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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的特点是什么样的(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2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金融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金融租赁的特点是什么样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金融租赁的特点是什么样的

【第1篇】金融租赁的特点是什么样的

特点:

1、不可撤消,这时一种不可解约的租赁,在基本租期内双方均无权撤消合同。

2、完全付清,在基本租期内,设备只租给一个用户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累计总额为设备价款、利息及租赁公司的手续费之和。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后,设备的所有权即归于承租人。

3、租期较长,基本租期一般相当于设备的有效寿命。

4、承租人负责设备的选择、保险、保养和维修等;出资人仅负责垫付贷款,购进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按期出租,以及享有设备的期末残值。

【第2篇】直接融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是什么

1、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反映着一国金融体系风险分布情况,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平衡金融体系结构,可以起到分散过度集中于银行的金融风险作用,有利于金融和经济的平稳运行。

2、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反映一国金融体系配置的效率是否与实体经济相匹配,而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经济转型期,需要发展多种股权融资方式弥补间接融资的不足,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3、通过市场主体充分博弈直接进行交易,更有利于合理引导资源配置,发挥市场筛选作用。

【第3篇】金融租赁不是融资租赁

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你了解吗?金程考研小编为金融考研的大家带来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区别分析,大家收藏好!

“financial lease”是外来语。可翻译成“金融租赁”,也可以翻译成“融资租赁”。若从业务操作的角度看,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没有任何差别。但要从产业划分和监管上看,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不比不知道,一比才知道差距如此之大。

行业划分不同

按照行业划分,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金融业(j门7120大类)其他金融活动中的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尚未见到明确的产业归属,只有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门7310大类)中见到租赁业中的设备租赁。

产业差别

金融租赁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是非金融机构企业。虽然融资租赁公司总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国务院《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要严格界定业务范围。融资租赁公司要依托适宜的租赁物开展业务,不得转借银行贷款和相应资产。”严防租赁公司从事影子银行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银行嫌疑之内。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虽然多来自同业短期资金市场。因其已纳入信贷规模管理,不是影子银行,充其量属于类银行的金融业务。

监管部门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前置审批和监管,并出台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里面有审批和监管事项。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进行前置审批和监管,因为法律授权问题,目前无法出台《融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只能出台《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里面只有监管,没有审批事项。

存款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除银行系外,可以吸收股东存款。经营正常后可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融资租赁公司中外资企业,只能从股东处借款,不能吸收股东存款。也不能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法律授权

银监会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审批和监管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目前尚未见到人大通过的法律文件允许商务部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前置审批和监管进行授权。《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均没有授权过去的外经贸部或现在的商务部对融资租赁业进行监管和审批的法律条文。

监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部门按照放款人监管。租赁公司在监管部门批准的信贷规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租赁资产发生变化时,每日都要上报。监管部门对租赁公司的银行账户有可靠的监控。

融资租赁公司监管部门按照不允许开办金融业务的方式对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要求租赁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同业拆借等业务。严禁融资租赁企业借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监管部门并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租赁公司的资产实际状况和资金流动情况。租赁公司在金融机构批准的授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租赁标的物范围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标的物限定在“固定资产”。在实际监管中还有窗口指导,调整固定资产的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公司的标的物限定在“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标的物的灵活性与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不符,容易产生行业的潜在风险。

风险管理指标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按照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进行风险控制的。依照《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8%。融资租赁公司按照“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的要求进行风险管理。实际运作中,这个指标由出资人按照市场风险来考虑,与政府监管无关。

对外开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目前没有外资企业或金融机构入股。融资租赁公司从引进中国那天就允许外资设立非金融机构的合资或独资的融资租赁公司。

计提呆坏账准备金不同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金融租赁公司形成的“金融资产”税前提取呆坏账准备金。金融租赁公司是按照金融机构的标准,允许金融机构在没有发生损失前也可以计提呆坏账准备金。

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不属于“金融资产”,不能税前提取呆坏账准备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也就是说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物发生了损失才可以计提准备金,没有发生损失就不能计提准备金。

租赁资产登记

金融租赁公司被监管部门要求将租赁资产在人行的《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融资租赁公司被监管部门要求将租赁资产每个季度向《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传入经营数据,以此作为公示登记。

海关监管不同

《海关免关税进口申请程序》中规定:在办理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申请手续时,特定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限于向中国境内金融机构或境外金融机构。而金融机构仅限定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不在此范围内。

当前似乎有一种趋势,融资租赁公司都在强调自己的金融属性,希望在政策上能和金融靠拢。金融租赁公司怕一些融资租赁公司的不规范经营,影响到社会对自己的不正确看法,总想与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切割。尤其是政策上的差异,让两类租赁公司不是越走越近,而是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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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金融资产一般划分为哪三类

金融资产一般划分为以下三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

【第5篇】什么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在近期内为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 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持有期间取得股利和利息的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价和交易性金 融资产的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为了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企业应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 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本账户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账户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 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账户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持 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 其初始确认金额;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 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 应收项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应收股利/利息,贷记银 行存款,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 初始人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交 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 益;同时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损失,借记或 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余额,借记 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资 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余额,则作相反分录。持有期间,收到买价中包含的股利/利息,借记银行存款,贷记 应收股利/利息、确认持有期间享有的股利/利息,借记应收股利/ 利息,贷记投资收益,同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利息。

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利息收入。

【第6篇】融资租赁属于金融业吗

文 | 江湖老刘

艾瑞咨询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汽车融资租赁的市场规模约为2255亿元,预计未来三年的复合增速为20%左右。截至2023年11月,弹个车与超过50家主流汽车厂商达成合作,弹个车社区店落地超过5500家,覆盖31个省份、325个市以及2079个区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超前消费,提前预支,先用后买等消费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以弹个车为例的汽车融资租赁的新兴销售形式,便是在消费理念多样化和新一代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中应运而生的。

新型“融资租赁”模式带给市场新的参考意义,它的到来标志着汽车金融业或将迎来新格局。

新模式加持,“破冰式”解决用户痛点

在消费大变革的背景下,渠道下沉已经成为各行业聚焦的焦点。一场以低线城市(三四线及以下城市)为主角的消费升级大戏,拉开战役序幕,“弹个车”以特有模式切入汽车金融市场。

融资租赁的购车新模式,实际扩充了传统店贷款买车和汽车租赁公司之外的市场消费军,不同于单纯的租车,以“弹个车”为例的购车新模式其实还代表着汽车买卖活动中的一次消费升级新潮流。

“弹个车”运用“1+3”模式,第一年为租赁期,低首付意味着用户在第一年的时候,是向弹个车平台“租”车,一年到期之后,客户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尾款,或者再分期付款还清车贷,拿到车辆的所有权。

实际上实现了“使用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分离,这个方案可以有效解决部分购车意向客户初期资金不足的问题,而由于蚂蚁金服强有力背书,进一步为消费者提供信任保障。

对于消费者而言,模式的升级带来消费习惯上的改变,以小额度撬动大消费的社会群体,将投入这场“预支消费”潮流中。

“轻资产”服务,双向撬动汽车市场

“轻资产”服务下的消费者,相比于传统类4s店购车,压力瞬间减少,而这也符合如今“先用后买”的消费理念,然而,在汽车市场消费中,依旧存留着灰色地带无法让消费者甄别。

很多消费者都被首付、低利率、低门槛所吸引,期待以低成本享受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购买、缴税、投保、上牌等一条龙服务。但在签订合同之后,面临的却是之前未了解到的车辆最终过户情况,出险程度和退车具体事宜,何种情况需要另交费用,以及逾期或面临的收车窘境等。

对此,弹个车采用“互联网”模式,与支付宝深度合作,接入芝麻信用体系,消费者只需要在上进行操作,最快几分钟就可以下放贷款,购车流程方便便捷,而后续提车也非常简便,“弹个车”的工作人员会为消费者代办保险、缴税和上牌业务,消费者只需要等待提车电话,全程只需见面一次。并且,“弹个车”可以提供最长48个月的贷款期限,购车月供压力更小。

另外,多渠道发力将成为“后汽车金融”重要一环,从行业而言,大搜车帮助中国汽车经销商实现在线化、数字化,携手战略股东阿里巴巴集团及汽车厂商共建一个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纵深结合、丰富立体的汽车新零售生态圈,使得行业中的汽车厂商、汽车经销商、消费者等各环节都可从中获益。

江湖老刘我认为,“弹个车”采用双向发力撬动汽车金融市场,一方面,通过大搜车在二手市场上的布局,打通新车、二手车买卖交易服务流程;另一方面,以“弹个车”为头牌兵,借助支付宝芝麻信用体系,在融资过程中降低交易风险,撬开新车买卖市场。

资本拥趸,打通上下游利益链

据公开资料显示,大搜车上一次公布融资是在2023年11月份,由阿里巴巴领投共融资3.35亿美元,而在2023年9月,大搜车再次斩获新一轮融资5.78亿美金,资本的不断加持让大搜车拥有强有力的后援支撑,辅助完成市场快速开拓。

对于深耕汽车行业多年的大搜车,依仗着覆盖了行业90%以上的saas系统,为“弹个车”提供了其它平台无法比拟的后端产业链供应支持。而阿里巴巴覆盖全国2079个区县的5500余家弹个车社区旗舰店,为“弹个车”提供巨额流量。

同时,战略股东蚂蚁金服集团从金融、信用、风险控制等多方面赋能“弹个车”,共建汽车新金融平台,业务涵盖汽车融资租赁、汽车消费贷款、车商供应链融资以及汽车保险等产品和服务。

对于“弹个车”而言,门槛更低的弹性购车模式,加上深入低线地区的新零售渠道网络,让“弹个车”在原有的汽车销售渠道体系之外,开辟出一条新的通路,同时也拓展出一个新的汽车消费增量市场,有力推动了汽车销售的下沉式增长。

这也意味着,弹个车能够为汽车产业链上的生产商、经销商、物流服务商以及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创造巨大的价值。事实上,弹个车也正在打通汽车交流产业链,大量接入链条上的各方,共同组成完整的汽车新零售生态闭环,而大搜车则是整个生态中的引领者和链接者。

江湖老刘我认为,对于产业链上所涉及的交叉关系,也将随着行业生态完整而逐步完善,一方面,围绕着汽车服务所衍生出的各类服务,各自形成新型产业链,有针对性服务消费人群;另一方面,随着下沉市场不断开拓,原本线下实体店无法触及的增量人群,将迎来新一轮爆发。

随着产业链逐步健全,围绕汽车上下游利益链拓宽,将在未来产生巨大效益,而汽车“融资租赁”服务也将迎来新的变革。

江湖老刘,tmt行业观察者,知名it评论员。

【第7篇】金融租赁公司定义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详见《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或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1年期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8篇】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税金吗?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以赚差价为目的持有,准备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

如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会计学2007年新增加的会计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

【第9篇】衍生金融资产发展历程有哪一些

衍生金融资产也叫金融衍生工具(financial derivative),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随基础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那么衍生金融资产发展历程有哪些呢?

1. 70年代高通货膨胀率以及普遍实行的浮动汇率制度,使规避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成为金融交易的一项重要需求。衍生工具能有效地转移投资者某些不愿承担的风险给愿意承担者。

2. 各国政府逐渐放松金融管制以及通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的进步等有利条件促进衍生工具飞速发展。先进技术的出现,使实施套期保值、套利和其他风险管理策略的成本费用得以大大降低,从而也使衍生工具供给量大大增加。

3. 金融业的竞争日益加剧促使金融机构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推出新的金融衍生工具。

4. 70年代以来期权定价模型等衍生工具估价模型和技术取得突破并有了长足的进展,这有利于投资者更为准确地对衍生资产进行估价、风险管理,有利于衍生工具的发行和使用,从而促进衍生资产的正常发展。

【第10篇】融资租赁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均来自同一英文单词“financial lease”的翻译。只不过在中国,因金融监管体系的特性,以及对租赁内涵的认识不同,才产生了差异。表面上看其差异不大,但实质上看,不管是经营管理,还是行业监管,区别还是很大的。

一、“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相同处

1、法律的定义是一样的

不管是哪种租赁,在法律上是一样的,同属《合同法》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出卖人和租赁物件标的物,均由承租人选择,从法理上没有任何区别。

2、业务操作原理是一样的

企业要依法经营,在操作上不能离开融资租赁的法律标准,虽然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但在操作的基本原则上没有什么不同。没有离开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原则。

3、会计的定义是一样的

会计注重的是实质胜于形式,因此不管怎么变,叫什么名字,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都要按准则的标准来办。因此也不会有区别。

4、税务部门的定义是一样的

国家要依法征税,企业要依法纳税。税法的依据来自法律,法律没有不同,税收的征收政策也没有什么不同。不管是“金融”还是“融资”都曾被划归为“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以后,被划定为 现代服务业中的特殊产业,单独制定税收政策。金融保险业虽在现代服务业范畴,但没有进入这次营改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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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不同处

1、监管部门不一样

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他们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租赁公司从金融市场拆借(短期)资金不涉及信贷规模问题, 但涉及公众存款的资金或信用,因此租赁交易额(为了防止短期资金长用带来的系统风险)要纳入信贷规模严格管理。从而把租赁公司作为放款部门监管。

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审批和监管,实际上只能做一个信用销售公司来监管。虽然有类似资本充足率的1:10借款比例的风险控制限制,但终究是对借款的限制。对于没有进入资金市场资格的租赁公司来说,一个借款单位,真正能借到的资金比例(瞬间除外)一定小于1:10。尤其是资信不足的租赁公司,这个比例更低,不会超过一般企业的资产负债比例限制。 而这一切都是由放款单位根据借款单位的信用决定的。

由此可见: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放款单位,融资租赁是非金融机构,借款单位。这是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由此产生的政策性和经营性差异也就不足为怪了。 只不过外界再也不要把次融资租赁等同于此金融租赁,不要以为报道融资租赁的消息等同于报道金融租赁的消息。也不要把金融租赁的资金销售,等同于融资租赁的物件销售。不要再奇怪租赁额以几何爆炸方式增长那么快,而租赁的市场渗透率却没有太多长进的原因。

2、财税政策不一样

金融租赁公司属金融机构,可以享受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一般准备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综合考虑其所面临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一旦出险“关注类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资产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融资租赁公司因为不是金融机构,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问题都自己扛”。要想获得此待遇,还需单独去税务部门求批准。

3、国家统计口径不一样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金融租赁被划分为:第三产业—j门:金融业—7120大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被划分为第三产业—l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10大类:机械设备租赁。可能有人对此质疑,但不放在这两个门类又能划归到哪去?新增租赁固定资产肯定不会认定为金融租赁信贷资产,反之亦然。

只有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据上才能找到这种分类的差异。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情况”月度统计中,新增固定资产,金融租赁的数据在“金融业”的统计中,融资租赁的数据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统计中。两者不能混搭。这个分类原则与监管部门的划分是统一的。不会产生混乱的。

要注意的是上述统计是累计新增固定资产的统计,不是租赁额的统计。不是新增固定资产的出售回租或租赁都不在这个统计范畴。尽管统计部门做的还不细致,不规范,许多数据统计不上来。但要计算租赁的市场渗透率,应从此处获取数据才权威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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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差异化的结果和对策

1、监管不一样,业务主导模式就不一样

不同的监管方式导致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有所不同。如:金融机构租赁公司在信贷监管体系下注重租赁规模,注重用信贷标准经营租赁,忽视对租赁标的物的重视。融资租赁公司对物的关注远大于金融租赁公司,尤其是厂商租赁,更显突出。

要求把放款单位的金融租赁公司做的像借款单位的租赁公司那样 ,在信贷的监管机制下,实在难以转变。因此主要的客户群还是在大型国企、央企和政府基本建设上。

借款单位的融资租赁公司把自己包装成放款单位,也离不开 融资成本高河融资规模被限制借款的现实。因此更多收益来自贸易、服务和资产管理环节。主要客户群来自优质的中小企业。

2、真租赁与假租赁的区别

(1)假亦真来真亦假

因为目前大部分租赁资产属于信贷资产,大部分租赁交易结构是出售回租,因此有“名为租赁实为贷款”的真假租赁的争论。

融资租赁交易中,因其具备金融资产特性(含利息,资产随利率和时间推移增长)出售回租确有信贷功能。只要严格按照《合同法》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操作。没有什么真租赁、假租赁之说。

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融资成本、客户资源、风险控制、人才素质和监管限制等综合因素,影响着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只要收益有保障、风险可控,就算是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在资金成本高的情况下,也可以做高租息的出售回租业务,把租赁做成“高利贷”。

问题在于融资租赁的好处与信贷相比在于:租赁公司同时拥有债权和物权。通过对物权的处置,可以弥补债权方面的损失,从而降低了对承租人信用的过度要求。填补了信贷客户被刷下来的优质客户的市场空白。

租赁公司给出资人提供一个收益和安全都适中的放款平台,租赁公司从中获取做租赁项目的资金来源。融资租赁与信贷本是互补关系,若都把租赁当信贷做,最大的问题就是与银行竞争优质客户。而一般的融资租赁公司远没有银行那么多分支机构来采集长期跟踪的优质客户,加上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过滤一遍。剩下给其他租赁公司的优质客户就很少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客户群很难与金融租赁的客户群定位相同。

(2)真实租赁原来是……

在国际上,有些国家把租赁分为真实租赁(true lease)和有条件销售。真实租赁的标准为:(1)出租人对资产拥有所有权;(2)租期届满,承租人或以公平市价续租或留购,或将设备退还给出租人,承租人不能享受期末资产残存价值;(3)租期开始时预计的期末资产公平市价,不能低于设备成本的15-20%;(4)租期届满,资产仍有两年服务能力,或资产的有效寿命相当于租赁资产原有效寿命的20%.(5)出租人的投资至少应占设备购置成本的20%;(6)出租人从租金收入中可获得相当于其投资金额7-12%的合理报酬,租期不得超过30年。

符合真实租赁标准的,出租人有资格获得加速折旧、投资优惠等税收优惠,并以降低租金的方式向承租人转让部分税收优惠,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当作费用从应纳税利润中扣除。因此真是租赁又称为节税租赁(tax oriented lease)。

真实租赁和有条件销售在笔者看来,实际上就是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之分。这里的“经营租赁”是非全额融资租赁(operating lease),而不是现在被人们误解的《合同法》中定义的租赁(rental)。

这种“真实租赁”因为从监管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缺失,在中国还没有到这个发展阶段,很少有人这样操作,因此目前尚未有节税租赁这种交易模式。

3、差异需要互补和融合

融资租赁因为用金融手段绑定了物权已经衍生的服务和资产管理。因此融资租赁的收益不仅来自金融,还有贸易、服务、资产管理方面的收入。

融资租赁不仅要用自有资金、股东信用取得的资金赚取金融方面的收益。还要赚取贸易环节、附属服务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收益。更重要的是将租赁资产销售出去,用别人的资产获取自己的收益。使之真正成为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都具备的金融属性的融资租赁。到那时,不管是“金融租赁”还是“融资租赁”都是在做金融业务。否则总给人感觉租赁公司(并没做全部转移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而是在做风险投资业务。

我们所说的互补和融合主要在于:

“金融租赁”公司除了在金融方面获取收益外,还要争取在贸易、服务和资产管理方面增加收益。“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做更多的优质租赁资产销售给“金融租赁”公司。两类租赁公司都应该争取将租赁资产销售出去(所谓出表业务),做到增大租赁资产的同时不增加信贷规模。这说明租赁公司在专业技能方面成熟了。

4、行业整体由信贷推动向资本推动转变

融资租赁在国外是由资本推动的,在中国目前这个阶段是由信贷推动的。资本推动的融资租赁,增加了固定资产的投资,带动的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增加了运输车辆和商业房产的需求,增加了税收和就业。

信贷推动的租赁,因为主要客户群还是在大型国企、央企存量资产的租赁和地方政府融资的租赁,民营经济还是没带动起来。融资租赁在促进实体经济投资方面还是没有完全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

融资租赁要健康发展,应从信贷推动向资本推动转变。租赁公司不是为了扩大信贷规模无限制地扩大资本金,而是如何将存量的租赁资产在资本市场上销售。租赁公司所从事的交易应该与国家宏观调控同步运行,不应为突破信贷规模而做租赁,为突破地方政府融资规模限制做租赁,成为反周期的工具。这样做早晚要受到限制并为此付出代价,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活力。

中国远没有完成工业化进程,不要总是拿现在的(工业化进程已进入饱和状态的)国际经验来谈租赁的创新与改革。应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提高融资租赁的市场渗透率。在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的同时,提高租赁公司的获利能力。做到国家、企业、个人同时收益的正向发展。

【第11篇】金融资本是由什么组成

金融资本就是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在一起而形成的垄断资本,途径包括金融联系、资本参与和人事参与。

这种融合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产业资本在扩建过程中和银行资本相结合;

二是产业资本在多元化的产业延伸过程中和银行资本相结合;

三是产业资本在收购、兼并、重组过程中和银行资本相结合。

【第12篇】请问金融资本的概念

金融资本就是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在一起而形成的垄断资本。途径包括金融联系,资本参与和人事参与。这种融合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产业资本在扩建过程中和银行资本相结合;二是产业资本在多元化的产业延伸过程中和银行资本相结合;三是产业资本在收购、兼并、重组过程中和银行资本相结合。产业资本在其流通周期里与银行资本的融合,是现代资本运作的必然。体现了货币在市场经济中的本质及其扮演的重要作用。

【第13篇】非金融融资租赁公司可否进行担保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j公司(出租人)与k公司(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k公司以回租使用、融资为目的,以回租方式向前海j公司出售租赁物件,j公司根据k公司的上述目的出资购买k公司出售给前海j公司的租赁物件(机器设备等)。并约定了融资租赁本金、利率及逾期支付租金之后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为了保证《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的履行,j公司与k公司、张**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以张**名下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并进行了抵押登记。此后j公司与赵**、李**、k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赵**、李**对k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自2023年11月,k公司开始拖欠租金。j公司于2023年2月向k公司发出《租金催款函》,但k公司仍未归还,保证人亦未代为清偿。2023年8月,k公司、保证人、抵押人与j公司签订《确认书》,确认截至该日止,k公司拖欠前j公司人民币800万元整及自2023年11月15日起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日万分之五),张**、赵**、李**继续按照抵押担保合同对k公司所欠j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确认书》签订后,k公司等一直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和违约金。

2023年11月,抵押房产被殷某申请f法院以另案查封。2023年8月,殷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抵押房产已进入执行状态,即将进入司法拍卖。

2023年10月,j公司向f法院提交了《参与优先分配方案申请书》,向法院申报债权并争取以抵押物处置所得受偿。但承办法官认为j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宜未经审判直接参与分配,故要求j公司先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法院胜诉判决后再行申请优先受偿。

2023年5月,为避免诉讼可能给j公司造成负面影响,j公司与h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权及相关的担保权利等一并转让给h公司,并分别通知了k公司及担保人。

2023年6月,j公司向f法院起诉,由于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缺席审理。一审判决支持h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没有上诉,判决执行后,h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多次以夫妻一方将其共有房产抵押无效、抵押房产为其唯一住房等理由提出执行异议,但都被f法院一一裁定驳回。在排除执行阻碍之后,抵押的房产顺利拍卖成交。

2023年3月,j公司收到f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告知该案已向j公司支付房产拍卖后的执行款约900万元,本案即将执行终结。

【经验启示】

一、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较高,应落实多种担保措施

该案之所以能基本收回租金本息和部分违约金,关键在于j公司要求k公司提供了房产抵押担保。虽然该项目的担保措施还有个人保证,但在k公司违约之后,保证人名下不仅几乎没有任何财产,还负债累累。就在j公司申请执行后不久,k公司还进入了法院破产程序,但好在抵押物是位于个人名下,执行拍卖并未受到破产案件影响。

二、房产抵押除了办理登记,还应防止出现各种异议

在办理房产抵押过程中,不仅要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还应要求抵押人的配偶出具抵押声明书或者共同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确认知晓并统一产权人将房产抵押给债权人,并同意受抵押合同约束。如果抵押房产系抵押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还应提前考虑到执行中抵押人提出此种理由抗辩的应对。比如,向债务人或者抵押人提前收取一笔保证金,用于担保抵押房产系唯一住房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三、一旦债务人出现逾期,要及时起诉保全财产

在本案中,由于j公司担心诉讼对自己的银行融资等造成负面影响,所以一直在与债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协商,即使在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了的情况下也没有马上提起诉讼,贻误了战机,造成了更多的利息损失。千万不要以为有抵押物了就高枕无忧,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稍不留神还可能过了诉讼时效或者保证期间。

四、违约金不宜约定过高

在该案中,《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每日万分之五并全部得到了法院支持。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也意味着放弃了抗辩。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一旦对方申请法院调整或者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整,则必然造成事先约定落空。

【第14篇】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值可以转回吗?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必计提减值准备,所以也没有转回一说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是公允价值计量的,而不是历史成本。

所以在期末,它的账面价值要根据市场公允价值来调整。而计提减值准备的目的就是让账面价值不被高估而做的调整。

所以,有了公允价值调整,就不用计提减值准备了。

即然不计提减值准备,就不存在可以不可以转回。

【第15篇】金融租赁公司特点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或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租赁物件即正式归承租人所有,称为“留购”;或者办理续租手续,继续租赁。由于租赁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在负债方面我国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外汇借款等,作为长期资金来源渠道;在资金运用方面,限定主要从事金融租赁及其相关业务。这样,金融租赁公司成为兼有融资、投资和促销多种功能,以金融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设备投资中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从长远来看,金融租赁公司在中国同样有着广阔前景。

【第16篇】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模式

一丶民间融资

1企业向员工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让与担保

让与担保,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之债务,将担保标的物之财产权转移于担保权人,而使担保权人在不超过担保之目的范围内,取得担保标的物之财产权,于债务清偿后,标的物应返还于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不履行时,担保权人得就该标的物受偿之非典型担保。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5网络借贷(p2p)

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itfin)服务网站。

p2p借贷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缩写,peer是个人的意思。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p2p 网络借贷平台分为两个产品一个是投资理财,一个是贷款,都是在网上实现的。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融资性贸易

融资性贸易业务不涉及银行方,有着一定隐蔽性,具有贸易合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或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贸易合同签约时间接近、标的物为同批货物且不发生位移、合同收益固定、中间贸易商不承担转售交易风险等显著特征,是以签订货物购销合同之名掩盖企业间借贷之实质业务。

而贸易融资是银行短期融资产品,是以企业真实商品贸易为背景,基于商品贸易中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资产的短期融资业务,具有合法性,受法律保护。

法律风险:公司之间以签订买卖合同为名,进行企业间借贷融资,违反《合同法》第52条第(3)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定,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7托管式加盟

不同于标准商业特许关系(加盟),投资人以自己名义按照融资方的要求出资租赁营业场所并负担租金后,投资人再向融资人交纳购货款及装修款。整个商铺的进货、运营、财务、人员均不用出资方管理,融资方会在约定日期向出资方返还利润。

类金融融资

1商业保理

商业保理指供应商将基于其与采购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的贸易融资工具。商业保理的本质是供货商基于商业交易,将核心企业(即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3典当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4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

5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 。 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6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7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公司股权所有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以担保主债权实现的一种融资担保方式。

8动产浮动抵押

动产浮动抵押是指特定的抵押人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为债权人设定抵押权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人于抵押权实现时尚存的财产优先受偿。

9仓单质押

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仓单除了具有所有权凭证作用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进行流通,从而作为一种衍生的金融工具使用。同样,仓单作为票据,存货人可以作为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质押合同,以仓单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过保管人在上面签字或盖章,将仓单交于质权人后,质押权产生效力,这就是仓单质押的雏形。相较于传统的实物抵押、质押或者是第三人保证贷款,仓单质押融资很大程度上是对典型融资担保方式的突破。

10保单质押贷款

保单质押贷款是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积累到退保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效力。

保单本身必须具有现金价值。人身保险合同分为两类:

一类是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此类合同属于损失补偿性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一样,不可以作为质押物;

另一类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合同,此类合同只要投保人缴纳保费超过一年,人寿保险单就具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保单持有人可以随时要求保险公司返还部分现金价值以实现债权,这类保单可以作为质押物。

金融融资

1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

2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有三种应用方式:

是企业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来弥补短期资金不足,从而节省现金流支出;

是企业开出差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可放大信用,用更少的钱、更低的融资成本筹集更多资金;

是企业资金短缺时还可将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申请贴现或者背书转让,及时补充流动资金或支付货款。

4信用证

信用证融资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的融资产品,信用证的优点及生命力正是能为买卖双方提供融资服务。信用证融资是银行一项影响较大、利润丰厚、周转期短的融资业务,银行都把贸易融资放在重要地位。但银行的信用证融资会产生导致妨碍银行自身生存与健康发展的风险,这些风险甚至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所以必须对其风险进行控制。

5内保外贷

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如此一来,境内企业就可以获得境外的低成本资金。在额度内,由境内的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内企业的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2023年中,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内地银行向海外开出外币担保融资函实施额度管理,即“内保外贷”——银行对外担保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银行本身净资产的50%。

6公司债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承销或自行销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的,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7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定所需设备后,由租赁公司(出租人)负责购置,然后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租约定期交纳租金。金融租赁合同通常规定任何一方不能中途毁约,租赁期满后,租赁设备可以由承租人选择退租、续租或将产权转移给承租人。金融租赁方式大多用于大型成套设备的租赁。

与融资租赁不同的是,金融租赁是金融机构。

8银行保理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银行的保理业务可分为国内保理业务和国外保理业务两类。

9存单质押

一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

二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

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第二种方式中,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 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此两种方式的质押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权利质押”或“权利质权”,其中存单质押的相关规定分别见于我国《担保法》第75、76条《担保法解释》第100- 102 条和《物权法》第223、224 条。

10企业债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按照职能分工,由省级发改委预审、国家发改委核准的企业债券仅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上市企业发行的债券(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证监会监管)。

1优先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有权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公司章程应明确优先股股东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比例、条件等事项。

12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通俗而言就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13上市公司

增发。

增发是向包括原有股东在内的全体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股票。其优点在于限制条件较少,融资规模大。增发比配股更符合市场化原则,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同时由于发行价较高,一般不受公司二级市场价格的限制,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但与配股相比,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别,都是股权融资。

配股。

配股,即向老股东按一定比例配售新股。由于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且操作简单,审批快捷,因此是上市公司最为熟悉和得心应手的融资方式。但随着管理层对配股资产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即以现金进行配股,不能用资产进行配股。同时,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更符合国际惯例,目前将逐步淡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历史舞台。

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双重特点,在其没有转股之前属于债权融资,这比其他两种融资更具有灵活性。

14新三板企业

定向发行股票融资是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新三板简化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核准程序。新三板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股票融资或挂牌后再提出定向发行股票。

15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融资活动,主要是指债权企业用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而取得款项。

债权企业融资:为了解决临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获得足够的流动资金,票据债权企业可以将持有的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从而从银行取得一笔款项。

债务企业融资: 在具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特别是在关联企业之间,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就是互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让债权企业用商业承兑汇票先向银行贴现,然后再将从银行取得的贴现款转划给原票据债务企业,从而达到原票据债务企业从银行融资的目的。

16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的企业(内资),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仅限于前海投资和建设业务。

17福费廷

福费廷(forfaiting),又称买断,是银行根据客户(信用证受益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在开证行、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对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做出付款承诺后,对应收款进行无追索权的融资。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6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18贸易融资

融资贸易源于国际贸易,是指以贸易形式达到融资目的,通常指银行作为资金提供方通过远期信用证、远期托收、保理、票据贴现等金融工具给予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企业的资金融通。融资性贸易是企业扩大贸易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国际贸易领域有较为成熟的规则和惯例,全球80%的贸易使用了融资手段。

19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帐款收款权向银行作还款保证,但银行不承继企业在该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债务的短期融资。贷款期间,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不得低于贷款余额(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当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在贷款期间内不足贷款余额时,企业应按银行的要求以新的符合要求的应收账款进行补充、置换。

20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四:试验区人民币境外借款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不包括贸易信贷和集团内部经营性融资)应用于国家宏观调控方向相符的领域,暂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包括理财等资产管理类产品)、衍生产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

(一)区内企业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规模(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其中:实缴资本以最近一期验资报告为准,借用期限1年(不含)以上。区内借款企业可以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上海地区的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专门存放从境外借入的人民币资金,只能用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等。

在试验区启动前已经设立在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时,可自行决定是按'投注差'模式还是按本通知规则办理,并通过其账户银行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一经决定,不再变更。

(二)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5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借用期限1年(不含)以上。借入资金可调回存入开立在上海地区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只能用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等。

(三)区内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存放境外人民币借款的专用存款账户活期计息。

(四)区内银行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须进入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在区内使用,服务于实体经济建设。

(五)上述公式中的宏观审慎政策参数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设定,可根据全国信贷调控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

【第17篇】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怎么算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出售时的公允价值-初始入账金额-+公允价值变动余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实就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首先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是要记到“投资收益”的借方;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贷方;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该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第18篇】可供金融资产可以出售金融资产吗

可供金融资产可以出售金融资产。可供金融资产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其他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企业购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是获取利息、股利或市价增值。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不会像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积极管理。

【第19篇】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值后计入什么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值: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不存在产生减值的。

公允价值,亦称公允价格、公允市价。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负债和资产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市场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在实务中,通常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购买企业对合并业务的记录需要运用公允价值的信息。

【第20篇】企业的金融资产包括什么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或新准则)。

新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包括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租赁的特点是什么样的(20篇)

特点:1、不可撤消,这时一种不可解约的租赁,在基本租期内双方均无权撤消合同。2、完全付清,在基本租期内,设备只租给一个用户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累计总额为设备价款、利息及租赁公司的手续费之和。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后,设备的所有权即归于承租人。3、租期较长,基本租期一般相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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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金融学院(Hebei Finance University)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是华北、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鲜明金融特色的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河北省优先发展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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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联金融就是招联好期贷,如果我们想要申请招联金融的额度,不妨可以试试在支付宝上先申请下来额度。招联金融申请技巧,下面就给大家演示一下。前提或条件手机:红米K20p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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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行业并没有歧视任何人,在这个领域里,只有最优秀的人,没有穷人和富人,如果你学习成绩不突出,就算再有钱,也很难做到这个领域的带头人,只要你成绩优秀,很多大的金融公司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