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办理公司变更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办理公司变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办理公司变更
今天就给大家聊聊公司名称变更的事儿,公司注册下来后,可能觉得名字没选好,或者名字和业务相关性不高,想要换个名字,这就不得不进行名称变更。下面就和西格小编一起看看公司名称变更怎么办理!
公司名称变更的前提:
公司必须注册满一年后才可以变更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建议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
3、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
4、篆刻公司章;
5、税务变更;
6、银行变更;
7、社保变更等。
公司变更名称需要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公章;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就是公司名称变更怎么办理的介绍了,更多工商注册问题,可随时找西格集团咨询哦!
【第2篇】公司股权变更怎么办理
【业务背景】
北京某中央级事业单位作为股东与他人签订合同,设立子公司,但由于管理问题,时过境迁,股东对是否在子公司合法持股、股权变动情况、子公司的运营状况等根本不清楚。某日,子公司突然提出,该股东实际上没有出资,现在子公司经营遇到极大困难,希望股东借给子公司100万元或者帮助子公司融资或者放弃在子公司的股权。律师为此受股东委托,对子公司股权情况、经营状况、该股东的责任等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提出放弃对子公司股权的途径与方案,提醒股东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意见。
【法律意见[4]】
致:某中央级事业单位
时间:2008年6月24日
关于贵单位对子公司出资问题,现根据有关法律和律师所收集到的材料及信息,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基本事实
1.1999年3月18日,贵单位提出了“某抗癌的基因工程免疫毒素及其生产方法”专利申请,并于1999年9月29日被公开。2003年8月13日,子公司取得该专利授权。
2.2000年8月11日,贵单位与东莞甲公司签订了《关于合作经营“北京b公司”的合同》(以下简称《组建合同》)。该合同约定:双方合作成立北京b公司,北京b公司注册资本180万元,其中东莞甲公司以现金出资124.2万元,贵单位以抗膀胱癌的基因工程免疫毒素及其生产方法、治疗肺腺癌的基因工程双特异抗体、治疗卵巢癌的基因工程双特异抗体等系列抗癌药物及其相关产品的科研技术和成果出资55.8万元,其中贵单位持股权16%,科研人员持股权15%;东莞甲公司向贵单位支付45万元,作为对贵单位合作前开发费用的补偿,其中合同签订时支付20万元,余款于2001年12月31日前支付;签订合同时,贵单位应将基因工程抗体课题组及人员,抗癌系列药物及相关技术产品等全部科研成果、生产技术及资料投入到北京b公司;本合同与合作企业章程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2000年8月21日,贵单位与东莞甲公司签署了子公司公司章程。该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180万元,其中东莞甲公司货币出资124.2万元,贵单位货币出资28.8万元,科研人员以货币出资共计27万元。这些出资均有验资[5]证明。
4.2005年7月,子公司变更住所为北京市昌平区,即现住所。
5.2005年9月21日,北京某科技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c公司)以货币向子公司增资820万元(有验资证明),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
6.2005年10月27日,北京c公司与子公司其他股东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中与贵单位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京c公司将其在子公司的131.2万元股权转让给贵单位,贵单位一次性以货币形式付给北京c公司131.2万元。与其他股东的协议,除金额不同外,其他内容都是一样的。
同日,北京c公司出具声明称:本公司从即日起,放弃在子公司的所有股权及股东相关的一切权力,并放弃同日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和与子公司各个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所涉及的债权。同日,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其中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贵单位出资增至160万元。
7.根据子公司提供的几年来财务报告,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为:
(1)2000年当年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0.2万元。
(2)2001年当年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3万元。
(3)2002年当年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4万元。
(4)2003年当年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7万元。
(5)2004年当年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3万元。
(6)2005年当年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1万元。
(7)2006年当年主营业务收入3万元,利润总额-7万元。2006年末资产总额3620万元,其中在建工程1615万元(其中房屋1613万元),长期待摊费用为1472万元(全部是综合研发费用),其他应收款118万元(其中应收贵单位108万元,为设备款,账龄为3年以上);流动负债2521万元,其中应付账款1128万元(其中北京某生命科学园有限公司1124万元,是房款,账龄一至两年),其他应付款1331万元(其中应付东莞甲公司695万元,廊坊某公司453万元);所有者权益96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41万元。
(8)2007年当年主营业务收入3万元,利润-264万元。资产负债情况与2006年没有太大的变化。
8.2005年2月21日,贵单位出具了《关于“子公司”的情况说明》。该说明称,子公司已经开发出五种候选的基因工程抗体药物,其中预期治疗卵巢癌的双特异抗体将进入临床试验,这些候选药物是国家一类新药,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9.2008年5月4日,子公司向贵单位出具函件,称子公司是贵单位与广东某集团合作组建,全部资金是广东某集团所出,并已给贵单位支付了40万元“入门费”;目前子公司经营遇到极大困难,希望贵单位或者借给子公司100万元,或者帮助子公司融资或者放弃在子公司的股权。
二、法律分析
(一)关于出资情况及贵单位的责任
从工商登记资料分析,“北京b公司”就是后来登记确认的子公司。签订《组建合同》时双方约定,贵单位是以技术出资。但工商登记资料反映,贵单位出资及增资均是货币。不过从以下情况分析,贵单位可能没有以货币出资及增资:1.贵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讲,贵单位账务上并没有显示资金及物资流出情况;2.子公司取得贵单位技术,没有发现签订有转让合同,财务上也没有反映收到转让款项;3.2008年5月4日子公司函称,公司全部资金来源于广东某集团(该集团可能是东莞甲公司的上级单位);4.北京c公司无故放弃股权及转让出资的债权。
据此,律师认为,如果贵单位确实没有货币出资,验资报告也许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的:一是股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登记,中介机构垫资登记后撤资,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很多。二是子公司成立时或增资时,先由股东实际出资,之后再抽回出资。三是由其他股东(主要是东莞甲公司)代为出资,同时作为对《组建合同》的履行,贵单位“无偿”将《合同》约定的技术转让给子公司。为了登记方便,现实中有很多技术出资采取了这种方式。四是贵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资。无论通过何种途径验资,除非出现贵单位出资及增资后,又通过贵单位(包括出具手续,委托他人)抽回了出资及增资;贵单位出资是虚假的,有关登记文件是虚假的,并有相关证据,否则贵单位将不为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承担责任。
(二)关于贵单位的应付款及责任从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看,贵单位还欠该公司设备款108万元。不知此款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是贵单位没有履行《组建合同》的相关约定,还是贵单位履行了,但子公司没有走账。如果贵单位没有履行合同约定,贵单位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三)技术转让情况
从资料看,贵单位专利已经转让给子公司,但转让内容及转让方式,转让价款、《组建合同》规定的其他技术是否转让等情况均没有资料体现。该转让是不是如前所述,是股东为了方便公司登记,由其他股东代为出资,子公司成立后,贵单位再“无偿”将《组建合同》约定的技术转让给子公司,还是由贵单位在登记时先出资,之后由贵单位将技术转给子公司,再由子公司将款项退还贵单位,这些情况,都需要进一步了解。但无论何种情况,只要贵单位确实已经将《组建合同》约定的所有技术转移到子公司,贵单位将不会因转让技术不到位而承担责任。
(四)关于子公司经营情况
从财务报表情况看(该报表与工商验资报告不太一致,但影响不大),子公司经营不佳,亏损及潜亏严重,经营似乎早已崩溃,发展前景渺茫。但该子公司还有房地产,如果该房地产属于子公司购买,随着房地产价值的升值,该子公司实际价值还不低,且按照贵单位2005年报告,该子公司研发的新药物还有发展前景。因此,现在要决定该子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没有发展前景,还为时过早。要决定退出子公司出资,尤其是无偿退出,需要进一步调查。
(五)关于退出股权途径的选择关于现在的股权,贵单位可以退出,也可以维持现状。从法律层面上讲,其他股东及子公司无权要求贵单位退出,子公司提出的“因有国家部门的股份,人家就拒绝合作”,不存在合理性。如果在出资和股权转让及债务方面不存在瑕疵,贵单位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贵单位还有权在将来的经营过程中,对子公司行使实实在在的股东权,如表决权、审查公司经营状况权等。当然,贵单位如果考虑到上级单位的要求及子公司的发展现状,也可以退出现有股权。退出股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解散子公司
解散子公司对贵单位本身来讲比较简单,一般没有内部行政上的审批程序。但对子公司来讲,程序比较复杂,时间较长,成本(应当由子公司承担)也较高。而且,解散子公司还涉及其他股东是否同意(因为按照公司章程,解散公司需要代表四分之三以上股权通过),如果不同意,除非通过诉讼,否则子公司将无法解散。
解散子公司需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1)子公司股东会就解散子公司并成立清算组做出决议;
(2)由股东组成清算组。法律规定,清算组在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
(3)清算组备案。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长名单向工商局备案。
(4)清算组工作清算①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②清算组在清理子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确认。在此期间,清算组要聘请中介机构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③子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子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④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子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子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子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⑤子公司注销前,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单位组织代码注销登记及其他在政府部门办理过登记、备案手续的,也应办理注销。
⑥贵单位成立子公司履行过批准、备案、登记事项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手续。
2.转让出资
转让出资一般情况下,时间短、成本低。但是转让出资需要履行以下程序:
(1)审批、备案: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处置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贵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是上级单位,贵单位转让子公司股份是否达到规定限额及履行何种具体手续,应当向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咨询,按照他们的意见执行。
(2)公开处置:根据子公司2005年10月27日章程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但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28条规定,转让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应当通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至于什么算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国家没有规定。贵单位转让股权,是否需要挂牌拍卖,最好征求上级单位相关部门意见。
(3)产权登记:如果贵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曾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则应进行变更登记。
(4)股权价值评估、核准或备案:按照上述规定和上级单位《关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和产业化信息统计的通知》,贵单位如转让股份,应当对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核准或备案。具体情况请咨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减资
即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要子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国家虽然没有规定减资需要什么样的行政批准程序,但这涉及对贵单位的重大权益放弃,从国有资产管理的精神角度考虑,最好要履行与转让一样的程序。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如果贵单位要退出出资,比较可行的办法还是转让出资,因为解散公司可能行不通,减资程序并不简单。
三、意见及建议
如上所述,由于很多情况不明,如果贵单位决定退出股权,最好能按如下程序处理该问题:
1.召集有关人员,尤其是相关课题组工作人员(即个人股东),先进一步了解贵单位对子公司的出资、增资、验资、技术转让、债务、子公司(或另一股东)向贵单位支付款项、公司现在的发展等情况。
2.在充分了解上述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另一股东负责人或子公司负责人的意图,讨论贵单位退出股权的方案及其他问题,如贵单位债务、出资瑕疵(如有)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必要时,律师可以参加讨论会,以便分析他们提出方案的可行性。
3.在上述基础上,制定贵单位详细的退出方案(前述处置程序仅是一个粗略概括)。
4.无论贵单位向子公司出资时是否曾经报过上级单位,律师的意见是最好报一下,以避免个人承担行政责任。如果贵单位觉得在行政审批程序方面不会出问题,贵单位退出股权就相当简单了。
5.与其他股东及子公司签订退出协议,一次性解决问题,尽量避免后患。
【手记】
经过进一步了解,子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金实际上全部是由另一单位股东投入,经营也是由另一股东操纵,已经停业多年,严重资不抵债。所投入的技术也不是太成熟,后续研究基本停止,没有现实成果,没有发挥过效益。2023年,股东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决定,股权由另一单位股东以零价收购,但前提是另一股东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某中央级事业单位及所属科研人员对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全身而退。
【第3篇】办理变更股东公司
股权转让是公司都可能会遇到的问题,那么工商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呢?下面西格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
一、股权转让流程
1、税务
地务:办理股权转让手续,需要进行身份认证,认证前在地税要先注册;
国税:一证通网上申报
2、工商需要先进行网报、审核通过以后在预约工商现场交件就可以取照了;
二、股权转让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公章;
3、需要利润表、负债表、章程、新旧股东身份证件;
4、执照正副本原件;
5、转股文件需要签字。
三、什么情况下公司股权不能转让
根据相关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从公司成立的三年之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四、股权转让以后,要即时办理股权变更
1、股权转让完之后,公司需要注销原来的出资证明书,并加入新股东签发的出资证明,还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需要在股东发生变更之后的30天起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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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杭州公司变更办理
由于浙江省全面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网上办理,极大简化办事的申请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网上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网上操作详细流程。
第一步:
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找到【浙江企业在线】,点击进入:【我要办变更】,选择 “个人用户登录”或“法人用户登录”(一般建议个人用户登录,该账号与“浙里办”app相通,若已注册请直接登录),登录后点击“我要变更备案”。
选择“企业变更登记申请”,点击“办理”。
凭营业执照信息登录,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企业授权信息登录”后,点击“全程电子化(无纸全程电子化)”。(注意:选择企业授权信息登录时,短信验证码由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接收。)
第二步:
进入资料填报环节,选择相应的变更事项,例如“经营范围变更”,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根据提示信息完成后续的资料填报后,完善提交材料信息,例如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涉及地址变更,需上传新住所的产权证明、租房协议等场所材料。
第三步:
资料确认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变更登记的提交工作。预核通过后将收到短信需进行电子签章。申报人员可在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查看“电子签名情况”。预核不通过的,将会收到驳回短信,同样可登录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点击“查看审批意见”即可查看备注的修改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待预核。
第四步:
完成电子签章后,携带或邮寄营业执照正副本到自己公司所在登记机关地区的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例如: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便可换领新的营业执照。注:营业执照正副本需要携带或邮寄到企业登记对应的登记机关。
电子签章流程
个人账号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搜索“浙里办”进行电子签章,未注册'浙里办'的用户,需先进行注册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
在“浙里办”搜索框里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
在市场监管业务办理界面,点击“电子签章”,可查看到代签名文件。
点击待签名记录,页面拖至底部,点击笔的标志,输入签署密码,即可签名。手动绘制签名后点击保存,签署流程完成。
综上就是杭州公司变更登记的详细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哦。更多其他企业问题,随时可以下面留言或者私信找我们哦。
【第5篇】企业法人变更流程及所需资料法人变更代办理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权利的自然人,其以公司名义做出的行为是需要公司承担法定责任的。那么公司变更法人是不是很麻烦呢?流程和所需资料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法人变更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8、《承诺书》。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一)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
到工商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的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
5、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6、章程修正案(盖上公司公章);
7、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8、新法人身份证明;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二)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变更
带上以下资料到税务局: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法人身份证明;
3、税务变更申请表;
4、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务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5、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3、委托授权书;
4、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5、股东会决议。
【第6篇】公司股权变更怎样办理
昨天跟客户聊天,聊起了一些关于股权架构的问题,在网上搜了很多文章,大量的文章在讲述《公司法》规定的股权百分比,以及所谓的公司股权几大生命线的问题,但小鱼蛋总感觉知道几个数字并不能解开我心中的疑惑,故决定整理一下关于股权架构的问题,预计会分几篇写一个系列。本文仅讨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架构,至于各项持股路径,每种持股路径均单写一篇分析其优缺点。
强调,小鱼蛋的所有文章均是以学习的目的而作,读者如有任何意见欢迎留言讨论,若有指导意见,小鱼蛋不甚荣幸!
第一节 企业股权设计的核心逻辑
企业股权架构设计的逻辑关键点有两个,第一是满足各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第二是预留未来股权结构变动的空间。利益问题说穿了就是钱、权的问题,所谓钱,多拿分红少交税;所谓权,无论股权怎么变,公司都是我说了算。所以,当公司发生股权变动的时候,各股东永远以这两个点为核心要点考虑问题。
更多时候,初创企业在成立时以生存为第一目标,各股东妥协度、配合度极高,各方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但是,一旦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各股东之间特别容易因为钱或权的问题产生矛盾,这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是及其不利的。
所以,初创时的蜜月期,并不能作为股东之间利益均衡的永久性粘合剂,将一切规则写在纸上,才是股东之间和睦相处的正道。
一、各股东考虑的利益有哪些?
1、我能从公司赚到多少钱?即,投资回报——股权对应的分红权。(钱)
2、公司分到我手里有多少钱?即,税后投资回报——股东分红需缴纳所得税。(钱)
3、我能否始终掌控公司?即,公司的控制权。(权)
4、我拥有多少公司资产?即,拥有公司的资产份额。(钱)
5、如果公司亏钱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即,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钱)
二、如何实现股东利益的平衡
实务中经常碰到,出资比例与股权不对等的情形。比如,出资少但占比高,出资多却占比低。导致这种情形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技术资源、市场资源等等。但,这都是为了平衡各主体之间的利益最终呈现出来的结果,而过程中,是如何实现的呢?
很多人包括在从事这个行业以前的小鱼蛋,容易想当然地认为,在投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时,出资比例=股权=表决权=分红比例,这是错误的!出资比例并不能决定一切。
1、首先厘清股东出资比例与公司股权之间的关系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知,出资比例不一定等于表决权,也不一定等于分红比例。
2、其次考虑出资比例与股权的平衡度
在股权架构设计时,商讨出资比例与股权占比的关系是重中之重,这就需要各股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磋商,这是一件没有办法从法律上去硬性规定的事情,也是各个生意人展现谈判技巧的舞台。
3、最后,利用多种方式实现并固定平衡
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事情就是永远都会有变化,所以我们应当用变化去应对变化。将拟定好的出资比例与股权结构通过法律允许的途径固定下来,使得这种平衡尽可能长久地保持下去,是我们设计股权架构的第一个核心关键点。那么可以使用的方式有哪些呢?
(1)主体公司层面
公司章程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文件,它相当于公司内部的法律,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它即是公司的一切准则。并且,我国的法律赋予了公司章程极大的自主性。背后的逻辑在于,“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可知,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表决权与分红权与出资比例脱钩。那么,各股东最关心的钱和权的问题,在公司章程内就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
其实如果仅考虑钱和权的问题,两种要素拢共也就四种组合:钱多权少、钱少权少、钱多权多,钱少权多。但,当考虑时间因素时,就会产生更多的变化,比如:当时间到达时,钱与权的关系又将发生怎样的变化。
更进一步衍生,在 时间 钱 权三个要素以外,再加入某项特定的条件,则组合就会有更多的变化,比如:到某个时点,某项条件成就,则钱与权的关系;反之,未成就则钱与权的关系。
这一切,各股东都可以在第一次股东会议决定公司章程时约定清楚。故,大部分出资比例与股权占比的矛盾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解决。
(2)持股主体层面
公司股东可以由自然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主体组成,实务中通常也是由前述三个主体作为股东。这三个主体持股,从钱和权的角度来讲,均各有利弊。具体的利弊,由于篇幅太长,小鱼蛋将分别写文章说明。
三、如何为未来股权变动预留空间
未来股权变动预留空间的核心点同样是钱和权的问题,当新股东进入时,原股东利益如何保证?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股权变动过程中涉及的出资如何缴纳?税负变动如何?
同样可以从两个层面去布局:
1、主体公司层面
公司章程同样可以约定“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和“股权转让时优先认购权”的行使,但在约定过程中需注意,法律并不保护恶意防范的条款,比如在同等条件下原股东既不购买,也禁止其他人购买的条款,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持股主体层面
自然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作为持股主体时,在股权变动方面也是各有利弊,如股东人数较多时,通过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对控制权有非常明显的优势,由于篇幅太长,小鱼蛋后续单独通过文章说明。
第二节 相对最优解的股权架构
一、以有限公司作为实际控制人家族公司
以有限公司作为持股路径,最明显的优势是公司对公司分红可以免税,家族公司受到其他股东干扰的可能性较小,财务的自由度较高。具体详见后续文章。
二、实际控制人或重要股东也可以选择自然人直接持股
自然人持股是最常见的持股方式,其显著特点在于简单,不复杂,具体详见后续文章。
三、公司核心成员通过合伙企业持股
近年来,通过合伙企业持股的人越来越多,大多都是看中保税区的合伙企业可以退税,但合伙企业的核心优势是在于稳定控制权,当股东人数较多时,为避免股权频繁的变化,通过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可以很好的改善这一局面,并且实控人作为执行合伙人可以很好的掌握公司的控制权。
四、其他特殊股东需结合持股平台的特性进行处理
当公司存在一些特殊股东时,很多案例都显示,普遍采用的方式是自然人代持,自然人代持的优势是简单,但并不意味着是最优解。因为特殊股东的特殊原因纷繁复杂,很难一次性梳理清楚,小鱼蛋在帮客户解决问题的时候,如遇可以讨论的,再展开梳理。
写在最后,小鱼蛋的所有文章均是以学习的目的而作,读者如有任何意见欢迎留言讨论,若有指导意见,小鱼蛋不甚荣幸!
【第7篇】股权变更登记办理
、裁判观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应当根据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及出资情况等多种因素,结合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综合审查认定。
二、类似场景:
丹吉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29日,注册资本10万元,成立时法定代表人为沈某。2023年1月6日,沈某、徐某与陈奕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沈某、徐某将其持有的丹吉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陈奕巍。2023年1月6日,陈奕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将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奕巍,并对公司章程作了修改。工商管理部门于2023年1月19日准予变更登记。2023年3月8日,丹吉公司盖章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陈奕巍办理丹吉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2023年3月8日,丹吉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有陈奕巍与“杨俊洁”字样签名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载明陈奕巍将其所持有的丹吉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杨俊洁。同日,丹吉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公司登记(变更)申请书》,要求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陈奕巍变更为杨俊洁,并提交了有“杨俊洁”字样签名的《法定代表人信息》,该《法定代表人信息》所附之杨俊洁身份证有效期限为2006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6日,住址为河南省灵宝市xx街xx街坊xx栋xx号。同日,丹吉公司提交有“杨俊洁”字样签名的公司章程、股东决定,将股东变更为杨俊洁并任命杨俊洁为执行董事,陈奕巍不再担任执行董事。
一审另查明,前述《公司登记(变更)申请书》、《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股权转让协议》中“杨俊洁”字样签名均非杨俊洁本人所签。
三、一审法院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经有关部门鉴定,丹吉公司工商登记材料中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股权转让协议》中“杨俊洁”签名字迹均非杨俊洁本人所签,故该次股权转让对杨俊洁不产生效力。另由于杨俊洁已于2023年1月对有效期限自2006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6日的身份证予以挂失并补办了身份证,说明丹吉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之时所提交的杨俊洁身份证已不是受杨俊洁控制的身份证。
庭审中,杨俊洁否认曾向陈奕巍支付过股权转让款,陈奕巍亦承认其并未实际收到股权转让款,本案中亦无证据证明杨俊洁行使过丹吉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权利。综上,杨俊洁对成为丹吉公司股东的事实并不知情,且其从未向丹吉公司出资,亦未行使过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一审法院认定杨俊洁并未与陈奕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丹吉公司股份,其被登记为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故对杨俊洁要求确认其不是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陈奕巍提出杨俊洁本人曾亲自到工商管理部门签署过《签章真实性承诺书》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但陈奕巍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对其主张予以佐证,一审法院对陈奕巍该抗辩理由不予采信。丹吉公司经一审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放弃质证和抗辩的权利。
一审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杨俊洁不具有丹吉公司的股东资格及法定代表人身份;二、丹吉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至登记机关办理将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由杨俊洁变更登记为陈奕巍的变更登记手续,陈奕巍予以协助。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鉴定费9,000元及外勤费3,000元,由丹吉公司负担。
四、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杨俊洁起诉。事实和理由:第一,一审判决程序错误,杨俊洁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理范畴,依法应予驳回起诉。企业法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变更属于《公司法》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即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的行为。杨俊洁若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依据不合法或不真实,可单独对相应依据的文件或协议进行确认之诉,而非直接诉请其不具有股东资格及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股东资格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来自于公司意思自治,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而公示,法院没有直接赋予或取消公民相应身份的权利。故一审法院直接判令陈奕巍不具有丹吉公司股东资格及法定代表人身份没有法律依据,所附法律法规也并无相关内容。
第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办理变更登记当时的工商登记政策是要求本人到场,否则必须出具公证或律师见证的委托书。而本案的变更登记材料不存在委托书,不属于代理登记,故应属于本人办理的情形。事实上,陈奕巍当时到场办理登记时也确实是等待杨俊洁到场持身份证原件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核实并签字后才能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办理。能够办理登记也反证当时是人证一致的,至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当场核实了身份证。且2023年3月是杨俊洁在上海工作生活的时间,具备本人办理的条件。陪同杨俊洁办理变更登记的宋某称杨俊洁系其女友,且在杨俊洁被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后也多次找陈奕巍想要撤销该登记。不排除是杨俊洁与宋某串通的故意行为。一审鉴定的公司文件中杨俊洁的签名是否为其本人所签不影响该次变更登记的效力。
第三,如杨俊洁系被他人冒充,则陈奕巍也是受害者,不应判令陈奕巍对变更登记承担协助义务。即便持有杨俊洁身份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非杨俊洁本人,在工商登记机关核实身份的情况下都无法准确识别,陈奕巍个人更无法辨别,故一审判令陈奕巍予以配合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五、二审法院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第一,本案是否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第二,将杨俊洁变更为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对杨俊洁产生确认其股东身份的效力,第三,陈奕巍是否需对为杨俊洁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提供协助义务。
关于争点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该条款是对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概括性规定,亦对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中各当事人诉讼地位进行了明确。本案杨俊洁请求确认其非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从法律性质上系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中的否认确认之诉,该反向确认之诉亦属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陈奕巍关于本案非属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主张不能成立。
关于争点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应当根据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及出资情况等多种因素,结合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综合审查认定。现杨俊洁已就相关工商登记资料系列文件中的签名非其本人所签进行了举证,而陈奕巍一则未能就其所述杨俊洁曾在《签章真实性承诺书》、《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中亲笔签名提供证据佐证,二则未能举证杨俊洁实际履行了涉案《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权对价支付义务,三则未能举证杨俊洁实际行使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权利,故仅凭并非由杨俊洁签名的将其作为丹吉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无法证实系杨俊洁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产生确认杨俊洁股东资格及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法律效力。
关于争点三,鉴于此前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由陈奕巍变更为杨俊洁的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系由丹吉公司原登记唯一股东陈奕巍完成,现一审判决判令陈奕巍协助杨俊洁办理复原登记状况的工商变更手续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上诉人陈奕巍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唯一审判决所附适用法律尚不全面,应增加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本院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8篇】办理公司地址变更流程
在公司的运营发展中,很容易发生一些变化,而这其中的一些变化,需要企业向相关部门申请,尤其是公司搬家这件事,如果做不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我们今天就讲一讲,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1、网登做材料、交件。
2、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3、到质量监督局进行变更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记得带上公章。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5、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6、很重要且比较容易忽视的一个步骤是:拿出企业之前申请的全部资质,看看有没有对注册地址的标注,如果有,必须要去申请变更,要是不变更,会留下隐患的。
如果企业搬家之后,谁都没有通知,更没有申请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那会怎么样呢?
因为相关部门每年都会抽查企业,如果找不到企业了,那么会将企业纳入异常名单之中,企业需要交罚款才能够提出异常,如若长时间没有提出异常,那么企业就会被吊销,对企业来说影响还是很大的。
另外,合作伙伴在找不到企业的情况下,当然是不会信任企业,不愿意再与企业产生合作,那么企业就会失去很多的发展机会。如果消费者找不到企业,那么企业就失去很多的老客户。
所以,企业想要改变现有的公司注册地址,就得去申请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不仅要变更营业执照,以前的资质上如果有地址的标注,那企业也必须要去相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尤其是商标证书,千万不要忘了一块变更。
【第9篇】怎样办理股权变更
公司股权变更的程序及变更步骤是什么?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公司股权变更步骤:
一、《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由到会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指定(委托)书》;
变更下列具体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一)变更名称:
(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二)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大会决议;
(2)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3)非上市股份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红利转增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4)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开发行新股),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上市股份公司以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上海)分公司确认的《协助查询确认函》
(6)上市股份公司涉及国有股权变更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上海)分公司过户确认书。
(7)公司境外上市发行增加注册资本还应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同时请企业咨询外商务部是否必须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公司。
(三)减少注册资本:
(1)股东大会决议;(2)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3)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4)验资报告(采取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方式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缴付注册资本的,申请办理减资登记时,亦应提交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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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网上办理公司名称变更
本期众致君给大家带来公司名称如何变更如何办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具体的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就是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做的全部内容,喜欢的朋友可以给众致君点点赞哦,公司的名称是一个公司的代号,一般情况不要随意进行更改,的确是需要更改的就要到相关的部门去办理变更手续。
【第11篇】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办理
公司变更法人手续,税务变更法人资料,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税务登记证变更法人需要的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
2、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公司变更法人手续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在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第12篇】公司注册资金变更怎么办理
点击上方头像联系我
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资金变更,要准备纸质材料,一窗通官网上可以直接下载模板,写清注册资金变更成多少,法人签字盖公司公章,注意笔迹要和档案里的一致。去工商交材料前问清楚要不要法人本人带证件到场,每个区工商要求不一样,还是只要做个实名认证就可以。
个人独资公司变更注册资金流程
需要变更公司法人和股权,变更公司法人需要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新旧法人身份证信息及银行u盾,变更股权需要资料;新旧股东的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新的持股比例
个人独资公司变更注册资金流程
一、个人独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流程
1、向工商局提交变更申请;
2、银行开户(在公司基本户或从新开立的一般户里存入需要增加的注册资金,像银行索取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余额对帐单并加盖银行章);
3、出验资报告(到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提供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余额对帐单、老的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章程修正案及股东会决议);
5、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6、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验资报告原件一份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7、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8、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9、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需要的材料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是每个涉及到公司变更都要提交的,工商部门要求的),法人签字、盖公章;
2、股东会决议(关于注册资金变更的股东会议);
3、新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股东出资情况表(加盖公司);
6、工商局可能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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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公司股权变更办理流程
注册香港公司成功后,股东因为种种原因可能需要变更股权。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变更股权也再所难免,香港政府早已预想到了这种情况,为香港公司股权变更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制度。那么香港公司股权变更是如何的?下面就让恒达小编为大家讲解。
香港公司股权变更
一、香港公司变更股东业务
注册香港公司完成后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或人事变化的需要,可以变更公司股东变更内容如下:
1、股东董事变更
2、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细则变更
3、股权股份转让
4、公司大事记录册资料更新
二、香港公司变更股东须提供如下资料:
新客户:
1、商业登记证复印件2、公司章程1本3、注册证书复印件
4、改股、增资、改名文件复印件
5、成立公司全套文件复印件
6、亲自签署综合业务委托书
7、股东或董事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8、公司大事记录册
9、亲自签署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的法定文件
老客户:
1、亲自签署综合业务委托书
2、亲自签署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的法定文件
3、公司大事记录册
4、公司章程1本
5、所有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香港公司变更股东所需时间与费用香港公司变更股东所需要的时间为3~5个工作日.变更费用:以具体的政府收费为准
四、香港公司变更股东办理流程:
亲自签署一份《终合业务委托书》→提供所需资料→亲自签署相关变更肥东文件(不可代签)→付款→递交政府→审核通过→更改股东完成
以上就是恒达小编为大家介绍的“香港公司股权变更”,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就会涉及到股权变更的问题,股权变更的时间应该在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权变更的形式包括:外资企业股权变更、公司股权变更、合资企业股权变更等。
如想了解更多请联系恒达客服进行专业咨询。
【第14篇】公司股权变更如何办理
股权变更这块怎么入账,怎么交税呢?
股权变更入账分两种情况,第一个就是说你如果是投资的那个人,当然投资的个人是不用做账的,如果你是一个投资别的公司的这个投资方,这个公司,那你这个分录怎么做?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那你如果说是我接受的这个股权变更的这个公司,那我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进行的一个股权变更,那我借是实收资本,原来的股东贷方就是实收资本,现在的股东,那有人就说了,这个股权交易它是溢价的,他有收录啊,收录那个是原股东个人的收收录,你要给这个原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还有一个税要交什么税?就是印花税,那这个印花税呢,主要就是咱们股权。跟的那个合同价按照万分之二点五来征收就可以了。
【第15篇】公司法人变更在哪里办理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