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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香港17%的退税是怎么回事
香港作为拓展国际市场的窗口和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跳板,由于香港的特殊历史条件和地理位置,给内地企业向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香港成立公司,可作对外的窗口,容易取得国外合作企业的信任与合作,因此吸引了内地的外贸公司来此登记注册。
要知道出口退税是外贸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像香港公司此类的离岸公司能否操作进出口退税: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
全称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香港公司/离岸公司不能直接出口退税原因如下:
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
出口退税必须是国内注册的公司。
公司必须有出口退税权,并向国内税务缴纳相关税费
香港公司/离岸公司非大陆企业,只是一个境外的公司,在国内没有做备案,离岸公司收汇无需核销,无退税。
退税只有大陆企业才有,所以香港公司/离岸公司是不能享受国内的退税的。
货物出口中,香港公司/离岸公司操作流程:
a.先用香港公司/离岸公司的账户收到海外客人的货款
b.再把其中的采购成本转到大陆有进出口权的公司
c.让大陆公司去办理核销和退税。
出口退税中,香港公司或离岸公司应注意什么:
报关:工厂或代理作为卖方、离岸公司作为买方外贸
清关:海外客户作为买方、离岸公司作为卖方
提单:(1)可以让货代修改发货人为离岸公司 (2)在收货人为离岸公司时,以背书方式转让给海外客户提货 注意:抬头可自行修改即可,报关和清关互不影响
资金流: (1)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 (2)将货款以美金汇给工厂,货款金额必须与报关金额一致 综上分析,离岸公司是不能直接出口退税的,但可以通过报关行买单、找进出口公司操作是可以进行退税,或者直接在大陆设置外商公司,也可可以直接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以上也是国内客户常见的出口退税操作模式,如果工厂有自营进出口权,那这样就更便捷了。大家如果对此还有疑问的话,欢迎前来咨询佰信,我专业顾问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第2篇】出口香港可以退税
导读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蕴藏着无限商机,是通往全球经贸的理想平台。它以其完善的法律制度、低税率、配套齐全的基础设施及通讯、汇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等优势都得到世界各地的投资者青睐,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都因在香港注册设立公司而受惠。其中,也不乏很多从事外贸行业的投资者注册了香港公司。
要知道出口退税是外贸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像香港公司此类的离岸公司能否操作进出口退税:
什么是出口退税?
全称出口货物退税(export rebates),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有啊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3、必须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得以从事合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明。
注:凡是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离岸公司不能直接出口退税
1、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
2、出口退税必须是国内注册的公司。
3、公司必须有出口退税权,并向国内税务缴纳相关税费。
4、离岸公司非大陆企业,只是一个境外的公司的话,离岸公司收汇无需核销、无退税。
5、退税只有大陆企业才可享受,离岸公司是不能享受国内的退税。
离岸公司出口退税流程
1、货物出口中,离岸公司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离岸公司的离岸账户收取的货款。
其次,再把其中的采购成本转到大陆有进出口权的(子)公司
最后,由大陆公司去办理核销和退税。
2、离岸公司代理出口的方式
a、如果退税低、金额小,可以直接买单出口即可。如果买单只是买核销单的话,后续由卖单公司处理。只需要处理好给国外客户装箱单、发票等即可。
b、如果退税高、金额大,可以找国内有进出口权的公司代理操作出口外贸。
3、离岸公司在国内设立有进出口权外资企业
可以利用离岸公司在国内设立外商独资公司,或中外合资公司,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海关登记,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可以直接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
报关:工厂或代理作为卖方、离岸公司作为买方外贸
清关:海外客户作为买方、离岸公司作为卖方
提单:(1)可以让货代修改发货人为离岸公司 (2)在收货人为离岸公司时,以背书方式转让给海外客户提货 注意:抬头可自行修改即可,报关和清关互不影响
资金流: (1)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 (2)将货款以美金汇给工厂,货款金额必须与报关金额一致 综上分析,离岸公司是不能直接出口退税的,但可以通过报关行买单、找进出口公司操作是可以进行退税,或者直接在大陆设置外商公司,也可可以直接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第3篇】香港公司不退税出口
我们知道,香港被誉为中小企业的天堂,也是创业的沃土。它的税负一直都是放松的。在香港设立公司时,只需缴纳两种税:1.是利得税,税率是16.5%,是根据实际利润(净利润)计算的。企业盈利不高,不纳税。2. 薪俸税,免税,单身(120000港元)已婚(240000港元)。如何利用香港公司降低税收成本?今天壹洽通小编来跟你说道说道。
一家内地公司在内地工厂生产产品,并出口到国外。内地企业有进出口权,可以收付外币。同时,按照内地的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出口产品可以获得9%的退税。这家公司可以成立一家香港公司来合理避税。 出口退税,退税为增值税。 增值税=产量(销售额)*17%-输入(可作为成本)*17% 退税=销售*9% (注:退税比例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税务局标准确定) 假设:内地出口产品总生产成本60万元,对外客户销售为1000000元。
在没有香港公司的情况下,最终增值税应付额为:增值税应付额=销售额×17% -成本×17%销售额×9%=100×17%×60×17% - 100×9%=-2.2(税务局退款22000)假设:香港公司的成立;大陆600000元的生产成本以人民币800000元出售给香港公司,然后以人民币800000元的价格卖给香港公司800000元的外国客户。增值税应付额=80×17%×60×17%×80×9%=-3.8(税务局退还38000)。
这一数据清楚地表明,香港公司的设立在税收方面具有优势。这些优势包括:
1.内地公司可以获得更多增值税退还(或少缴增值税)。内地公司可以降低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以香港公司名义保留200000的利润,在香港申请离岸免税;香港离岸豁免。为了税收。即使在香港设立有限公司,如果公司的营业利润不是由香港产生的,公司在申报香港利得税时,可以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离岸收入',免除香港的利得税。
优点:如果申请成功,可以合法使用香港税收条例豁免离岸收入产生的利得税,降低经营费用,增加公司的投资能力。可以节约税收支出,降低运营成本;免税资金可以增强公司投资其他业务的能力。
缺点:申请结果取决于税务部门的考核结果。没有100%的保证。如果申报失败,必须缴纳香港利得税;公司需要支付离岸豁免申请的费用。
基本条件:供应商和客户均不为香港商人;订单的签署程序不在香港进行;货物未在香港申报、接收或交付;香港没有实体办事处,香港雇员受雇;香港政府没有商业记录。
申请流程: 做帐审计---将经审计报表与报告交税局提出申请---税务发出离岸问题信件---撰写回复信件及相关资料交税局---税局下审批结果
以上是壹洽通小编分析在香港公司的税务优势,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第4篇】香港公司可以退税吗
,在这里小编就不赘述了,接下来我们聊聊这6种模式的最新使用现状。
1、0110报关模式
0110是传统的b2b报关模式,也是目前使用最多且最成熟的一种模式,但0110不适用跨境电商企业的b2c销售模式,要使用0110报关模式,需要有一个境外的b端企业作为采购商。
2、1210报关模式
1210报关模式适用于b2c进出口报关,目前多用于跨境电商进口企业,出口用得比较少。
3、9610报关模式
9610适用于从国内直发小包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使用9610模式可申请出口退税,但如果要通过9610的方式退税,要走快递、专线的渠道,这也就要求货代有专门的资质,有这种资质的货代并不多,物以稀为贵,所以对应的报关物流费用也会比较高,整体费用成本会上涨,这也就导致目前使用9610报关模式的人不多。
4、1039报关模式
1039适用于无票小包出口的企业,但目前使用的人也不多,一是因为如果每个小包裹都报关出去,会增加报关成本,如果是小批量出货较为合适;再者则是因为实施政策细则不明确,政策比较模糊,具体可看
5、9710和9810报关模式
9710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这种模式跟0110报关模式类似,也是需要有个境外b端客户,9710比9810模式成熟,报关及退税都走得通,但目前使用的普遍性也不高,如若要使用9710报关模式,需做跨境电商企业备案,但实操中进行备案时,大部分政府部门不了解甚至是不知道这个政策,也不知道该如何进行备案,实操推进过程较难。
9810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的贸易形式。9810模式目前还不是很成熟,报关是没问题的,但退税细则不明确,没有具体的实施标准,所以目前使用的人也不多。
关于9710以及9810报关模式的使用现状,具体可查看
综上所述,目前最常用且最适用的报关模式,还是0110模式,但问题来了,0110是传统的b2b销售模式,而跨境电商企业的货物基本上是销售给海外个人的b2c销售模式,跨境电商企业该如何使用0110这种报关模式呢?
那就需要自有一个境外公司作为采购主体,把b2c业务转换为b2b模式去进行操作。
这个境外公司可以是香港公司、美国公司也可以是欧洲公司等海外公司,不局限于香港公司,可根据自己公司的业务布局架设对应的海外主体公司。
【第5篇】香港企业出口有退税吗
走过才知来时路,这句话往往是送给第一次面对外贸的财务会计人员,但能有所体会的人,往往已经付出一定的失败成本。
商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实施的是「退免」税,也就是说商贸企业出口的商品所对应的进项给予认证并给予退税。这里面涉及的问题包括报关问题、进项发票与出口发票、收汇问题等。
能让第一次毁掉的情况很多,包括有:
(1)报关单的数量单位只有千克与进项发票的个不同(参考2020-6-25发布的《报关的数量单位导致无法退税》);
(2)报关单的品项与进项发票不一致(参考2020-6-28发布的《不适当的品种归并会影响退税》);
(3)商贸企业采购循环的证据链不够充分完整;
(4)供货商(商贸企业的供货商)拒绝配合税务局的协查;
(5)与商贸企业采购循环对应的供货商销售循环的证据链不够充分完整;
(6)供货商的销售运输发票不规范(参考2020-7-8《备注不规范能让出口退税泡汤》);
(7)报关单金额错误、货币类别错误;
(8)地方的税务局官员不熟悉出口退税,又碰到非常态业务(例如exw出口),所以第一次出口最好用fob??,当然这样奇怪的建议是为了第一次的出口退税顺畅,不是每个地方都需要这样;
(9)品项繁多的,不要开太多的进项发票,这个情况不止第一次,包括日后都要留意,因为退税操作画面的进项发票只有35个位元,最好维持在5张内(一票报关单),否则有些榆木脑袋的专管员会给你退件;
......
很多人的第一次都非常懵懂,有人第一次上学是哭着喊着被塞进教室的。但在商贸第一次出口、退税时,最好不要懵懂,因为一张错误的发票可以让企业多花10倍以上的力气才能挽回,有的甚至挽回不了。这主要是因为过去有些不屑业者利用商贸企业的壳进行骗税的事实,导致税务局的主办官员谨慎恐惧,这不能怪罪经办官员的小心谨慎,若企业把工作做好自然不会有这么多问题。
但要怎么把握这里面的关键要素?
我没办法总结一个四平八稳的规律给普罗大众,因为各地税务局的官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不一样,又各行各业的情况不一样,再就是交易的模式非常多变。这三个主要素交错下,很难能给出所谓的规律。
这里我说个小故事。
1998年我第一踏上祖国,是因为我们工厂第一次在祖国设厂,当时对祖国的所有一切都是新鲜且刺激的,包括海关通关程序、保税手册的使用、税务制度、外汇管制、劳动保护、环保等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所以筹设时,工厂面积是以台湾厂的两倍设置,但第一期是台湾厂的二分之一的规模,第一本保税合同的数量是七万辆自行车,这个量是台湾的一个月产能,然而我们在一切摸索的情况下,这七万辆足足运作了一年才结束。
第一本合同完成后,由我与台湾的签证会计师、台湾的律师、大陆的注册会计师、大陆的律师、香港的会计师、香港的律师组成检讨小组,针对保税、企业所得税、外汇管制、劳动用工等问题逐一检讨,用12号字打印了足足5张a4纸的应改进事项。
这才展开第二年第二本保税合同,数量也放大到70万辆,产能也扩充到台湾厂的两倍。这样的过程,就如同化工业都是先在实验室用试管与烧杯测试生产成功后,才放大数十倍的生产流程一样的道理。而且实验室的操作条件与露天的生产设备还有很多要调整与改进的地方,都是需要列表追踪、跟进的。
当然过程确实是辛苦的,还记得当时要模拟平时报价需要的汇率,我向往来的j银行询问,得到的是不可以给我汇率,原因是:你们外资不可以炒作外汇!??我汇率都不清楚,我怎么炒作!
更好玩的是我上税务局(当时要分别跑国税局与地税局),询问可以给我企业所得税等法规内容时,两局的官员都义正严辞的回复我:不可以给你。理由是:你们外资不可以偷逃税!??我税法都不清楚的情况下,我怎么偷逃税呀!
所以我被逼着找签证的注册会计师,赖上他给我想办法,最后是去广州的「购书中心」逛一天才找到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的「经济法规汇编」,然后每年都买一本「枕头」来啃。哪像现在网上可以搜,可以撩12366!
总结:商战经验老道的人会事前模拟好各种情况后再付诸行动,且第一次运作后还会做个检讨制定该企业的sop(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作业标准),这个sop交给流程主管作为日后检讨流程与工作上的依据,更是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的主要参考。
当然,对没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利用咨询顾问来协助排除障碍与缩短摸索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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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从香港购物回大陆商品能退税吗
退税是指游客在一国购买进口商品或在本国生产的商品出境,因其未在这个国家消费使用,所以官方会把一些包含在物品价
格中的消费税、增值税、关税在游客出境后退还给游客,这些税费只有商品在本国消费使用时才征收;香港是自由港,对于
进口到香港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过多税负,所以不会退税。
【第7篇】出口香港有退税吗
理税点评:
循环进出口货物,再以虚开发票、虚假结汇相配合骗取出口退税,是农产品行业常见的骗取出口退税方式。该类案件中,税务机关需要查明货物出口后又走私进口、农产品收购发票背后无真实采购、出口企业从境外购买或置换外汇等事实,缺少任一事实都不能认定骗税。该两起案中,税务机关均从这三个方面得出骗取出口退税的结论,文书认定逻辑清晰,如果相关证据充分,则结论具有信服力,文书具有典型性。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该案已由公安立案侦查,依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的规定,案件移送公安的,税务机关应在刑事司法程序结束后再行做出行政处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8号),停止出口退税权也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类型。由此,税局决定对两家公司的虚开、骗税行为暂不给予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但决定停止办理出口退税权。这一决定是否妥当值得考虑。
文书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随税一稽 罚[2022]2 号
案件名称:随州神农茶业根茶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一)违法事实
1.货物循环出口。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据资料,你单位先将茶叶出口至杨桂生控制的香港公司(即shau shau trading limited啸啸贸易有限公司、jai sinn trading limited再新贸易有限公司、hongkong guisheng tread limited 香港桂生贸易有限公司)。茶叶到达香港后,杨桂生团伙再将茶叶转口运送至越南。在越南,杨桂生团伙将茶叶更换包装,重新打码,最后以“边民互市”的方式将茶叶走私运回国内。
2.虚假结汇。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据资料,你单位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尚争鸣、李仔念联系需要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的出口贸易公司,将资金转入你单位实际控制的“人头账户”,通过这些“人头账户”直接将资金转入需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的出口贸易公司或者转入尚争鸣、李仔念控制的“人头账户”后再转入出口贸易公司,出口贸易公司将美元转入你单位实际控制的香港帝华贸易有限公司(英文名dihua trading co.limited),你单位再将香港帝华贸易有限公司收到的外汇转入你单位的美元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账户1805******4617、1805******8404)进行结汇。
3.虚开收购发票。经公安部门抽查,你单位在与农户没有真实的茶叶采购业务情况下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158张,价税合计1545565.00元。综上,你单位在与农户没有真实的茶叶采购业务情况下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158张,价税合计1545565.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定性为虚开发票行为。
你单位采取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货物循环出口、虚假结汇等欺骗手段申报出口201单,取得出口退税款19924016.73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定性为骗取出口退税款行为。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3.《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按下列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1.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5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半年以上1年以下。2.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1年以上1年半以下。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1年半以上2年以下。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两年以上3年以下。5.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以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后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之日为起始日。”
4.《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移交案件的全部材料,同时将案件移送书及有关材料目录抄送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在移送案件时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抄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原则上应当在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1.根据《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批准,停止为你单位办理出口退税三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对你单位虚开发票以及骗取出口退税款19924016.73元的行为,在司法机关对该案作出具体判决前,暂不给予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文书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随税一稽 罚[2022]4号
案件名称:湖北远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骗税
处罚事由:
(一)出口情况
1.货物循环出口。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据资料,你单位出口香港的部分茶叶由周***(杨***团伙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一案犯罪嫌疑人)接货,这些茶叶并未在香港销售,而是转柜出口到越南或直接出口到越南,再从越南以“边民互市”的方式将茶叶运到广西,最后运回到你单位重新出口。
东兴海关缉私分局已查实你单位通过杨***团伙将25柜茶叶从越南走私运回国内。
2.虚假收汇。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据资料,你单位使用控制的人头账户,分别向周***、陈***、杜***、史***和唐***支付人民币购买外汇美元,存放于你单位法人代表汪***实际控制的香港公司账户内。
待每笔出口订单完成后,由你单位操作实际控制的香港公司账号或由陈***银操作其控制的****国际有限公司账号,将合同相对应的美元打款至你单位外汇账户。形成你单位的货物出口后收到外汇货款的假象,最后你单位以此申请出口退税。
3.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据资料,农户段***、汪***宇等人均明确表示和你单位没有进行相关货物交易。你单位通过将对公账户内的资金转入你单位采购员汪***和汪***的账户,之后再将采购员账户内的资金转入你单位控制的20余个人头账户,以形成你单位向茶农支付购茶款的假象,从而与伪造的收购明细表进行对应,并根据银行回单及收购明细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
综上,你单位在与农户没有真实的茶叶和香菇采购业务情况下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1281张,价税合计12429655.7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定性为虚开发票行为。
你单位采取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货物循环出口、虚假收汇等欺骗手段申报出口22单出口退税业务,取得出口退税款7482521.9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定性为骗取出口退税款行为。
(二)其他税(费)情况
你单位在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未申报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08492.23元和印花税50884.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定性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和《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六款第二项之规定,停止为你单位办理出口退税两年半。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处2000.00元罚款。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由于你单位已被公安部门先行立案侦查,在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具体判决前,对你单位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暂不给予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和《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六款第二项之规定,停止为你单位办理出口退税两年半。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处2000.00元罚款。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由于你单位已被公安部门先行立案侦查,在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具体判决前,对你单位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暂不给予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官网、税乎网
【第8篇】出口到香港可以退税吗
出口退税流程图
退税流程:
一、
无进出口权的公司,客人又要求需要报关出口的,可找进出口公司代理报关。代理公司一般只收取收款金额一美元几分钱的手续费,客人的款汇入代理公司账户,代理公司结汇成人民币后汇入出口公司账户,出口公司需开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给代理公司;出货后一般三到七天左右代理公司就会扣除相应手续费退回退税款(这退税款可直接汇入出口公司私户亦可汇入公司账户一起开票,具体看双方合同细节)。
出口退税
二、
1.刚申请进出口权的公司,外经局批下来后,需到工商、外汇、税局、海关、银行等相关部门备案及办理电子口岸卡等,缺一不可。一般申请进出口权会找事 务所办理或者公司专业财务人员办理,流程等财务人员都会知道的。
2.出货前需办理如下事项:银行开立外币账户;税局增加税种及申领出口发票;电子口岸无纸化签约。一定要在出货前甚至是生产前办理好,客人打订金时是需要汇入公司外币账户的;出货时是需要开具出口发票(现在也改为在系统里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了);需要无纸化签约后才能报关。
3.最重要的一点:出口报关单上的币别金额一定要和收到款的币别金额一致,同样也可以收人民币和报人民币,只是一定要是境外汇过来的。有些时候可能实际收到的款与报关单金额有偏差,如果差别大于二三百美金,则要在下次出货时将报关单金额调整。这样利于外管局查核和税局退税查核。年底如果同一客人没有返单,而实际收汇又少于报关单金额,可以相办法从香港打点款过来,这仅限于金额差别较大。
4.另外将每票货的提单、司机纸、报关单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给财务部,以便财务部留底备查,一般第一次退税税局都会来核查。
5.如果公司还有内销,而且外销金额不大的情况下,退税额基本是抵内销了,就不存在实际退税。但从税局备案出口的第二个月起,不管有没出货,都要在免抵退系统进行申报。这些申报是按月进行的,假若公司进项票不够,手上的报关单也不一定要申报,最迟可以到第二年4月份申报完即可。
这些工作都是财务部会完成的。只是对于新申请进出口权的公司来讲,外贸人员有必要了解这些并提醒老板和公司财务人员,因为并不是每位财务人员都懂的。
出口退税
外贸出口
【第9篇】出口到香港怎么退税
出口货物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
1、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
2、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