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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要怎么办呢?(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9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到期要怎么办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到期要怎么办呢?

【第1篇】劳动合同到期要怎么办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因此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是公司不续签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2篇】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篇】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何重要意义

一、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特点,要求国家应加强宏观调控。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表现;

二、劳动者享有以下五种权利。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获得劳动安全卫士保护的权利;

4、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第4篇】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应向提供劳动的一方支付劳动报酬。但领着仍存在许多不同,主要表现在:

(1)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建立的是民事关系,两者在性质、适用法律、调整模式以及立法宗旨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2)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中成为其成员并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双方当事人之间是隶属和从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则没有上述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5篇】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为:

1. 合同性质不一样,代理合同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2、两者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代理合同出现纠纷适用合同法,劳动合同出现纠纷适用劳动合同法;3、代理合同的解除条件跟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6篇】劳动合同没写明工资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没写明工资违法,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7篇】劳动合同电子版具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电子版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8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而劳动者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其他情形下,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未续订的,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9篇】劳动合同订立时间是多久

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0篇】劳动合同上的附件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附件的法律效力和劳动合同书是相同的,都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且附件都是和劳动合同一起签字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也是金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是属于劳动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合同附件当中的这些约定也是有效的证据。

【第11篇】解除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书写法如下:双方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乙方保证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金元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违规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12篇】实习生有劳动合同吗?

实习学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受伤也不算是工伤。有三种人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学生、士兵和服刑人员。

实习学生的人身关系属于学校,学校安排学生到用人单位见习、实习出了意外事故的话,如果是由于实习单位的原因导致的,由实习单位赔偿;如果学生受伤是学校管理的责任,由学校的校方责任险来赔偿。

如果是学生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受伤,未成年的学生由家长承担医疗费用,成年的学生由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没有收入的,家长也有能力承担医疗费用的,也可以由家长来承担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13篇】劳动仲裁有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仲裁有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只要是能证明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就可以。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14篇】签两个劳动合同会怎样

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的后果:

1、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2、公司有权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的,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看,可以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并且,公司主张员工赔偿时,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5篇】订立该劳动合同的流程主要是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

3、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名册;

5、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16篇】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打离职证明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应当开离职证明,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社保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17篇】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8篇】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期限多久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19篇】公司劳动合同变更需要赔偿吗?

合同主体变更属于重大事项改变,需要和员工协商,员工不同意续签,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六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20篇】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到期要怎么办呢?(20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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