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重大变更的情形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劳动合同重大变更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迁移、资产转移、企业改制、部门撤并、经营方向或经营战略重大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2篇】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何不同
两者的不同是: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一般是需要当事人作出解除的意思表示。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时才适用。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3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
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提出辞职要分情况而定: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篇】未签劳动合同要怎样获得赔偿呢
未签劳动合同获得赔偿的方式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解决无果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5篇】在我国签署劳动合同后怎么辞职
在我国签署劳动合同后辞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6篇】医疗期未满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终止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篇】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8篇】空白劳动合同签字可以吗
空白的劳动合同不能签。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在劳动合同填写清楚完整,并且确认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内容后,方可签名。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9篇】什么情况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一,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是自然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进行终止。
三,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消灭。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或宣告破产,责令关闭、撤销、破产决定、提前解散。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股东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并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包括与劳动者劳动关系也随主体消灭而消亡。
五,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谢谢。
【第10篇】劳动合同纠纷起诉程序怎么走
劳动合同纠纷起诉程序是:
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
4、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11篇】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没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是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在该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办好有关的交接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2篇】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吗
不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除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等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第13篇】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5、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14篇】去公司上班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签订,或自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5篇】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生效
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应根据劳动者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来判断单位是否解除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6篇】缓刑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缓刑也是刑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7篇】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应向提供劳动的一方支付劳动报酬。但领着仍存在许多不同,主要表现在:
(1)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建立的是民事关系,两者在性质、适用法律、调整模式以及立法宗旨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2)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中成为其成员并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双方当事人之间是隶属和从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则没有上述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8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9篇】当事人劳动合同可以签三个月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3个月的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能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20篇】自离后劳动合同多久会自动解除
其实劳动合同法当中对于自离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自离后劳动合同一般就自动解除。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至于劳动者自离多久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规定该项的期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