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50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劳动合同50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50条的具体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2篇】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续订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有:
1、续订劳动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2、可以续订的劳动合同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在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当然续订;
4、在特定条件下企业与劳动者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第3篇】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时离职,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篇】没有签订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
没有签订合同双方也有可能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保障部出台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当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从来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资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有提供劳动并且提供的劳动也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双方就成立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5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6篇】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上班了吗?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终止。因此不必去原单位上班。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7篇】未签劳动合同被口头辞退怎么赔偿
按照法律的规定,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篇】离职后需要劳动合同吗?
离职后不需要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方可进行解除,比如劳动者有重大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等,且应该由公司负责进行举证。离职之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不需要交还给公司的,需由公司盖好合同废除章之后由个人留存一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9篇】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几年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0篇】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1篇】劳动合同岗位很笼统怎么办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明确,则会以原先的实际工作地点、待遇作为认定依据。
单位擅自变更的,如果没有劳动者同意,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实际的合同履行。
【第12篇】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有什么
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有: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
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13篇】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注意以下事项: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面;
(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14篇】新员工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新员工一般按照法律规定,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15篇】劳动合同最短的期限是几个月
合同期限可与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16篇】签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第17篇】劳动合同鉴证章
劳动合同鉴证章:是指劳动行政机关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程序及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备性、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后盖的印章。劳动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中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以后,就已经取消了 这个要求,劳动合同的签订不再要求必须要经劳动部门鉴证,只要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就可以了。【第18篇】单位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9篇】劳动合同纠纷的起诉程序怎么走
劳动合同纠纷起诉程序如下:
1. 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 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
3. 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 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20篇】没毕业可不可以签劳动合同呢
一般学生在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情况下,是不算是合格的劳动者,因而这个时候自然也就不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