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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订续签有时间规定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4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续订续签有时间规定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续订续签有时间规定吗?

【第1篇】劳动合同续订续签有时间规定吗?

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2篇】单方劳动合同生效吗

单方持有双方签字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双方签字即为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问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答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合同丢了是可以找单位补办的。

【第3篇】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是有赔偿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没有交社保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第4篇】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扣税吗?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部分扣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5篇】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6篇】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流程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专属劳动合同的,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相关部门必须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支付离职工资不得拖延。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7篇】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8篇】劳动合同中脱密期需要多久

劳动合同中脱密期需要两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9篇】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的无效,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0篇】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1篇】大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大学生不可以签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12篇】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因为员工属于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单位解除合同属于合法的行为,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3篇】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赔偿是从第二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第14篇】劳动合同保存多少年

劳动合同终止保存两年,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出具证明,而证明需要保存两年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15篇】附条件与附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

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

【第16篇】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到期,公示提出不续签的,有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不续签,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续签或者要求公司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17篇】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的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18篇】劳动合同没解除不能进别的工作吗?

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9篇】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

试用期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0篇】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的规定是,待岗不同于解除合同,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待岗期间单位应发放最低生活费,仍然要为员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各省规定支付生活费。用人单位支付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续订续签有时间规定吗?(20篇)

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日内办理续延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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