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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签可以领失业金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01-24 12:45:03 查看人数:6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签可以领失业金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到期不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第1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要看是否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2篇】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多需要支付11个月。

【第3篇】无劳动合同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仲裁前置程序。所以无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首先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而不是书写起诉状。在仲裁申请中,除了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之外,还可以同时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4篇】劳动合同不签赔偿金吗有哪些要求

因为用人单位过错,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仍未订立的,需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5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

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6篇】签了劳动合同直接走人会怎么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及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签署了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第7篇】劳动合同上的单位性质

一般可分为:国家行政企业、公私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社会组织机构、国际组织机构、外资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国防军事企业。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上有单位性质的,地址应当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填写,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8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开除吗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等同于开除。

开除是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存在违法乱纪行为但屡教不改的员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行政处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9篇】劳动合同备案需带什么材料

劳动合同备案需带的材料如下:

1. 《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2. 《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4. 与本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0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被辞退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例如劳动者有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1篇】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交社保吗?

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给你交社保,但是劳动合同是保障。按照相关规定,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交社保的,因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缴纳社保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处稽核科的工作。其各自主管不同,在这两方面可能没有交接。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12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 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 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6. 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 社会保险约定。

8. 不要签空白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13篇】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可以统一保管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保管一份。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4篇】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看具体情况:其一、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5篇】签订劳动合同要关注哪些细节问题

有下列注意事项:

1. 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

2. 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4.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5. 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16篇】劳动者的合同到期用辞职吗

劳动者的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是不需要辞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篇】劳动局上社保需要劳动合同吗?

办理社保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只需要员工身份证号信息,就能在社保网站上操作增员,不需要再去社保部门操作。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当地社保局的要求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18篇】劳动合同上的附件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附件的法律效力和劳动合同书是相同的,都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且附件都是和劳动合同一起签字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也是金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是属于劳动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合同附件当中的这些约定也是有效的证据。

【第19篇】劳动合同一定要当面签吗

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当面签,一方先签时,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为合同签订完成。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20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签可以领失业金吗?(20篇)

要看是否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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