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住房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住房公积金的原始密码一般是多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住房公积金的原始密码一般是多少
身份证后4位阿拉伯数字+00。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该公积金主要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2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然而一些朋友没有了解过,不知道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 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3篇】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贷款买房:在贷款买房还房贷的时候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
也就是说一年可以提取12次,且累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出实际的购房支出。
2、全款买房:如果买房时是一次性支付完购房款的,那么在一年之内只能提取4次住房公积金,且每个季度只能提取1次。
3、租房:随着房价的攀升,房租也不断水涨船高,一年到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租房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生活压力。
【第4篇】缺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是现在很多人都在进行的一项服务,大部分人有资金需求时,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每个地方不一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也就不一样。那么,缺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一起来看看小编带来的详细介绍吧!
缺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如果你缺钱,你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只有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例如:
住房公积金在购买、建设、改造或者大修有产权的自有住房时可以提取。
当您退休、退休或达到退休或退休年龄时,您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户籍迁出城市或出境落户时; 外地职工调出城市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什么都没有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如果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实没钱的,经相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证明确实有困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在下列情况下被提取:
1、丧失劳动能力,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可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
2、如果您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您可以凭退休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
3、自建房、自建房需装修、公积金还房贷、自建房贷款等。
4、如果租金过高,超过家庭收入的15%,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
5. 存放已获得绿卡并定居国外的员工。
公积金提取后销户了新单位还能开吗
公积金提取后销户了新单位还能开。公积金销户指的是离职在原单位开立的账户注销,因为原单位在职工离职后是不会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和新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一般只要新单位有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会给职工重新开立公积金账户,这个是不需要职工自己办理的。
【第5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
1. 借款人提交申请
2. 管理中心初审
3. 住房价值评估
4. 正式审核
5. 办理担保手续
6. 签订合同
7. 管理中心与银行签订协议
8. 申请审理
9. 管理中心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10.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合同
【第6篇】手机住房公积金换号码怎么登录
网上已注册用户,个人用户登录中心网站,登陆网上对账系统的个人用户,点击个人信息修改菜单,录入现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录入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码变更。变更之后,可以用账号密码直接登录。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7篇】自建房装修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自建房装修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国对公积金贷款有着明确的规定,对缴纳公积金的个人和家庭,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购买自住房、建造和翻建自住房、大修自住房、新买自住房装修、偿还房贷利息等。而自建房装修是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所以自建房装修时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不能超过房屋装修的实际支出金额。在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时需要携带好相应的证件按照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办理。
【第8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怎么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是: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9篇】怎么快速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纳过公积金的用户们应该都知道,公积金除了可以在网上办理贷款的时候,也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的。那么大家知道怎么快速提取住房公积金吗?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在满足以下5个条件就能快速提取出来,当事人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尽量把自己的资料准备齐全,工作人员审核确定没有问题以后就可以帮忙办理手续,过一段时间这笔资金就会打到个人账户里: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购买房子,也可以是翻新或者是重建;处于离职或者是退休的状态;没有劳动能力了,同时跟单位的劳动关系也已经解除了;需要出国居住;房子是租的,但是每个月的租金已经超过了固定的收入比例。
【第10篇】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一些
1.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 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11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说明如下: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2002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颁布后,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青岛市在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内设10个处室、12个管理处、编制233人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构筑了“集中统一、信息共享、分级授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
相关说明:
1、按照“管委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及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2、近年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合理调度使用资金,为青岛市的房地产产业和总体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第12篇】住房公积金封存是什么意思
1、公积金封存指员工和单位中断工资关系(仍是劳动关系),无法继续缴存公积金,并且公积金账户暂时不能转移时,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的行为,在封存状态下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2、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第13篇】漯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多少
1、漯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调整为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2、购建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高于房屋总价或建修住房所需资金的80%;购建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不得高于房屋总价或建修住房所需资金的70%;
3、以房地产抵押的,不得高于抵押物价值的70%;
4、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夫妻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5、漯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调整为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另外,购买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贷款额度比照首套房执行,贷款利率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14篇】城镇住房公积金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15篇】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证明有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申请人提取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等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第16篇】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首先是登录深圳公积金的官方网站,预约提取的时间和办理的网点。然后是把个人的身份证和公积金卡拿到预约的网点进行办理。最后是在办理业务时签订网上自助提取的协议,在官方账号上进行处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7篇】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
2、第二步,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第三步,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话,就需要尽快申请补齐;假如你的申请条件符合、个人情况填写正确,并且身份也属实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准许你的提取要求,并告知你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假如你不具备申请条件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会通知你的,并且还会在通知里告知你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
5、一般情况下,在你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把结果尽快通知给你。
6、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7、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第18篇】成都住房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办事处进行办理。
在成都办理的具体地址如下:
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9~10层。
2、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德商国际a座3楼。
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32号。
4、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4层。
5、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江区管理部,地址:北街16号。
6、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东华正街42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6层。
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郫县管理部,地址:东大街65。
8、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白江区管理部,地址:华金大道二段270。
9、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流县管理部,地址:双流区顺城街27号中国建设银行5楼。
10、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都区管理部,地址:成都市新都区。
【第19篇】商业贷款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想要提取商业贷款的公积金的话,一般向单位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件、购房首付款发票等资料就可以提取,一般来说半年就可以取一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当然,如果通过商转公积金贷款的方式的话也可以把商业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这也相当于实现了间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目的。
【第20篇】什么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是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二是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三是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四是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