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公司无忧网
当前位置: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公司变更

法人变更后的法律责任(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10 12:46:01 查看人数:1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法人公司变更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法人变更后的法律责任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法人变更后的法律责任

【第1篇】法人变更后的法律责任

一、法人变更后债务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代表变更后,并不影响法人债务的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五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流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在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注:五证分立的“原始企业”的法人变更需要顺便办理五证合一,需要准备的材料更多(比如五个证),所以会相对麻烦一些。

三证合一与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去工商局进行变更法人即可,工商局会将公司变更信息同步共享给税务、社保等部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后,仍然由法人财产承担债务,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人破产。

【第2篇】个体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小编今天整理了公司过户法人变更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过户法人变更需要注意什么

一、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注意些什么 法人变更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先确定公司的性质,确定是公司还是个体户还是合伙企业,同时确定是否外资或者特许行业等。

2、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是符合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

3、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需要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

4、可以通过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需要填写的相关表格。

5、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由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6、所需资料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7、要注意的法人变更所签署的协议,如股权转让协议,再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8、注意公司法人变更后,如果没有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仍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署文件,比如合同、协议等,其后果由公司承担。公司承担责任后再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责任。

办理法人代表变更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注册登记证明书》。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新法人代表)及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外资企业须提交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文两份及复印件一份。

【第3篇】公司怎样变更法人

公司法人能变更,具体流程如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4篇】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公司法人,变更股东,变更监事,变更经营范围等需要什么资料?(等于:转让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更流程及资料:

1、确认变更信息

变更前:…

变更后:…

2、涉及股转先办理个人财产所得-股权转让申报。

资料: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和公司个人申报密码。

3、个人财产所得-股权转让申报完成后三天,在网上深圳市场工商局系统

资料:确认的变更信息

4.做好变更资料,法人手机验证码,提交 ,涉及人员实名

资料:截图给涉及人员微信扫一扫实名

5.下载系统变更文件

资料:经办人手机验证码

6.变更申请文件签字

资料:涉及人员都要签字。用个人银行u盾或者个人数学证书签字

例如:

法人变更所需个人银行u盾或者个人数学证书:新法人,旧法人,全体股东

股东变更所需个人银行u盾或者个人数学证书:法人,全体新股东,全体旧股东

经营范围变更所需个人银行u盾或者数字证书:法人

具体每个变更不一样,有遇到可以私聊我。

7.签字完成提交变更申请,等审批

8.2-3天出审批结果

9.申请下来,预约工商号,换新的营业执照

资料: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

10.换好执照工商变更完成

11.如有公司账户,银行那边需要更新,具体问所属支行

12.各类许可证,和银行雷同,是否需要更新问办证地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喜欢可以关注收藏转发哈,谢谢的爱心举动。

【第5篇】外资公司法人变更

导读:外资企业(尤其外商独资企业)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特殊。外资企业通常会在其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结构,这与非外资企业的有限公司将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明显不同。外资企业往往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授权董事会行使,且涉及董监高职务任免等事项通常规定由投资方直接决定,而非董事会决议。

虽然外资企业亦属中国法人,但在处理外资企业事务时,应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而非《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1条明确规定,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因此,在处理外资企业事务前,应首先查阅、分析其经批准、备案的公司章程内容,并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此类处理即使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但只要符合经批准的外资企业章程的规定,应认定为有效。

本期案例:《陈景扬、陕西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最高法民申305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06-23 。

裁判要点

1.外资企业有权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且不受干涉,案涉外商独资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由投资方指定,虽规定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结构,但章程并未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免除董事职务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故当事人关于投资方无权直接免去其董事职务的观点缺乏法律依据。原裁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认定外商独资企业的董事由其投资方委派和撤换,并无不当。

2.外商独资企业的唯一投资方作出董事《免职书》,是当事人不能再担任董事的原因,虽然《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包含当事人公司董事变更内容,但这是当事人被《免职书》解除董事职务的结果宣告,不能反映外商独资企业董事会的商业判断和独立意志,其作为对既有法律事实的记载,并非《公司法解释(四)》第1条规定的可以由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无效的决议。

3.《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记载了当事人董事职务被变更的内容,当事人是与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当事人提起本案诉讼的目的是通过确认《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无效恢复其董事职务,然而当事人能否继续担任董事职务是由投资方的意志决定的。原审法院以当事人与《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并非适格原告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方式结案欠妥,然而,原审法院事实上已经对本案争议进行了实体审理,并最终根据对相关事实的认定结合法律适用作出了裁断,实质上并未剥夺当事人的诉权,故本案没有必要因此启动再审程序。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1条 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延伸阅读

案例索引:《黄川、浙江美嘉家纺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最高法民申5172号。

裁判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是,案涉外资企业的董事会是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股东会并非该外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9条的有关规定不适用于以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外资企业。因此,案涉外资企业未经其董事会决议(注意不是股东会决议)为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无效。

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23年11月8日)19.【无须机关决议的例外情况】存在下列情形的,即便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公司机关决议,也应当认定担保合同符合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1)公司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的担保公司,或者是开展保函业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2)公司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3)公司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担保等商业合作关系;(4)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最高法民申30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陈景扬,基本信息略。

委托诉讼代理人:略。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陕西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略。

法定代表人:洪雅辉,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陈景扬因与被申请人陕西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大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陕民终63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陈景扬申请再审称:(一)原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1.《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具有可诉性,陈景扬为本案适格原告。陕西大唐公司章程规定投资人有权指定董事,但未规定免职条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一切重大问题。公司章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免除董事职务属于需要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全体决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系公司法意义上的董事会决议,也是工商变更登记的必备文件。2.本案没有真实、合法的证据证明陈景扬的董事资格已被免除。陈景扬系经大唐国际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决议后任命为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任期届满后未及时改选,故目前仍为该公司合法董事。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未依法、依章程免除陈景扬的董事资格,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亦无权直接免去陈景扬董事职务。原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免职书》属于涉外证据,该证据未进行公证认证,且系复印件,来源不明,系属伪造,关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应由陕西大唐公司承担。陕西大唐公司未提交任何真实、合法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证明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作出过免职决定。(二)原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董事任免等事项,与陈景扬息息相关,陈景扬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权提起本案诉讼。相关免职事实是否成立、有效,何时产生法律后果,均需要实体审理后方能判定,原裁定通过程序性审查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错误,应予纠正。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请求再审本案。

本院认为,本案系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围绕陈景扬申请再审的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首先,2023年2月5日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作出《免职书》《任职书》、陕西大唐公司召开董事会并形成《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以及2023年6月3日陕西大唐公司申请就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董事任免等事项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时,陕西大唐公司的性质均为外商独资企业。根据行为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陕西大唐公司作为外资企业有权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且不受干涉。2006年2月14日陕西大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余英仪签署的《陕西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章程》第三条规定,投资方为大唐国际有限公司;第十四条规定,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投资方指定;第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此外,根据该章程第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需要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解散公司、调整公司注册资本、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一方或数方将其在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公司合并和分立、抵押公司资产,并未涉及董事职务的免除事项。因此,陈景扬关于变更陕西大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免除董事职务属于需要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全体决议事项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其关于大唐国际有限公司无权直接免去其董事职务的观点缺乏法律依据。原裁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认定陕西大唐公司的董事由投资方大唐国际有限公司委派和撤换,并无不当。

其次,2023年2月5日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作出《免职书》,决定免去陈景扬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一、二审法院从工商档案中调取的《免职书》均加盖大唐国际有限公司印章并有该公司董事麦悦礼签名。原裁定结合陈景扬未否定公司印章的真实性、称无法找到麦悦礼辨别其签名真伪、陈景扬长期未行使董事职权、陈景扬认可投资方在其任期届满后未继续委派其担任陕西大唐公司董事等事实,对《免职书》的真实性予以认定,并无不当。陕西大唐公司的唯一投资方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作出《免职书》,免去陈景扬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是陈景扬不能再担任陕西大唐公司董事的原因,虽然《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包含陈景扬公司董事变更内容,但这是陈景扬被《免职书》解除董事职务的结果宣告。《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上陈景扬签字的真实性并不影响大唐国际有限公司免去陈景扬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的效力。原裁定认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不能反映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的商业判断和独立意志,其作为对既有法律事实的记载,并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一条规定的可以由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无效的决议,并无不妥。

第三,《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记载了陈景扬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被变更的内容,陈景扬是与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陈景扬提起本案诉讼的目的是通过确认《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无效恢复其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然而陈景扬能否继续担任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是由大唐国际有限公司的意志决定的。原审法院以陈景扬与《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并非适格原告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方式结案欠妥,然而,原审法院事实上已经对本案争议进行了实体审理,并最终根据对相关事实的认定结合法律适用作出了裁断,实质上并未剥夺陈景扬的诉权。本案没有必要因此启动再审程序。

综上,陈景扬关于原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陈景扬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陈景扬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高晓力

审 判 员 龙 飞

审 判 员 张 梅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张伯娜

书 记 员 朱娅楠

来源 | 最高判例

【第6篇】企业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实际生活中公司的变更会涉及到许多方面,其中化妆品公司可以变更自己的法人。但是尽管现在化妆品公司的注册变得越来越简单,但是这些相关信息的变更也是很麻烦的事情。接下来就由小编帮您介绍下吧。

化妆品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

一、化妆品公司变更法人相关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化妆品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就是兴悦达财税小编对化妆品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哪些材料?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第7篇】法人变更需要本人去吗

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法人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认可,只要过半数股权的股东通过就行了。公司法人变更是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的,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办理。

网友咨询:

法人变更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解答: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的,只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公司章程办理。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解析:

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法人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认可,只要过半数股权的股东通过就行。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办理。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如下:

要进行公司法人的变更,首先就要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然后,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接着,带上变更所需要的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并交材料。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最后,在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新的执照拿到后,还需要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然后,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张晏维律师简介

张晏维: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高级律师,独立董事,内核委员,讲师,并购交易师,科技创新创业导师,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程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会计本科,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律协科创板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公司股权实务全书:案例范本疑难问题解答》、《企业知识产权痛点法律问题解决之道》、《企业全程法律顾问》等书籍编委会委员。在法律与财务会计、税务筹划、资产评估、企业管理、知识产权、资本运作全面结合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完成上百家公司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并购重组、基金、信托、资产证券化、投融资等业务。担任诸多上市公司、公众公司法律顾问。

【第8篇】伪造签字非法变更法人

中国商报(韩湘子 记者 李海洋 )如果不是员工在办理更换发票专用章业务时发现营业执照已失效,吴明龙可能至今都不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变更的事实。自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不到五年的时间里,金登堡制冷(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登堡公司)在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明龙不知情的情况下,相关信息已完成了8次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经法院审查认定,变更申请提交的材料中所涉董事会决议上的签名均系伪造,且该董事会议实际上并未召开。据此,4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监管局)对2023年之前的6次变更登记作出撤销决定。

但在13天之后,在金登堡公司提交材料未改变的情况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以下简称龙华监管局)对该公司的变更申请再次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吴明龙变更为李某锋。

违法变更被撤销

图为深圳市场监管局作出的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

2023年4月7日,深圳监管局作出深市监撤决字【2021】华xy1号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在2023年5月23日变更登记时,冒用吴明龙、吴明文、王大进(均为台湾地区居民)身份,假冒其签字及公司公章,向我局提交虚假公司登记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撤销该公司 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8日、2023年1月29日、2023年6月10日、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20日变更登记。”决定书指出。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发现,决定书中提到的“当事人”便是上述金登堡公司,而该公司之所为通过提交虚假材料达到变更登记的目的还要从12年前说起。

图为金登堡公司园区目前现状

1997年5月4日,(英属维京群岛)日盛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盛公司)在大陆设立外国法人独资企业———金登堡公司。同年,金登堡公司向深圳市龙华清湖股份合作公司承租了一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进行自主承建并投入生产经营。据了解,自2023年10月9日起,吴明龙担任金登堡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任董事长,王大进和吴明文担任董事。

资料显示,日盛公司于1996年10月29日设立,成立之初,王大进持股61.8%,剩余38.2%由吴明文持有,吴明龙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5年6月6日,因生产经营所需,王大进(甲方)向何某(台胞、乙方)拆借新台币3950万(折合人民币约8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双方签订的《股权信托契约书》显示:因欠乙方合计新台币3950万,甲方将投资于金登堡公司61.8%股权信托给乙方,并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信托期间甲方有权以监察人之地位查核公司之财务,借款清偿完毕时,乙方应将信托股权返还甲方。

同年6月27日,双方签订股权让予协议书,协议约定王大进将持有的上述61.8%股权转让给何某,以其现值低偿借款,另不足低偿之借款双方另议处理。

据了解,2006年5月17日,日盛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何某为日盛公司董事长。

王大进告诉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自2005年7月至2023年3月,他通过银行转账以及现金交付方式已全部清偿上述债务及利息共计新台币约5600万(折合人民币约1234万元)。随后多次通过电话以及发函形式,要求何某按照约定归还所质押的61.8%股权。

对此,何某回复函件称,原签立《股权信托契约书》已因双方合意改立股权出售让予协议书而失去效力,现要求依《股权信托契约书》将上述股权返还依法无效。回复还要求,将之前股权抵偿不足部分尚未还清之借款还清。

“股权转让协议是在《股权信托契约书》的基础上签订的,何某当时担心我偿还不了借款,便要求先将61.8%股权做为质押,待借款及利息还清后解除该质押,但并没有取消《股权信托契约书》,所以上述借款及利息还清后,何某应该如约将股权返还给我。”王大进强调。

吴明文表示,近年来,随着深圳的快速发展,大量人口的涌进导致这座城市每天都有新的地块被开发。“现如今金登堡公司周围的土地也陆续被开发建设,何某拒不归还股权的根本原因是想侵占公司租用地块的使用权。”

伪造董事签名决议被判不成立

2023年6月,金登堡公司原行政负责人徐某红携带营业执照等材料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更换发票专用章业务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公司法人代表已变更,之前营业执照失效,无法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徐某红经查询得知,金登堡公司法定代表人已于2023年5月23日由吴明龙变更为刘某才,且对方在2023年6月便私刻了金登堡公司的行政章及财务章。

徐某红随后将此消息告诉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明龙,并选择报警。

据金登堡公司商事主体变更登记档案材料显示:2023年5月23日,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一致同意聘任刘某才为公司总经理职务兼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免去陈某荣原公司总经理职务,免去吴明龙原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免去吴明文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注意到,该会议决议上签有吴明文、吴明龙和王大进三人的名字。

“上述董事会议是何某伙同他人通过伪造公司印章以及冒用签名制作出来的虚假董事会决议,在我们三人均不知晓也并未参加会议的情况下,强行将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吴明龙表示,公司法人变更的消息还是徐某红告诉他的。

吴明文介绍,经向有关部门了解得知,上述人员还在2023年6月1日将金登堡公司日常使用的发票专用章、行政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强行办理了挂失,并在次日另行私刻了行政章及财务专用章进行工商备案。“期间我们曾向龙华监管局和深圳市公安局油松派出所(以下简称油松派出所)反映相关情况,但两部门却相互推诿。”

同年6月8日,金登堡公司再次变更,王大进(董事)、吴明龙(董事长)被踢出董事会成员,增加了何某(董事)以及郑某奎(董事长,与何某系夫妻关系)。

图为法院认定的2023年5月董事会决议中被伪造的三人签字

“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吴明文表示。

据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法院)2023年8月29日作出的判决书显示,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上述三人签名鉴定结论为:2023年5月23日金登堡公司董事会决议尾页落款董事签名处的三原告签名样本字迹均不是其本人的笔迹。

前海法院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召开会议。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吴明龙、王大进、吴明文作为金登堡公司的董事要求确认董事会决议无效或不成立,系适格诉讼主体。本案所涉的董事会决议上的三原告签名均系伪造,该董事会议实际上并未召开,其形成的董事会决议不成立。

前海法院指出,王大进与何某之间的股权转让系另一法律关系。何某在取得了相应股权后,如果要变更金登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安管理人员,仍需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判决金登堡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形成的董事会决议不成立。

案件受理期间企业忙着变更信息

“一审判决下来后,我们凭借判决书要求龙华监管局撤销上述金登堡公司的两次变更,被告知金登堡公司已上诉,不能变更。但在等待二审判决结果的时候,龙华监管局却接受了对方了变更申请,此行为着实让人气愤。”吴明文强调。

资料显示,2023年1月29日,金登堡公司完成了第三次变更,此次变更将法定代表人刘某才换成了高某妮,并兼任总经理、董事长,免除吴明文董事职务,新增何方钦、张某文为董事,何某敬任监事。

吴明文告诉记者,期间高某妮曾多次带人进入金登堡公司园区强行接管公司,并在园区张贴公告,要求园区租户将租金缴纳至他们手中。“未避免发生矛盾冲突,每次发现对方带人进入园区,我方便立即报警,但警方做了笔录之后,从未采取相关措施。”

2023年1月2日,针对徐某红报警称金登堡公司被伪造、变造印章一案,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作出《立案告知书》,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立案侦查。

据该分局同年7月29日作出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鉴定意见为原印文和样本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

即便印文被警方鉴定为不一致,但并未对金登堡公司的“变更之路”形成阻碍。

深圳监管局商事登记薄查询显示,金登堡公司之后分别又在2023年6月10、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20日又完成了变更。法定代表人方面,由高某妮变更为李某炎。

面对金登堡公司的频繁变更,已被免去所有职务的吴明龙三人只能焦急的等待二审法院判决。

2023年12月2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深圳中院认为,日盛公司根据金登堡公司章程通过委派及撤换的方式变更其董事长和董事,不能否认金登堡公司2023年5月23日董事会决议上吴明文三人的签名均系伪造的事实,该董事会议实际上并未召开,形成的董事会决议并未成立。

关于法院认定伪造签字一事,12月9日,何某在电话中向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回应称,由于时间过去很久,很多事情她已记不清楚。

“我现在没有日盛公司的股份了,按照协议,王大进将61.8%的股权抵债给我,除偿还部分外,目前还欠我新台币500多万。至于其他情况,可以联系何方钦,他现在是股权持有人。”何某表示。

何方钦告诉记者,当时是一个专门办理工商登记的中介公司在为何某办理变更登记,由于该中介公司能力差,以为董事会决议是让公司原董事签字即可,随后在没有举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将三人的签名弄了上去。

何方钦强调,实际上三人的签字并非假冒,而是中介公司通过关系,去工商局将三人以前的签字复印上去的。

“金登堡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母公司为日盛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日盛公司有权对金登堡公司的人事进行委派。我现在持有英国那边签发的公证书,能够证明我是日盛公司的有权签署人。”何方钦说,凭借这层身份,他在2023年之后的变更是通过直接修改公司章程,便可对金登堡公司人事进行任免。

何方钦认为,无论是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还是深圳监管局作出的撤销决定,都存在错误。他表示,自己是合法从何某手中买来了日盛公司股权,深圳监管局以提交虚假材料为由撤销了2023年的变更登记,但撤销2023年至2023年的变更登记,则是没有法律依据。“因为股权转让给我后,我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都是合法的。”

但对于何方钦提到的公证书,吴明龙并不认可,他强调,对方所提供的的资料不完整、并不符合认定标准。

市场监管部门被指违反审慎原则

吴明文告诉记者,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后的第一时间,他们便将相关证据资料等提交给了龙华监管局。

2023年4月25日,吴明文收到龙华监管局发来的短信,内容为:龙华局信用监管科于2023年4月19日撒销金登堡制冷(深圳)有限公司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8日、2023年1月29日、2023年6月10日、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20日变更备案登记。

根据企业工商信息显示,2023年4月19日,龙华监管局已撤销对上述6次违法变更备案登记,将金登堡公司的股权重新恢复至变更前。

但谁知一天后,金登堡公司再次发生变更,除地址变更外,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吴明龙变更为李晓峰,免去陈某荣、吴明文、吴明龙的职务,新增刘某霞、李晓峰、李某峰、陈某涛等人。

吴明文指出,根据深圳监管局4月7日作出的决定书,上述6次变更行为因提交虚假材料被撤销,现如今为何在提交材料不变的情况下,龙华监管局仍再次同意金登堡公司的变更申请。

调查了解到,8月25日,吴明文就上述变更向深圳监管局递交了《变更异议申请书》,申请书显示,其作为日盛公司的原始股东,金登堡公司多次变更期间,他均未收到过任何股东变更的相关文件。且随着变更的撤销,金登堡公司通过变更资料获得的公章也应该因为撤销而作废。“那么贵局在接受4月20日金登堡公司做出的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定的资料中所盖公章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就在吴明文提出变更异议的两天后,8月27日,金登堡公司登记信息再次发生变更。经营期限由自1997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4日变更为永续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变更后增加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许可经营变更后为物业管理。

至此,金登堡公司在四年多的时间里,完成了8次变更。

对于金登堡公司今年的两次变更,何方钦表示,监管部门的此番行为系前后矛盾。

他指出,这两次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和2023年、2023年是一样的,只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不是同一人,但监管部门在撤销之前的情况下,现如今又同意变更。

10月18日,深圳监管局对吴明文提出的异议作出答复函称,该局对金登堡公司作出撤销变更登记(备案)的决定与核准金登堡公司4月20日的法定代表人交更登记行为是两个独立的、无关联的行政行为。登记行为中法定代表人是由股东日盛公司决议委派,符合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规定。

答复函认为,该局核准金登堡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登记及董事、监事、经理、章程备案的行政行为已尽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义务,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核准变更登记并办理备案。

12月13日,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就上述变更行为存在的异议致电深圳监管局,该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媒体如想采访,需发采访函至该局,待调查核实后再做回复。

此外,关于金登堡公司被伪造印章一案的具体侦查进展,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彭主任表示,需发采访函至深圳市公安局,待调查核实后再做回复。

截至发稿,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并未收到两部门对采访函的回复。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房保国表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仅采取形式审查的方式,而忽视了金登堡公司已经多次变更的现实情况,违反了行政法中的审慎原则,损害了被管理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以及行政法权责相统一原则,公司登记机关既然享有核实材料真实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审慎审查义务。

“警方在接到企业印章被伪造案件时,应当尽快介入,查明事实、控制风险;另一方面,伪造行为被认定为犯罪,还可以帮助被伪造印章的企业‘撇清’过错。”房保国介绍,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房保国建议,受害者在面临上述情况是,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处理。

据了解,因不服深圳监管局上述行为,吴明文于日前已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深圳监管局4月20日、8月27日变更第三人登记行为违反审慎审查原则,以及撤销对第三人上述变更登记。

【第9篇】分公司变更为独立法人

企业在经过漫长的累积和发展后,可能是为了扩充业务,或者当地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就会在当地成立新公司。简单地说,分公司就像你未成年的儿子。虽然它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可以做你允许他做的各种事情,但归根结底,它属于你。你负责解决任何问题;子公司就像一个成年的儿子,家已经分开了。你不需要太担心他将来会发展什么。

一、两种类型公司区别

1、两者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分公司不是,只有一个负责人。

2、两者经营范围不同

子公司是可以自己选择经营范围的,但是一般不能超过总部的范围,所以一般是复制粘贴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或者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挑选几个;

3、两者承担责任不同

子公司不受总公司控制,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受总公司控制,不独立承担责任。

4、两者取名要求不同

子公司如同新注册一家公司,需要重新核名;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行政区划+分公司。

二、成立这两类公司的好处

1、成立子公司好处

(1)属于独立法人,承担有限责任,但分公司负债全部由总公司赔偿。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一般仅限于公司对股东的义务。子公司其他股东与母公司的合作是股东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与母公司的员工关系。但分公司员工一般由总公司控制。

(3)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如日常缴纳的一些所得税、发票报税等。

(4)经营范围子公司可重新拟定。

2、成立分公司的好处

1、由于分公司是总部的复制体,财务便利基本上可以延续总部的机构;

2、分公司承担的费用可能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所在地缴纳流转税,利润由总公司共同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经常亏损,但亏损可以抵消总公司经营收入的利润,从而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4、分公司盈利时,不需要向总部缴纳额外税率;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让,不涉及所有权变更,不需要纳税。

很多人都会将分公司跟子公司混成一体,其实这两者区别相当的大,总结来说,子公司相当于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在日后经营的过程当中出现的任何风险都要自己承担。而分公司就不同,这类型公司相当于是总部划分出去的一个东西。制度流程方面都是延续总部。基本上就是总部换了一个经营场所。如果还有这类型问题不懂或者想注册办理。都可以点击小编主页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第10篇】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法人的变更就是指法人成立后,其机构、名字、居所、企业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发生的变动。这一些事项的变动可依照法人的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在变更后做相应的变更登记,就可以产生变动法律效力。

1、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公司必须进行公司法人变更:

(1)公司法人身亡或者因为过错被撤职;

(2)公司法人并没有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务或者无法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务

(3)公司法人离职或是岗位调动。

2、深圳市企业法人变更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3)新法人身份证;

(4)法人的私人u盾或【个人数字证书】: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书(正本1份,能在申请表内填写信息);

(6)企业申请登记委任书。

3、公司变更法人申请办理的流程

(1)分类整理须要变更的信息,且在工商管理局网上申报页面进行初步审核递交,3-5个工作日初审通过;

(2)下载打印审核通过的原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在线预约工商管理局提交材料的时间:

(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

(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第11篇】上海公司变更法人代表

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相关企业代表以及法人变更的办理当中,存在着一定的流程。因此,在相关创业初期或者营业过程中,对于企业法人代办的过程是比较常见的。那么,进行有规章制度的申报流程来变更法人,需要结合一定的实际经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实践证明。以下便是通过对相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申请流程代办,希望可以帮助相关人员进行法人变更操作中的具体方式方法。

相关流程具体表示如下,首先,对于公司注册相关的资料以及变更的日期,法人代表的执照需要到到相关办理部门去办理相关机构代码的变更,等到相关日期受理结束之后,再到税务部门进行登记。那么,涉及到相关的股权转让的所得税,需要到当地申报,转让必须要有股东和法人的资格报告。

对于相关银行资料以及法人执照的材料,申请书需要委托被委托人的期限以及法人代表登记表需要注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批准或者相关文件,复印副本与在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需要。找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处理,同时注意原件、复印件一致。并且法人股份问题的转让差额需要明确,此外根据相关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证明在相关委托权限内,进行对名称变更。公司修正案的处理,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落实,需要对住所、知识产权以及相关法定代表人姓名的变更。

同时,注意股东和发起人的变更,并且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委托书复印件原件或相关变更法人流程,七个工作日后产生新的营业执照。相关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的多种变更范围,需要对相关企业类型登记、股权登记、企业合并分立登记等相关公告证明,债务合并等处理。同时,对法人一证通登报社保账户等多种互联网公司办理机构的,及法定代表登记公司名称等相关进行重新登记。

综上所述,实践证明,科学合理有序的法人变更程序流程,既要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并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相关制度证明申请材料的递交以及合理程序的逐步实现,并且相关部门落实以及自身责任的变更需要及时有效的更改和确定,以此来明确在相关企业中变更法人的流程使其完善有效。从而进一步完善在相关企业法人变更程序中的正确操作,避免走弯路,从而帮助到更多的人,在相关行业中面对法人变更程序流程代办的时候避免出错。

【第12篇】公司变更法人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公司需要变更法人肯定是要按照相应的程序来变更,那具体的流程、材料以及公司法人变更涉及到的问题有哪些呢?

一、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

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进行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2、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打电话到工商局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目前北京市辖区基本都是电话预约交件时间)

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

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营业执照

注意:可以带身份证原件,也可以带复印件。

二、公司变更法人需要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公司公章

三、公司变更法人的债务处理

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

2、《合同法》第七十六条也明确: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3、有一点需要明确:法定代表人只是负责处理公司的债务问题,真正承担公司债务债权责任的还是公司,而公司的钱是股东投资的,所以在一开始说明“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东”影响很大。

4、如果公司是转让过来的,那么在转让之前一定要确定该公司是否将所有的债务债权都处理干净,包括有没有欠税、银行有没有贷款没还等。

5、而且双方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会约定:原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如果原股东隐瞒债务的情况,那么是可以追究其责任的,但很可能需要新股东先承担责任,再向原股东追偿。

四、公司变更法人的风险

1、法人变更前公司积累的客户随之流失

2、企业的决策和规划发生很大的改变

3、企业的信用发生变化

4、员工的工资待遇变化,导致公司员工的不稳定性

五、有关公司法人变更常见问题解答

1、公司法人变更对财务的影响严重吗?

财务没有影响,但是要去银行更换印鉴卡,出纳还是照样每月去银行拿对账单,基本没有影响。更换印鉴卡需要的资料如下:

(1)旧印鉴卡

(2)银行变更印鉴的申请书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果不是法人亲自办理,还应提交银行格式的授权书

(6)证明变更法人的文件

如: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法人的文件(如会议决定)、公司章程

(7)其他可能需要用到的文件(按银行要求)

(8)银行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有的银行需要上门确认书,有的银行要重新签订协议,看银行而定

(9)新印鉴卡及旧印鉴卡章子(如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2、公司法人变更的申请时间?

公司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法人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需要材料如下:

会议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公司法人变更后营业执照需要换新吗?

需要更换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5、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备案吗?

正常只更换法人人名章就可以,其他章不用重新备案。

6、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

公司变更法人后公章是否需要更换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但在实务操作中,更换公章可以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权益。变更公章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公司公章和公章准刻证文件

(2)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注意: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的时候要带上原件,需要跟原件核对。

7、法人变更后原法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没有效。法人已经变更,签合同必须是变更以后的新的法人签订,才是有效的。变更之日前,以原法人原来签的合同是有效的。

8、法人变更后以前的法人是否还有责任?

没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注:以北京地区为例,部分地区有个别差异,请参考当地政策

【第13篇】公司的法人可以变更吗

大家都知道,我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由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担任。如果我们要换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如何做?

比如原来是张三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三在外面搞了一家小公司,跟我们干的是一样的业务。公司觉得这个人在外面做同业的事情,他再担任我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不合适了,我们会怀疑他会不会窃取我们公司的客户资料,会不会窃取公司的机密。所以公司想把张三给换掉,在以前,换的时候需要他签字,如果他不签字,公司就无法做工商变换。

新公司法出台后这个问题就简单多了,我们一般按照下面的程序进行:

张三之所以是法定代表人,是因为他是总经理。所以,第一件事情就是免除张三的总经理职务,由李四来担任。

从免除那天起,他丧失了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我们改为李四担任公司的总经理,任命李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那工商变更的时候,就不需要张三去工商局,也不要他签字了,跟他没关系。

到工商局只要李四签个字就可以啦,这是换法定代表人的方法,你学会了吗?

不过这还要等新公司法正式出台后才能这样操作。

这里面有一件事情一定要注意,我们不要轻易把总经理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写到公司章程里面,如果写进去要换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就等于要修改公司章程,这时候就需要股东会3分之2股权通过才行(特殊规定的除外)。

如果想让公司司机当法定代表人该如何操作?

法定代表人法律上规定有两个职位可以做,第一是总经理,第二是执行董事或者是董事长。如果想让你的司机来做法人代表人,那就让他在工商变更的时候给他一个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的职位。

以为当了法定代表人就能控制公司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新公司法出台之后,将会对这条作出修改,也就是股东会表决,把你的法定代表人职位免掉之后,到工商局办手续的时候,不需要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到场,新法定代表人签字就可以了。

但凡想通过控制法定代表人来控制公司的,你要看看我的新专栏《解读新公司法》草案。在那里面我给大家详细解读了新公司法对我们企业影响最重要的20个点。

【第14篇】公司变更法人要多久

成都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多久?很多公司因为人员调动或者公司的发展都会作出一定的变更,那么变更法人需要多长时间呢?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点击头像方可咨询!

成都公司变更法人时间大致在十天左右。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

以上就是“成都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多久”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资料不齐、自己没时间办理,可以找代办机构帮忙办理,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进入主页咨询。

【第15篇】公司变更法人股东流程

公司疑难核名疑难股转疑难注销机构公司费用价格需要多少钱?中介需要准备提供什么哪些资料材料?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地址变更步骤流程方式方法手续需要多少久长时间?

公司股转需要注意什么?很多公司老板以为,股东的转股,就是股权转让,在网上做一下就行了。其实呢,一般人只做了线上的部分,线下跑现场的部分,也是需要去做的,比如说去银行。另外很多时候,旧股东会和新老股东在法律上有一些纠纷,这些也是需要去处理的。当然,如果您不在乎,刚刚说的可以不管,但到税务局大厅做股权转肯定走不掉,这个股权转让相对来讲是比较麻烦。比如说需要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并到现场做验证和实名,所以真不是线上办理一下就ok的。关于股权转让的事情,如果您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留言给我。

法人变更后的法律责任(15个范本)

一、法人变更后债务如何处理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代表变更后,并不影响法人债务的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法人范本

  • 企业法人变更代办(15个范本)
  • 企业法人变更代办(15个范本)99人关注

    德国公司法人变更,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找他人代办。德国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该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其他文件等。德国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 ...[更多]

  • 企业变更法人需要多久(15个范本)
  • 企业变更法人需要多久(15个范本)99人关注

    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公司发展或者是某些原因的存在而需要更换公司法人,一般情况下来说公司法人也就是公司负责人,那么我们在进行公司法人变更时该怎么做呢 ...[更多]

  • 法人变更公司(15个范本)
  • 法人变更公司(15个范本)97人关注

    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 ...[更多]

  • 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流程(4个范本)
  • 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流程(4个范本)97人关注

    公司法人变更有很多种情况,有的是股东变更成法人,有的是直接由外来人变更为法人。两种情况,都需要到工商税务部门做变更登记,现在三证合一,手续简单的很多,只需要到工商 ...[更多]

  •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多少钱(15个范本)
  •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多少钱(15个范本)97人关注

    这个不需要的,变更法人只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 ...[更多]

  • 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12个范本)
  • 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12个范本)96人关注

    公司变更的类型有很多种,而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同样也可以进行变更。因为法人对于公司来讲的地位和重要程度与股东不相上下,所以公司变更法人尤其要注意。小编就来讲 ...[更多]

  •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20篇)
  •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20篇)96人关注

    企业法人变更的风险有:1、客户可能跟着发生变化。2、企业信用发生变化。3、企业将不再由原来的老板控制。4、企业员工工资待遇发生变更。【法律依据】《合同法》第 ...[更多]

  • 个体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15个范本)
  • 个体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15个范本)95人关注

    小编今天整理了公司过户法人变更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过户法人变更需要注意什么一、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注意些什么法人变更一般需要注意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