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注册资本公司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新公司法注册资本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主题是新公司法下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与利好,这是大家只要注册公司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我先来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就是指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者是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是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提到注册资本,我们就不得不提到了一部法律,公司法,最新的公司法是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通过,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起开始实行的。在这次修订的公司法中,对注册资本做了以下的几点规定:
一是将注册资本的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也就。是说注册资本实缴的时间从理论上来说变成了无限期。同时取消了艺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这是政府为了降低大家创业门槛的一个非常重大的举措,能够有效地减少大家创业的阻力,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以前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三万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十万块,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五百万。同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所以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
三是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的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说白了就是注册公司的流程更加简单了、要求也更低了。所以总的来说就是从经公司法的规定来看,现在大家创业可以做到理论上的不花钱,流程更加简单、要求更低。好,今天的内容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第2篇】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现如今,公司注册已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因而创业者无需再注册公司时按要求出具验资报告,由此验资报告也越来越少的被人提及,仿佛有时间淡出了大众视野。那么,“验资报告”真的没有用了吗?实则不然。
事实上,虽然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实施使得用到验资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少。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验资报告任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接下来,在本文中,我们将有对验资报告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以增进大家对其进行了解。
1、什么是验资报告?
所谓验资报告,其实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1单位的实收资本(股东)及其相关的资产、负责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
2、哪些情况下需要出具验资报告?
当前,仍然需要出具验资报告的情形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公司成立一段时间,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需到银行开设一般户存入增资款项,并出具验资报告;
(2)公司新设合并、分立或改制,通过吸收其他股东投资或者转让股权以建议新业务时,也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3)公司现有知识产权被用作外部投资,也需要重新进行验资;
(4)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每次缴纳时也都需出具验资报告;
(5)企业想要参与招投标或是其他一些运营活动,出具验资报告也是必要事项之一;
芒果财税就是一家拥有资质的集团公司,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内容。
3、出具验资报告有和重要作用?
一般来说,验资报告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
(1)增强实缴企业注册资本公信力;
(2)展示企业实力、提升企业形象;
(3)证明实缴注册资本时只需拿出验资报告;
(4)可用于各类投标,急需投标时马上使用,以免错失机会;
(5)企业发生经济纠纷时可作为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之一;
(6)借贷融资可作为偿债能力的证明之一;
4、哪些情况下考基什事务所会拒绝出具验资报告?
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拒绝出具验资报告的情形,主要有:
(1)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
(2)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验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止审验的;
(3)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见此要求注册会计师做不实证明的。此类诸多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所有权对报告拒绝出具。
【第3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深圳企业减资变更流程有哪些?企业成立需要进行申报注册资本,但是现在注册企业实行的是认缴制度,不像以前需要验资,企业注册资本也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
但是如果企业在注册的时候填的过多,而又无法实缴的话,那么,就有必要减少注册资本了,那么,深圳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创企服来给您介绍一下详细内容。
深圳企业减资流程
深圳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条件及程序
1、企业资本过多、过剩,导致企业资金闲置,也会增加分红负担。
2、企业亏损严重,企业的实有资产和资本总额差距悬殊,企业资本已经没有能力证明企业的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
深圳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首先要召开股东会,进行讨论决议,并对企业章程进行修改,决议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企业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的决议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1) 减资之后的注册资本。
2) 在企业减资之后对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 对公司章程修改的事项。
4)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
2、企业还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企业财产清单。
3、企业要在做出减资决议之日其10日内通知债权人,且需要在30日内于报纸上公告三次。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企业清偿债务,或对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有限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办事依据:
《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办事部门:
1、在企业住所在地的原登记机关办理;
2、企业住所在特区内且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有限企业,在企业住所所在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
3、其他有限企业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办理。
办事条件:
1、企业减资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不能低于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2、企业在报纸上要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减资公示,且距第一次公告时间起已满90日;
3、企业应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提交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股东会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企业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企业章程;
4、企业于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
5、企业债务清偿报告或者债务担保情况说明;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办事程序:
1、企业将资料准备好之后,由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以上就是对深圳企业减资变更流程的介绍,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增资减资方面的资讯,可以上华创企服的官方网站进行了解。深圳华创企服致力于工商变更、公司注册、代理记账报税等有着丰富的经验,专业的团队,深受广大客户的信任。
【第4篇】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众所周知,注册有限公司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怎样才能将一个公司快速注册下来,就要清楚的知道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和流程,以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此外,也需要我们去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些事项。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在旧的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要达到3万元,而这个严格的规定大大增加了注册新公司的难度。现在,对注册公司的条件放宽了,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对注册公司不再限制最低注册资本,也就是注册资本可自主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去缴。注册资本实缴制也改为认缴制,取消在了需要在2年内完成剩余的出资金额。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注意的?
(1)、虽说取消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仍然有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缴?
注册资本范围没有要求,股东可以自主约定或者按照公司的经营情况来确定。
(2)、注册资本认缴制对缴齐没有硬性规定,但缴齐和没缴齐区别却是很大。
注册资金缴齐后叫实缴印花税,能体现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信用度,对申请银行贷款更容易。
(3)、那么注册资本越多越好吗,填得太高有没有风险?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然不是越高越好,填太高实缴印花税多了,增加被工商局稽查的风险,要承担责任也还会更大。其次涉及到股权转让时,注册资金太高公证费相应的也会变高。有些公司注册资本太高实缴时不能足额缴纳。
(4)、既然公司注册资金那么多,可以拿出使用吗?
注册资金不能提取出来私用,这属于公司资金而不是个人,需要用在公司的经营上。公司注销后可以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5)、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发起人,发起人数是2-200人,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必须认购股份;
(3)、要经过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限额有要求吗?
注册资金没有取消注册公司最低资金限制,新公司法放宽对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并不再限制股东的出资比例,让注册公司去繁从简。但是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是有区别的,有条件限制的。因此,不管是注册有限公司还是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都取消了对注册公司最低资金的限制,可以根据公司股东及经营计划认缴。
【第5篇】酒店管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设立中公司,是指自订立公司章程起至公司登记成立前进行公司设立事项的组织体,是公司法人的前形态,是公司法人成立不可逾越的阶段。设立中公司需要与社会发生各种联系,主要是为设立公司进行的各种交易行为,这牵涉到设立中公司与第三人之间复杂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设立的程序和方法,《公司法解释三》对发起人对外签订合同责任承担做出了规定。本文从设立中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纠纷案例入手,对设立中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责任承担问题从制度和理论层面进一步研究,以资实践参考。
裁判要旨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成立后的公司、该发起人和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公司成立后公司未对该合同予以确认,亦未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则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公司不承担合同责任,公司的其他发起人亦不承担合同责任。
基本案情
图1 案件法律关系图
2007年10月16日,路通公司与香港恒生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出资成立中外合资公司恒生酒店公司,注册资金港币4500万元,并共同筹建商务会所。其后,双方又约定,海天大厦酒店定为会所,所有商务会所室内外装修、绿化、电梯、中央空调、消防等由香港恒生公司完成设计。
2007年11月3日,瀚海公司出具《委托设计书》一份,内容为:”应瀚海公司委托,维业山东分公司承担海天大厦的设计及施工工作。“在该份《委托设计书》上,香港恒生公司也予以盖章。
2007年12月25日,维业山东分公司书写了一份抬头为“收到条”的便签,内容为:香港恒生公司收到海天大厦设计效果图贰拾幅,设计取费160元/平方米。香港恒生公司在该便签上盖章。
维业山东分公司和维业公司于2008年11月共同起诉称:2007年11月,瀚海公司以自己名义出具委托设计书,委托维业山东分公司承担海天大厦的设计工作。维业山东分公司按要求于2007年12月25日交付设计成果,但委托方未依约支付设计费。据此,请求判令瀚海公司、恒生酒店公司、路通公司、香港恒生公司共同支付维业山东分公司、维业公司设计费及其他损失人民币600万元。
另经法院查明事实如下:
2008年2月28日,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恒生酒店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后,路通公司与香港恒生公司均未按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恒生酒店公司无实收资本,也没有进行实际经营。
2008年8月13日,路通公司与香港恒生公司签订《收购协议》,约定:双方商定海天大厦(改名为恒生商务会馆)由香港恒生公司收购。香港恒生公司在9月15日以前把收购海天大厦的4500万元,打到酒店管理公司账上,若没有按时打进,原付的1300万元作为违约金给路通公司,装饰图纸设计费等费用由路通公司承担。
香港恒生公司声称已于2008年6月27日已将1300万元支付给路通公司,因金融危机,未将后续的4500万元支付给路通公司,双方《收购协议》于2023年1月终止。根据《收购协议》约定,装饰图纸设计费应由路通公司承担。路通公司不予认可,认为路通公司没有收到图纸,也没有收到香港恒生公司支付的1300万元,装饰图纸设计费应由香港恒生公司自行承担。
审理意见
在本案中,维业山东分公司和维业公司完成“泰安海天大厦”设计工作后,将设计成果向香港恒生公司进行了交付,香港恒生公司予以接受,对设计成果和费用予以确认并同意支付600万元,香港恒生公司后来在委托设计书上也予以盖章,故双方之间存在设计合同关系并已实际履行。因此,香港恒生公司应承担支付600万元设计费的付款责任,并无争议。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瀚海公司、路通公司、恒生酒店公司是否应当与香港恒生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一)关于瀚海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图2 瀚海公司责任问题
原告认为,瀚海公司以自己名义出具委托设计书,委托维业山东分公司承担海天大厦的设计工作,应当依约支付设计费。
法院认为,设计合同应该包括的主要条款和内容在该委托设计书中均没有体现。该委托设计书仅是瀚海公司的单方意思表示,是其单方发出的一种指令,不是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设计合同。维业山东分公司、维业公司与瀚海公司之间既未订立设计合同,也没有履行过设计合同,因此对维业山东分公司、维业公司向瀚海公司主张支付设计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二)关于恒生酒店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图3 恒生酒店公司责任问题
原告认为,发起人恒生公司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现恒生酒店公司已经成立,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香港恒生公司以自己名义履行的装修设计事宜,系香港恒生公司自身从事的个人行为,这些行为并非是公司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必需进行的行为,与设立公司行为无关。而且,恒生酒店公司虽然经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路通公司和香港恒生公司都未履行出资义务,恒生酒店公司无实收资本,没有进行任何经营。因此,恒生酒店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再审法院亦认为恒生酒店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但裁判思路有所不同。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只有在设立后的公司通过明示方式或以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承担合同义务的默示方式同意成为合同当事人时,才会产生设立后的公司代替发起人成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后果。其目的在于防止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和其他发起人的利益。本案中,恒生酒店公司成立后没有开展经营活动,其既未明示确认由其支付设计费,也未实际使用设计成果或履行合同义务。本案无充分证据证明恒生酒店公司同意受合同约束,香港恒生公司的行为后果不能归于恒生酒店公司承担。
(三)关于路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图4 路通公司责任问题
原告认为,一方面,路通公司作为公司发起人,应当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一方面,根据《收购协议》,香港恒生公司已付款1300万元,债务发生转让,应由路通公司支付设计费。
一审法院认为不应当承担付款责任。首先,路通公司既未收到维业山东分公司的设计图纸,也未使用该设计成果,两者之间不存在设计合同法律关系。其次,装修设计事宜并非是为设立公司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不应由另一发起人路通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其三,没有提出其他证据证明路通公司收到1300万元,因此维业公司、维业山东分公司以香港恒生公司付款1300万元为由向路通公司主张支付设计费的理由不能成立。
二审法院认为应当承担付款责任。虽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为恒生酒店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由于两股东均未实际出资,恒生酒店公司对外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实质上讲,恒生酒店公司并未实际成立,路通公司和香港恒生公司应对设计费承担连带责任。退一步讲,即使认定恒生酒店公司已经成立,由于路通公司和香港恒生公司均未实际出资,依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关于“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香港恒生公司和路通公司也应当对设计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再审法院认为不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再审法院认定,首先,路通公司与维业公司之间不存在设计合同法律关系。其次,路通公司与香港恒生公司之间附条件的债务转让所附条件不成就。在恒生酒店公司无需承担合同责任的前提下,亦不存在路通公司出资不到位的赔偿责任问题。
案例评析
设立中的公司是指自发起人签订发起协议或者订阅公司章程起,至设立登记完成前,尚未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体。设立中的公司尚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也不能享有法人财产权。发起人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往往会对外签订一系列合同,无论公司是否成立,都要考虑已签订合同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等法律规定,梳理如下:
(一)如公司因故未成立,要区分是否因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
1.在发起人无过错的情况下,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2.在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其他发起人可主张由过错方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二)如公司成立,要区分合同以谁的名义签订。
1.如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有权选择由该发起人承担责任或由公司承担责任。
2.如发起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在公司成立后,应当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图5 设立中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责任问题法律要点
实务建议
(一)明确由谁承担责任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应首先明确在公司成立后,合同责任由发起人自己承担,还是由公司承担。如合同责任由其自己承担,应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合同责任由公司承担,应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二)选择权在相对人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即使公司成立后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合同责任,但选择权仍在合同的相对人,其可选择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而非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三)签订补充协议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公司成立后希望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可通过合同相对人、发起人、公司三方签署补充协议,明确由公司享有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修正)
第二条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6篇】注册资本减资流程
一、公司减资的基本流程包括:
麦泽企服小编游庆凤为大家讲解~
1.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规做出十分决定。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制授权投资项目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企业作出决定。减资决定或管理决策的内容大概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企业股东权利、债权人利益的分派
(3)有关修改规章制度的事项
(4)自然人股东投资及其占有率的变化等。公司做出减资决定或管理决策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财产后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法律法规的至少信用额度。
2.核编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告或公示公告债权人。公司理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定之日起10天内通告债权人,并于30日本质书报刊上至少公示公告3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示公告之日起90天内,有支配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对性的担保。
二、公司减资需要的资料如下: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股东会议决议;(需由股东大会一致依据)(原件)
3、自然人股东多方面相关减资的合同书(个人独资为减资管理决策);(原件)
4、自然人股东多方面公司法人签署的协议书、规章制度修改合同书(非个人独资)或规章制度修改管理决策(个人独资);(原件)
5、经在我国注册会计验证的审计汇报(内有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税务局、财政局企业出示的一切正常交税情况确认;(原件)
7、债务还款或负债贷款贷款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老板签字,并盖公司章)(原件)
8、厅局级所述书报刊减资公示公告;(原件)
9、通告债权人回执表;(原件)
10、年度汇算清缴汇报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准许证原件;
13、原企业协议书规章制度及审核;
14、审批行政单位务必的其他原料。
作者:麦泽企服游小凤~
【第7篇】虚报注册资本罪取消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主要在于构成要件的不同。
第一, 从犯罪主体的角度,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自然人;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主体除自然人外, 还包括公司。
第二,从犯罪的客观方面对比, 虚报注册资本罪仅指在公司登记活动中的欺诈行为, 而诈骗罪的诈骗内容、方式更为广泛。
第三, 从犯罪目的的角度而言, 诈骗罪的目的是以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物为目的; 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直接目的是取得公司登记。
第四, 从犯罪对象的角度, 诈骗罪一般没有特定的对象, 而本罪一般为特定对象, 即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第8篇】注册资本多少合适
注册资本多承担的责任大;
注册资本多公司展现的实力强。
一般建议100万到1000万左右,现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承认这么多就行了,不用拿真金白银存到银行账户验资的。
注册资本增加,修改下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就可以了,变更下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减少,要登报并且还要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防止企业恶意减少注册资本从而逃脱责任。
【第9篇】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近日,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力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注册申请获得证监会批复同意。据贝多财经了解,通力科技还于2023年11月24日更新了招股书(注册稿)。
根据公开信息,通力科技于2023年6月30日在创业板递交招股书,并获得受理。本次冲刺上市,通力科技计划募资3.45亿元,拟用于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通力科技成立于2008年11月,前称为浙江通力重型齿轮股份有限公司。当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项献忠,股东包括通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项献忠等。
据招股书介绍,通力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减速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企业,成立以来专注于减速机行业。通力科技在招股书中称,经过十余年的稳健发展和技术积累,该公司现已成为我国减速机行业的知名企业之一。
通力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该公司减速机产品的品种较为齐全,并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截至2023年6月30日,通力科技拥有境内专利33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
据智慧芽数据显示,通力科技共有61项专利申请信息,其中发明专利23项,占比37.70%。通过算法分析,通力科技的专利布局主要专注在减速机、减速器、输出轴、输入轴、传动轴等技术领域。
2023年、2023年、2023年和2023年上半年,通力科技的营收分别为3.07亿元、3.43亿元、4.67亿元和2.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724.15万元、5515.30万元、9055.16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607.64万元、5377.46万元、7998.85万元和3573.86万元。
报告期内,通力科技的研发费用支出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1064.98万元、1170.94万元、1932.83万元和952.49万元,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7%、3.41%、4.14%和4.35%。
通力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其收入水平和发展规模与国茂股份、宁波东力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该公司目前在研发投入的绝对金额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距,但该公司目前的技术能力和研发水平与其当前的经营规模相匹配。
2023年1-9月(前三季度),通力科技的收入约为3.43亿元,同比增长0.67%;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7274.18万元,同比增长18.65%;扣非后净利润5769.91万元,同比增长0.63%。
同时,通力科技预计该公司2023年度的收入约为4.68亿元至4.88亿元,同比增长0.04%至4.32%;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9100万元至9800万元,同比增长0.50%至8.23%;扣非后净利润7700万元至8500万元,同比变动-3.74%至6.27%。
本次ipo前,项献忠直接持有通力科技15.17%的股份,并分别通过通力控股、温州通途间接控制公司60.36%、9.64%的股份,合计控制该公司85.17%的股份。当前,项献忠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同时,项纯坚系项献忠之子,其通过持有温州通途2.45%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员工持股平台通力科技股份,并担任通力科技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据此,项献忠和项纯坚为通力科技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共同控制该公司85.17%的股份。
【第10篇】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好多创业者在前期开始创办公司的时候,出于规模大小和对外展示公司实力的考虑,总觉得现在反正注册公司都是认缴制了,注册的资金大小越多越好,动辄几个亿,反正在税务上没有任何影响。
其实这样理解是错误,法律风险太大,因为按照《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当然今天咱们先暂且不谈法律层面的风险,主要看看是否存在税务上的影响和风险。
影响一
若是公司成立的时候注册资金太大,首先在税务人员看来,比较扎眼,关注点会格外明显,税务人员会产生一种这家10个亿的公司成立2年了也没有营业收入,到底是做什么的?规模与产出明显不匹配,因此被评估和检查的涉税风险明显加大。
影响二
若是公司成立的时候注册资金是认缴的,在全体股东没有约定分红的情形下,由于《公司法》规定是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因此会影响股东的分红,从而影响分红的个税。
影响三
若是公司成立的时候注册资金是认缴的,应根据章程约定的期限来到位。各个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向公司履行出资的义务。注册资本没有实缴的部分,所对应企业等额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不能税前扣除。可以参考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影响四
若是公司成立的时候注册资金是认缴的,虽然没有实缴,虽然按照规定资金的印花税是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来计算,但是有的当地税务局也要求你按照注册资金缴纳印花税,因此也会产生印花税的涉税风险。
影响五
若是公司成立的时候注册资金是认缴的,在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时候,有可能会给企业财务人员造成一个错觉,也就是既然是认缴,投资成本为0元,那么我股东转让股权就可以0元转让,但是一定要注意自然人股权0元转让,并不代表0元个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税务局会按照净资产核定法来重新核定股权卖价,因此也会带来个税的风险。
作者:郝守勇 郝老师说会计
【第11篇】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
私募基金备案时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j类别,如实填报基j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j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j合同)等基本信息。
基j业协会仅要求私募基j管理人的实缴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实缴比例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否则将在私募基j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然后,一些产业母基j在遴选子基j管理机构时,会对子基j管理机构的实缴资本作出特殊要求,通常会比基j业协会的要求更为严格,如温州市科创基j要求子基j管理机构的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处要提一下,投z者为个人的,按照国税函〔2001〕84号,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z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收入,而是应当单独作为投z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90%工作在研究没有指点风云。
注:1.新《基j法》于2023年6月1日施行,新《基j法》实施后存在募j及运作行为的私募证q基j应符合新《基j法》规定。2.《私募投z基j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私募投z基j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存在募j及运作行为的私募证q、股权、创投基j及其他类私募基j应符合《私募投z基j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办公地和注册地不一致的私募机构,会比较难监管。因此申请机构工商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申请机构应对有关事项如实填报,同时律师事务所需做好相关事实性尽职调查,说明申请机构的经营地、注册地分别所在地点,是否确实在实际经营地经营等事项。因此目前情况下。
这会影响到最终要多交还是少交税呢。常见的可扣除项目的扣除比例限制如下:(1)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2)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3)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1%)(4)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总额的60%与营业收入的0.5%孰低)(5)广告费和宣传费(营业收入的15%)(6)非金r企业jk利息(不超过按照金r企业同期同类利息计算的数额部分可据实扣除。
出资人应当保证资金真实合法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申请机构应保证股权结构清晰,不应当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出资人应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股权架构要求】申请机构应确保股权架构简明清晰,不应出现股权结构层级过多、循环出资、交叉持股等情形。协会将加大股权穿透核查力度。
【第12篇】融资租赁注册资本
要了解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先从融资租赁的概念谈起。融资租赁其实是一种另类的分期付款购车方式,将汽车以租代购产生收益。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车辆的特定要求,出资向供货人购买车辆,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车辆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
目前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已经成为传统汽车分期贷款业务的有效补充,同时有着分期业务不具有的优势。汽车融资租赁,主要分为汽车融资租赁中的直租和回租两种模式。直租也可以叫做正租,回租也可以叫做反租。
直租,就是直接租赁。是指融资租赁厂家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按照用户企业确认的具体要求,向该用户指定的汽车中间商购买车辆,并出租给该用户或企业使用的业务。说白了,就是融资租赁厂家,按照客户的需求达成一致后,直接购买车辆,车辆挂户在租赁厂家名下,再出租给消费者。
售后回租是指卖车人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在回租中,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有资金需要个人的车辆,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
售后回租的好处是它使设备制造企业或资产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亿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l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l法违l规记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l景;
6、法l律法规l规定的其他条件。
7、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还能注册,大部分地区已停止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类公司注册,仅能通过现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公司转让,具体可以咨询深圳纬恒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申请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不低于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深圳前海公司注册、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前海基金公司转让、前海股权投资管理公司转让、前海资本管理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转让、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转让、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转让、基金公司备案、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备案、转让前海金融服务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转让。就找深圳纬恒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13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分录
新公司成立 ,实收资本的处理:因为从2023年新政策,取消了注册资金必须验资的程序,注册资金认缴,所以注册时可以验资也可以不验资,分两种情况:
注册资金没有进账,也没有验资报告,这种情况实收资本账就是零。不用做分录。
注册资金进账时,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xx
企业注册资本的印花税征收方式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性质特点
(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
(二)征税范围广泛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立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广泛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通。因此,印花税的征收面将更加广阔。
(三)税率低、负税轻
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要低得多,其税负较轻,具有广集资金、积少成多的财政效应。
(四)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纳税人通过自行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完成纳税义务,并在印花税票和凭证的骑缝处自行盖戳注销或画销。这也与其他税种的缴纳方法存在较大区别。
【第14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要求是什么?本期众致君就来跟大家聊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达到法定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有不少于200人的发起人,其中超过一半的发起人必须在中国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并向公众公开募集的股份达到法定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必须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应当另行规定。
3.股票的发行。根据法律和法规进行准备工作。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人的形式成立的,发起人应当书面承认公司章程规定的认购股份;一次性支付的,应当立即支付全部出资;分期支付的,应当立即缴纳第一笔出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足额支付;以募集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通过成立大会。
5.有一个公司名称,并建立一个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该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当标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外部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6.公司有固定住所。
以上就是本期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喜欢的朋友可以给众致君点点赞哦。
【第15篇】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增加注册资本 工商加急办理不用到场
深圳鲲鹏志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获得深圳代理记帐许可证(许可证号:50111),专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商事登记、财税合规、商标注册、补助、会计培训、法律咨询、产权交易、公司注销等多元化服务;秉承诚实守信、勤劳敬业的思想、通过近几年的发展,近十年累积服务客户15000余家,我公司与深圳各区市监局、税局、银行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
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增加注册资本
对于注册个人工商注册的基本要求
虽然个人工商注册流程比较的简单,但是注册个体工商户也是要满足条件的,只有自己满足条件,才可以进行申请。在尽心申请个人工商注册流程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必须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另外在进行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自己家庭住址等证明。如果是港澳居民,那么就一定要提供护照复印件或者是明,只有具备这样的条件才能够进行申请。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增加注册资本
以前的工商注册号等于一个主体的号码,一个企业只有一个。工商注册号和营业执照上的no.后面的号码是一样的。
现在已取消工商注册号,而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为从2023年10月1日起,我国已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增加注册资本
个人工商注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个人工商注册虽然比较的简单,但是在个人工商注册流程中还有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注意的。首先在进行工商注册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核名的,而且对于个体户的名称也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在进行办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其次在注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对于从业的人数也是有规定的,多不能超过八认,而且经营的面积不能超过三百平米。
深圳鲲鹏志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获得深圳代理记帐许可证(许可证号:50111),专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商事登记、财税合规、商标注册、补助、会计培训、法律咨询、产权交易、公司注销等多元化服务;秉承诚实守信、勤劳敬业的思想、通过近几年的发展,近十年累积服务客户15000余家,我公司与深圳各区市监局、税局、银行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本着 “诚信、专业、优质、”的宗旨为新老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023年加入深圳代理记帐协会,受获协会理事单位;2023年加入深圳财税服务协会,深圳商务代理服务协会。 服务项目: 1、深圳香港海外公司登记注册;地址办理、商务秘书服务; 2、各种批文办理、证照年检年审办理; 3、深圳香港海外企业财税服务、年审审计服务; 4、高新技术类企业认证、财税服务; 5、为外贸企业提供免、抵、退税服务; 6、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7、企业合法清算办理; 8、企业产权交易办理; 9、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 为企业提供创业发展综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