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务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5)雇主的义务不同。
(6)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
(7)法律调整不同。
(8)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9)合同的法律责任不用。
(10)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第2篇】没有签劳动合同怎样证明劳务关系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相关资料等都可以证明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第3篇】劳务合同怎么签才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4篇】如何认定劳务派遣合同
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应依法载明的内容来认定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5篇】劳务合同辞退有补偿吗
劳务合同辞退一般都会有补偿的,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理由辞退劳动者的话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的,一般都是按照劳动者的入职时间而支付,劳动者入职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则按照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入职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来计算。但是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在工作上有过错而辞退劳动者的话,劳动者则不会有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6篇】可以同时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不能同时签订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7篇】什么人可以签劳务合同
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59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8篇】劳务合同盖章怎么盖
无论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签的派遣合同还是单位与员工签的劳动合同,都要盖章的。一般是在最后一页盖。
只要有双方的签字,这样的合同是绝对有效的。只要工作人员的签字是得到授权的,无论是否盖章,都属有效合同。
合同签订几份、是否加盖公章,都不是合同成立的关键问题,关键是合同内容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合同双方是否进行了最后确认.合同确认的手段有很多种,签字也是其中之一。该合同中,有委托代表人的签字、你的签字,已经具备了一份协议的关键要素,所以是完全合法、有效的
【第9篇】商场没有劳务合同有没有权利罚款
商场没有劳务合同没有权利罚款,如果有罚款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10篇】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金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情况没有补偿金,其他情形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11篇】劳务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劳务合同是有诉讼时效的。关于劳动争议的纠纷应当先申请仲裁然后再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12篇】可以同时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不能同时签订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3篇】劳务工孕期允许解除劳动合同吗
要正确区分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务关系,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合同,无需赔偿。只有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14篇】劳务合同诉讼管辖如何进行确定
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5篇】买公租房劳务合同怎么写
劳务合同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具体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合同成立、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劳务报酬;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写下签订合同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6篇】签了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则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解除该劳务派遣合同,随时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17篇】个人能签劳务分包合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个人是不具有资质的,所以与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18篇】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年限是多久
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19篇】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应向提供劳动的一方支付劳动报酬。但领着仍存在许多不同,主要表现在:
(1)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建立的是民事关系,两者在性质、适用法律、调整模式以及立法宗旨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2)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中成为其成员并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双方当事人之间是隶属和从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则没有上述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20篇】签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有哪些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4)报酬的性质不同。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6)适用的法律不同。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