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公司法人公司变更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深圳公司法人变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深圳公司法人变更
公司可以更换法人,具体情况要根据股东的情况确定:1. 股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的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新法人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新旧法人的数字证书或者个人银行u盾,再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做资料,下载pdf签名提交,等审批,通过以后拿着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去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新的执照。2. 股东里面有外地公司股需要的资料:(1) 公司变更申请表(盖章签名);(2) 股东会决议(盖章签名);(3) 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盖章签名);(4) 营业执照正/副本;(5) 新旧法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加盖公章;(6) 涉及到变更股权变更的要提交转让合同;做好资料约好时间,一般去现场的当天可以办好。3. 公司股东里面有外资公司需要的资料:1.公司变更申请表(盖章签名);2.股东会决议(盖章签名);3.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盖章签名);4.营业执照正/副本;5.新旧法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加盖公章;6.涉及到变更股权变更的要提交转让合同;做好资料约好时间,一般去现场的当天可以办好。
作者:好伙伴商务
乐于和大家分享如何深圳、东莞、香港、海外公司注册开户小知识。
全网同名【好伙伴商务】,文章均首发于公众号【好伙伴商务】
声明:文章整理于网络、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与交流,如果侵犯到作者的合法权利,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第2篇】公司法人变更协议
一、企业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zhang);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zhang);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zhang。
公司法人变更
二、公司法人变更的手续有哪些
在办理的时候需要将原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行撤销,并将其企业档案交给当地的登记主管激光,之后企业申请,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企业变更隶属关系的时候需要注意,企业法人如果涉及到主要登记事项的时候需要持相关的稳健进行注销登记。
在进行公司法人变更流程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就是一步一步的进行,需要向工商局提出申请,之后开具《受理通知书》,提交好相应的材料,注意这些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之后在《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应的材料,之后将《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也是需要准备好的,其中相应的事项需要标注好。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并不是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公司责任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对公司承担股东出资义务,以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3篇】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
老板们对【法人变更】应该不陌生,那【法人变更】仅是单纯更改法人名称,不存在风险?不是,公司法人变更是存在一定风险的,还是不可忽略的风险!
下面为小编为大家简单讲述【公司法人变更存在何种风险】,还有办理【法人变更】需知的重点~而这类风险的多种具体解决方案,公司依据十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了一份《企业变更规避风险书》,实时更新的哟~私我发666,即可无偿分享给大家~
一.法人变更的隐藏性风险如下:
1、法人变更前公司积累的客户,极有可能随着公司法人的更换而流失;
2、公司不由原公司老板担任,公司的决策以及规划可能随之发生很大的改变;
3、公司的信用度可能会发生变化;
4、公司员工的薪资、福利待遇发生变化,员工不满,造成公司员工的潜在不稳定性。
二、公司法人变更要多久才可完成呢?
公司法人变更,资料准备齐全后,快至十五日即可完成。但老板们需要知道的是,法人变更后,与营业执照相配套的:
1.【组织代码证】;
2.【税务登记证】;
3.【银行对公账户】;
4.【银行组织信用证】;
以上皆要进行变更,这样一整套流程下来,至快也得一个月才算完成了变更手续。
三、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到场吗?
法人变更一般来说是需要本人到场的,但也可以通过授权一份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自己办理。
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进行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综上可知,公司法人变更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若在法人变更中,稍不注意,就可能造成巨大风险。若担心自行办理变更有风险,就找南宁老账人,办事有一定质量保障且效率快。可以通过私我并给我发666,我把这份《企业变更风险法宝》文件无偿发给您~
各位老板还有何种见解吗?欢迎发在评论区,大家讨论讨论~
点个关注,下期更精彩~
【第4篇】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法人的变更就是指法人成立后,其机构、名字、居所、企业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发生的变动。这一些事项的变动可依照法人的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在变更后做相应的变更登记,就可以产生变动法律效力。
1、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公司必须进行公司法人变更:
(1)公司法人身亡或者因为过错被撤职;
(2)公司法人并没有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务或者无法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务
(3)公司法人离职或是岗位调动。
2、深圳市企业法人变更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3)新法人身份证;
(4)法人的私人u盾或【个人数字证书】: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书(正本1份,能在申请表内填写信息);
(6)企业申请登记委任书。
3、公司变更法人申请办理的流程
(1)分类整理须要变更的信息,且在工商管理局网上申报页面进行初步审核递交,3-5个工作日初审通过;
(2)下载打印审核通过的原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在线预约工商管理局提交材料的时间:
(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
(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第5篇】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
那么工商法人变更的流程又是怎么样,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企业法人变更协议书又是怎样?
一、工商法人变更的流程
1、领取《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变更工商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三、企业法人变更协议书
变更法人协议书 变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原注册工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该表中);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6篇】深圳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在深圳注册公司法人是公司创立的必不可少的人员,法人便是公司的责任人,并且在营业执照上是可以体现出来的,但是法人不是不能变的,假如由于种种原因变更了法人,此刻我们都是需要做深圳营业执照法人变更的。那么深圳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流程都有哪些?下面就随深圳知行财汇会计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深圳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公司盖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本公司规章的要求和程序流程,提交股东会议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的任免文档等,股东会议决议由公司股东盖公章(公司股东)或签名(法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名。
3、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名)或其他的任免文档。
4、国有控股公司依据本公司规章的要求和程序流程提交国有资产处置监管联合会的书面形式决策(盖上公司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名)或其他的有关材料。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公司股东的书面形式决策、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的有关材料。公司股东以书面形式决策由公司股东盖公章(法人公司股东)或签名(法人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长签名。
6、公司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7、公司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报表
8、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变更公司法人代表务必报检准许的,提交相关的准许文档或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名字涉及到公司董事、主管变化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另外提交有关办理备案材料,同样的材料无须反复提交。
二、变更公司法人的步骤
1、梳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内容,并在工商局在网上备案页面进行评审提交;
2、免费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开展有关的填写;
3、通电话到工商局预定提交材料的时间(目前市辖区基本都是电话预约交件时间);
4、依照预定的时间到工商局提交公司法人变更的材料;
5、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的公司法人变更;
7、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公司法人变更;
8、申请办理银行税务登记证公司法人变更。
以上是深圳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流程都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得差不多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深圳公司变更等相关内容可关注我们。
【第7篇】公司法人变更申请
依据《民法典》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实践中,当公司法定代表人系纯“挂名”或者当公司出现控制权争夺的时候,比较容易产生法定代表人更换纠纷。当出现上述情形时,作为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应如何化解上述纠纷,顺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问答围绕这些问题进行解析。
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依据《民法典》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如何更换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更换可以分为正常情况下的更换与非正常情况下的更换。
什么是正常情况下的更换?
依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8条第(6)项、第24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可见,正常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比较简单,只需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然后由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什么是非正常情况下的更换?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就属于非正常情况下的法定代表人更换:第一,在自然人空挂法定代表人之名而与公司没有实质关联或者具有实际关联但亟需涤除登记,即现任法定代表人想涤除登记,但股东不予出具决议或公司不予办理变更登记;第二,股东意图更换现任法定代表人,但现任法定代表人掌握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等资料且拒不配合,致使无法顺利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这种情况常发生在公司控制权争夺中。
出现非正常情况中的第一种情形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想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变更,但股东、公司拒不变更,现任法定代表人有办法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吗?
法定代表人不想再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变更,但股东、公司拒不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人诉求变更陷入困境,甚至会因公司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严重影响生活。在此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尝试通过诉讼要求公司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来维护权利。需要注意的是,此类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仍存在争议。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之诉受理后,通常法院会平衡公司自治和人格保护间的关系。由与公司没有任何基础法律关系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既不符合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宗旨,也有损个人名誉、影响个人生活,司法权应予以干预。但在公司没有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意思表示时这一干预应当十分慎重,需实质地探究法定代表人与公司间的关系,区分不同情形审慎处理,防范公司经营异常时法定代表人借此规避责任,依法保护公司、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现任法定代表人在提起涤除登记之诉时,应如何举证?
目前,法院尚未对是否支持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之诉形成统一的裁判规则,现任法定代表人可考虑从以下方面进行举证:关于委托任职的证据;关于劳动关系解除的证据;关于董事、执行董事辞职的书面通知的证据;关于表达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并要求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重新选任法定代表人的证据;关于现任法定代表人实质权利已经受到损害的证据。
出现非正常情况中的第二种情形时,股东已丧失对公司证章的控制,无法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应如何实现法定代表人的更换?
在此情况下,公司股东会已作出更换决议,选举出新的法定代表人,但因公司证照、公章由在任法定代表人控制,因无法用印及提供证照原件,公司无法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在此情况下,可考虑采取以下路径更换法定代表人:
第一,挂失公章的方式可以尝试,但是通常情况下,难度较大。公章被他人占有拒不归还,很难被定性为“丢失”或“被盗”,因此,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不批准公章挂失。因此,虽然这种方法可以尝试,但实践中很难通过挂失重新刻制公章来达到控制公章的目的。
第二,提起“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之诉,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原告为股东,被告为公司及在任法定代表人,原告通常要求:判令公司办理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名字】变更为【新法定代表人名字】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判令在任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申请办理前述第(1)项变更登记过程中应承担协助配合责任。对于法定代表人变更之诉,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院往往存在不同的裁判观点,但总的来说法院倾向于支持变更登记。
第三,提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之诉,要求在任法定代表人返还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资料。由于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资料属于公司财产,在公司作出相应的内部决议之后,由新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代表公司起诉在任法定代表人以及公章实际持有人,要求返还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资料。
在股东提起“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之诉,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应如何举证?
对于法定代表人变更之诉,法院主要考虑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任、变更程序的效力,以此决定是否支持股东的诉讼请求。而法定代表人的选任、变更程序因公司而异,总的来说,股东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来支持其主张:公司章程,证明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该职务的变更需要履行什么程序;公司为选任新的法定代表人的决策文件,如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证明前述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效力的材料,如股东会开会通知、董事会开会通知等;变更登记申请表及在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的证据;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参考文献:
1. 张长越、沈智雯:《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诉讼的法律实务与举证要点》,载于“申骏律师实务”公众号,2023年03月19 日。
2. 张宏博:《公司法定代表人请求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的认定》,载于《人民法院报》。
3. 蒋莉:《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问题简析》,载于“邦信阳中建中汇”公众号,2023年12月25日。
作者:邵兴全博士 中豪律师集团律师
来源:公司法则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不代表法图索骥观点或立场,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处理。
【第8篇】外资公司法人变更
导读:外资企业(尤其外商独资企业)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特殊。外资企业通常会在其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结构,这与非外资企业的有限公司将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明显不同。外资企业往往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授权董事会行使,且涉及董监高职务任免等事项通常规定由投资方直接决定,而非董事会决议。
虽然外资企业亦属中国法人,但在处理外资企业事务时,应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而非《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1条明确规定,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因此,在处理外资企业事务前,应首先查阅、分析其经批准、备案的公司章程内容,并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此类处理即使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但只要符合经批准的外资企业章程的规定,应认定为有效。
本期案例:《陈景扬、陕西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最高法民申305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06-23 。
裁判要点
1.外资企业有权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且不受干涉,案涉外商独资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由投资方指定,虽规定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结构,但章程并未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免除董事职务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故当事人关于投资方无权直接免去其董事职务的观点缺乏法律依据。原裁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认定外商独资企业的董事由其投资方委派和撤换,并无不当。
2.外商独资企业的唯一投资方作出董事《免职书》,是当事人不能再担任董事的原因,虽然《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包含当事人公司董事变更内容,但这是当事人被《免职书》解除董事职务的结果宣告,不能反映外商独资企业董事会的商业判断和独立意志,其作为对既有法律事实的记载,并非《公司法解释(四)》第1条规定的可以由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无效的决议。
3.《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记载了当事人董事职务被变更的内容,当事人是与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当事人提起本案诉讼的目的是通过确认《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无效恢复其董事职务,然而当事人能否继续担任董事职务是由投资方的意志决定的。原审法院以当事人与《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并非适格原告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方式结案欠妥,然而,原审法院事实上已经对本案争议进行了实体审理,并最终根据对相关事实的认定结合法律适用作出了裁断,实质上并未剥夺当事人的诉权,故本案没有必要因此启动再审程序。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1条 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延伸阅读
案例索引:《黄川、浙江美嘉家纺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最高法民申5172号。
裁判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是,案涉外资企业的董事会是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股东会并非该外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9条的有关规定不适用于以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外资企业。因此,案涉外资企业未经其董事会决议(注意不是股东会决议)为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无效。
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23年11月8日)19.【无须机关决议的例外情况】存在下列情形的,即便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公司机关决议,也应当认定担保合同符合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1)公司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的担保公司,或者是开展保函业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2)公司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3)公司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担保等商业合作关系;(4)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最高法民申30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陈景扬,基本信息略。
委托诉讼代理人:略。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陕西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略。
法定代表人:洪雅辉,该公司董事长。
再审申请人陈景扬因与被申请人陕西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大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陕民终63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陈景扬申请再审称:(一)原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1.《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具有可诉性,陈景扬为本案适格原告。陕西大唐公司章程规定投资人有权指定董事,但未规定免职条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一切重大问题。公司章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免除董事职务属于需要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全体决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系公司法意义上的董事会决议,也是工商变更登记的必备文件。2.本案没有真实、合法的证据证明陈景扬的董事资格已被免除。陈景扬系经大唐国际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决议后任命为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任期届满后未及时改选,故目前仍为该公司合法董事。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未依法、依章程免除陈景扬的董事资格,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亦无权直接免去陈景扬董事职务。原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免职书》属于涉外证据,该证据未进行公证认证,且系复印件,来源不明,系属伪造,关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应由陕西大唐公司承担。陕西大唐公司未提交任何真实、合法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证明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作出过免职决定。(二)原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董事任免等事项,与陈景扬息息相关,陈景扬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权提起本案诉讼。相关免职事实是否成立、有效,何时产生法律后果,均需要实体审理后方能判定,原裁定通过程序性审查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错误,应予纠正。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请求再审本案。
本院认为,本案系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围绕陈景扬申请再审的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首先,2023年2月5日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作出《免职书》《任职书》、陕西大唐公司召开董事会并形成《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以及2023年6月3日陕西大唐公司申请就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董事任免等事项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时,陕西大唐公司的性质均为外商独资企业。根据行为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陕西大唐公司作为外资企业有权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且不受干涉。2006年2月14日陕西大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余英仪签署的《陕西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章程》第三条规定,投资方为大唐国际有限公司;第十四条规定,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投资方指定;第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此外,根据该章程第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需要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解散公司、调整公司注册资本、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一方或数方将其在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公司合并和分立、抵押公司资产,并未涉及董事职务的免除事项。因此,陈景扬关于变更陕西大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免除董事职务属于需要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全体决议事项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其关于大唐国际有限公司无权直接免去其董事职务的观点缺乏法律依据。原裁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认定陕西大唐公司的董事由投资方大唐国际有限公司委派和撤换,并无不当。
其次,2023年2月5日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作出《免职书》,决定免去陈景扬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一、二审法院从工商档案中调取的《免职书》均加盖大唐国际有限公司印章并有该公司董事麦悦礼签名。原裁定结合陈景扬未否定公司印章的真实性、称无法找到麦悦礼辨别其签名真伪、陈景扬长期未行使董事职权、陈景扬认可投资方在其任期届满后未继续委派其担任陕西大唐公司董事等事实,对《免职书》的真实性予以认定,并无不当。陕西大唐公司的唯一投资方大唐国际有限公司作出《免职书》,免去陈景扬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是陈景扬不能再担任陕西大唐公司董事的原因,虽然《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包含陈景扬公司董事变更内容,但这是陈景扬被《免职书》解除董事职务的结果宣告。《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上陈景扬签字的真实性并不影响大唐国际有限公司免去陈景扬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的效力。原裁定认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不能反映陕西大唐公司董事会的商业判断和独立意志,其作为对既有法律事实的记载,并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一条规定的可以由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无效的决议,并无不妥。
第三,《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记载了陈景扬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被变更的内容,陈景扬是与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陈景扬提起本案诉讼的目的是通过确认《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无效恢复其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然而陈景扬能否继续担任陕西大唐公司董事职务是由大唐国际有限公司的意志决定的。原审法院以陈景扬与《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董事会决议》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并非适格原告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方式结案欠妥,然而,原审法院事实上已经对本案争议进行了实体审理,并最终根据对相关事实的认定结合法律适用作出了裁断,实质上并未剥夺陈景扬的诉权。本案没有必要因此启动再审程序。
综上,陈景扬关于原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陈景扬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陈景扬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高晓力
审 判 员 龙 飞
审 判 员 张 梅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张伯娜
书 记 员 朱娅楠
来源 | 最高判例
【第9篇】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办理
公司变更法人手续,税务变更法人资料,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税务登记证变更法人需要的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
2、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公司变更法人手续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在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第10篇】公司法人变更代办费用法人变更代办多少钱
普通公司法人变更代办费用大概在500-800元,如果涉及到股权转让时则费用为2500元(包含:工商和税务)。法人变更的工商部分周期大概为3~7个工作日,但税务股权转让时间则长一些,大概需要20~30个工作日。
公司法人变更代办流程:
一、到当地工商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二、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变更
带上以下资料到税务局: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法人身份证明;
3、税务变更申请表;
4、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务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5、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
带上以下资料到银行:
(1)旧印鉴卡
(2)银行变更印鉴的申请书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果不是法人亲自办理,还应提交银行格式的授权书
(6)证明变更法人的文件
如: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法人的文件(如会议决定)、公司章程
(7)其他可能需要用到的文件(按银行要求)
(8)银行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有的银行需要上门确认书,有的银行要重新签订协议,看银行而定。
(9) 新印鉴卡及旧印鉴卡章子(如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四、变更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注意先确定公司的性质,确定是公司还是个体户还是合伙企业,同时确定是否外资或者特许行业等。
2、要注意的法人变更所签署的协议,如股权转让协议,再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3、注意公司法人变更后,如果没有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仍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署文件,比如合同、协议等,其后果由公司承担。公司承担责任后再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责任。
【第11篇】怎么变更公司法人
有些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因为需要可能会进行企业法人的变更,而变更企业法人是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下面享优互联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变更法人的流程:
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进行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2.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在工商局官网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
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
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变更法人的债务处理:
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
2.《合同法》第七十六条也明确: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3.有一点需要明确:法定代表人只是负责处理公司的债务问题,真正承担公司债务债权责任的还是公司,而公司的钱是股东投资的,所以在一开始说明“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东”影响很大。
4.如果公司是转让过来的,那么在转让之前一定要确定该公司是否将所有的债务债权都处理干净,包括有没有欠税、银行有没有贷款没还等。
5.而且双方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会约定:原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如果原股东隐瞒债务的情况,那么是可以追究其责任的,但很可能需要新股东先承担责任,再向原股东追偿。
变更法人的风险:
1.法人变更前公司积累的客户随之流失。
2.企业的决策和规划发生很大的变动。
3.企业的信用发生变化。
4.员工的工资待遇变化,导致公司员工的不稳定性。
变更法人的其它问题:
1.公司法人变更的申请时间?
公司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备案吗?
正常只更换法人人名章就可以,其他章不用重新备案。
3.法人变更后以前的法人是否还有责任?
没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12篇】在南宁,公司法人变更必须由本人到场吗?
近期不少小伙伴都阳了,很多事情都没办法办理,有一位小伙伴说:我们公司近期需要进行公司法人变更,但法人也阳了,那么在南宁,公司法人变更必须由本人到场吗?
在南宁,公司法人变更不一定需要由本人到场,可以找个委托人代法人到场就行,但需要注意,这个委托人必须是经过公司法人委托的,不然是无效的。
那么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呢?
1. 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3. 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身份信息;
4.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5. 股东会决议;
6. 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章程;
7.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法人在变更的时候还涉及股权变更的话,那么股权也是需要进行变更的,关于公司股权变更的材料,如下: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 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4. 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5.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在南宁,公司法人变更是不是必须由本人到场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内容来源于网络,由金岛小编收集整理,引用或转载,请注明转自金岛企服。如有侵权,联系,予以修正致歉。
【第13篇】公司法人去世怎么变更
随着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到认缴制的改革,全国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公司新设成立,但也有不少公司受市场行情、管理水平等因素影响而陷入债务危机。笔者在处理案件中有碰到有些公司的咨询,“是否可以在案件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变更法定代表人?”
为何会发出这样的咨询?我们首先看看,如果公司无偿清偿到期债务,法定代表人将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风险:
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规定由其代表公司进行诉讼,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法定代表人不仅在审判程序代表法人诉讼,且在执行程序中依然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诉讼义务,履行法定权利与义务。
如果公司无法清偿债务,在执行工作中有三类措施与法定代表人有关: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也要公布在被执行失信名单上,在一定程度上使法定代表人的声誉受到影响。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可见,上述措施,对于法定代表人来说,还是非常的严格与苛刻的,而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所以很多公司在面对诉讼,发现即将面临无偿清偿债务的情况时,实际控制人都想着将自己“脱身”,将法定代表人变更给其他人。
公司被执行过程中,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吗?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月2日发布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规定:“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确因经营管理需要发生变更,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申请解除对其本人的限制消费措施的,应举证证明其并非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人民法院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并对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执监102号裁定中也指出,“即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时,要判断原法定代表人是否为被执行人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本案中,徐某系被执行人的原法定代表人,在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王某且徐某已将62%股权进行转让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变更对王某限制消费,解除了对徐某的限制消费措施并无不当。如申请执行人认为仍应对徐某继续限制消费,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徐某系被执行人的主要负责人或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证明徐某与王某之间的转让股权行为虚假。”
即最高院的工作意见及所发出的裁定,都表明了这一观点,即公司被执行过程中,存在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可能性。
【第14篇】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材料
法人变更公告怎么弄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公司成立的时候是有法人代表的,作为公司的法人在公司里面承担很重要的角色。但是很多时候因为一些原因法人发生了变更,面对这样的情况,要知道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需要独立承担公司决策权和发展路径,所以变更法人需要登报进行公示的,那么问题来了,法人变更公告怎么弄?
遗失声明的要求是: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刊登。如果有省级报纸,国家级报纸能刊登肯定能用,也更好,好在哪里呢?因为这些报纸发行量大,刊登价格可能会比市级报纸便宜很多。
现在登报无需出门,线上处理,省时省心,今天在这里我推荐给大家一个线上登报的方便方法:
联兴财税登报操作步骤
1.打开联兴财税,首页搜索:登报点点
2.进入登报点点,点击极速登报办理开始登报
3.选择证件类型根据模板填写内容,就可以询价登报啦
说起法人变更公告怎么弄,我也是需要简单和大家分享下,老婆在杭州的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他们公司呢因为业务方向错误,老板也是不负责任,胡乱消费导致,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不开,也是不运营和注销,而公司还存在很多债务债权,很多员工也是离职了,没有进行相应的赔偿,所有公司所有的股东决定进行法人变更公告,而法人变更公告,也是需要务公告登报,那么这个时候想要维护自己权利最好的行为是什么。一定是选择法人变更并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调整。
【第15篇】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有些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由于需求或许会进行企业法人的变更,而变更企业法人是要了解一下详细的流程,那么怎样变更企业法人呢?下面跟从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变更法人的流程
1、收拾需求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挂号界面进行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阅经过。
2、下载并打印审阅经过的资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在工商局官网预定递送资料的时刻。
4、按照预定的时刻到工商局递送企业法人变更的资料。
5、等候5个工作日收取新的营业执照。
(注:能够带身份证原件,也能够带复印件。)
变更法人的债款处理
1、按照《公司法》的规则:公司工商挂号事项产生变更的(包含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款债款由变更后的公司悉数承当。
2、《合同法》第七十六条也清晰:合同收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名字、称号的变更或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改变而不履行合同职责。
3、有一点需求清晰:法定代表人仅仅负责处理公司的债款问题,真实承当公司债款债款职责的仍是公司,而公司的钱是股东出资的,所以在一开始阐明“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东”影响很大。
4、假如公司是转让过来的,那么在转让之前一定要确认该公司是否将一切的债款债款都处理洁净,包含有没有欠税、银行有没有借款没还等。
5、并且两边所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都会约好:原债款由原股东承当。假如原股东隐秘债款的状况,那么是能够追究其职责的,但很或许需求新股东先承当职责,再向原股东追偿。
变更法人的危险
1、法人变更前公司堆集的客户随之丢失。
2、企业的抉择计划和规划产生很大的变更。
3、企业的信誉产生改变。
4、职工的工资待遇改变,导致公司职工的不稳定性。
变更法人的其他问题
1、公司法人变更对财政的影响严峻吗?
财政没有影响,可是要去银行替换印鉴卡,出纳仍是照样每月去银行拿对账单,根本没有影响。替换印鉴卡需求的资料如下:
(1)旧印鉴卡
(2)银行变更印鉴的请求书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假如不是法人亲身处理,还应提交银行格局的授权书
(6)证明变更法人的文件
(7)其他或许需求用到的文件(按银行要求)
(8)银行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9)新印鉴卡及旧印鉴卡章子(如公章、财政章、法人章等)
2、公司法人变更的请求时刻?
公司变更称号或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抉择或许抉择作出之日起30日内请求变更挂号。
3、公司法人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1)请求报告
(2)公司托付署理人的证明(托付书)以及托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挂号请求书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抉择,触及规章变更的应相应修正公司规章,需求资料:会议抉择或董事会抉择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5)法令法规规则有必要经批阅的,国家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
(6)本局所发的全套挂号表及其他资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公司法人变更后营业执照需求换新吗?
需求替换营业执照。需求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存案)挂号请求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请求挂号(存案)托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挂号署理安排署理的,一起提交企业挂号署理安排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共同”)
(4)依据公司规章的规则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革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
(7)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抉择规则变更法定代表人有必要报经同意的,提交有关的同意文件或许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悉数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触及董事长(履行董事)或司理改变的需提交相关任革职文件(原件)
5、公司法人变更需求存案吗?
正常只替换法人人名章就能够,其他章不必从头存案。
6、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求改吗?
公司变更法人后公章是否需求替换我国法令法规并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则,但在实务操作中,替换公章能够更好地保护公司的权益。变更公章需求的资料如下:
(1)原公司公章和公章准刻证文件
(2)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署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注: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的时分要带上原件,需求跟原件核对。)
7、法人变更后原法人签定的合同有用吗?
没有用。法人现已变更,签合同有必要是变更今后的新的法人签定,才是有用的。变更之日前,以原法人本来签的合同是有用的。
8、法人变更后曾经的法人是否还有职责?
没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职责的安排。
以上便是华创企服小编对卸职法人,法人变更需求怎样做的解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工商变更的小常识,重视小编,小编会继续更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