本”的定义,提出了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之间的区分和相互作用,并将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归纳为“象征资本”。

布尔迪厄认为,经济资本可以轻易、有效地转换成象征资本,同时象征资本虽然不是即时性,但最终也可以转换成经济资本。

这样,我们就能明白,赵薇的操作,运用的正是将她所拥有的社会影响力这类象征资本,通过一套复杂的操作转化为经济资本。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变现”。

而资本化游戏,就给了高居文艺行业金字塔尖的人物一个十分便捷的“变现”途径。

挖空心思通过资本化变现,整个文艺行业都为之陷入癫狂。

虽然赵薇玩砸了,但是玩成了的,倒真有不少。

dmg就是其中一个。

02

2023年10月10日,深交所决定,印纪传媒(dmg)终止上市。该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9月11日收盘价为0.55元/股,从最高峰的26.7元/股,已经跌去了97.9%。终止上市时,套死了3.45万户股东。

说起这家影视公司,大家可能比较陌生,但是一提它曾经的作品,你就会明白:原来是它啊!

2023年,作为《建国大业》的11家联合出品方之一,dmg正式进军电影业。广告公司出身的dmg,帮助客户一汽奥迪与片方达成了营销合作。

2023年,出品电影《杜拉拉升职记》。dmg找来了15 家客户通过植入式广告、联合推广以及后产品开发等多种模式与影片达成合作。

真正使dmg声名鹊起的是2023年参与出品《钢铁侠3》,尽管该片的中国特供版招来观众骂声,但内地票房达到了7.54亿元,成为当年进口片的票房冠军。

用电影打响名气后,dmg把目标瞄向了上市。当时国内影视公司上市已经热火朝天,ipo审查更加严格并且排队时间相当长。

2023年3月,阿里影业借壳文化中国登陆港股,打开了新的思路。

4月,dmg如法炮制,借壳猪肉加工企业高金食品成功在深交所上市。

此后dmg参与制作、宣发诸多知名影视作品,包括《北平无战事》《刺刀英雄》《克拉恋人》《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长安十二时辰》等。

从2023年至2023年,dmg业绩承诺完成比率为101.44%、100.74%、104.01%、100.04%,完成程度之精准令人惊叹。

高管股份锁定期之后,dmg的走向逐渐诡异。

2023年起,dmg实控人肖文革三次减持,共套现24亿元。与此同时,业绩出现明显滑坡。

财报显示,2023年dmg全年营业收入约为21.88亿元,同比减少12.69%。2023年更是出现17.86亿元亏损。

负面新闻不断。一方面是公司高管接连辞职,甚至有独立董事向深交所举报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传出肖文革好赌,赌输了数十亿级别以上的巨额资产。

种种传闻真假难辨,直到2023年2月,dmg前高管chris fenton在美国发起诉讼,才把谜底揭开。

在起诉书中,chris fenton称,dmg的实控人除了肖文革,还有美国人丹·密茨,以及他的妻子,曾经获得过全国女子体操全能冠军的吴冰。

因为中国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公民身份的限制,丹·密茨和同为美国人的吴冰的股份由肖文革以及其他被dmg雇佣的中国代理人代持。

从左至右,丹·密茨、吴冰和肖文革

2023年底,吴冰接替肖文革成为dmg董事长,同时担任总经理一职,后又兼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此后的时间,吴冰一直身兼这4个重要职务。

在起诉书中,chris fenton指控吴冰、丹·密茨、肖文革和dmg的美国公司,将大股东的部分股权质押融资贷款转移到海外。

这些资金被用来购买各种资产,包括:

美国比弗利山庄的豪宅(价值5000万美元),多架私人飞机——包括价值2500万美元的庞巴迪挑战者850,和价值3000万美元的庞巴迪全球global express,还有宾利、法拉利、劳斯莱斯等多辆豪车。

市场的疑惑最终随着这位深知内情的美国人的爆料得到证实,dmg的股价从此一泄如注,直至2023年10月被深交所强制中止交易。

dmg这座庙穷了塌了,三位富方丈结局如何呢?

丹·密茨从公司上市之后就淡出日常经营,长居美国。吴冰也早已出国,每当国内监管机构对其发出问询时,她的回答是积极配合解决问题,并且澄清自己没有“跑路”,只是因身患疾病而几年无法回国。而肖文革则留在国内,因为众多的债务纠纷,已被边控。

好一个忠诚的中国人帮助两位美国朋友实现财富自由,自己却无法脱身的故事。

dmg的上市退市,就是中国诸多影视公司资本化闹剧的一个缩影。

它不是第一个,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03

再说一个,北京文化。

在影视圈,北京文化是一个神奇的存在,被称为“爆款制造机”。因为《战狼2》《流浪地球》《我不是药神》《你好!李焕英》等爆款电影,都是北京文化为主出品的。

如果押中一个爆款,可以说是运气,而接连押中爆款,就确实有点神奇了。北京文化及其操盘手董事长兼总裁宋歌,就是凭这样骄人的战绩封神,成为行业敬仰的高峰。

但是这个高峰却一夕崩塌。

2023年4月29日晚间,自称为北京文化原副董事长娄晓曦的微博用户,实名举报北京文化董事长宋歌,并附上了向证监会、深交所递交的“举报信”部分截图。

娄晓曦在微博中称:

“实名举报北京文化系统性财务造假!举报高管宋歌、张云龙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欺诈发行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职务侵占罪!举报材料已获证监会受理。

北京文化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告,巨亏20多亿、倒改2023年审计报告、低价出售世纪伙伴,试图粉饰太平、把财务造假的‘罪’改成‘错’,欺瞒监管机构、侵害广大股东利益。”

后来曝光的更多细节,印证了一条规律:

成功的上市公司各有各的精彩,爆雷的却千篇一律。

2023年,宋歌创办了摩天轮文化传媒,同年后者被北京文化收购,之后宋歌出任北京文化的董事长和总裁。

北京文化的前身是“京西旅游”,1998年登陆深交所主板。

宋歌此前在影视行业已经有很大的影响力,北京文化收购其公司,本质上就是借助他的力量转型为影视公司。

宋歌上任以后,放出两个大招。一个是不断押中爆款,凭借着在《心花路放》《战狼2》《我不是药神》等项目上的成功,北京文化迅速跻身一线影视公司。

另一个则是大举收购。北京文化2023年分别以13.5亿、7.5亿收购娄晓曦的世纪伙伴和王京花的星河文化,其中娄晓曦曾为华谊兄弟影视剧负责人,王京花也是金牌经纪人。

摩天轮文化、世纪伙伴和星河文化三家公司此后成为北京文化利润贡献的主力,占到84%左右。

凭借超强的业绩,在收购之后2023年至2023年的锁定期内,北京文化财报显示上述三家公司累计业绩均压线完成承诺。

就在对赌完成后,北京文化业绩马上变脸,公司2023年至2023年净利润分别为1.25亿元、-23.06亿元和-7.67亿元。

在2023年,北京文化遭遇股东累计减持超过100次,是a股市场连续被减持最多的公司。在2023年12月17日公告中,北京文化已经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由此引发的内部矛盾愈演愈烈,最终出现了娄晓曦实名举报宋歌事件发生。

到2023年8月底,北京文化涉嫌财务造假一事由北京证监局调查完毕并作出处罚:

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宋歌、董事张云龙等17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认定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为造假行为主要实施者,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过一系列风波,在该年10月底,北京文化在一场激烈的换届选举后,宋歌等人被逐出董事会,公司被资方派出的代表掌握实际经营。

一家曾经无比辉煌的影视上市公司,锁定期一过就崩坏,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多么相似的剧本!

像这样用大把资金进行收购,红红火火大干几年大家伙上岸完事,留下一地鸡毛的,业内岂止北京文化一家。

04

大举收购闹出动静最大的,还是数老牌的影视上市企业:

华谊兄弟。

作为文艺行业放开后历史最悠久的民营电影公司,华谊兄弟在过去20多年间先后推出了百余部电影作品,创造了多个票房奇迹。

其中包括曾占据国内票房领先的《手机》、《天下无贼》、《宝贝计划》、《集结号》、《非诚勿扰》系列、《功夫之王》、《风声》、《唐山大地震》、《狄仁杰之通天帝国》、《画皮2》、《十二生肖》、《西游降魔篇》、《狄仁杰之神都龙王》、《私人订制》等,总票房逾150亿,是国内商业成绩最好的民营影视公司。

2023年10月30日,华谊兄弟在创业板上市,号称“中国影视娱乐第一股”。

到2023年时,华谊的市值达到900多亿。

在掌握大量资金之后,华谊除了进入游戏、实景娱乐等领域进行多元化拓展之外,最引起轰动的就是斥巨资收购影视名人的空壳公司。

2023年,华谊兄弟以7.56亿元买下了李晨、冯绍峰、angelababy、郑恺、杜淳、陈赫等6人共同持股的浙江东阳浩翰影视公司70%的股份。随后,又收购了冯小刚旗下浙江东阳美拉传媒公司70%的股权,作价10.5亿元。

如此大手笔,换来的其实都是刚成立不久的“空壳”公司:

东阳浩瀚在被收购时成立才一天,东阳美拉也是在2023年9月份才成立。

华谊兄弟买这几个空壳据说是相当高明的一个局,要用资本来绑定艺人。

比如,收购完成后,东阳美拉负有一项业绩对赌承诺:2023年的业绩目标为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此后每年以15%的比例增长,承诺期限5年,未实现目标的差额部分要求冯小刚方以现金的方式补足。

实际上,即便东阳美拉5年利润全部为零,冯小刚方需要补偿华谊兄弟的利润也只有5亿元左右,远远低于收购价。

王忠军(左)、王忠磊(右)和冯小刚

最终冯小刚业绩对赌失败,补偿华谊兄弟2.35亿元,“含泪”拿走8.15亿元。

一系列离谱的决策带来的就是业绩的全面溃败。

2023年至2023年,华谊兄弟营业收入分别为38.14亿元、22.44亿元、15亿元、13.9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69亿元、-39.78亿元、-10.48亿元、-2.46亿元。

2023年上半年,华谊兄弟实现营业收入2.12亿元,同比下降63.4%;净利润-1.92亿元,同比下降281.82%。

粗略算来,华谊兄弟近4年半已累计亏损超过66亿元。

在2023年3月,华谊兄弟董事长王中军接受新东方老板俞敏洪的采访。

俞敏洪犀利地抛出一个问题:

你会有世态炎凉的感觉吗?

对面的王中军笑着说:

被逼债时,会有你刚才说的那种感觉。

王总的笑中带着凄苦,但目光中又透露着坚毅,体现出一个经历大风大浪的成熟男人的魅力。

很久没有拿得出手作品的这家公司,终于甩开行业里那些只会抠图演戏、把挤眉弄眼当演技的后辈,由老板亲自上场示范了一场最好的表演。

只是他在表演世态炎凉的感叹之余,是否感受过股民身陷他家挖出的巨坑之中的那种透心凉意。

而大名鼎鼎的导演冯小刚,在配合完成对中国股民的竭泽而渔以后,却对表演越来越没有耐心。

他发表这样一段高论:

“现在垃圾遍地,也和大批的垃圾观众有关。如果你不给它捧这个场,制片人就不会制作这垃圾电影。”

也得感谢冯小刚,让我们明白了资本化捧出的一帮文艺贵族,到底是如何看待人民群众的。

骂观众垃圾的冯导,古道热肠亲自下场拉抬后辈。华谊兄弟出品,由他担任男主角的电影《老炮儿》,目的就是捧出吴亦凡与李易峰这两位新人。

冯小刚完成资本任务力捧的两位,一位成了强奸犯,另一位成了知名嫖客。不知道在他眼里算不算垃圾。

实际上,从2023年开始,中国文艺行业在资本化狂飙席卷之下,满眼狼藉,遍地垃圾。

05

看了上面的案例,大家是否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影视公司不上市时兢兢业业,佳作不断。上市以后,憋足一口气,苦熬四五年,压着线完成业绩。等到上岸,各种骚操作让人觉得智商完全不在线,最后玩完拉倒,留给市场一个烂摊子。

最后的烂摊子也还有剩余价值。找个合适时机,由某个大明星出面,组个大局,发一波利好消息,又能再割几茬新鲜韭菜。

情况基本是这么个情况。

是不是以偏概全呢?影视上市公司整体都是这么点出息,像华策影视、唐德影视、文投控股、幸福蓝海、光线传媒、慈文传媒,都在走下坡路。

现在中国影视行业的中流砥柱是哪家公司呢?

就博纳影业还有点努力的样子。

但它不是上市公司,准确地说,曾经是现在不是。

博纳影业最初很有志气,不屑与一众土鳖在国内股市的槽里拱食,于2023年赴美上市。不料遭遇“水土不服”,上市首日即破发,此后股价一直萎靡,市值最高时仅有60亿元。比起国内影视公司动辄几百亿的市值,这货就得扔。

2023年,博纳影业狠下一条心私有化,自纳斯达克退市。此后,开启了a股的漫漫征程。

但是遭遇政策与疫情的一系列不顺,博纳影业一直未能如愿再次上市。

恰恰在这段时间,博纳影业佳作大作不断,如《湄公河行动》《红海行动》《中国机长》《无双》《中国医生》《长津湖》。

看到这里,大家是否已经琢磨出一点味出来了。

怎么没上市的挺努力挺正常,上市了的就出幺蛾子?

要弄清这其中的关系,需要把资本化的作用与危害都弄清楚。

这些问题大家可以先思考,本文的下篇再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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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公司注册资本认缴

注册资本可以说是所有创业者在准备创业时要遇到的第一个与自己专业无关的晦涩名词,也是第一个要与新公司合规化发生关联的事项。注册资本是一个公司法概念,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

一:注册资本的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又叫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只登记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强制要求提交验资报告,注册公司时将认定的注册资本设定一个期限分段缴清,不需要一开始就缴全。

这个制度改革对初期创业却资金不足的人来说是很好的,一开始不需要投入大的资金,只需要在期限内缴全就行。不足之处就是具有法律风险,一旦公司在此期限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就需要将剩余的资金全部缴清才行!

实缴制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数额是多少,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就必须存有这个数目的资金。就是说一开始就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这个方式好处在于一开始就解决,今后不必承担缴纳资本,发生任何债务纠纷可以及时解决。不足之处就是对开始创业的资金有要求。

不是所有公司都可适用认缴制,金融类公司、典当行、劳务公司、募集式股份公司不适用认缴制。

二:注册资本认缴制,不等于可以只认不缴

202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做了再次修订,涉及对资本登记制度、注册资本缴纳制度以及简化登记等事项,注册资本从以前的实缴修订为认缴,注册资本由以前的最低额限制修订为除法律特殊规定的行业类需满足特别规定外其他则不做要求。

在这样放松资本管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中对外公示的注册资本高达上千万乃至亿元,然而实际出资额可能百分之一都不到,有些投资人甚至实际出资额为零。但是国家施行注册资本的认缴制,不代表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更不代表可以不承担注册资本对应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以及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因此,尽管公司法取消了强制性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限制,股东仍应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否则除需足额缴纳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罚款。

三:那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1、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

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

另一方面:私用。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也是不可以随便取出来供个人使用的。当然,注册资本取出来之后尽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

综上而言,个人意见是: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但最好是只作为公司的支出支用。

2、怎样才叫抽逃出资?

比如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公司成立后,就把这100万注册资本从公司基本户上划走,且公司账目里面也没有做账,即为抽逃出资。通常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注册资本由代理公司提供,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垫资注册,银行开户许可证一办齐,资金就会被划走,从而造成了抽逃出资的行为。

3、抽逃出资的后果是什么?

抽逃出资的后果主要体现在企业年检上,每年的三月初到六月底参加公司年检的时候,一般是通过不了的。

【第6篇】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公司法规定:国内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金3万人民币;

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人民币;

各行各业针对注册资金都有一个最低标准,有些行业要求为100万以上,因行业而异。另外,如果你是一个普通公司,但不确定注册资金定在多少最好,我们一般会给你们两个建议因此来判断多少注册资金最适合你公司规模。

1、你的客户圈子会不会在意你公司整体的形象和平时接项目会不会把营业执照对外;

2、会不会用营业执照平时对外进行项目投标;

如果上面2点都有涉及到,我建议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相反,如果以上2点都不涉及到,只需要有一个公司抬头和营业执照对外即可,那么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下就足够了,以后公司业务扩大后可以随时追增注册资金(公司后期经营过程中,任何一个内容都可以申请变更)。

注册资金是作为公司的担保额,所以注册资金越大公司对外承担责任风险相对就越高,但对外的实力及形象是有利的,所以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来正确选择注册资金是最重要的。

【第7篇】公司注册资本什么意思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公司法》中规定了各个类型的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2023年《公司法》经过修改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了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即可。

所以如果一个公司说自己注册资本10亿的话,可能目前并没有10亿,但是到了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期限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比如说公司破产清算或者是资不抵债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就要加速到期,这时候就需要完成注册资本的出资了。

【第8篇】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什么是公司?定义上的争论很多,按照《民法典》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由此可见公司的本质即为营利性法人,这一点与传统大陆法的定义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或者营利性社团法人相吻合,也是目前主流观点。

外国公司制度起源。

说到定义不得不追溯到公司的起源,公司的起源虽然众说纷纭,但是都认可公司作为一种商事组织源于欧洲,诸如古罗马时代的索西艾塔斯即类似于现代的民事合伙制度,以协议为基础成员之间共同经营,共享收益以及风险,但是各成员之间没有代理权限,各自对各自签署的协议负责,不因其他成员签署的协议而负担义务;而后因为大型政府工程的出现,小型的索西艾塔斯已经无法满足投资的需求,方才出现公共索西艾塔斯的组织,随后随着古罗马的陨落商事活动陷入停滞。

而后随着航海贸易的兴起,开始出现康帕尼的商事组织,其原理即各成员财产责任无限连带而非按比例分摊,之后发展成为成员之间相互拥有代理权限,均需要对成员之间签署的协议负责,只是这种组织前期存续的时间较短。之后又出现康孟达的商事组织,其原理即为航海贸易的人缺少至今的支持,而内陆的资金方缺少较好地投资机会,两者之间的碰撞就产生了康孟达组织,由船长负责航海以及贸易具体事务,待航海贸易返程后按照船上售卖的货物利润然后由投资方以及船长进行分配,但是这种组织的存续仅限一次航海贸易。之后随着航海贸易距离的越来越远,原有的航海康孟达组织已经不能满足现有的经济发展,后来荷兰率先赋予其东印度公司永久存续权,股东们不能每次航海贸易结束后要求清算资产,而是通过售卖其航海贸易的份额来获取其投资的利润需求,可以说英国与荷兰特许存续的联合股份公司基本已经具备了现代公司的诸多特征。

而后联合股份公司的优势逐步体现出来,民间商人因为无法获得政府的特许经营许可,故而仿照该模式执行建立相应的“联合股份公司”将合伙与信托结合起来,这也就形成了代理经营的理念,最终英国国会于1885年通过了第一步公司法,是的组建公司成为普通权利而不再需要国家特许。美国作为因果的殖民地模仿英国通过特许设立公司,但各州享有独立的决策权限下,反倒使得美国的公司数量急剧增加,而后衍生出固定的公司设立格式文书,也就是近代公司法制度的最早的模样。

我国公司制度起源

我国的公司制度发展大抵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因为受到清末外国侵略被迫改变原有重农抑商格局后出现的系列公司制度;而后即中华民国以资本主义为代表的公司制度;最后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社会主义为代表的公司制度,前两个阶段并非本文重点,关于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公司制度的发展是本文的重点。

第一阶段:

1903年,清朝政府颁布《公司律》,计131条,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交的公司法,其中诸多内容涉及到公司类别、股份、股东权利各适宜章节等内容,该规定历史上首次对公司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即“凡凑集资本共营贸易者名为公司”;公司章程也进入我国公司法律之中,“凡设立公司赴商部注册者务须将创办公司之合同规条章程等一概呈报商部存案”;此外还纳入了“股权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和“公司法面前所有公司一律平等的原则”,公司制企业模式由此开始在中国发展,但很遗憾因为清末的灭亡该决议未决。

第二阶段:

南京国民政府在1914年《公司条例》基础上参酌德法等国公司立法制定《公司法》,并于1929年12月颁布,该法是一部比较完整的现代公司立法,于1931年7月1日施行。

而后1946年4月由立法院商法委员会修订公布的《公司法》引进了有限公司制度,并首次增设了外国公司章节,为规制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提供了便利,是中国近代法制史上最为完整、成熟的公司法。

而我国台湾省对该法进行多次修改,至1970年修正后的公司法是台湾现行公司法,计9章449条

第三阶段: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基于新中国社会主义性质的的性质,1950年12月30日由中央政务院通过的《私营企业暂营条例》施行,条文之首即规定该条例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经济政策的规定,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鼓励并扶助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企业,特制定本条例,而该条例对于企业的组织形式也明确规定了企业的组织方式及责任承担方式分别为“一人独资”、“二人以上合伙”、“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七种方式,放到如今看该分类受限于当时国内对于公司制度的认知水平,尽管分类上不科学,但从该规定来看至少当时对于公司制度的存在已经初见雏形。

然而很遗憾的是随着公有制改革以及随后的文革活动可以说我国公司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停滞阶段,这一点可以通过1954年后宪法的颁行以及逐步修订即可窥见,幸得1999年《宪法》认识到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重要性通过宪法予以认可其社会主义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从原先的指导、帮助和监督变更转变为鼓励、支持和引导。

《宪法》(1954年)

第十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 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国家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它们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鼓励和指导它们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

《宪法》(1975年)

第十条规定, 国家实行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方针,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在社会生产不断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宪法》(1978年)

第五条规定,国家允许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在城镇或者农村的基层组织统一安排和管理下,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同时,引导他们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

《宪法》(1988年)

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宪法》(1993年)

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

《宪法》(1999年)

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宪法》(2004年)

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相应的199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首部意义上的《公司法》,1994年7月1日施行,公司立法也逐步趋于规范化,该部公司法明确了公司法限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同时为填补空白相应出台了《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算是填补了我国整体的公司制度的空白,虽然首部公司法从现在的角度看,设计较为僵硬,操作性差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立法技术的完善以及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而后的公司法历年的修订已经逐步开始将上述缺点予以完善,诸如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设计到认缴制度的出现即为最显著表现,同样最高院相继出台五部公司法司法解释也将实务中公司法的诸多问题予以完善。

同样值得期待的是2023年12月20日出台的《公司法》修订草案,该草案新增了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的法律后果并细化了股东滥用权力的法律责任、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失权制度、明确了董监高人员监督股东出资责任、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制度、扩大董事会职权引入职工董事以及设立审计委员会有限责任公司可取消监事选项、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并配合民法典明确了清算义务人的范围,尽管正式文本尚未出台,但是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立法技术、立法环境以及经济环境的进步,我国公司制度的也必将保有其强大生命力为新的十年规划注入新的动力。

【第9篇】注册资本如何实缴

一、企业怎么提供实缴注册资本材料

不需要提供材料,现在已经是认缴制度了。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后,股东的资本金不再需要存入银行,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了(特殊行业除外)。

所以说,改革后,企业股东的资本实际出资到位时,工商局不需要什么材料了。因为工商执照上已经没有实收资本这一项了。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的弊端

(一)认缴注册弊端

1、责任制度不完善: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按照公司的注册资金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而现在认缴资金,经营不善的话拍拍屁 股就走了。承担责任叫成了空话

2、皮包、骗子公司增多:注册流程简化相对于注册公司的人也就越多,龙蛇混杂,以前的骗子公司可能弄个假的执照骗人,精明的人查下信息就不会上当了。现在骗子注册的也是真公司,对于普通的百姓来说鉴别骗子的难度也大大增加了。

(二)实缴注册弊端

1、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现实中,因为该项制度的束缚,无形中产生了大量抽逃资金以及由代理公司虚假出资而虚假注册的情形,虽然公司登记的注册金额表面上看较为充足但公司本身却往往已无相应资产,一旦产生纠纷,债权人却又因举证能力限制致使权利无法保护。

2、工商行政机关监管不力等因素,此时,注册资金实缴制度不但成为空设,而且无形中成为股东规避责任的一种手段。因此,该项制度的建立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的激情,而且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正如此,国务院推出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实缴指的是公司经营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有多少数额,那么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这个数目的资金而认缴,只需要在营业执照上面登记公司所有股东,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总额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第10篇】公司注册资本多少有什么关系

通过公司法对第一百七十七条以及第一百七十八条的内容可以发现,相较于减资,公司增资中的限制性规定较为宽松,增资既不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也不需要制作财产清单,更不需要通知已知债权人或者履行公告程序,这也是考虑到增资对于债权人的权益无损所作的程序安排。虽然增资对外没有损害,但对内增资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即为股东压迫以及新入投资的增资问题,据此本篇幅就该部分问题作简单的讨论。

一、增资的分类

对增资进行分类的原因在于实务中增资的类型也各有不同,目的虽然一样,但是从增资的款项来源,增资的有偿无偿以及是否按比例新增认缴注册资本都会形成差异,据此增资的差异还是有讨论的价值。

第一种:等比例增资与非等比例增资

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一般公司内部增资的情况下,大多股东为保持股权比例结构的不变动,选择等比例增资,即公司注册资本增高但是各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结构未发生变化。当然相对应的也就是会出现非等比例增高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的增资主要就需要审查非等比例下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压迫情形。

虽然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决议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该条对应的第三十四条补充限定了非等比例下的增资认缴必须全体股东同意方可通过,否则就会形成股东之间压迫的问题。诸如如若允许非等比例下的股东会决议按照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即可的,那么大股东即可以滥用其表决权优势单方面任意提高其他股东或者自己股权占比,此种情况下的增资明显也不符合合理治理的范畴。诸如:abc各持股70%、20%、10%,如若允许a单方面确认增资数额以及增资比例的话,那么a可以任意调整自身股权比例以及bc的股权比例,那么该调整虽然符合三分之二的表决权比例, 但却以损害bc的权利作为条件,所以非等比例增资的情况下,着重审查的是全体股东的意愿。

第二种:内部增资和外部增资

根据增资款项的来源可以分为内部增资与外部增资,内部增资下也有两种区别,其中内部无偿增资即股东无需实际认缴该部分注册资本而是通过公司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一种形式,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司的公积金可以用于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该条规定即为内部无偿增资。而内部有偿增资则为股东通过各自持股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部分。

而外部增资则为典型的有偿增资,此类增资主要出现在公司发展阶段过程中因外部投资者进入所产生,此类增资的核心即通过外部新增注册资本的进入提升公司的整体外部资本实力背书,诸如我们常见的公司宣称各轮融资即为典型的外部增资,诸如a公司注册资本100万,bcd各持股50%、25%、25%;e因为看好a公司的发展前景意欲增资进入a公司,投后估值200万,由此形成a公司注册资本200万,bcde各持股25%、12.5%、12.5%、50%的比例。当然这里还会涉及到资本公积的问题,在此不做过多讨论。

第三种:实缴增资和认缴增资。

根据增资款项的是否具有即时履行支付义务可以分为实缴增资、认缴增资两部分,即该部分增资款项是否存在认缴期限,如果存在认缴期限的,那么认缴部分的新增注册资本享有认缴期限利益,在未出现加速到期情形的,股东依然享有期限利益。

二、增资的流程

增资的程序按照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拆解为具备增资合意、具备增资决议、完成增资三个步骤。

增资合意是增资的基础条件,如果不存在增资合意的情况下,即便出现款项的交付,财产的转移也并不能认为交付财产的一方实现增资入股或股权变动的情况,这一点在新股东增资进入时尤为重要。一般实务中投资人意欲增资进入公司成为新股东的,应当首先要求接收投资方出具股东会决议即各股东有接纳新股东增资进入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意思表示,同时投资人按照该决议存在交付款项或转移财产的情况后,才具备要求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如果缺乏上述条件的,那么很有可能无法认定该新投资人的身份,不排除各方之间存在借贷的情形。

增资决议是增资中的必经环节,按照现行公司法规定对于新股东增资进入的,必须各股东形成决议放弃以各自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并确认新股东增资数额以及股权结构变化的情形并制作新的章程,据此增资决议的存在是增资程序合法的最直接证据,所以该部分决议应当注重审查是否存在无效、可撤销以及不成立的情形。

其次关于完成增资的判断,出于增资可以分为认缴增资和实缴增资两类,在认缴增资情况下,新股东虽不会出现交付款项、转移财产的情形发生,但双方完成认缴手续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以视为增资手续的完成。另外实缴增资下完成增资的判断应当结合股东会是否存在新股东进入的决议以及是否向新股东纳入股东名册以及在实缴增资下是否存在出资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作为判断增资是否完成的条件。

而对于未经法定程序增资但是实际交付财产是否属于增资的,就需要结合该财产交付后的实际情况作为判断要件,以避免出现投资人以未经法定程序增资为由,实现个人抽逃出资的情形,诸如交付财产后该财产是否转移至公司名下,是否财务记账记入负债类科目,新增财产是否明显增强公司财产外观;新投资人是否实际按照该财产份额享有股东权利以及各股东对该新增资本是否存在异议来综合判断。

【第11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100-2如何理解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01.《公司法》是给谁用的?

先问你一个问题,以下这些主体哪些是公司?

☐ 家门口的小卖铺

☐ xx律师事务所

☐ xx合伙企业

☐ xx集团公司

☐ xx总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

☐ xx有限责任公司

☐ xx股份有限公司

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判别方法,只需要两步:

一步,看单位名字里面有没有“公司”这两个字,没有“公司”两个字的肯定不是公司。

第二步,有“公司”两个字的,再看里面有没有“有限”、“有限责任”、“股份”、“股份有限”这四个词,有其中一个词的就是公司,没有的就不是公司。

所以,集团公司是公司吗?

不是。

集团有限公司才是公司。

上面的主体中,只有最后三个是公司的类型。

公司以外其他的组织类型,对它们的管理不适用于《公司法》,但都有其他的法律规定对它们进行管理,比如个体工商户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适用于《合伙企业法》。

而《公司法》适用的对象,也就是公司,只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简称为有限公司,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简称为股份公司。

你去工商注册的时候,公司类型只能选择两个其中的一种,而我国市场上所有的公司,也都能够归纳到这两种类型里面。

0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有很多,《公司法》后面的条文会详细的进行介绍,我这里简单的总结出7个主要的区别。

001.设立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就是哥几个商量成立一家公司,公司的所有注册资本都是这几个人出,所有的股东大家都互相认识和了解。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点不太一样,它可以是发起设立(跟有限公司一样),也可以募集设立,也就是哥几个商量成立一家公司。

但是这几个人没那么多钱,那就自己少出一点(但不能少于总股份的35%)。

剩下的钱呢,就向外部来募集(想一下上市公司就可以理解了),除了发起人之外的股东,给钱就行,不需要认识和了解。

中国历史上募集设立最多的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末至1997年国务院关闭柜台交易期间。

1997年之后,由于柜台交易被国务院关闭,就没有募集设立的新公司了。

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上市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想要上市,在上市之前都要先做一个动作,就是“股改”。

什么是股改?

就是把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

002.表决权基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以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你出资的钱除以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你的持股比例。

比如一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你的出资额是10万,那你的持股比例就是10%,你的表决权比例也是10%。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被划分成了很多份,每一份叫一股,每股面值一般为1元,在香港上市公司可以分拆,股份面值可以低于1元。

在中国境内的股份公司,除了紫金矿业的股票面值为0.1元外,其他公司每股面值都是1元,当然了,面值为1元,不代表实际价格是1元,我们常说的,某某股票涨到了多少钱,几百几千,这个都是实际价格,票面的价格就是1元钱。

股东按照所享有的份额享有股东权利,每一股份享有一个表决权。

股份公司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同股同权,也就是说拥有相同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的权利,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不能更改。

当然了,不同类别股份的股东可以享有不同权利,也就是我们通常听到的ab股设置。

知识点来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我们一般把它称为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我们一般把它称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开会叫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开会叫股东大会。

所以,严格来说,只要看到这四个词,就可以知道对方说的是哪一种类型的公司。

但是,在实际中,往往会遇到混着用的情况,甚至在一些法律法规或者法律文书中,也会存在混用的情况,不必太过纠结。

003.表决权计算基数不同

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权的基数是所有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来不来参会都算数。而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基数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总数,不来参会那就不算基数了。

举个例子。

对于公司增资、合并、分立、解散这些议题,是需要2/3以上股东同意才可以通过的。

假如你持有一家公司1/3的股权(股份),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如果你不去参加股东会,那这个议题就无法通过。

但对于股份公司来说,如果你不去参会,你就被直接从基数里面除掉了,只要参会的股东里面,同意的股东表决权占到2/3以上,这个议题就可以通过。

如果你拥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那它要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它是要通知你的,但是你不去参会,也不影响人家的议题通过,因为不到现场,那就不在基数里面。

004.股东人数范围不同

有限公司的股东最少是1人。

比如一人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最多不能超过50个人。这里说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股份公司股东最少是2人,最多不能超过200人。

你可能会问,我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就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了吗?

难道一家公司的股票只能卖200个吗?

这里说的200人说的是发起人,不是募集人。

005.股东之间关系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更偏重于人合关系,也就是常说的“认钱也认人”。

想要跟我一起做股东,光有钱不行,咱们还得意气相投,“道相同”,才能“相与谋”。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才不能太多,按规定不能超过50人,否则就认不过来了。

而股份公司股东之间主要是资合关系,也就是所谓“认钱不认人”。

想跟我一起做股东,给钱就行,大家都很忙,就不谈心了。

006.股东知情权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都具有知情权,这里面包含了很多的内容。

两者相比较而言,在对于财务信息的知情权有很大的差别。

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东可以查看财务会计报告、也可以要求查阅会计账薄。

而对于股份公司的股东,只能查看财务会计报告,不能看会计账薄。

这个跟股东的人数和股东之间的关系相关,你想想,一家上市公司,那么多股东,每个股东都来查会计账薄,公司就没法正常运转了。

当然了,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东都有查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材料,因为两者权利相同,这里就不作说明了。后面学到股东权利的时候会展开分享。

007.股权(股份)转让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限制比较多,因为有限公司是人合特征,当初大家商量一起成立公司,是看中了你这个人,如果股权可以随意转让,转让后的股东我不喜欢,那就没法好好聊天了。

所以,有限公司的股东想要转让股权,如果是转给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人,那就需要征得原股东的同意。

而且,即使原股东同意转让了,在相同条件下,原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尽量保证股东之间的良好关系。

而对于股份公司来说,反正是认钱不认人,甲的钱和乙的钱,那都是钱,没什么高下之分。

就像《潜伏》里面那句著名的台词,“这有两根金条,你能告诉我哪一根是高尚的,哪一根是龌龊的”。

所以,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随意进行转让,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03.什么叫中国境内?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还有一个限定词,叫“中国境内”。

这里的境内,指的是中国大陆。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

香港、澳门和台湾虽然都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它们都属于是境外地区,去这些地方得办通行证。

那外国人出资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公司要不要适用《公司法》呢?

当然是要的。

只要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都要遵守《公司法》的约定。

关于公司股东的相关约定,后面有条款会有具体的说明,我们后面再来分享。

总结

《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有且只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

两种性质的公司在设立方式、股东人数、表决权基础、股东知情权及股权转让限定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这些区别的核心是股东之间的关系不一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是人合特征,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是资合特征,明白了这一点,其他的区别也就好理解了。

【第12篇】融资租赁注册资本

要了解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先从融资租赁的概念谈起。融资租赁其实是一种另类的分期付款购车方式,将汽车以租代购产生收益。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车辆的特定要求,出资向供货人购买车辆,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车辆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

目前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已经成为传统汽车分期贷款业务的有效补充,同时有着分期业务不具有的优势。汽车融资租赁,主要分为汽车融资租赁中的直租和回租两种模式。直租也可以叫做正租,回租也可以叫做反租。

直租,就是直接租赁。是指融资租赁厂家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按照用户企业确认的具体要求,向该用户指定的汽车中间商购买车辆,并出租给该用户或企业使用的业务。说白了,就是融资租赁厂家,按照客户的需求达成一致后,直接购买车辆,车辆挂户在租赁厂家名下,再出租给消费者。

售后回租是指卖车人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在回租中,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有资金需要个人的车辆,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

售后回租的好处是它使设备制造企业或资产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亿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l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l法违l规记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l景;

6、法l律法规l规定的其他条件。

7、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还能注册,大部分地区已停止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类公司注册,仅能通过现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公司转让,具体可以咨询深圳纬恒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申请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不低于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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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金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是资产管理和运营,租赁公司决定向企业提供资金是基于企业资产信用,更加看重企业在融入租赁物件后所创造现金流是否能全额覆盖未来的租金支付,如果现金流大于当期租金的刚性支出,那么就可以向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因此,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融资租赁因其机制上的独特优势,可以降低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滥和成本、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为灵活的还款期限和方式,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的效率,融资租赁和银行信用相比在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方面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融资租赁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融资渠道。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亿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l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l法违l规记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l景;

6、法l律法规l规定的其他条件。

7、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还能注册,大部分地区已停止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类公司注册,仅能通过现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公司转让,具体可以咨询深圳纬恒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国现行税制规定:企业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和设备等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后的价值计提。事实上,承租人并没有为购置设备一次性花费巨额资金,但可以在税前将这笔资金计提折旧,这就给承租人安排了很大的财务空间,具有明显的节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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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注册资本越大越好吗

注册公司的时候,肯定会涉及到公司注册的一个专业术语——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到底是什么意思?和公司需要承担的风险成正比吗?它有配额限制吗?我相信创业者在注册公司的时候肯定会有很多这方面的顾虑。

注册资本越多,要承担的风险也越多吗?

由于2023年3月1日新《公司法》生效,公司注册中对注册资本没有限制。这意味着国家放宽了对公司注册的要求,鼓励创业者开公司,自主创业。新《公司法》虽然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但也给创业者的公司注册带来了质疑。因为创业者不知道多少注册资本最合适。

目前创业者可以1元注册公司,也可以1亿注册公司。所以,有一个不好的现象。有些不是以创业为目的的人也注册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很多都是诈骗公司。也就是说,新《公司法》不仅给创业者提供了便利的创业环境,也给了骗子公司生存发展的土壤。

那么,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呢?虽然在新公司法中,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但并不意味着注册公司没有任何条件,不需要花钱。“1元公司”的说法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因为注册资本只是公司成立的基本条件之一。另一方面,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转也需要一定的资本。不花钱开公司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公司的注册资本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公司的实力。显然,注册资本越高,公司的经济实力越强。然而,注册资本和公司实力之间并不存在正相关关系。因为在公司注册过程中,既有注册资本,也有实收资本。虽然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没有限制,但是实收资本是实打实的。所以那些企图用高注册资本来夸大公司实力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

一般来说,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是越高越好。至于创业者的注册资本应该填多少,要根据行业的特点、行业的发展趋势、创业者的经营范围来确定。

以上就是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对注册资本越多,要承担的风险也越多吗?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第15篇】注册企业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1、公司注册资本要量力而行,不能填写过多,企业要是承担不起就不好了。

2、认缴制只是公司注资不必验资,而且出资期限不再限定。也就是说股东认缴完注册资本后,可以分期缴付,只要股东之间同意,可以一直都不缴付资本,而注册资本还是那样。但是股东们的责任是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依据。

3、企业要看看自身所在行业的要求,再决定填写多少,这样填写的数值比企业盲目填写的风险要低。

公司注册资本填多了,企业承担不起这么大的责任,很可能给企业带来压力,甚至都无法完成实缴,在某些需要出具验资报告的竞争中,企业就处于劣势。那公司注册资本填少了,很有可能连申请个资质都困难,因为现在很多资质对公司注册资本都有要求,填少了以后还得去变更非常麻烦。

所以说就算是认缴制了,公司注册资本也不能胡乱填写,具体填多少,还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运营业务的要求,根据企业行业标准等等,来确定一个合适的数值,今后慢慢完成实缴,尽早出具验资报告,这样做才是比较保险的做法。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27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注册资本可否使用?

1、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

另一方面:私用。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也是不可以随便取出来供个人使用的。当然,注册资本取出来之后尽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

综上而言,个人意见是: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但最好是只作为公司的支出支用。

2、怎样才叫抽逃出资?

比如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公司成立后,就把这100万注册资本从公司基本户上划走,且公司账目里面也没有做账,即为抽逃出资。通常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注册资本由代理公司提供,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垫资注册,银行开户许可证一办齐,资金就会被划走,从而造成了抽逃出资的行为。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多少(1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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