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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法定情形有哪一些(20篇)

发布时间:2024-01-13 16:36:05 查看人数:4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终止法定情形有哪一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终止法定情形有哪一些

【第1篇】劳动合同终止法定情形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篇】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多长时间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篇】劳动合同工资构成有哪一些内容

劳动合同工资构成的内容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4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5篇】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是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6篇】劳动合同签一年中间可以辞职吗?

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辞职的。一般有以下方式: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 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 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7篇】三期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女职工在三期期间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8篇】劳动法未签合同辞职规定是几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提前多少天没有规定的,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9篇】刚签完劳动合同后辞职怎么办理

刚签订劳动合同就想辞职也是可以的,但需走流程,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则不需单位批准。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刚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0篇】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要交税

一般不需要交税。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内,劳动者可以拿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超过的部分就有可能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上,这部分还是要纳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11篇】签了劳动合同还能考公务员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还能报考公务员,因为报考公务员是公民和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法律责任及义务,单位应根据相关法令对报考公务员给予一切可能的方便;考上公务员,需要提前解除原劳动合同的,应该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三十天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就解除了,至于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劳动法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这要看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如有,则原则上要支付,如没有约定,则无须支付违约金。

【第12篇】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下列情况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的。

2. 劳动者犯了重大错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 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

4. 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致使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影响的。

6. 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情形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3篇】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4篇】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认定工伤

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的认定只要能提出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资料就可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第15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几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长期的固定期限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标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第16篇】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7篇】在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网上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8篇】劳动合同空白只签字有效吗

劳动合同空白只签字没有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19篇】暑假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暑假工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20篇】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费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终止法定情形有哪一些(20篇)

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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