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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是什么行业(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4-18 17:50:02 查看人数:4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行业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融资租赁是什么行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融资租赁是什么行业

【第1篇】融资租赁是什么行业

融资租赁有四大支柱:法律、监管、会计、税收。从事融资租赁行业的人如果想要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就必须密切关注融资租赁这四大支柱的发展变化,以求以不变应万变的掌控。

一、法律交易制度

主要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司法解释。

法律中只有并列的“租赁(即传统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而没有“经营性租赁合同”。“经营性租赁”业务应由“融资租赁合同”进行规范。“经营租赁”本是会计处理方式,但由于日益发展的市场要求,会计制度规范中留有余值风险的“经营租赁”核算方式反而作用于租赁市场实践,产生了一种新的融资租赁业态,即拥有简单融资租赁全部法律特征的“经营性租赁”。与简单融资租赁的区别,就在于要约定好余值处置关系。

主要依据的法律有:

1、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国合同法》第13章租赁合同和第14章融资租赁合同及其司法解释;

2、2007年10月1日生效的《物权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4、2004年起草的《融资租赁法》专门法。

二、监管制度

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负责;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外资司负责;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与国家税务总局负责。

1、银监会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严格监管以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为主要出资人的金融租赁公司。

2、金融租赁公司应遵守以下监管指标:

(一)资本充足率

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8%;

(二)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

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计算对客户融资余额时,可以扣除守信时承租人提供的保证金;

(三)单一客户关联度

金融租赁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的30%;

(四)集团客户关联度

金融租赁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的50%;

(五)同业拆借比例

金融租赁公司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的100%。

3、商务部外贸司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对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或外商独资租赁公司进行适度监管。

4、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按照商建发《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进行适度监管。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10倍。目前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7亿人民币。

三、会计制度

1、在实质性财务会计制度下

简单融资租赁由承租人将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进行资本化,提取折旧,表内融资;而按经营租赁处理的租赁资产一般情况下计入出租人的资产负债表,由出租人对资产进行资本化,提取折旧,实现了承租人“表外融资”。

目前世界范围内租赁财务会计发展趋势,越来越倾向于,而且已经在很大的程度上走向实质化。20世纪七八十年代,租赁市场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跟租赁有关的会计优惠。

在注重实质的会计方法下,在会计上融资租赁被看作与普通融资安排相类似,是利用贷款进行的购买活动;经营租赁是一项具有真实租赁特征的交易,在会计上被看成传统租赁处理。

2、在形式的财务会计制度下

对简单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采取了同样的处理方法,由出租人对租赁资产资本化并提取折旧,并由此提出了承租人“表外融资”问题。

这种方式的会计处理与传统租赁的形式别无二样,所有的租赁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普通出租等都可以这样处理,但租赁引起的权利和义务很少被确认为承租人资产负债表里的资产和负债。

四、税收制度

从我们国家来看,与融资租赁联系紧密的税收有八种,加上关税是九种。其中有主要影响的是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和所得税。

所得税涉及商业实体收益征税问题。一般情况下,企业缴纳所得税所依据的两个基本类型是“简单融资租赁”(全额清偿)和“经营租赁”(非全额、清偿)。

在所得税上,承租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投资税抵免、税前列支费用及加速折旧、预提所得税。

文章来源:誉商资讯

http://www.yushangzixun.com/gongshang/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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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融资租赁行业痛点

近期,领导指示:“探索房地产发展新的发展模式”。这不是领导第一次讲了。

旧模式搞不下去了,倒逼我们必须要探索新模式。那么,新模式到底是什么呢?这是个很大的命题,可以提出很多方面,比如新开发模式、新供给模式、新的消费模式、新的管理模式。

新的开发模式,就是告别“快周转、高杠杆”,回归建房子的本源;新的供给模式,就是“租购并举”,发展规模化租赁;新的消费模式,就是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理性消费;新的管理模式,就是长效机制、“一城一策”,不依赖地产;

从管理层的讲话来看,发展规模化租赁、长期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供给侧做文章,似乎是新模式的重点。这方面,从2023年国家39号文,到2023年国家22号文,中间还有集体土地建设试点、规模化租赁试点,财政奖补、长租住房标准等等,支持政策非常之多。

但时至今日,貌似租和购还未实现“并举”,规模化租赁、保障房、长租房,并未成为大家心中地位等同于商品房的产品类型。

当下,不是要不要搞,而是怎么搞才能真正实现租购并举。管理层也很着急,该出的政策,该给的优惠和扶持,都出了,都给了,怎么就是发展不起来呢?。

发展住房租赁的,主要是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其他城市也不必要搞)。但是,这些城市,市场自发驱动的租赁供应,早已风起云涌。以珠三角地区为例,广深佛莞这四个“万亿dgp、千万人口”城市,不管是城中村、厂房租赁,二房东,形形色色的规模化租赁非常多了。

我们称之为租赁的“非正规军”

从占比来看,广深佛莞租赁房源(事实上用作租赁)占全社会住房的一半以上。但绝大部分这类型租赁,都是租赁的“非正规军”。因为,他们手上的租赁房源,多数是违法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空间格局、公服配套、市场秩序不满足租住需求,或者说不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

不能满足美好生活,那就不正确。

都说搞长租公寓“不赚钱”。但是,这些形形色色的“非正规军”,活得可滋润了。怎么盈利呢?一靠偷税,二靠低成本,三靠违规(比如打隔断)。偷税就不说了,税局也抓不到,征税成本太高;低成本是怎么来的?那就是,用“地下市场”的逻辑,投资城中村房源,打包成长租公寓。

试想,当加持着国家的政策扶持,我们的正规部队正准备大干一场时,而这些“小而散”、经营极其灵活的、成千上万的“非正规军”,身着奇装异服,早已风起云涌、蔚然成风、全面铺开。他们有成本优势,不用考虑消防安全是否合格,不用纳税,正规部队怎么能干得过?

而且,这些“非正规军”,他们知道哪里的房子好租,广州、深圳靠近地铁站的城中村和园区,被这些野战军早早地盘在了自己名下。俗话说,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供给;有什么样的需求,就有什么样的供给。不要怪他们搞坏了市场,也不要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很low。

因为,某种程度上讲,他们懂市场,接地气;不合法,但合情合理。

谁不想租个好房子,谁不想租个大房子,但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收入低呀!想攒钱买房呀!想把钱寄回家呀!疫情后,大家的收入更低了,对未来的工作预期、收入预期很是不乐观。这时候,能够租得起长租公寓的、商品房的,都是少数人,大多数人还是想着怎么省几个钱。

现在,不仅是打工仔,外卖小哥、骑手、滴滴司机、餐馆服务员、保安等,都住在城中村或简陋的集体宿舍,就连很多写字楼的白领、新毕业的大学生,也将城中村租赁作为长租选择了。

这么看,在珠三角特别是广深佛莞等城市,长租公寓、保租房,某种程度上是小众产品了。

过去几年,我们一直在倡导正规的,体面的租赁产品,比如长租公寓,希望他们逐渐替代作为“非正规军”的城中村、集体宿舍、二房东。但是,先遣部队,要么在资本运作的道路上作死自己了,要么与“非正规军”同流合污了,现存的基本上苦苦挣扎在盈亏平衡点上。

现在,保租房时代来了,我们再出发。当下,国企、城投平台担当着“保租房”的先遣部队,试图以身先士卒的敢死精神,冲在前面,让市场看到:一方面,这类房子满足市场的所有想象,企业能光明正大地经营;另一方面,在政策的扶持下,运营这类房子还能盈利

顶层设计的初衷非常好,政策扶持也是不遗余力。但调研来看,从内心深处,国企和城投平台一开始打算大干一场,但发现屡屡碰钉子,现实太残酷。比如,他们去洽谈了很多项目,有工业区的、集体土地的、闲置商办的等等,潜在项目很多。但是,多数地主方并不想做

首先,多数地主方都想搞旧改拆迁、开发商品房,或变相搞转型升级,发展分割销售的商办用房、孵化器。也就是,通过商品房市场一次性把土地的红利变现了;其次,即便不能搞商品房开发,他们自己做“二房东”,或者统租给“非正规军”,也能获得细水长流的收入。

如果被国企、城投平台收租了、纳入保租房了,就意味着可能被“盯上”了,未来是要征我的税吗?而且,每次正规军看到比较好的项目,前期本来谈的好好的,突然“非正规军”背后作祟,或者怂恿地主方提高统租租金,或者谎称这个区域要旧改。总之就是很难搞定。当下,市场化的存量项目,统租成本很高。凡是好一点位置的,比如新型产业园区或地铁周边的,收租租金都很高,再加上后期的建设成本、运营成本,想盈利,太难了。

这里还没有讲到中间的诸多不顺利。比如,统租权或租赁权不可以拿来办理规划报建,存量改造部分的消防改造与主体部分的消防要求无法对接,公共配套设施是要按商品住房小区来配置。

再比如,融资难的问题,租赁企业没有抵押物,融资需求不满足银行的风控要求,银行根本不给贷款。国企、央企的租赁子公司,城投平台是租赁公司,即便是国资辈的,但如果没有大股东的担保,或无法拿出一宗地来抵押,银行照样也不给贷款,困难那是一堆一堆的。

在银行眼里,还是商品房更能赚钱,风险更小,自然就不待见租赁住房业务了。说到底,背后的问题就在于对楼市的预期。当地价、房价还在上涨,当城市政府还再搞拆除式旧改,当市场下滑了就开始“救市”,存量房要改为规模化租赁、保租房等,那就不太可能成为趋势。

本质上,地方还是不够重视,工商、税务、金融、住建、自然资源等,无法像重视商品房那样,去重视租赁业务,从而形成政策合力。各自守着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坚持原则,导致上面的各项政策,比如税收减免、规划调整、优化报建流程、金融普惠等,无法落地。

但是,还要落实上面的指示,有指标和任务要完成,要站位正确,显得要有担当、有作为。于是,或者就让国企打造几个样板工程,做做样子。每次上面来检查,都是把那几个项目拿出来给大家参观;要么,就凑数字,眉毛胡子一把抓,都算作是保租房,完成了任务。

房地产新模式,实在太难了。

【第3篇】融资租赁行业指引

(试行)律师办理以个人为承租人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直接租赁)

业务操作指引(2021)

(本指引于2023年12月29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通讯表决通过,试行一年)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我市律师(以下简称为“律师”)办理以个人为承租人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起草,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仅供律师在实际业务中参考。

第2条 [定义/作用]

本指引所称个人为承租人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基于融资租赁企业的委托,为配合融资租赁企业(以下或称“出租人”)的业务类型,根据《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直租)》合同模板(以下或简称“合同”)设计合同一般条款,并指导融资租赁企业使用合同模板。

合同模板大致分为:

1、直接融资租赁交易,在车辆管理所将车辆的使用人登记为融资租赁企业。

2、直接融资租赁交易,在车辆管理所将车辆的使用人登记为承租人。

第二章 办理以个人为承租人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业务的指导性规定

第3条 [基本原则]

律师办理以个人为承租人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业务,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交易标的真实,符合《民法典》对于融资租赁交易的定义。融资租赁交易应以真实存在的车辆作为交易标的,律师不应参与任何以汽车融资租赁交易为名,实际不存在融资租赁租赁物的交易。同时,律师也不应参与,虽然以融资租赁为名,但是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交易。

2、 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融资租赁企业应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个人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3、承租人付款项充分披露原则。为了保护个人融资租赁交易项下的承租人,融资租赁企业应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充分厘清该交易产生的各项费用,并且明确告知承租人。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租金、各类税费、保险费、各类行政罚款、第三方机构服务费、gps安装费等。

4、融资交易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充分披露原则。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向承租人披露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所需要碰到的各类第三方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金融服务商(sp)、gps设备提供商、gps信息处理服务商等。

第4条 [保密制度]

律师办理以个人为承租人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业务时,应当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承租人的个人隐私予以严格保密。

第三章 律师办理以个人为承租人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业务的合同设计

第5条 [合同设计]

律师可根据模板合同的内容选择模板合同当中的条款为出租人设计出不同种类的合同。合同设计完成后,合同的一般条款部分不再需要出租人填写,可以用于该合同类型项下所有的融资租赁交易。交易的商务条款填写在合同的专用条款当中,在每个不同的交易中,由出租人业务人员负责填写。

第6条 [直接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间的选择]

直接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选择通常取决于出租人对于融资租赁业务的安排。其决定因素可能包括:1、出租人自身税务筹划和当地优惠政策的考量;2、只有在直接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人才可以选择退租。退租通常指承租人在融资租赁车辆一定时间后,选择不留购租赁车辆,直接终止融资租赁交易。

第7条 [在租赁期内处置车辆相关权利是否告知承租人]

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内处置车辆所有权有关的权利,包括将租赁车辆打包作为租赁物做转租赁等。出租人在从事上述行为时,可以通知承租人,也可以不通知承租人,但是出租人必须保障在承租人最终留购租赁物时,承租人可以获得租赁物完整的所有权,否则,出租人将面临违约。

第8条 [在车辆管理所将租赁车辆登记在出租人名下还是承租人名下的选择]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机动车可以实现机动车所有权和在车辆管理所登记的所有权相分离。在融资租赁交易当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可以选择将租赁车辆在车辆管理所登记在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名下。

将租赁车辆在车辆管理所登记在出租人名下,出租人可能需要面临:需要负责取得车辆号牌、缴纳税费的义务、在承租人侵权时法院有一定可能判决出租人承担车主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等问题。

将租赁车辆在车辆管理所登记在承租人名下,出租人可能需要面临:承租人可能将车辆转让至第三人名下等问题。

第9条 [租赁车辆办理形式抵押]

形式抵押是指根据2023年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出租人将属于自己的租赁车辆抵押给承租人。虽然新版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未继续收录,但在实践中,租赁车辆抵押依然可以产生公示的效果,让第三人在查询时了解到租赁车辆上有权利负担,从而不会轻易选择受让车辆。

第10条 [承租人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罚分]

合同约定在承租人违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罚分时,承租人通知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处理,则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主张违约金。要注意本处的目标并非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而是敦促承租人尽快处理租赁车辆被记的罚分。律师应提醒出租人仅在租赁车辆被记罚分较多的情况下,再敦促承租人处理。

第11条 [承租人留购租赁车辆后,未过户引发的车辆管理费]

律师应提醒出租人注意,此处的车辆管理费不宜过高,应符合出租人因承租人未过户车辆导致的出租人发生的基本运行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利润。

第12条 [对被抵押的租赁车辆办理解除抵押]

律师应提醒出租人注意,此处的办理解除抵押的期限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另外,出租人为租赁车辆办理解除抵押不一定要向承租人收取费用,亦可不向承租人收取费用,如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为租赁车辆办理解除抵押费用则该费用应当在合理的成本范围之内。同时,应在合同《附件1:客户告知书 》明确修改费用。

第13条 [出租人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时租赁物价值的评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物,承租人以抗辩或者反诉的方式主张返还租赁物价值超过欠付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当事人对租赁物的价值有争议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租赁物的价值:(一)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约定的租赁物折旧以及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来确定;(三)根据前两项规定的方法仍然难以确定,或者当事人认为根据前两项规定的方法确定的价值严重偏离租赁物实际价值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律师可建议出租人采用约定折旧的方式来确定收回租赁物的价值,该约定需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否则,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容易因“价值严重偏离租赁物实际价值”被法院推翻。

第14条 [出租人就到期应付未付款项向承租人收取逾期利息]

律师应提醒出租人,如出租人收取逾期利息的,逾期利率应小于年化24%。

第15条 [发催款函,发律师函和上门催收的费用]

律师应提醒出租人,由于承租人未能按约支付租金,出租人就发催款函,发律师函和上门催收行为向承租人收取费用的,该费用应为合理的成本。

第16条 [争议解决方式]

律师应提醒出租人,出租人不得同时选择仲裁和法院两种争议选择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第四章 办理以个人为承租人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业务中专用条款的填写指引

第17条 [催收]

根据《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涉个人客户相关业务规范指引》,第二十五条【合法催收】 规定,本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在个人客户出现违约情形时,应当遵守以下规范要求,依法催收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个人客户违约后,应当以适当方式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履约,并应当明确告知其仍不及时履约时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记入个人征信系统、提起司法诉讼等);(二)采取的催收或其他风险处置措施应当有充分的法律或合同依据,不得实施暴力、辱骂,不得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或编造虚假信息威胁恐吓,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客户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催收或风险处置措施;(三)除依法向违约客户本人和相关担保人,或通过约定的联系人及租赁物的实际占有人、使用人进行催收外,一般不得通过其他主体进行催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制度另有规定,或有关合同、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违约客户本人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可以适当方式通过其他合理渠道转达催收信息;(四)通过电话、传真、短信、微信方式进行催收的,除有特殊情况或另有约定外,每日有效催收一般不得超过两次,每日夜晚十时至次日上午八时一般不得进行催收。律师应提醒出租人,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对于催收进行适当的时间和次数上的约定。同时,律师也应该提醒出租人应按照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要求,对承租人进行合法合规的催收。

第五章 办理以个人为承租人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业务中附件的填写指引

第18条 [客户告知书]

客户告知书的内容都是根据监管要求选择告知客户的内容,律师应提醒出租人不要删除其中的任何内容。

律师应提醒出租人,出租人提供的热线电话需要有人接听,并且接听者可以快速地找到承租人所对应的合同资料。

第19条 [起租通知书]

附件三的起租通知书,记录了融资租赁企业实际支付融资租赁款的时间,并以此为起租日确定了每期租金的应付时间。

实践中,如果融资租赁企业能够保障支付租赁款日与签订合同日为同一日的话,也可无需签署起租通知书。在此情况下,律师要注意对合同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六章 合同范例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直租)

(主要针对个人为承租人的情形)

一般条款

1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合同(以下或称“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 租赁车辆。

2.1 租赁车辆是指在专用条款中载明的租赁车辆及附随于该租赁车辆的零件、附件、软件、附加服务、许可证明等附属物。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将附着于此租赁车辆上的替代物、替换件、修理物等,均属于本合同所称的租赁车辆。

2.2 在不影响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租赁车辆的条件下,出租人有权□ 不通知承租人□ 不经承租人同意,而将租赁合同规定的全部或一部分的权利转让或质押给第三方,或将租赁车辆抵押给第三方,但抵押权的期限不超过抵押权设定之时到本租赁合同届满之时。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出租人与第三方抵押合同的影响。

3 租赁车辆的购买与交付。

3.1 本合同项下的出卖人和租赁车辆系由承租人自主选择决定,未受到出租人干预或未依赖出租人技能或信息。租赁车辆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和数量、价格、交货、安装、验收时间等内容均由承租人与出卖人直接商议决定,不体现出租人任何意愿。

3.2 租赁车辆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承租人,租赁车辆所有权自租赁车辆交付给承租人后由出卖人转移至出租人,承租人验收后向出租人出具《租赁物交付接收证明书》(附件2)。

4 租赁车辆的登记。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登记方式:

4.1 □ 租赁车辆登记在承租人名下。出租人取得租赁车辆所有权后,租赁车辆登记在承租人名下,由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取得的是对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租赁车辆所有权归属于出租人。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车辆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该抵押仅用于保障交易安全,不改变双方构成的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4.2 □租赁车辆登记在出租人名下。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对于租赁车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年检、纳税、投保等)产生的费用。

5 租赁车辆瑕疵的处理。如租赁车辆有质量瑕疵等情况,由承租人自行与出卖人(如经销商等)协商解决,租赁车辆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承租人所有。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与租赁车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6.1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承担车辆相关的下列费用和责任:(1)维修保养费用;(2)租赁车辆名下的交通违章罚金;(3)租赁车辆保管、使用、停放、维修等致第三方 (包括车上人员)遭受损害时,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4)未包括在本合同融资项目中的所有税费和行政规费。如出租人因前列事项遭受损失的,承租人还须赔偿出租人损失;(5)如承租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罚分的,应及时处理,经出租人告知后承租人在30日内仍未处理的,则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xxx元违约金。

6.2 承租人应按照出租人要求自负费用为车辆安装gps系统,且出租人有权收集并向出租人授权的第三方披露gps系统所收集的有关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6.3 因承租人未办理各类行政手续等原因致使租赁车辆无法实际使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不利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应依约继续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6.4 租赁车辆交付承租人之后,因租赁车辆自身或租赁车辆的保管、使用、修缮及其他与租赁车辆相关的行为致使承租人或第三人受到损害时,无论其原因为何,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进行解决,与出租人无关。如出租人因此遭受损失(包括出租人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的,均由承租人承担。

7 租赁期限

7.1 本合同中的租赁期限为专用条款中载明的租赁车辆使用期限,自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全部或部分租赁车辆购买价款之日起计算租期。

7.2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对租赁车辆的租赁。

8 保险

8.1 承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为租赁车辆投保本条第2项约定的基本保险险种并设定出租人为第一保险受益人。如果因任何原因导致出租人无法成为第一保险受益人的,承租人承诺在收到保费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至承租人账户。

8.2 承租人确认基本保险险种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不得低于___万元)、足额车损险、盗抢险(或类似的替代险种)及以上险种不计免赔险。

8.3 承租人应按时支付与保险有关的所有保险费或其他费用,并在每次保险期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前按照本条第1、2项的约定及时完成续展保险。若承租人未能续展本条项下的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完全有效的,出租人有权但无义务代为支付相应的保险费。承租人应当在出租人支付为办理该项保险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后的三日内向出租人进行全额补偿。

8.4 若租赁车辆受到部分毁损,承租人应继续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且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负责与保险公司交涉,承租人自行将租赁车辆复原或修理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如果理赔保险金不足覆盖所需费用的,不足部分仍由承租人承担。

8.5 租赁车辆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人应首先继续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且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负责与保险公司交涉,由出租人领取的保险金后直接冲抵本合同下,冲抵后不足部分,承租方应立即补足;如有余额,出租人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人,本合同同时自动终止。

9 租赁期内,如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出租人就租金收入应缴纳的税费调整时,出租人有权利但无义务选择从国家宣布调整的次月调整租赁利率。利率调整时,出租人无需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但应向承租人发出租金调整通知,承租人同意出租人采取发送短信至其在本合同中所留联系电话的方式通知租金调整,利率调整的生效日期以出租人发出的短信中的内容为准。

10 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不可撤销且无条件承诺按时足额支付租金,若承租人的某期租金支付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该租金支付日应提前至前一银行营业日上午九点前,承租人自行负担支付款项时所发生的费用。承租人通过委托扣款方式支付租金的,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办理委托扣款手续,并应保证委托扣款日其账户内有足额资金可供扣款。

11 留购或归还租赁车辆。

11.1 如果合同期限届满,且承租人履行了合同中的所有义务,则承租人可通知出租人,并支付留购价款留购租赁车辆,如租赁车辆登记在出租人名下,则出租人配合承租人办理过户,过户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因承租人原因未能如期办理车辆过户的,出租人自合同到期日起,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收取车辆管理费:不限牌城市按照____元/月;限牌城市按照______元/月。

11.2 若租赁车辆登记在出租人名下,且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决定不留购租赁车辆,承租人应当将租赁车辆归还给出租人,除正常磨损外,租赁车辆应与当初交付时处于相同状况。

12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的解押。如租赁车辆办理抵押的,出租人同意在全部应付租金、逾期利息、保费、税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本合同项下承租人应付款项付清后,负责办理车辆抵押解除手续,承租人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如承租人充分配合的,出租人应在____日内完成解押手续。□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解押费用__元。

13 提前终止。若承租人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应当一次性将提前终止款项支付至出租人账户,提前终止款项应包括:1)至实际支付日应付而未付的到期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利息及其他款项;2)未到期租金中的租赁本金部分;3)相当于剩余租赁本金3%的提前终止手续费(提前终止款的具体金额以出租人计算为准)。本合同于出租人收到上述全部终止款项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费用及款项后的当日提前终止,租赁车辆所有权由出租人转移给承租人,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办理车辆抵押解除手续。如果车辆登记在出租人名下,则依据本合同约定办理过户。

14 担保

14.1 承租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期限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保证金的保证范围为本协议项下承租人应付的任何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租人应付的保险费、维修保养费及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出租人有权利但无义务以保证金冲抵承租人对出租人的任何欠款,保证金发生冲抵的,承租人应于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在出租人确认承租人完整地履行了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后的30日内,保证金将退无息还给承租人。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用保证金冲抵最后几期租金的,承租人可以申请进行冲抵。

14.2 本合同如存在保证担保人,则保证担保人同意按照如下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4.2.1 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利息、保险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或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电子签约服务认证费等)。

14.2.2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本条款生效之日起直至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满三年之日止。

14.2.3 当保证人承担担保义务的条件成就时,无论出租人对租赁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出租人均有权先要求保证人在本条款约定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而无须要求其他担保人或担保方式优先履行担保责任。

14.2.4 保证人在此同意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调而引起的租金变动一并承担保证责任。

14.2.5 保证人熟知本交易情况,如本交易被认定为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法律关系,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5 违约事件

15.1 承租人拒绝接收本合同项下租赁车辆或拒绝出具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交付接收证明书》;

15.2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非出租人的原因导致出租人不能取得或不能按时取得本合同项下租赁车辆所有权;

15.3 承租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其在本合同项下或与出租人签署的其他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到期应付的任何租金和/或任何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税费、保险费等);

15.4 承租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其在任何其他融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项下到期应付的任何融资本息和/或其他款项;

15.5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私自出售、转让、抵债、投资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本合同项下租赁车辆,或对本合同项下租赁车辆设置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或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15.6 有关本合同项下租赁车辆的任何保险无效或失效或者承租人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以及法律规定的有关保险的任何义务;

15.7 在申请车辆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如虚假联系地址、为第三方代购)、材料或出租人有合理理由怀疑承租人有骗取融资款嫌疑等情形的;

15.8 承租人违反关于租赁车辆的占有、使用、维护、改装、保修、转租、gps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或合同约定;

15.9 由于非出租人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租赁车辆被司法执行、或被征收或被没收、扣押、查封或被第三人强占,并且承租人在该等情形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未能消除该等不利状况的;

15.10 □ (租赁车辆登记在承租人名下时)承租人对于租赁车辆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年检、纳税、投保等);

□ (租赁车辆登记在出租人名下时) 承租人未按约支付出租人对于租赁车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年检、纳税、投保等)产生的费用 ;

15.11 拆卸gps设备、屏蔽gps信号或者gps未正常运行经出租人提醒后 24 小时内,承租人仍不配合检修的;

15.12 承租人陷入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或出现任何可能影响承租人本合同项下支付能力的情形;

15.13 如车辆登记在承租人名下,且承租人未在出租人支付本合同项下租赁车辆转让价款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车辆抵押登记手续的;

15.14 保证人在任何债务下违约,或有迹象表明保证人的偿还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出租人可通知承租人提供补充担保,但承租人未能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令出租人满意的补充担保的。

15.15 因承租人变更联系方式未及时通知出租人或因承租人拒绝接听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出租人较长时间(达到两个工作日)无法联系承租人的;

15.16 承租人其他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16 若发生承租人发生违约事件,出租人有权选择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措施:

16.1 要求承租人或连带责任保证人(如有)立即付清全部到期应付未付租金、未到期租金、逾期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依法请求法院查封、拍卖变卖租赁车辆,所得价款用于优先清偿前述款项;

16.2 解除本合同,自行收回租赁车辆或使租赁车辆无法使用,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租人承担。自行处置租赁车辆并要求赔偿损失,出租人的损失为全部剩余未付租金、逾期利息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收车费用、人员费用、保管费用、停车费用、评估费用、出租人代为缴纳的罚款、出售租赁车辆产生的税费)与出租人自行处置租赁车辆所得款项的差额。如租赁车辆不能取回,或取回后会显著影响租赁车辆价值的,由承租人就租赁车辆按照全部剩余未付租金、逾期利息及其他费用对出租人进行折价赔偿。就取回租赁车辆的价值,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按照以下折旧列表计算取回租赁物车辆的价值:

时间

折旧比率

车辆价值

202年xx月x日-2023年xx月x日

□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指定如下评估机构评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3 要求承租人就到期未付租金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若有)按日万分之_____的利率计算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前述所欠款项清偿完毕为止;

16.4 要求承租人支付购车成本__%的违约金。

16.5 要求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就承租人违约行为行使任何权利所发生的催收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或保险费、公证费、律师费用、差旅费、电子签约服务认证费及其他合理支出,且其中部分费用的标准不低于:出租人发催款函的,_______元/次;出租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律师函的,_______元/次;出租人委派代表上门催收的,______元/次。

16.6 以及采取适用法律项下允许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17 争议解决

17.1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议无法解决,可以提交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直接向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租赁车辆登记地、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17.2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于发生变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因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而造成的损失由变动方承担。如发生与本合同相关的法律纠纷,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将作为诉讼期间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适用于法律诉讼的各个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

18 合同文本及生效

18.1 本合同正文含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两部分,以及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中,附件的规定优先于专用条款的规定,专用条款的规定优先于通用条款的规定。

18.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如有)签署(其中出租人采用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签约,承租人及保证人对承租人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表示认可)后生效,有效期至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之日。

19 征信:承租人及保证人(如有)授权出租人:为审核本人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申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拥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及信用信息(包含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直接或通过征信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拥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查询、核实、保管及使用本人及其配偶(如有)的个人信息和信用信息,同意征信机构将查询获取的信息进行保存、整理、加工,用于评价本人及其配偶(如有)信用情况或核实本人及其配偶(如有)信息的真实性,并有权使用本人通过第三方查询的中国人民银行信用报告,并有权为本合同项下的车辆融资租赁之目的向必要的其他相关方进行披露。但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禁止查询的除外。此处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拥有合法资质的征信机构,政府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运营商及其代理商、关联公司等。同时承租人同意并授权出租人将承租人的信息、资料及车辆融资信息提供给车辆生产厂商及其关联公司。承租人确认:本合同项下车辆为家庭共同生活之用,其配偶对本合同涉及的交易完全知情,且为便利交易,已授权承租人代为做出上述关于征信查询的授权。

专用条款

1. 出租人

1.1. 姓名/名称:

1.2. 联系电话:

1.3. 联系地址(住所地):

1.4. 邮编:

2. 承租人

2.1. 姓名/名称:

2.2. 联系电话:

2.3. 联系地址(住所地):

2.4. 邮编:

2.5. 身份证号(如为个人)

3. 保证人(如有)

3.1. 姓名/名称:

3.2. 联系电话:

3.3. 联系地址(住所地):

3.4. 邮编:

3.5. 身份证号(如为个人)

4. 车辆信息

4.1. 厂牌:

4.2. 发动机编号:

4.3.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

4.4. 车型:

4.5. (如上述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编号不一致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记载为准,承租人同意尽快配合出租人予以更正)

5. 购车款

5.1. 租赁车辆购买价款为:_______元人民币;

5.2.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指示,将款项支付以下账户:户名:_______ 开户行:_______账号:_______;

5.3. 转让价款包括:(1)_______元购车款;(2)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元gps加装费、______保险费、_______元其他,如租赁车辆登记在出租人名下,则由承租人首先向出租人支付前述购置税、车船税,出租人再向承租人支付租赁车辆转让款。

□(登记在承租人名下)如第(2)项的融资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不一致,差额由承租人与税费代办机构自行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不作调整。

□(登记在出租人名下)如第(2)项的融资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不一致,出租人实际支付该费用后可再与承租人结算费用,多退少补。

5.4. 租赁车辆留购款为:_______元人民币;

6. 保证金。本保证金为_______元,需由承租人先行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再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赁车辆购买款。

7. 租金支付

7.1. 租金期数为______,每期金额为________,租金总额______;

7.2. 支付方式 □期初 □期末

7.3. 起租日:本合同起租日为出租人实际付款日,具体见附件3《起租通知书》。

8. 催收

8.1. 催收条件。如承租人未能按约足额支付租金,出租人将对承租人进行催收。

8.2. 催收时间。催收的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___点至晚上_____点;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上午____点至晚上______点。

8.3. 有效电话催收:有效催收是催收人员与被催收人员接通电话,并明确告知被催收人员应当还款,被催收人员明确接受到上述信息。出租人每天可对承租人、担保人各进行2次有效的电话催收。短信催收次数,每天不超过5次。

8.4. 合同签订地:__xx省(直辖市、自治区)xx市xx县(县级市、市辖区)__________

附件1:客户告知书

(用于直租交易中,租赁物登记在承租人名下的情况,承租人、保证人分别签署)

一、本交易为融资租赁交易。在您付清合同规定的所有租金和其他费用前,租赁物归我司所有。如果您未能按约足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我司有权:1、宣布租金提前到期,您需要一次性偿还全部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和其他费用,您的车辆可能被法院查封和执行;2、我司有权自行收回车辆,并将其依法处置,所得费用用于冲抵您的未付租金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多退少补。

二、费用承担:

1、签署合同时,您需支付: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元保险费、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元gps加装费、_______元其他。

2、履行合同期间,除应付租金外,您还需要承担:车辆维护、年检、纳税、投保费、行政规费;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赔偿金;租赁车辆名下的交通违章罚金。

3、合同履行期届满,您需要支付留购款______元。

4、交易如需解押车辆,解押车辆时,您需要支付车辆解押费用____元。

5、如提前结清租赁,则收费为剩余租赁本金(见起租通知书)*1.03(范例)。

三、保证金。您需向我方支付_______元保证金。您如未能支付您在本合同项下的应付的任何应付款项,我司可用保证金先行支付,您需要补充保证金,否则将构成实质违约。

四、第三方机构。与我司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如下:

1.xxx公司,其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xxx公司,其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个人信息保护:

1. 为了保障所有权属于我司的租赁车辆的财产安全,我司将通过车辆上安装的gps收集租赁车辆的行驶轨迹,该保障措施对本交易是必要的,不可或缺的。

2. 行驶轨迹的收集仅用于保障我司对于租赁车辆的财产权。

3.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我司将委托xxx机构分析数据,并告知我司行驶轨迹是否存在异常。

4. 就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义务的相关事宜,您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联系我司处理。

六、收款账户:

本交易项下的一切费用,承租人均应向出租人的如下账户支付:

xx租赁公司账户

账号:

开户行:

七、催收:在您未能按约足额支付租金后,我司将对您电话和短信催收,其中电话催收的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___点-晚上___点。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上午___点-晚上___点。

只有您接听电话并进行沟通才属于有效催收。

八、出租人xxx融资租赁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xxxx xxxx

承租人可通过该热线向出租人索取合同、咨询相关问题等服务。

本告知书一式________份,一份由客户签署后由________________公司留存,另一份由客户自行保存。

告知时间:_________

出租人盖章: _______

客户签字:________

(用于直租交易中,租赁物登记在出租人名下的情况,承租人、保证人分别签署)

一、本交易为融资租赁交易。在您付清合同规定的所有租金和其他费用前,租赁物归我司所有。如果您未能按约足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我司有权:1、宣布租金提前到期,您需要一次性偿还全部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和其他费用,您的车辆可能被法院查封和执行;2、我司有权自行收回车辆,并将其依法处置,所得费用用于冲抵您的未付租金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多退少补。

二、费用承担:

1.签署合同时,您需支付:_______元gps加装费、_______元保险费。

2.履行合同期间,除应付租金外,您还需要承担:车辆维护、年检、纳税、投保费、行政规费;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赔偿金;租赁车辆名下的交通违章罚金。

3.合同履行期届满,您需要支付留购款______元,如果您未能及时支付留购款并配合将租赁车辆过户到您名下,您还需要按______每月向我司支付管理费,同时负担本条第2款的全部费用。

4.如提前结清租赁,则收费为剩余租赁本金(见起租通知书)*1.03。(范例)

三、保证金。您需向我方支付_______元保证金。您如未能支付您在本合同项下的应付的任何应付款项,我司可用保证金先行支付,您需要补充保证金,否则将构成实质违约。

四、第三方机构。与我司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如下:

1.xxx公司,其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xxx公司,其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个人信息保护:

1.为了保障所有权属于我司的租赁车辆的财产安全,我司将通过车辆上安装的gps收集租赁车辆的行驶轨迹,该保障措施对本交易是必要的,不可或缺的。

2.行驶轨迹的收集仅用于保障我司对于租赁车辆的财产权。

3.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我司将委托xxx机构分析数据,并告知我司行驶轨迹是否存在异常。

4.就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义务的相关事宜,您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联系我司处理。

六、收款账户

本交易项下的一切费用,承租人均应向出租人的如下账户支付:

xx租赁公司账户

账号:

开户行:

七、催收:在您未能按约足额支付租金后,我司将对您电话和短信催收,其中电话催收的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___点-晚上___点。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上午___点-晚上___点。

只有您接听电话并进行沟通才属于有效催收。

八、出租人xxx融资租赁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xxxx xxxx

承租人可通过该热线向出租人索取合同、咨询相关问题等服务。

九、本告知书一式________份,一份由客户签署后由________________公司留存,另一份由客户自行保存。

告知时间:_________

出租人盖章: _____

客户签字:________

执笔人:

孙 瑜 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万 波 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魏元武 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达隆律师事务所

施谛夫 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秘书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陈龙飞 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曹 岩 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傅 强 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林汞勤 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

刘剑峰 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王遵义 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张 浩 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

蒋炜婷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来源[碰拳]上海市律师协会

【第4篇】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

近年来河南省为啥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在发展新兴产业,支持实体经济,帮助中小企业成长方面,融资租赁是个有力抓手。

|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周世龙 杨霄 见习记者 任冰 实习生 刘赟 通讯员 蔡博

2月2日,河南省财政厅和华芯投资联合举办了“支持河南实体经济发展研讨会暨战略协议签订仪式”。

本次研讨会最为重要的环节是,现场举行了“河南豫资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仪式暨与金融机构、重点客户全面深化合作签约仪式”。

据了解,本次活动的“主角”——河南豫资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资芯鑫)将以15.4亿元的注册资本,成为河南省第二大融资租赁公司,也是河南省自贸实验区内首家自主审核认定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在活动现场,“紫光集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中原战新文旅基金与华熙集团、美亚娱乐集团、秦森园林、美国icon飞机签约仪式”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战略合作也同时启动。围绕金融助力河南实体经济发展的主题,深度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新策,现场与会领导、专家和各界人士就行业内的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参加签约的有:河南省财政厅厅长王东伟、副厅长赵学东,河南省旅游局副局长李延庆,驻马店市副市长何晞,开封市副市长张松文,还有来自河南省发改委、商务厅、国税局、住建厅、工信委、人民银行、开封市及自贸片区、驻马店市、宁陵县、淇县和温县等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

另外,国家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刘勇,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吴启金,华夏银行郑州分行行长程春涛;中原银行行长王炯等20多家金融机构的嘉宾;清华紫光集团、华熙集团、美亚娱乐、上海浦东科投、秦森集团、美国icon公司、中国新兴集团、河南能化集团、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中原资产管理公司、河南天瑞集团、新怡和控股集团、河南中鹤农业集团、河南鑫融基金控、宏光天地、中建七局、中兴国联投资管理、中诚资本、郑大产业技术研究院、郑州信大技术研究院、龙成集团、瑞贝卡、瑞茂通、雏鹰农牧、辉煌科技、东方今典、森源、永达、众品、北控新能源、金丹乳酸和来自省内18家地市投资公司等的广大企业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河南融资租赁领域“新军”入场,它是谁?

本次启动的豫资芯鑫于去年6月30日在河南自贸实验区开封片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注册资本达到15.4亿元。其前身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独资发起设立了注册资本为1亿元的“河南省豫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在此基础上,经增资扩股重组设立,重组后的豫资芯鑫,股东是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5%)、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

在2月2日的活动现场,多个关于豫资芯鑫的战略签约仪式同时举行,为该公司加持光环。

其中包括:豫资芯鑫与国开行、中原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约;豫资芯鑫与河南能源化工、河南中鹤等重点客户签约;紫光集团、中原豫资、芯鑫租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浦东科投、中原豫资、芯鑫租赁签署关于投资入股河南省中原豫资金控的合作和发起成立中原战新文旅基金的协议;芯鑫租赁、中原战新文旅基金与战略客户合作签约;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新兴集团等重点客户签约。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豫资芯鑫这一新的融资租赁公司成立,有赖于几年来全国、全省多个层次的政策推动。

2023年11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培育发展融资租赁企业,解决制约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做大做强融资租赁业,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6月6日,商务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辽宁等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为贯彻落实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支持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行业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促进融资租赁业加快发展。

而到了今年1月3日,河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河南豫资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融资租赁试点业务的公示》,标志着河南这一融资租赁新兵正式走入公众视线。

豫资芯鑫拥有多重国资背景,均属“财政系”

说起新成立的豫资芯鑫,不得不提到它的两大股东: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于2023年8月27日发起设立的国内唯一专注于集成电路产业的融资租赁机构,首期注册资本金56.8亿元,2023年9月完成了第二轮增资,现在注册资本为106.4994亿元,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主要是充分发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引领优势,完成全产业链的布局并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

该公司主要在工程机械设备、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的租赁、融资租赁业务等方面努力开拓业务。

至2023年底,公司总资产178.29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5亿元。

而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牵手”的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有深厚的“财政系”背景。

据了解,中原豫资是河南省财政厅下属的河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独资设立的省级投融资平台,2023年5月23日在河南省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亿元。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对城乡建设、产业聚集区、农民工培训基地、土地整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行业及项目的投资与管理。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是上述行业及项目的投资和管理。

2023年,公司总资产2120.22亿元,营业收入达13.42亿元。

注册资本金“河南第二”,豫资芯鑫未来有哪些动作?

豫资芯鑫以15.4亿元注册资本规模成为河南省第二大融资租赁公司。大河报·大河财立方查询相关资料发现,豫资芯鑫作为河南省未来的业务经营范围涵盖融资租赁相关的几乎所有领域,包括工程机械设备、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等设备租赁、房屋租赁、飞机、汽车、船舶、客车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赁、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等多个方面。

另据记者了解,依托两家股东单位的主营业务,该公司未来的主要领域仍然在符合国家、省和有关部门鼓励发展方向或政策导向产业,包括河南省城乡统筹规划建设、百城提质建设工程、现代化服务基金配套项目、青年人才公寓等省级重大工程或重点项目,以及高端装备制造、工程机械、飞机、新能源、节能环保、城乡公用事业、环境治理、现代农业等业务领域。

融资租赁是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品种,其业务模式主要有: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转租赁、结构化共享式租赁、风险租赁。此外,还有捆绑式融资租赁、融资性经营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销售式租赁等一些业务模式。

据了解,该公司未来将围绕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区、河南自贸区、粮食核心主产区等国家战略发力。参与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点介入的河南省城乡统筹规划建设、百城提质建设工程、现代化服务基金配套项目、青年人才公寓等省级重点项目,积极配合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和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向河南省重点引入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相关项目,着力拓展在高端装备制造、工程机械、飞机、新能源、节能环保、城乡公用事业、环境治理、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业务。

截至目前,在河南省完成审批的融资租赁内资公司共有3家。这包括:河南豫资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国控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广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而在河南备案的融资租赁外资企业,截至2023年12月,共有15家,注册资本合计72282.729万美元。主要从事交通运输设备、工业装备、通用机械设备、医疗制药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

河南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有啥好处?

近年来河南省为啥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

在发展新兴产业,支持实体经济,帮助中小企业成长方面,融资租赁是个有力抓手。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 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租期结束,承租人可选择退租、续租或留购租赁物件。

通俗地说,就是一些企业急需资金买设备,但因为无合适抵押,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或者没有其他渠道融资,租赁公司将设备买下来租给企业,企业分期将租金付给租赁公司,几年后,租赁公司将设备折价卖给企业。

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融资租赁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在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一种有效方式。

融资租赁主要优势有下面两点:

一是与银行信贷相比,融资租赁兼有融资和融物功能,具有明显的优势,如比较适合中小微企业融资,不会导致负债率上升,对企业资信和担保要求不高,专款专用等。这些优势在近年来的经济金融形势下显得尤为珍贵。

二是融资租赁功能契合了国家战略的需要。我国作为制造大国,近年来许多产业出现了产能过剩问题,促使许多制造厂商纷纷成立融资租赁公司,以租代售、借租促销,实现产融结合。融资租赁具有的产品促销和投融资功能契合了“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需要。

预计未来一个时期,融资租赁业仍然是朝阳产业,行业整体将持续高速增长。

河南省融资租赁业当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受社会认知度低、信用环境不佳、经营者融资难度大、企业缺乏经验和人才等因素影响,融资租赁企业起步晚、发展慢、基础差,融资租赁业在全省经济的覆盖面和市场渗透率低,无论是融资租赁企业竞争实力,还是行业整体影响力,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截至2023年11月的统计数据,河南省经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数量仅占全国比重0.37%,与国内其它省份的差距说明了河南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空间巨大。

河南省作为亚欧大陆桥上的重要枢纽,随着“一带一路”以及中原经济区、粮食生产核心区、郑州航空港区、郑汴新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在政府和企业负债率高企的背景下,融资租赁相对于银行信贷的优势将得到充分体现,河南融资租赁业未来将大有可为。

相关融资租赁业务及其特点:

售后回租赁

1.盘活客户固定资产,可以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速动性

2.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具有设备使用权

3.租赁期结束后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4.售后回租款项用途灵活,可作为资本金投放

直租赁

1. 为客户解决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问题

2. 减少当期基金的投入,节约资金成本

3. 租赁期结束后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4. “营改增”之后,17%的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经营性租赁

1. 资产出表,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便于企业再通过其他途径融资

2. 拉长折旧,优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制造企业设备折旧期一般为7年,主流设备商的主流设备通过经营性租赁,折旧期可拉长至12-15年)

保理业务

1.交易结构简单,应收账款一旦形成,即可办理保险业务

2.便于企业灵活选择合适的融资品种,合理控制财务成本

3.加速资金周转,创造更大效益

【第5篇】融资租赁公司行业

——原标题:预见2022:《2023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全景图谱》(附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和发展前景等)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渤海金控(000415)、国银租赁(01606.hk)、海通恒信(1905.hk)等

本文核心数据: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区域竞争格局、市场规模测算

行业概况

1、定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从第三方(设备、交通工具等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标的物,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一项租赁合同,将租赁标的物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租金的一种非银行金融形式。

融资租赁根据企业性质划分,可以分为金融租赁、内资租赁和外资租赁。

2、产业链剖析:产业链主要涉及融资租赁三方主体

融资租赁的行业的产业链主要涉及到融资租赁业务中的三方主体,包括供应商、出租人和承租人。上游主要为供应商和提供资金支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中游为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公司性质分为金融租赁、内资租赁和外资租赁,下游承租人主要在航空运输、建筑、印刷、医疗、汽车租赁等行业。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正处于调整期

中国的融资租赁业务从1980年左右起步,经历了早期的萌芽时期,在1988年至2023年行业进入调整发展期和规范发展期。2023年-2023年,行业在经济快速发展和融资租赁企业数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步入了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2023年以来,企业数量保持稳定,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出现小幅下降,行业整体处于调整时期。

行业政策背景:规范类政策逐渐完善

近年来,融资租赁行业政策层出不穷,主要包括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监管等政策,以及推动重点区域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政策。近期,融资租赁相关政策汇总如下:

行业发展现状

1、2023年起,融资租赁余额出现下滑

2012-2023年,我国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但是自2023年以来,随着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基数的增加和行业监管政策的趋严,增速处于下降态势。2023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5040亿元人民币,规模出现下滑。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3030亿元人民币,比2023年底的65040亿元减少约2010亿元,下降3.1%。

2、2023年以来,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基本保持稳定

2012-2023年我国融资租赁机构数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2023年开始,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增速有所下降,截至2023年底,中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港澳台当地租赁企业和收购海外的企业)总数约为12156家,较上年增加了26家,增长0.21%。

2023年上半年,中国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显较2023年增加3家,达到12159家。

3、2023年以来金融租赁公司数量基本维持在70家左右

2012-2023年,我国金融租赁公司数量增长趋势,在2023年以后逐渐趋于稳定,截止2023年6月底,金融租赁公司数量仍保持为71家。

4、内资租赁公司增长较快

2012-2023年,我国内资租赁企业数量不断增长,2023年达414家,比2023年增加11家,同比增长2.73%。2023年上半年,内资租赁公司数量又增加4家,达到418家。

5、外资租赁公司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后,2023年数量开始稳定

2012-2023年,我国外资租赁企业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增长速度从2023年开始有所下降,但企业数量在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中始终排名第一。企业数量从2023年的460家,增长至2023年的11671家,同比增长0.12%。2023年,外资租赁公司数量减少1家,调整至11670家。

行业竞争格局

1、区域竞争:广东融资租赁企业数量最多

根据《2021上半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数据,截止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上海和天津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全国排名前三,分别达到4278、2222和2069家,也是仅有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超过2000家的三个省市。

2、企业竞争:渤海租赁、工银金融租赁等注册资本领先

从注册资本角度看,超过120亿元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较少,主要包括渤海租赁、工银金融租赁、交银金融租赁等,以银行、保险等股东为背景的居多。注册资本在50亿至120亿之间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有中银金融租赁、中航国际租赁、建信金融租赁等。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航空、基建、医疗、新能源等领域预期将成为融资租赁重要渗透领域

从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分析发现,航空、基建、医疗、新能源等领域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预期将保持较快增长,因这些领域的设备、交通工具价格昂贵,融资租赁是较为合适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在这些领域的渗透率有望继续提升。

2、2027年中国融资租赁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3万亿元

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23年中国gdp为114367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根据人民银行工作论文《“十四五”期间我国潜在产出和增长动力的测算研究》数据,“十四五”期间中国gdp增速将保持在5%-5.7%之间,维持中高速增长。以下以5.5%的增速预测2022-2025年gdp增速。考虑到2026-2027年的gdp增速波动不会太大,预期以5%左右的增速变动。根据以往融资租赁占gdp的比例估算,2021-2027年融资租赁占gdp的比例预期每年增长0.3%左右。到2027年,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市场需求量有望达到13万亿元,此时的gdp渗透率为8.50%。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研究、政策研究、产业链咨询、产业图谱、产业规划、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ipo募投可研、ipo业务与技术撰写、ipo工作底稿咨询等解决方案。

【第6篇】融资租赁行业论坛

2023年4月14日下午,天津融资租赁行业论坛在天津科技金融中心举行。此次活动由天津市科委、市金融局、高新区管委会指导,天津科技金融中心、上海习乾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中国融资租赁联盟、天津市融资租赁协会、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天津市滨海中小企业协会、天津市创业投资发展协会大力支持。活动共聚集60余家融资租赁机构,吸引近百家企业参加。

本次活动是一次融资租赁行业全国性的盛会,旨在推动天津市融资租赁特色业务的发展,进一步为科技企业开辟多样化融资渠道。会上,高新区发改局相关负责同志首先介绍了天津市融资租赁相关支持政策。随后,随后,天津市融资租赁协会副秘书长段学雷发表致辞,对天津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进行了展望。在论坛环节,习乾金融ceo刘艳辉围绕企业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详细剖析了企业在融资中的痛点难点;习乾金融总经理王晓玉详细介绍了对对租平台的融资租赁模式创新。最后,习乾金融与天津科金融中心及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助力天津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

论坛结束后,融资租赁机构与到场企业进行现场对接,沟通资金需求,洽谈合作意向,互动气氛十分热烈。未来,天津科技金融中心将携手习乾金融,进一步聚集全国优质融资租赁机构,为天津企业拓展新型融资服务模式,提高天津企业的资本力。

【第7篇】融资租赁行业报告

摘要:

本文旨在对中国手机信用租赁行业进行分析研究,分析行业现状、发展趋势、竞争格局、优势劣势等方面,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参考和建议。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行业概况

二、行业内部数据

三、发展趋势

四、优势劣势

五、未来展望

注:本文为简版报告,详细数据版本我们将会在4月正式出版书籍版免费提供给大家。

一、行业概况

手机信用租赁是指用户通过信用租赁平台,以每月支付一定的租金来获取手机使用权并进行租赁交易的商业模式。与传统的购买手机相比,手机信用租赁具有较小的支付压力和更佳的使用体验。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普及率的提高和更换速度的加快,手机信用租赁逐渐成为了一种新型的消费方式,市场需求也逐渐增加。

支付宝作为中国最大的移动支付平台,于2023年正式推出手机信用租赁业务,随之拉开了手机信用租赁行业的大幕。

中国手机租赁行业是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市场格局。以下是一些相关数据:

1)行业规模:根据艾媒咨询的数据,2023年中国信用租赁市场规模为1622亿元,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714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4.3%。

2)行业增长:2023年中国手机租赁市场同比增长率为37.2%,市场规模约582亿。预计2023年798亿元。

3)行业竞争格局:目前,中国手机租赁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较为分散,没有出现明显的垄断企业。手机信用租赁行业上下游企业,前五大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比为36.6%,市场集中度较低。

4)用户画像:根据questmobile的数据,截至2023年3月,中国手机租赁行业的用户主要分布在20-29岁和30-39岁两个年龄段,其中男性用户占比高于女性用户,数据来源平台发货记录。

5)租赁产品种类:中国手机租赁行业的租赁产品种类较为丰富,但主要品牌是苹果、华为、一加、小米等。

总结:中国手机租赁行业市场规模较大,增长速度较快,用户主要集中在年轻人群体中。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该行业将会迎来更多的创新和发展机遇。

二、行业内部数据

1、根据租得出去收得回来数据小组相关统计,目前手机信用租赁行业活跃平台超过了400余家,平台下属活跃商户超过超过6000家、市场活跃资金超过200亿。

图为:行业头部相关企业,详细名单会公布在4月出版的行业报告书籍版本

2、手机信用租赁行业的租赁周期主要分为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两种。短期租赁周期一般为半年,即6个月;长期租赁周期一般为12个月,即一年。

头部平台的租赁费用一般为官方价格的30%左右。这意味着,用户可以通过租赁而非购买的方式来节省一定的费用,特别是对于那些只需要短期使用手机的用户来说,租赁可以更为经济。

目前,89%的平台商户使用信用免押金方式,这种方式可以降低用户租赁的门槛和成本,从而吸引更多的用户进行租赁。同时,信用免押金也可以提高平台商户的转化率和用户留存率,带来更好的商业效益。

3、根据数据小组采样1-3阶梯的100家商户进行采样统计,头部平台的综合逾期率在6%左右,使用监管机的商户基本都采用年租金30%费率,可以有效杜绝撸机群体。二线平台的综合逾期率在17%,而采用非监管机的商户平均费率在40-50%之间,主要是为了降低覆盖坏账部分的风险。三线平台的综合逾期率在30%左右,使用监管机的商户也普遍采用年租金30%的费率,而非监管机的商户平均费率也在40-50%之间,以降低风险。

4、行业用户画像:

▲年龄:主要集中在18岁至35岁之间的年轻人,其中以25岁至30岁的用户居多。男性占比大于女性。

▲收入:主要以白领、自由职业者等中低收入人群为主,其中以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用户居多。

▲教育水平:多数用户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消费习惯:更加注重品牌和非监管机,对手机更新换代的需求较强。

▲租赁偏好:喜欢灵活的租赁周期和价格方案,喜欢尝试新产品和新技术。

▲信用情况:有一定的信用等级,但信用评估结果可能不够稳定,有一定风险。

▲网购习惯:具有良好的网购习惯和信任度,熟悉线上操作流程。

▲借贷用户:借贷用户占比约17%,利用租机后进行变现。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用户画像并不是绝对的,随着市场的变化和行业的发展,用户画像也可能会发生改变。

5、手机信用租赁行业的风控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用户信用评估:通过芝麻信用体系多种方式对用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例如征信记录、身份信息、社交网络分析等,以确定用户是否适合进行手机信用租赁服务。

▲信用保障:通过多种方式保障用户的信用权益,例如为用户提供保险、提供多种还款方式等,以减少用户逾期或欺诈的风险。

▲押金管理:使用芝麻信用进行评估首先免押金管理,确保押金的安全性和正确性,避免出现押金纠纷等问题。

▲风险控制:对不同租赁产品的使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例如手机使用风险、产品保修期等、如监管锁等。

▲租赁合同管理:对用户租赁合同进行管理,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降低用户风险,一旦用户违约进行法院诉讼。

▲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通过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例如欺诈风险、违约风险等,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总结:以上是手机信用租赁行业的一些风控手段,具体的风控手段可能因不同公司和产品而异,需要参与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需要注意的是,风险控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优化和改进,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三、发展趋势

1)市场需求增长:随着智能手机普及率的提高,用户对手机更新换代需求不断增加,并且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消费品的消费观念也越加理性化,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关注价值和使用价值,而非财产价值。这些因素都促进了手机信用租赁市场的发展。

2)消费者市场信任度上升:随着互联网平台的逐渐成熟,消费者对于在线交易已经逐渐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信任度,而支付宝信用租赁业务作为移动支付大平台上的重要业务,其信用度和可信度得到了高度认可,这也促进了手机信用租赁市场的发展。

3)创新支持:信用租赁市场,得到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管。与传统金融服务相比,信用租赁的优势在于交易效率更高、门槛更低、风险可控性更强等方面,这些因素也有助于手机信用租赁市场的发展。

4)深入拓展场景:除了传统的手机租赁场景外,中国手机租赁行业还将深入拓展更多的场景。例如,租赁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等产品,为用户提供更多元化的消费选择。

5)加强用户信用管理:随着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国手机租赁行业将会更加重视用户的信用管理。通过对用户的信用评估和信用租赁服务,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6)合作共赢:中国手机租赁行业将会加强与其他行业的合作,实现共赢发展。例如,与电商平台合作,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租赁服务;与快递公司合作,提高产品的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等。

当前,中国的手机信用租赁市场呈现出竞争激烈、品牌集中度高等特点,主要的竞争者包括支付宝、京东、人人租、爱租金以及各大互联网巨头。这些巨头都在集中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强自身竞争力,希望在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

在未来,中国手机信用租赁市场将会继续增长。随着消费者越来越注重手机的高端化和个性化,手机信用租赁市场将会持续扩大。

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机厂商会不断推出更加高端的手机产品,从而增加了消费者在手机信用租赁市场中的需求。

另外,在未来,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越来越多的公司将会进入这个市场,而现有的公司也将会采取更加激进的策略来争夺市场份额。同时,消费者也将会变得更加理性和成熟,他们将会更加注重价格、风控、质量和服务等方面,从而加大了市场竞争的压力。

总结:中国手机租赁行业将会迎来更多的创新和发展机遇。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该行业将会继续发挥其独特的优势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租赁服务。

四、优势劣势

中国手机信用租赁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虽然市场发展迅速,但其仍然存在着优势和劣势。

优势:

1)消费升级和分期消费的趋势:随着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高端智能手机的使用,而分期付款则可以帮助他们分散购买压力。

2)服务多样化和定制化: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租赁周期和产品,同时还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增值服务,例如保险等。

3)低门槛和高效便捷:消费者只需要提供基本的身份信息和信用评估即可进行租赁,省去了购买设备的大量现金支出和维修等后续麻烦。

劣势:

1)风险管理和信用风险控制难度较大:手机信用租赁行业需要对消费者进行信用评估,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尤其是对于一些新兴公司而言。

2)价格较高:与直接购买相比,租赁价格较高,消费者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

3)行业监管不完善:目前手机信用租赁行业监管不完善,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例如乱收费等,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结论: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优势和劣势并不是绝对的,随着市场的发展和行业的成熟,这些情况也可能会发生改变。因此,参与者需要不断关注市场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五、未来展望

中国手机信用租赁行业未来展望广阔,以下是几个方面的展望:

1)行业规模将继续扩大:随着中国消费者消费升级和分期付款趋势的持续发展,手机信用租赁市场规模将会持续扩大,未来几年有望达到1000亿元级别。

2)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随着更多公司进入手机信用租赁行业,市场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剧。参与者需要通过不断的技术升级和服务提升来保持竞争力。

3)服务和产品的不断创新:随着市场的竞争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参与者需要不断创新服务和产品。例如,更加灵活的租赁方案、更加智能化的信用评估系统、更加个性化的增值服务等。

4)行业监管将进一步加强: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中国手机信用租赁行业监管将会进一步加强。参与者需要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做好风险控制和信用管理。

5)租赁方式将多样化:未来手机信用租赁行业将会出现更多种类的租赁方式,例如,租赁加购、以旧换新等,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最后,未来中国手机信用租赁行业的市场规模将会持续扩大,机遇永远是存在的,关键是你是否能够敏锐地发现它、抓住它、利用它。2023让我们一起在信用租赁行业生根发芽。

【第8篇】融资租赁行业集中度

国金证券研究所

总量研究中心

固收周岳团队

基本结论

融资租赁行业概况:租赁公司可以分为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其中金融租赁公司为金融机构,持有金融牌照,融资环境更为友好,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可细分为银行系和非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为非金融机构,可细分为厂商系、平台系和独立第三方系。2023年6月9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能力、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标准向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靠拢,在对租赁公司进行分析时,需要更加关注公司对新规定的适应能力,密切关注公司的杠杆率、资产质量和业务转型进展。

租赁业发债主体统计:租赁行业存量债券404只,债券余额合计4819.55亿元。我们筛选了其中31家金融租赁公司,34家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分析。公司属性上,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均以国企为主。主体信用评级上,金融租赁公司主体评级情况优于融资租赁公司。利差方面,金融租赁公司债券平均利差为96bp,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平均利差为180bp。

租赁业发债主体信用资质分析:我们从股东支持、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融资能力、风控能力、业务集中度和偿债能力七个维度对31家金融租赁公司和34家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金融租赁公司整体信用资质较好。信用资质较为优质的公司包括工银租赁、国银租赁、建信租赁、交银租赁、兴业租赁等。这些公司均属银行系,母行均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依托母行的资金和客户资源优势,这些公司资本金、融资租赁资产规模和融资租赁收入均居行业前列,并且能够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资金,融资渠道较为稳定和多元化,资产质量和客户质量较好,风险控制能力较强。

融资租赁公司信用资质分化程度较大。信用资质较为优质的公司包括平安租赁、远东租赁、越秀租赁。平安租赁背靠平安集团,共享集团的客户资源、资金实力,业务多方面发展,在多个领域形成一定的经营优势,业务规模、盈利能力等均居行业前列。远东租赁作为租赁行业龙头企业,业务模式较为成熟,业务结构日趋多元化,具有较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盈利情况稳健,风控能力较强。越秀租赁背靠广州市政府,属平台系融资租赁公司,业务集中于民生工程、基建领域,近年业务发展较快,在广东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风险提示: 1)关注融资租赁监管政策的变化、行业变化对相关主体信用资质的不利影响;2)租赁公司信息披露不完全,口径不一致等指标数据问题。

2023年6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本文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概况、信用分析框架、信用资质进行分析,以供投资者参考。

一、融资租赁行业概况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与经营租赁不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而经营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的时间计算租金。经营租赁中,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在出租人一方,而融资租赁中,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至承租人一方。本文中租赁业指主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行业。

1. 租赁公司的分类[1]

根据监管机构的不同,租赁公司可以分为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规模普遍较大,融资难度、融资成本相对较低,杠杆倍数的上限更高,受到更严格的监管;而融资租赁公司为非金融机构,原先由商务部监管,2023年5月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商办流通函〔2018〕165号[3],将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了银保监会。其中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融资租赁公司又可细分为内资租赁公司和外资租赁公司,两者在注册条件、融资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相对于内资租赁公司,外资租赁公司发展时间较早,数量较多,准入门槛较低,审批相对宽松。

按股东/关联方情况细分,金融租赁公司可进一步再分为银行系和非银行系,其中银行系的业务拓展可借助关联银行的网点,且可获得更多融资人的资信信息,扩张更快,具有融资来源稳定、成本低、资本金规模大、业务拓展便利、信息更充分等优点,由于具有规模优势,在所涉及行业上,更偏向于准入门槛更高的大型设备,如船舶、交运等,行业竞争相对适中,因而在租赁业中优势较明显。

融资租赁公司则可细分为厂商系、平台系和独立第三方系,前两者在业务资源上对股东/关联方的依赖程度较高:厂商系依托关联方的设备供应、对产业链的了解或控制力,业务来源较稳定,但行业集中度高,关联方集中度可能也较高;平台系则关联城投平台,业务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方面的融资租赁,区域和行业的集中度均较高。

2. 融资租赁公司监管新规影响如何?

2023年6月9日[4],银保监会正式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规定租赁物应为固定资产,同时新增或调整了相关监管指标,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更加严格。

第一、规定融资租赁资产和其它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这一规定对融资租赁公司专注租赁主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防范和降低业务过于分散带来的经营风险,一定程度地抑制融资租赁公司的投机行为。目前业务过于发散的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及时调整业务结构。

第二、规定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并将委托租赁资产纳入风险资产的范畴。监管将融资租赁公司杠杆倍数由之前的10倍调整为8倍,这一规定对融资租赁公司风险控制提出了更严格的监管标准,目前杠杆倍数较高的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及时优化杠杆。

第三、对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固收投资作出限制,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同样地,这更严格地限定了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去向,严防资金过多涌入金融市场而脱离实体经济。

第四、加强集中度管理,控制单一承租人及承租人为关联方的业务比例。该规定对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分散做出了更高的要求,防范过度依赖单一客户或关联方对公司稳定经营的影响,同时对部分公司的业务转型与发展提出了挑战。关联方集中度较高的融资租赁公司或将承压,例如厂商系融资租赁公司,关联方集中度较高,需要关注公司的股东实力及业务转型进展。

《暂行办法》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能力、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标准向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靠拢,在对租赁公司进行分析时,需要更加关注公司对新规定的适应能力,密切关注公司的杠杆率、资产质量和业务转型进展。

3. 租赁行业现状

随着近年租赁行业的发展和扩张,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租赁大国。截至2023年底,我国的租赁业务总量已经达到2544.2亿美元,美国租赁业务总量为4284亿美元。同时,在天津、上海、广州等地,融资租赁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放眼全球,我国租赁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第二租赁大国。2014-2023年,租赁业务量增速均超20%,远高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业务增速;2023年我国租赁市场业务量为2544.2亿美元,较2023年的2656.8亿美元下降了4.24%,增速出现跳水,转正为负,我国租赁行业发展进入增长放缓期。同时,我国租赁市场渗透率(即当年租赁市场业务量/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较低,2023年该值为6.9%,低于美国(21.5%)、英国(32.9%),略高于日本(5.2%);虽然近年来我国租赁市场渗透率缓慢上升,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023年融资租赁公司扩张节奏有所放缓。截至2023年底,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总数量为12130家,较2023年底的11777家增长3%,年增长速度由29.56%降至3%。截至2023年3月底,公司总数为12145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数量为70家,内资租赁公司为406家,外资租赁公司为11669家。外资租赁公司为我国租赁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数量行业占比为96.08%,金融租赁公司和内资租赁公司数量占比分别为0.58%和3.34%。相比于2023年至2023年的迅速发展期,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增速明显减小,步入了增长放缓期,一方面是因为宏观经济下行,租赁行业所投向行业的信用风险增加,融资成本上升,企业放慢扩张步伐;另一方面是因为监管体制的调整和移交,相关政策仍在探索中,新企业的审批进度处于停滞状态。

从业务合同余额来看,受疫情影响,截至2023年3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为64680亿元人民币,比2023年底的66540亿元减少1860亿元,下降了2.80%。其中,金融租赁企业的业务总量为25030亿元,占比为38.70%;内资租赁企业的业务总量为20190亿元,占比为31.22%;外资租赁企业的业务总量为19460亿元,占比为30.09%。2023年融资租赁业务规模的增速已有所放缓,加之2023年受到疫情影响,租赁行业及其投向行业复工较晚,短期内业务受到一定的冲击。

截至2023年底,我国31个省、市、区都设立了融资租赁公司,绝大数企业分布在东部地区。广东、上海、天津、辽宁、山东、福建、浙江、江苏、北京、陕西等10个省市的企业数均超过200家,其总数占全国总数的95%以上,其中2023年山东省融资租赁企业增加140家,增长36.65%。

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包括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权益融资渠道包括上市、再融资、股东增加资本金、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债务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基金融资、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对于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发行金融债、同业拆借等渠道进行融资;根据2023年商务部发布的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融资租赁公司70%以上依托银行贷款进行融资,其次为股东增资,占比为5.04%,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占比仅0.59%。近年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得到优化,更加多元,根据2023年商务部发布的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逐渐拓宽,不局限于单一的银行贷款渠道,租赁企业abs、母公司融资、债券及海外融资等成为租赁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底,我国共有767只存续融资租赁abs,合计债券余额1730.30亿元。

4. 租赁业务的模式

从租赁模式上看,融资租赁业务最主流的是直租和回租两类模式:直租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求,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相关租赁物一般为新设备;回租指出租人从承租人处买入租赁物,再返租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相关租赁物既可能是新设备,也可能是二手设备。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回租模式中出卖人与承租人为同一主体,特别是对于二手设备的回租,一般该笔融资租赁业务不再涉及设备的供应商;而直租模式中出卖人与承租人是不同的主体。从这里可以看出,回租模式的融资性质更强,因而融资租赁业务大多是采取回租模式。

[1] 为避免混淆,广义的融资租赁公司称为“租赁公司”。

[2] 来源: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684507.htm

[3] 来源: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h/redht/201805/20180502743009.shtml

[4]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09032&itemid=928

二、租赁业发债主体统计

1. 租赁行业存续债券简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租赁行业存量债券404只(不含abn、abs、定向工具),债券余额合计4819.55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发债公司32家,存续债券86只,债券余额合计1997亿元,债券期限集中在1-3年;融资租赁发债公司45家,存续债券318只,债券余额合计2822.55亿元,债券类型包括公司债、短融、中期票据和企业债,规模分别为1784.40亿元、525.20亿元、496.95亿元和16亿元。

我们选取了可获信息较为完整的债券及其主体进行分析,剔除了仅发行非公开债券的发债主体,筛选出金融租赁公司31家,融资租赁公司34家。

在公司属性上,无论是金融租赁还是融资租赁公司,均以国企为主。金融租赁公司为国企的比例为68%,其中央企占比42%;融资租赁公司中,国企占比达79%,其中央企占59%,存在1家外商独资企业和2家中外合资企业。

在主体信用评级上,金融租赁公司以aaa评级为主,占比90%,其余为aa+评级,整体主体评级较高;融资租赁公司中aaa、aa+、aa、aa-评级占比分别为53%、26%、18%和3%。整体来看,金融租赁公司主体评级情况优于融资租赁公司。

2. 租赁公司债券利差分布

我们通过计算租赁公司利差水平判断其投资价值,计算利差的规则为租赁公司债券的中债估值收益率减去相同期限国开债收益率。

以2023年8月12日的中债估值为例,金融租赁公司债券平均利差为96bp,aaa、aa+评级债券利差分别为59bp、93bp,利差水平最高的金融租赁公司为西藏金融租赁,其存续债券收益率水平超过16%;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平均利差为180bp,aaa、aa+、aa评级债券利差分别为157bp、246bp、264bp,中民投租赁、渤海租赁收益率水平处于高位,与其他行业债券利差相比,aaa评级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利差处于高位,具有一定投资价值。

三、租赁业发债主体信用资质分析

1. 租赁公司分析框架

租赁行业属于高杠杆、轻资产的行业,以收取净息差为主要的盈利来源,不同的租赁公司细分类型对应不同的外部融资环境、客户与行业集中度。基于这些特点,我们认为需要从股东支持、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融资能力、风控能力、业务集中度和偿债能力对租赁公司进行分析。

股东支持方面,主要关注租赁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其持股比例、租赁公司的实收资本,优质的股东可以为租赁公司提供较为稳定的融资渠道、较低的融资成本,或共享专业技术、营销方案、客户资源等,或为租赁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公司规模是考量租赁公司业务体量的指标,主要关注总资产规模、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和融资租赁收入。盈利能力方面,我们关注公司的拨备前利润/平均净资产、拨备前利润/平均总资产、收息率(融资租赁收入/平均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分析租赁公司当前的盈利状况。融资能力方面,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分析,定性指标为融资渠道的稳定性和多元化,定量指标为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综合考察公司的融资能力。风控能力方面,主要关注资产质量及拨备覆盖率,资产质量和风险拨备将影响公司的安全性及未来的盈利状况,根据监管要求我们还关注租赁公司的杠杆水平和资本充足率状况。业务集中度也是反映租赁公司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主要关注客户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偿债能力方面,由于租赁公司容易出现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问题,我们主要从资产负债率、短期债务占比及流动资产与短期债务的匹配程度进行分析,考察租赁公司的流动性状况。

我们对以上各板块的指标进行标准化赋值,并设定每个指标的权重,以得到每个主体的资质评分。首先,需要对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对于定量指标,以数据序列的20%、40%、60%和80%分位数作为分段点,将数据序列划分为5段,表现从劣到优分别赋值1~5,未披露数据则赋值取2;对于定性指标,比如租赁公司的细分类型,则根据前述分析,进行主观赋值,金融租赁公司按照股东的类型赋值,股东为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赋值为5。

其次,需要设定各指标的权重。我们参考市场定价,设置各指标权重以使得各主体得到的资质加权评分与市场定价高度相关。在市场定价方面,为减少期限、含权、流通市场等因素对定价的干扰,我们以隐含评级为标尺。

2. 金融租赁公司

目前国内共有70家金融租赁公司,根据我们的梳理,数据、信息较全的金融租赁发债主体有31家,其中银行系22家,非银行系9家。下面将从股东支持、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融资能力、风控能力、业务集中度和偿债能力七个维度对31家金融租赁公司进行信用资质分析。

2.1 股东支持

租赁行业具有资本密集型、高杠杆的特点,金融租赁公司可依托优质的股东获得强有力的融资来源和资本金补充,共享股东的客户资源,股东背景对租赁公司外部融资能力的影响尤为重要。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中,工银租赁是中国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系国内第一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实收资本高达180亿元,位居第一,其资金实力、业务规模等在租赁行业中均位居前列;国银金融的第一大股东为国开行,实收资本126.42亿元,位居第二,2023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非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中,昆仑租赁背靠中石油,具有大型产业集团背景,实收资本79.61亿元,在非银行系中排列第一;华融租赁实收资本59.27亿元,在非银行系中排列第二,其第一大股东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资产规模最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江苏租赁实收资本29.87亿元,排名靠后,但2023年于上交所上市,当前市值近184亿元,上市后资本实力得以提升。

金融租赁公司的大股东一般为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资本金排名前列的金融租赁公司以银行系股东背景的居多,且大多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其业务规模庞大、盈利能力强、辐射范围广;排名靠后的金融租赁公司股东多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其在业务规模和辐射范围等方面不及全国性商业银行,但在所在地具有一定的区域优势;非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资本金实力大多位于行业中等水平。整体来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股东背景、资本金实力上更具有优势。

2.2 公司规模

公司规模方面,2023年总资产规模前十的金融租赁公司中有9家属银行系,1家属非银行系。其中,工银租赁总资产规模排名第一,达到2700亿元,但其融资租赁收入规模排名靠后,且近三年融资租赁收入对营业总收入的贡献度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重点发展经营租赁业务,经营租赁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上升。国银租赁总资产规模位居第二,融资租赁收入和应收融资租赁款规模名列第一,分别为82.87亿元和1471.54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7.78%和13.35%。海晟租赁的总资产规模、融资租赁收入和应收融资租赁款规模均排名靠后,其成立时间较晚,大股东为南海农商行,业务规模受到一定的区域限制,融资租赁收入和应收融资租赁款规模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22.95%和31.45%。

2.3 盈利能力

拨备前利润/平均净资产方面,金融租赁公司的平均水平为23.16%。2023年该值较高的公司有洛银金融租赁、珠江金融租赁、苏银金融租赁、渝农商金融租赁和中铁建金融租赁,分别为39.49%、38.98%、33.82%、33.31%和32.83%;农银金融租赁最低,为6.86%。

拨备前利润/平均总资产方面,金融租赁公司的平均水平为2.77%。2023年该值较高的公司有珠江金融租赁、洛银金融租赁、江苏租赁、苏银金融租赁和渝农商金融租赁,分别为5.13%、4.39%、4.38%、4.32%和3.68%;农银金融租赁最低,为1.31%。

收息率方面,金融租赁公司的平均水平为6.59%。2023年该值较高的公司有珠江金融租赁、洛银金融租赁、哈银金融租赁、徽银金融租赁和江苏租赁,分别为8.83%、8.64%、8.37%、7.99%和7.94%;农银金融租赁最低,为4.42%。

综合三个指标,盈利能力较强的金融租赁公司有珠江金融租赁、洛银金融租赁、苏银金融租赁、江苏租赁,其盈利性指标近三年均稳定地位居金融租赁公司前列。农银金融租赁的各项盈利性指标均为行业最低水平,需要持续关注农银金融租赁的盈利情况。

2.4 融资能力

融资渠道方面,多数金融租赁公司对银行借款的依赖度较高,银行借款是最主要的融资渠道,辅以同业拆入、发行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渠道。融资渠道较多元的金融租赁公司代表为国银租赁,在银行借款方面,其获得了多家金融机构合计5707.1亿元的授信总额度,同时通过国开行项目融资、银团贷款、信用贷款,发行境内金融债、境外高等级债券等多种渠道融资,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融资成本较高的徽银租赁的银行借款、租赁押金及拆入资金在总融资额的占比分别为86.41%、8.83%和4.76%(截至2023年9月末),其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并且银行借款占比超过80%,对银行借款的依赖程度较高。

融资成本方面,根据可获信息,近三年金融租赁公司的平均融资成本为4.45%。交银租赁、国银租赁、招银租赁、工银租赁和建信租赁是金融租赁公司中融资成本最低的5家公司,其近三年平均融资成本分别为3.56%、3.62%、3.83%、3.86%和3.96%,均低于4%。一方面,其均具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东背景,母行可为其提供稳定便利的融资渠道和较低的融资成本,以交银租赁为例,母行交通银行为其提供了960亿元的授信额度,高于部分金融租赁公司获得的授信总额度;另一方面,这些公司本身信用资质较好,加上股东提供强有力的信用背书,融资渠道较为多元,因而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徽银金融租赁、河北金租、苏州金融租赁、洛银金融租赁和苏银金融租赁近三年平均融资成本分别为5.47%、5.38%、5.24%、5.04%和5.02%。2023年信达租赁和永赢金融租赁的融资成本均为3.62%,为当年非银行系中融资成本最低的公司,但其2023年融资成本分别为4.77%和4.97%。以上金融租赁公司主要由地方性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实力不及大型商业银行控股的金融租赁公司,在2023年中小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流动性偏紧的背景下,这类金融租赁公司更容易受到银行信贷规模、政策导向的影响。

综合而言,在融资成本上,具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东背景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更具有优势。

2.5 风控能力

融资租赁资产不良率方面,截至2023年底,金融租赁公司平均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率为0.96%,范围在0%-2.14%之间,均满足不超过5%的监管要求,不良率最高的3家金融租赁公司为信达租赁、兴业金融租赁、民生租赁,其值分别为2.14%、1.98%和1.83%,对应的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89.08%、225.59%和150.09%。珠江金融租赁、冀银租赁、永赢金融租赁和中铁建金融租赁近三年均无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值得注意的是,近年部分金融租赁公司不良率有所上升,如渝农商金融租赁、兴业金融租赁和信达租赁。发债金融租赁公司平均不良率由2023年的0.76%上升到2023年的0.96%。

拨备覆盖率方面,金融租赁公司拨备覆盖率的范围在150.09%到1563.14%之间,拨备覆盖率最高的金融租赁公司为海晟金融租赁,但过高的覆盖率一定程度地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国银租赁、工银租赁、交银租赁的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69.61%、288.79%和232.80%,处于同行业中间水平;拨备覆盖率最低的民生租赁具有较高的不良率,且近三年不良率均位于同行业高位,需要关注其后续的资产质量和风险控制。整体上,金融租赁公司的拨备覆盖率均高于100%,甚至远高于100%,覆盖较充足,风控能力较强。

杠杆水平方面,近三年金融租赁公司平均杠杆倍数分别为8.44、8.44、8.30,杠杆水平较高的金融租赁公司包括华夏金租、北银金融租赁、长城租赁,其值分别为10.69、10.37和10.16,其中华夏金租和北银金融租赁近三年杠杆水平保持上升,资本充足率逐年下降,需要关注其后续资本补充状况。

资本充足率方面,近三年金融租赁公司平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23%、13.36%、13.54%,总体呈上升趋势。资本充足率逐年下降的金融租赁公司有华夏金租、北银金融租赁、渝农商金融租赁、国银租赁、冀银租赁、苏州金融租赁、昆仑租赁和海晟金融租赁,其中华夏金租下降最多,从2023年的14.76%下降到2023年的10.54%,主要是因为业务扩张对资本的消耗加剧,需要关注其后续资金需求及资金补充情况。

2.6 业务集中度

业务集中度也是反映租赁公司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业务多元化有利于公司分散风险。客户集中度方面,近三年平均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最高的3家金融租赁公司分别为昆仑租赁、信达租赁、中铁建金融租赁,对应值为27.84%、26.31%、25.39%;最低的3家金融租赁公司分别为江苏租赁、苏银金融租赁、华融租赁,对应值为5.37%、7.67%、8.78%。

行业集中度方面,整体来看,金融租赁公司投向行业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偏向准入门槛高的大型设备。前三大行业合计占比最大的是农银金融租赁,其投向的第一大行业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比高达82.18%。前三大行业合计占比最低的是兴业金融租赁,其投向行业分别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42%)、租赁和商业服务业(14.24%)和金融业(13.03%)。

2.7 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方面,2023年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负债率在82.45%到91.05%之间,整体财务杠杆较高。根据2023年的数据,资产负债率最高的3家金融租赁公司分别为北银金融租赁、华夏金融租赁和光大金融租赁,对应值为91.05%、90.73%和90.32%。

由于金融租赁公司资产以应收融资租赁款为主,通常期限较长,而负债往往以短期借款为主,容易导致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需要关注公司的短期债务占比以及高流动资产对短期债务的覆盖程度。短债占比方面,根据可获取数据, 2017-2023年金融租赁公司平均短债占比分别为82.94%、79.73%、75.63%,总体来看短债占比逐年下降,主要是因为金融租赁公司近年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对银行借款尤其是短期借款的依赖程度。高流动资产/短期债务方面,2017-2023年其平均值分别为7.51%、8.74%、9.18%,整体资产负债匹配情况有所改善。

2023年短债占比最高的是徽银金融租赁,达到99.13%(该值为2023年9月数据),近年来其短债占比均在同业较高水平,结合上文关于融资能力的分析,主要是因为该公司融资渠道较单一,以银行借款为主;从高流动资产/短期债务来看,近年徽银金融租赁提高高流动资产与短期债务的匹配程度,从2023年的0.85%提高到2023年的5.10%,资产负债结构有所改善,后续需要持续关注公司的融资渠道拓宽情况和资产负债结构改善情况。渝农商金融租赁也有类似的问题,其2023年短债占比为92.47%,前两年均为100%,2023年末高流动资产/短期债务仅0.98%,远低于同行平均水平。

2.8 金融租赁公司评分

金融租赁公司方面,根据各指标权重和赋值结果,得到的评分与各主体隐含评级的相关系数为71%,表明评分具有市场有效性。

我们对金融租赁公司进行赋值打分,得到的结果如下:

3. 融资租赁公司

目前国内共有12075家融资租赁公司,其中406家内资租赁公司,11669家外资租赁公司。根据我们的梳理,数据、信息较全的融资租赁发债主体有34家,其中包含1家外商独资企业和2家中外合资企业。下面我们将从股东支持、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融资能力、风控能力、业务集中度和偿债能力七个维度对34家融资租赁公司进行信用资质分析。

3.1 股东支持

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强大的股东背景不仅可以为其提供更多的资金及业务支持,往往还会影响公司的所涉行业、业务模式等。融资租赁公司的股东包括设备制造厂商、地方融资平台、第三方机构等,不同类型的股东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不同。

在34家融资租赁公司中,实收资本规模最大的是平安租赁,为136.35亿元,其第一大股东为平安保险集团,属于第三方系租赁公司,依托平安保险集团的资源优势和专业实力,平安租赁业务多元化,涉及城市发展、企业融资、汽车金融等多个板块。远东租赁以实收资本118.68亿元位居第二,系远东宏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第三方系租赁公司,公司业务分为金融及咨询分部和产业运营分部,涉及业务广泛,公司规模和盈利水平等均排在行业前列。芯鑫租赁依托大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股东在项目营销、专业技术、业务协同等方面的支持,在集成电路及半导体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实收资本106.50亿元,在融资租赁公司中位居第三。越秀租赁背靠广州市人民政府,是典型的平台系租赁公司,实收资本66.06亿元,位列第六,业务主要涉及民生工程行业、基建设备租赁项目等,在广东省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山东晨鸣租赁股东晨鸣纸业集团计划聚焦造纸业主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未来山东晨鸣租赁受到的股东支持力度或将削弱。

3.2 公司规模

从总资产规模来看,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规模差距较大,规模最大的超2600亿元,规模最小的约23亿元。截至2023年,渤海租赁总资产规模为2655.37亿元,位列第一,2023年融资租赁收入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皖江租赁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平安租赁和远东租赁分别以总资产规模2544.87亿元和2441.78亿元位列二三,二者融资租赁收入和应收融资租赁款规模均处于行业高水平;其中平安租赁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近三年融资租赁收入和应收融资租赁款持续增长;经历2023年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后,远东租赁2023年主动控制业务投放,融资租赁收入和应收融资租赁款规模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但仍处于行业前列。总资产规模达到千亿级别的还有中航租赁,总资产规模1487.56亿元,近三年融资租赁收入快速增长,2023年公司控制设备租赁领域的业务投放力度,应收融资租赁款规模增速放缓。

3.3 盈利能力

拨备前利润/平均净资产方面,根据可得数据,2023年23家融资租赁公司拨备前利润/平均净资产的平均水平为15.56%[7]。当年该值较高的公司有远东租赁、国控租赁、平安租赁、青岛城建租赁、海通恒信租赁,分别为23.16%、23.07%、22.53%、22.31%、21.52%;中信富通租赁拨备前利润/平均净资产为-47.72%。

拨备前利润/平均总资产方面,2023年23家融资租赁公司拨备前利润/平均总资产的平均水平为2.70%。截至2023年底,拨备前利润/平均总资产较高的融资租赁公司有山东晨鸣租赁、环球租赁、远东租赁、青岛城建租赁和国控租赁,其值分别为5.00%、4.73%、4.14%、4.00%、3.55%;中信富通租赁拨备前利润/平均总资产为-3.29%。

收息率方面,各家融资租赁公司收息率差别较大,范围在1.96%到10.86%,2023年22家融资租赁公司收息率的平均水平为6.87%[8]。截至2023年底,收息率较高的融资租赁公司有山东晨鸣租赁、平安租赁、国药租赁、海通恒信租赁和青岛城建租赁,分别为10.86%、9.37%、9.20%、9.19%、8.92%;大唐租赁收息率最低,为1.96%。

综合三个指标,盈利能力较强的融资租赁公司包括远东租赁、平安租赁、海通恒信租赁等大型租赁公司,这些公司业务规模大,客户较为优质,具有较为成熟的业务模式,盈利能力在行业中处于高水平。青岛城建租赁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国资委,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公用事业领域,公司规模虽小,但随着业务规模扩大,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值得关注的是,山东晨鸣租赁的拨备前利润/平均总资产、收息率较高,但从绝对量来看,其2023年拨备前利润和总资产规模同比分别下滑16.55%和38.73%,公司最近面临被集团剥离的风险,主动收缩融资租赁业务规模。中信富通租赁拨备前利润/平均净资产和拨备前利润/平均总资产均为负值,截至2023年底,拨备前利润和净资产分别为-1.44亿元和-2.16亿元,该公司2023年资产质量下降,全年共计提信用减值9.08亿元,亏损10.36亿元,盈利能力急剧恶化,净资产被侵蚀,未来面临较大的风险资产处置压力和资金补充压力。

3.4 融资能力

融资渠道方面,由于金融租赁公司持有金融牌照,可以通过同业拆借等方式融资,总体上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和稳定性程度不及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多为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股东增资、关联方借款等,其中金融机构借款是主要的融资渠道。截至2023年3月末,银海租赁金融机构借款占总融资的比重高达92.19%,芯鑫租赁金融机构借款占总融资的比重为87.65%;部分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占比约50%,如华能天成租赁、中航租赁、平安租赁等;山东晨鸣租赁和中信富通租赁的金融机构借款占比较低,主要融资来源为关联方借款。

融资成本方面,由于公司的股东背景、业务规模、融资结构、投向行业等方面不同,融资成本存在较显著的差异。根据披露了利息支出/平均付息负债的公司的数据,近三年17家融资租赁公司的平均融资成本为5.10%。近三年融资成本较低的融资租赁公司有华能天成租赁、招商租赁、中交租赁、芯鑫租赁和华润租赁,分别为4%、4.08%、4.16%、4.42%和4.5%;山东晨鸣租赁和中信富通租赁融资成本较高,分别为6.98%和7.01%,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山东晨鸣租赁关联方借款占比为76.65%,全部为晨鸣纸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借款,资金成本高于银行借款且2023年有所提高。

3.5 风控能力

融资租赁资产不良率方面,截至2023年底,融资租赁公司平均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率(以下称“不良率”)为2.08%,范围在0%-32.15%之间;2017-2023年融资租赁公司整体平均不良率有攀升的趋势,分别为0.80%、1.66%、2.08%[9]。具体到公司层面,太钢租赁和华能天成租赁近三年均无不良资产;不良率最高的公司为中信富通租赁,高达32.15%,主要是因为合作供应商远程视界资金链断裂导致资产质量持续恶化,2023年中信富通租赁集中处置风险资产,未投出新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短期内较难恢复。

拨备覆盖率方面,截至2023年底,融资租赁公司拨备覆盖率范围在20.73%-4435.19%之间。拨备覆盖率最高的融资租赁公司为华润租赁,高达4435.19%,其次是中交租赁,为2198.67%;部分公司拨备覆盖率未达100%,如华电租赁、文化科技租赁、大唐租赁和上海大唐租赁;不良率最高的中信富通租赁拨备覆盖率为123.49%。融资租赁公司拨备覆盖率差异较大,整体拨备覆盖情况不及金融租赁公司。

杠杆水平方面,《暂行办法》中规定“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截至2023年底,融资租赁公司中有3家公司杠杆倍数超过8倍,分别为国网租赁、上海大唐租赁、国新租赁,对应杠杆倍数为9.95倍、8.21倍、8.13倍,这些公司或将面临资本金补充、压缩业务规模或放缓业务扩张的压力。同样需要注意杠杆水平的公司有中建投租赁和国药租赁,其杠杆倍数分别为7.72倍和7.68倍。

3.6 业务集中度

客户集中度方面,《暂行办法》中新增了控制单一承租人及承租人为关联方的业务比例,过度依赖单一承租人或关联方的融资租赁公司将承压。以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为例,《暂行办法》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截至2023年底,招商租赁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未达到监管要求,其值为32.17%,太钢租赁和芯鑫租赁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其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分别为27.20%和21.18%,这些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本金补充或业务结构整改的压力。平安租赁、远东租赁和安吉租赁的客户集中度较低,均不超过0.5%,中小客户较多,客户集中度风险较低。

行业集中度方面,整体来看,融资租赁公司投向行业更为广泛。前三大行业合计占比最高的是狮桥租赁和安吉租赁,均为100%,其投向的第一大行业分别为商用车和乘用车领域,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行业集中度高,易受汽车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前三大行业合计占比最低的是平安租赁,为42.68%,其投向行业分别为城市发展(16.54%)、企业融资(13.52%)和汽车金融(12.62%),业务范围广,并且在多个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经营优势。

3.7 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方面,2023年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负债率在41.66%到107.29%之间,融资租赁公司的财务杠杆差异较大。截至2023年底,资产负债率最高的3家融资租赁公司分别为中信富通租赁、国网租赁和上海大唐租赁,分别为107.29%、90.10%、88.03%,其中中信富通租赁资产负债率大于100%,系公司发生亏损,净资产受到侵蚀所致。

与金融租赁公司类似,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以应收融资租赁款为主,通常期限较长,需要关注公司资产负债期限的匹配情况。短债占比方面, 2017-2023年融资租赁公司平均短债占比分别为46.76%、44.88%、44.11%,具有逐年下降的趋向。流动资产/短期债务方面,2017-2023年其平均值分别为112.68%、99.61%、184.47%,资产负债匹配情况有所改善。短期债务占比最高的融资租赁公司为狮桥租赁,达到81.78%,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其流动资产/短期债务为89.96%,在行业中处于中下水平,流动资产与短期债务的匹配度不足。

3.8 融资租赁公司评分

融资租赁公司方面,根据各指标权重和赋值结果,得到的评分与各主体隐含评级的相关系数为70%,表明评分具有市场有效性。

我们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赋值打分,得到的结果如下:

[5] 收息率=融资租赁收入/平均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100%。

[6] 招银租赁、海晟租赁、苏银金融租赁和徽银金融租赁部分年份数据缺失,采用两年融资成本取平均数。

[7] 不包含2023年拨备前利润/平均净资产为负值的中信富通租赁、数据未披露的上海大唐租赁等共11家融资租赁发债主体。拨备前利润/平均总资产亦然。

[8] 不包含数据未披露的上海大唐租赁等12家融资租赁发债主体。

[9] 剔除不良率异常增长的中信富通租赁,207-2023年融资租赁公司平均不良率分别为0.74%、0.92%、1.08%,呈上升趋势。

[10] 采用(货币资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短期债务计算。

四、总结

我们从股东支持、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融资能力、风控能力、业务集中度和偿债能力七个维度对31家金融租赁公司和34家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金融租赁公司整体信用资质较好。信用资质较为优质的公司包括工银租赁、国银租赁、建信租赁、交银租赁、兴业租赁等。这些公司均属银行系,母行均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依托母行的资金和客户资源优势,这些公司资本金、融资租赁资产规模和融资租赁收入均居行业前列,并且能够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资金,融资渠道较为稳定和多元化,资产质量和客户质量较好,风险控制能力较强。

融资租赁公司信用资质分化程度较大。信用资质较为优质的公司包括平安租赁、远东租赁、越秀租赁。平安租赁背靠平安集团,共享集团的客户资源、资金实力,业务多方面发展,在多个领域形成一定的经营优势,业务规模、盈利能力等均居行业前列。远东租赁作为租赁行业龙头企业,业务模式较为成熟,业务结构日趋多元化,具有较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盈利情况稳健,风控能力较强。越秀租赁背靠广州市政府,属平台系融资租赁公司,业务集中于民生工程、基建领域,近年业务发展较快,在广东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信用资质较弱的公司需要关注中信富通租赁。中信富通租赁由于资产质量恶化,2023年集中处置风险资产,发生亏损10.36亿元,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停滞,加之融资成本高,短期内业务恢复压力大。

五、风险提示

1)关注融资租赁监管政策的变化、行业变化对相关主体信用资质的不利影响;

2)租赁公司信息披露不完全,口径不一致等指标数据问题。

【第9篇】中国融资租赁行业

来源:百瑞纪&克而瑞

大纲目录

1、中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2、中国住房租赁市场轻资产运营模式探究

3、保障性租赁住房对轻资产运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轻资产模式的发展前景

【报告领取方式见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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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中国融资租赁行业报告

报告发布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这是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委员会连续第五年组织编撰并发布的金融租赁行业专业报告。《报告》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委员会牵头组织、68家金融租赁公司参与调研、7家金融租赁公司共同编写、2家国际顶尖咨询公司支持(克拉克森研究公司和iba集团公司),近期将由中国金融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报告》以“回归租赁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从多层面、多维度对中国金融租赁行业近一年来的总体运行情况、资产业务发展情况、负债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全景式梳理和总结,聚焦分析金融租赁行业绿色租赁、数字化建设等热点问题,探索金融租赁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坚定稳健发展,巩固经济恢复基础

2023年,在全球疫情反复中,我国持续坚持“常态化”的防疫政策和手段,阻断了疫情的大面积爆发,为经济发展竖起坚实的后盾。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金融租赁行业探索转型发展道路,由关注资产增速向重视资产质量转变,稳健发展成为行业的主旋律。截至2023年底,金融租赁行业总资产规模为3.58万亿元,同比增长3.69%;租赁资产余额3.33万亿元,同比增长6.08%,在增速放缓的经济环境中彰显了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韧性和活力,为巩固经济恢复基础贡献了金融租赁力量。

二、助力双碳目标,加快绿色租赁发展

金融租赁行业始终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为内在驱动力,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践行绿色金融理念,在发展过程中注入“绿色基因”。金融租赁公司依靠自身灵活的业务模式、产融结合的专业优势和高度的市场敏感性,把握市场机遇,发挥“融资+融物”的特色优势,持续加快绿色租赁产品开发和业务拓展,服务于我国“双碳”目标。2023年,金融租赁行业新增绿色租赁业务投放1243.40亿元,同比增长81.75%;截至2023年末,行业绿色租赁资产规模达2114.07亿元,同比增长24.57%。金融租赁行业绿色业务投放快速增长,在推动能源产业革命和实体经济绿色转型与优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实施数字化转型,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各金融租赁公司依托自身的市场定位与禀赋优势,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赋能模式,在运营能力、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客户拓展等领域,持续提升数字化水平。一是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提升公司内部流程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打造中后台高效的运营能力。二是利用大数据时代的技术红利,开展数据挖掘和风险量化分析,增强风险管控能力。三是运用智能化管理系统,支撑租赁回归本源的业务策略,构建租赁资产管理的数字化能力。四是借助产业互联网,赋能业务模式创新,提升客户拓展能力,扩大金融租赁产品的客户覆盖范围。行业呈现出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数字化转型态势,提高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效率。

四、回归租赁本源,全力服务实体经济

回归租赁本源、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目标,也是金融租赁行业对我国金融体系有益补充的重要体现。2023年,金融租赁行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持立足实体、贴近实物、融入实业的发展方向,支持国轮国造、战略性新兴产业、货运物流保通保畅等实体经济领域。在支持国轮国造方面,整合境内外资源,提升自身船舶业务管理能力,大力支持了我国造船业、航运业的稳定和发展;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积极加大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截至2023年末,战略性新兴产业租赁资产余额3753.88亿元;在支持货运物流方面,加大对保障物流通畅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保证要素流通、恢复生产生活等提供了基础支撑作用。

五、寻求业务突破,加速行业转型发展

2023年,金融租赁公司继续在转型道路上开展有益探索,着力向专业化提升竞争力、特色化差异经营、区域化服务当地三个方向寻求突破。一是积极扩大在飞机业务、船舶业务、机车业务、盾构机业务等设备领域投放力度,提升租赁资产的经营管理能力,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二是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市场定位,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化业务模式。三是依托股东资源,立足区位优势,找准切入点,将业务转型与国家区域战略相结合,将自身发展与地方经济转型统一,融入发展新格局。

回顾2023年,金融租赁行业紧密围绕国家战略,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中心,为巩固经济恢复基础、推动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展望未来,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金融租赁行业迈入更加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的发展阶段,行业发展将更为稳健。面对经济形势多变、行业转型发展的局势,金融租赁行业全体同仁将继续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回归租赁本源,勤勉尽责,精业笃行,凝心聚力,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订购链接:http://go.cfph.cn/b1263.html

【第11篇】外资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报告

由天津大学中国社会计算研究中心研发的 “中国(东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指数”自2023年11月首次发布,目前已发布19期。

本期看点

1、4月份融资租赁行业指数的样本企业增加到200家左右。

2、4月份融资租赁行业综合指数的一致指数为104.02点,依旧保持上升趋势。

3、4月份融资租赁行业盈利能力的一致指数小幅上升为106.25点。

4、4月份运营能力一致指数2023年4月份的值为104.01点,较上月基本持平。

5、4月份汽车类发展一致指数为103.99点、设备类发展一致指数为103.85点,与综合指数发展趋势基本相同。

6、4月份资产不良率大于1%的企业占比为21.51%,较3月份基本持平。

本期报告精要

综合指数的一致指数在2023年4月的数值为104.02点,较2023年3月的103.49点相比小幅上升,与前期先行指数的趋势基本吻合;综合指数的先行指数在2023年1月上升到103.59点,2023年2月小幅下降到103.22点,2023年3月上涨到104.72点,2023年4月上涨到104.99点,也是自2023年以来的最高点,自 2023年8月份以来,先行指数处于波动上升的状态,向上趋势较为明显。综合以上分析,综合指数的一致指数和先行指数在2023年4月都达到2023年以来的最高点,表明融资租赁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未来持续向好的可能性增加。

中国(东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指数—综合指数

(先行指数部分)

中国(东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指数—综合指数

(一致指数部分)

2023年4月份的盈利能力一致指数持续上升,由2023年3月份的105.84点上升到2023年4月份的106.25点,较2023年4月份的99.94点增加将近6.31点,同比增幅较大,为2023年1月份以来的最高点;盈利能力先行指数自2023年12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增加,2023年2月有小幅下降,2023年4月份的盈利能力先行指数为104.82点,较2023年3月份的104.50点有微幅上升。

东疆发展指数—盈利能力分项指数

(一致指数部分)

2023年4月份的汽车类发展一致指数有所上升,由2023年3月份的103.72点上升到2023年4月份的103.99点,较2023年3月份的102.39点上升1.6点;汽车类发展先行指数自2023年3月以来有较大幅度增加,2023年4月份的汽车类发展先行指数继续上升,为106.22点,可以预期汽车类融资租赁企业有发展向好的趋势。

东疆发展指数—汽车类综合指数

融资租赁全行业样本企业案件开庭数量

与融资租赁全行业样本企业相关的4月份开庭案件数约3231件,2023年同期开庭案件数1600件,2023年4月同比上升约101.94%,与2、3月份的同比增幅有明显减少,其中本月开庭数前十的融资租赁全行业样本企业如下表所示:

4月份融资租赁全行业案件数前十的企业名单

中国(东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指数介绍

part 1

为什么要编制这份指数?

发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租赁产业创新发展的全国领先优势及示范标杆作用,结合率先打造租赁产业2.0升级版及深化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的工作需要,建设高质量的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通过对以东疆保税港区中有代表性的融资租赁公司为主体的企业运行数据及开源大数据结合进行分析,将融资租赁行业的运行态势、发展潜力、风险程度进行客观展示,为投资人、承租人、产业政策制定者等提供决策参考工具。

part 2

发布单位

“中国(东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指数”的编制工作受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委托,由中国社会计算研究中心完成。

中国社会计算研究中心隶属于天津大学,是一个多学科的、跨领域合作的、开放性的专业智库,致力于利用对复杂经济与社会系统的研究优势为政府、企业等提供智力支持。

part 3

样本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样本企业有200家左右,其中大股东为央企的有25家,大股东为上市公司的有35家,金融租赁公司有12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172家;按存续期限,其中成立3年及以内的企业占比20.5%,成立4-8年的占比65.5%,成立9年及以上占比14%;头部企业所占比重较高,实力较为雄厚,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好指标作用。

【第12篇】环保行业融资租赁

中国环保产业中90%以上为中小企业,市场集中度非常低,融资模式较为单一,盈利能力也偏弱。环保行业面临着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投资收益低等共性问题,同时bot和emc等新兴商业模式又难以获得传统信贷认同。在中小企业为主、资金短缺、融资需求大的大背景下,融资租赁也随着环保产业投资大幕的拉开逐渐进入环保领域。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以物为载体的新型融资方式,没有被大众完全熟悉,许多企业对租赁的认识还停留在租赁服务的阶段,还没有充分的了解该行业。不过互联网融资租赁平台的快速发展,让更多的目光注意到融资租赁这个行业。在中小企业为主、资金短缺、融资需求大的大背景下,融资租赁也随着环保产业投资大幕的拉开逐渐进入环保领域。目前,目前众多融资租赁公司业务逐渐向节能环保领域拓展。

与传统的信贷相比,融资租赁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解决融资渠道

在我国租赁业的历史上,用租赁方式解决融资渠道曾经是承租人的首要动机,至今仍旧是其主要动机之一。

(2)改进现金管理

在融资租赁中,对设备可以全额支付,一般不需要预付款。在经营租赁中,因为设备存在余值,承租人实际支付的费用比全额购买设备时的费用小。

(3)利于设备在技术上的更新换代

租赁方式不仅用于解决承租人的资金渠道,而且广泛用于承租人避免设备技术陈旧的风险。为此,使用的租赁方法是使租赁期限和设备的技术适用期限一致;由出租人设定设备的余值,承租人只支付为其融资的部分。这种方法可以对设备升级换代;对设备以旧换新,保持技术领先。

(4)可以开展表外融资

适用于经营租赁。在经营租赁方式中,租赁资产不计入承租人的财务报表,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也只作当期损益处理。经营租赁对承租人来讲,是一种表外融资。

(5)灵活

在环保项目建设过程中,融资租赁可以为bot项目提供资金支持。bot项目建设初期需要大量资金购买设备,但无法产生稳定的现金流,银行对于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品的认可度不高,因而较难获得贷款。融资租赁模式更关注未来项目的现金流,形式灵活,因而bot项目更易在建设初期通过融资租赁获得融资,加快项目进度。

(6)方便

租赁业务使承租人得到很多方便:

1)融资和融物一步到位。

2)对制造商(出租人)起控制作用:特别是厂商租赁的情况。按合同约定,设备出了问题而厂商不认真解决时,承租人可以拒付租金。

3)避免了承租人对设备的处分问题:在租赁交易中,出租人承担处分设备的负担、费用和风险,使承租人的负担大为减轻。

案例分析:

xxx化工利用废料氟硅酸为原料,转化为价值较高的氟化铝产品,承租人已获得多项相关专利技术,且是国内唯一一家在该项领域取得成功的企业,至目前为止,承租人投产半年多,月销售收入可达1000多万元,利润达40%左右,成为所在地区具有竞争的品牌企业之一。

但是由于承租人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承建初期投资需5000万元,股东通过自身的积累自筹可达3500万元,用于购买土地和新建厂房,还有1500万元的资金缺口,主要用于新购设备和前期流动资金,由于是新建企业,公司没有产生现金流,新征的土地未拿到土地证,承租人股东约有1300万元的房产可作抵押,这种情况下,承租人与多家银行沟通,准备做2000万元的项目贷款,但都被拒绝。

在融资进入瓶颈期的时候,承租人通过环投汇融资顾问的建议,开始做融资租赁,解决企业的资金难题。环投汇通过对承租人的深入了解,承租人项目是生产废料转化为氟化盐,生产成本低,技术成熟,实际控制人在该行业10多年的经验,在该行业中人脉关系较强,一旦建成,利润可观,由于承租人厂房已建成,只缺设备即可投入生产,由于承租人还需新购主要设备1080万元,并用420万元收购了一批设备,通过承租人的实际情况为其量身定做了以下方案:

采用直接租赁与出售回租相结合的方式,为承租人提供1500万元的贷款,保证金10%,租赁期限2年,第一年按季支付,支付本金的40%,第二年按月支付,支付本金60%,客户提供个人别墅(评估价1300万元)作抵押。

环投汇分析:环投汇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其量身定做融资租赁方案,通过制定灵活的还款方式来缓解客户的还款压力,并通过足值的抵押物来控制终极风险,打破了新建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缺钱找银行已成为企业管理者固定的思维模式,而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银行未能解决的问题,融资租赁恰好可以轻松地解决;承租人在银行吃了闭门羹,却在融资租赁获得了“雪中送炭”式的帮助。融资租赁不仅仅是银行信贷的补充,而且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将在经济生活中发生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第13篇】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目前,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运行现状较为良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升级,企业和个人对资产的需求不断增加,使得融资租赁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规模在近几年中稳步增长。

此外,随着金融科技的普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也在加速电子化和信息化的进程,使得融资租赁服务更加快捷和高效。

中国各地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也存在一定差异。

一方面,一线城市的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市场规模较大,机构数量多,资金来源丰富,业务范围广,管理水平较高。同时,一线城市的融资租赁行业也更具有竞争力,融资租赁服务水平较高。

另一方面,二三线城市和农村地区的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相对落后,市场规模较小,机构数量少,资金来源有限,业务范围窄,管理水平较低。同时,二三线城市和农村地区融资租赁行业相对薄弱,融资租赁服务水平较低。

总的来说,中国各地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差异明显,一线城市发展较为成熟,而二三线城市和农村地区发展相对落后。随着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增长,中国各地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将会越来越均衡,市场规模也会有不断增长。

在未来,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将会继续发展,并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将会推动金融行业的创新。随着科技和互联网的发展,融资租赁行业将会提供更加高效和智能化的融资服务。例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将会提高风险评估和资产管理的准确性。

其次,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将会推动金融行业的绿色化。随着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增强,融资租赁行业将会加大对绿色资产的支持。例如,融资租赁公司将会更多地支持绿色能源、环保等领域的投资。

最后,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将面临监管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挑战。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风险也在增加,因此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确保金融稳定和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同时,融资租赁公司也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用户信息和交易安全。

总之,中国融资租赁行业未来将会继续发展,推动金融行业的创新和绿色化,为消费者和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和可持续的融资选择。同时,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还需要解决监管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挑战。

在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也在不断推出政策来支持行业发展。例如,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给予了政策支持,并明确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目标。此外,政府还在不断提高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融资成本,使得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更加顺畅。

另外,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企业和个人对资产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这将会成为融资租赁行业的增长动力。同时,消费升级也将会带动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例如,租赁高端消费品的需求将会增加。

总的来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需要解决监管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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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融资租赁行业利润计算

【利润的计算】分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个层次的指标。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或营业费用)-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为负)+投资收益(损失为负)。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固定资产盘亏和发生债务重组损失都属于营业外支出,在计算营业利润时不予考虑;所得税是在计算净利润时考虑的,计算营业利润时也不予考虑。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经常性活动所并实现的收入,如建筑业企业工程结算收入、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商业企业商品销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所实现的收入,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建筑业企业对外出售不需用的材料的收入、出租投资性房地产的收入、劳务作业收入、多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技术转让利润、联合承包节省投资分成收入、提前竣工投产利润分成收入等)!

【第15篇】融资租赁行业前景分析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公布《2022-2027年中国高空作业车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研究报告》显示:根据统计,我国每年仅城市建筑维护因使用的高空作业吊篮发生坠落,就导致近5000人死亡,而这种作业方式在发达国家已经基本绝迹,取而代之的是高空作业车。因此,未来城市建筑维护将大量使用高空作业车。而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电网安全的日益重视,我国高空作业平台产品应用领域正从传统的市政、电力行业向石化、通信、灾害救援等行业领域拓展,未来随着高空作业平台租赁业务的发展,我国高空作业的应用领域将向物业装修、酒店、高速铁路、比赛场馆等行业领域拓展、渗透。对升降车出租公司而言,租赁市场将越来越大。

惠和高空车租赁

高空作业平台是一种将作业人员、工具、材料等通过作业平台举升到空中指定位置进行各种安装、维修等作业的专用高空作业机械,既属于专用汽车,又属于工程机械,是一种重要的施工设备。

高空作业平台可实现多人同时作业,对于小区老旧改造而言,可用其安装、维修高空设备,轻轻松松解决楼房改造工程,在市政工程中,高空作业平台可在潮湿、多尘、腐蚀性强的环境中安全工作,在电力、码头、机场港口中,能够辅助完成搬运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惠和高空车租赁

高空作业车属于高技术含量、个性化定制产品,产品(尤其是大高度、绝缘型产品)单台价格较高,一次性购置投入及后续更换、维修费用较大。虽然产品在路灯、园林、电力等行业的应用正趋于成熟,但国内高空作业车租赁产品的应用整体仍处于初期阶段,石化、通信、物业、应急保障等行业领域大规模应用有一个逐步认识和接受的过程。

融资租赁是什么行业(1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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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策:全国政协会议表示,将多渠道供给租赁住房,大力发展租赁市场,试点城市石家庄和西安积极响应,未来三年将新增24万套租赁住房;中央财政奖补及时下发各城市,支持企业 ...[更多]

  • 中国融资租赁行业(1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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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百瑞纪&克而瑞大纲目录1、中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状分析2、中国住房租赁市场轻资产运营模式探究3、保障性租赁住房对轻资产运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轻资产模式的 ...[更多]

  • 2023融资租赁行业报告(3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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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城市住房公积金可按月还房租;长沙92个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可申请退水电费◀租赁大事记(1.3-1.8)企业动态微领地:首发esg报告,构建商业向善价值新生态锦江集团:中港广场保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