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未满一年是否可以辞职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劳动合同未满一年是否可以辞职
劳动合同未满一年可以辞职,只要提爱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篇】工伤多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以后要看劳动者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因工负伤并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违规定原因的,工伤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篇】哪些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篇】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有效吗?
无效的。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一份,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自己一份,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5篇】签劳动合同改地址是无效合同吗
签劳动合同后修改地址就是无效合同,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规定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地点,未规定的应该属于合同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6篇】劳动合同违约是怎么认定的
劳动合同违约只需要有违约行为存在即可。
(1)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构成上并不以损害事实为必要要件,在特定情形下,损害事实仅是在承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时的一个前提,并不能说,无损害事实,劳动合同违约方即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2)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以违约行为的存在为构成要件,不仅方便裁判,利于提高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效率,而且可以促使当事人增加履行合同的责任感,尽量遵守合同纪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7篇】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吗?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8篇】暑假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暑假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在校学生实习期间,或者暑假勤工俭学,不算一般的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校学生在从事暑假工的时候,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应当签订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签合同,很难证明双方之间一键产生了劳务用工关系。如果企业不支付劳务报酬,是很难追求企业的责任。【第9篇】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
1.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2.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10篇】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有:
1.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
2. 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等。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11篇】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什么
(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
(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酬;
(3)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12篇】能否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里只有服务证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况约定违约金无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13篇】签2次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无论是签订了几次劳动合同,都会是劳动契约的成立。而法律是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只要是受到了工伤,那无论是签订了几次劳动合同,都是要进行法律方面的工伤赔偿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14篇】劳动合同案件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15篇】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16篇】公司执行董事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如果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执行董事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17篇】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8篇】在我国应该如何认定劳动合同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就是劳动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9篇】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篇】没签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吗
不是。试用期也是要签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