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屋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呢
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有损失的,按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分担。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主张赔偿合同履行的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此时可得利益不存在,当事人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篇】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代签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可以代签。如果代理人经过授权并且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理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民法总则》将于2023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号)
【第3篇】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签订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流程:
1、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
2、明确房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这个环节容易出现纠纷,因此,在签署合同时需要对付款方式,包括首付款、尾款、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税费由谁来承担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3、注意合同中有无霸王条款
合同是房产交易最重要的文件,一定要逐字逐句搞清楚,一些地方可能隐藏有霸王条款。比如,违约责任不对等、延期交房可以免责等。
4、房子的现状须在合同上加以注明
房屋应是现状销售,以看房的实际情况为准,合同上必须写清楚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有哪些,包括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等基本设施。
5、删除合同中未作约定的空白部分
6、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由于二手房交易复杂,每一个交易都具有独特性,因此只有将各类情况都加以说明、约定,才能更好的将双方意图表明。
【第4篇】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隐名代理吗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隐名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5篇】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条款得特别注意
下列条款要特别注意:
1、关于房屋基本状况的条款。
2、关于房屋价格的条款。
3、关于交房时间以及办理产权证时间的条款。
4、救济条款,主要针对逾期交房、逾期付款,买卖双方单方解除合同等事项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6篇】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7篇】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程序是: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8篇】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买房协议书
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买房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该房产原归属于谁现出售给另一方;写明甲乙双方应当承诺的事项以及享有的权利义务,写明违约责任;最后,甲乙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9篇】房屋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
1. 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 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10篇】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能自己过户吗?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不能自己过户,应当由双方同时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11篇】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的有:
1、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确认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
2、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要清楚,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
3、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
4、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12篇】房屋买卖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物权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的或者说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法定条件的交易双方自愿签署,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交易的房屋不存在查封、抵押、限制交易等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第13篇】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等;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交房期限;
3、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
4、违约责任;
5、其他注意事项。
【第14篇】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7、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15篇】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有:
(一)违反“一户一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三)共有人一方未经他方同意出售农村房屋的情形
(四)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
(五)小产权房买卖问题
(六)新农村建设中的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
(七)农村被撤并的小学等公益设施对外出售引起的纠纷
(八)对特殊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不予受理的标准不够明确
(九)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无效后的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16篇】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怎么收费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1.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4.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6.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所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公证费用标准按照标的金额的比例制订,最低为200元,随着买卖合同金额的提高,公证收费比例也逐笔下降,最低为万分之一。
【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17篇】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可以,以下这些房屋买卖合同能撤销:
1. 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2. 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8篇】怎么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合同有效:
1、请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9篇】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第20篇】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怎么算
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3、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