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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工资如何结算(20篇)

发布时间:2024-01-02 08:55:03 查看人数:5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解除工资如何结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解除工资如何结算

【第1篇】劳动合同解除工资如何结算

劳动合同解除工资结算有以下相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2篇】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有几种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4篇】单位10年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10年没签劳动合同,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5篇】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手续

1、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

2、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第6篇】关于建筑工人有劳动合同吗

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要签订合同.所以建筑工人是有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7篇】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呢?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可以采取的方式如下: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8篇】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要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9篇】铁路局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铁路局劳动合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

2. 工作内容。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

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 劳动报酬;

5. 劳动纪律;

6.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10篇】劳动合同不写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里面没有写工资合同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六)劳动报酬;......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1篇】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金吗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2篇】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3篇】劳务派遣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4篇】大学生未毕业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大学生未毕业签劳动合同有效。

大学生已满十六岁,是合法的劳动主体,所以其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劳动合同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则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15篇】劳动者要怎么样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届时即可解除,同时要求用人单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6篇】公司欺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会怎样

公司欺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7篇】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8篇】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9篇】什么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有以下三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对此,用人单位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绝。但双方好合好散,办理解除合同事宜快捷、顺利。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依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劳动者不能提前擅自离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合同,需要赔偿损失。劳动者以此解除合同常犯的错误是把“书面通知”混淆成“辞职申请“。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依法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第20篇】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人死亡怎么赔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有劳动关系,符合工伤死亡认定条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合同解除工资如何结算(20篇)

劳动合同解除工资结算有以下相关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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