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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算原始凭证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2-25 08:33:01 查看人数:8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经济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经济合同算原始凭证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经济合同算原始凭证吗?

【第1篇】经济合同算原始凭证吗?

经济合同不是原始凭证。

合同是事前的经济业务,会计核算必须是发生的业务或结束的业务。事前的业务不核算。所以不可以作为原始凭证。是一份备查资料。

例如:公司租赁的设备,签订了合同。合同要放好。做账的原始凭证是支付的货款(银行回单)和对方开具的发票。审计时,查验是否真实发生的租赁业务,需要查验合同,这个属于备查。

【第2篇】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怎么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篇】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扣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4篇】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要看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5篇】经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合同因其原因不同而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一方要求,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而造成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但依法可以免责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发生合同解除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经济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责任。

(3)因另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依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6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下: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7篇】经济合同应具备的必要条款有哪些

经济合同的成立或签定中必须具备相应的必备条款,约定明确相应的事项,约定不明或漏项在将来履行中必然产生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的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凡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叫做主要条款或者法定条款。

必备条款包括下列:

1、标的;

2、数量与质量;

3、价款和酬金;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前置合同履行条件;

6、违约责任;

7、法律规定和合同性质要求规定的其他条款;

8、双方当事人约定或一方当事人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8篇】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经济合同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1)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主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2)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法律依据:根据《经济合同法》第四条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

【第9篇】经济合同必备的要素有哪些

经济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规定9种基本经济合同: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还明确规定经济合同主体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

【第10篇】劳动合同和经济合同有哪一些要素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要素: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经济合同签订的要素:

1. 标的。又叫合同成交物。

2. 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是合同标的的具体化,是确定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大小,确定价款或酬金的依据。

3. 价款或酬金。以货物或工程项目为标的称为价款,以劳务为标的称酬金,二者通称价金。

4.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这是检查合同是否全面履行的重要依据,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5. 违约责任。经济合同当事人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约。

【第11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情形有哪一些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情形有: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2篇】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金吗?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3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4篇】什么情况下经济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无效合同的情况有两种:

一.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二.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如下: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掩盖违规目的合同,无效。

【第15篇】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标准怎么计算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是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月平均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经济赔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6篇】什么是经济合同诈骗

经济合同诈骗是通过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以违规占有对方的财物为目的,通过伪造合同、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等的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违规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等。

【第17篇】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按其内容,一般可分为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科技协作合同等。

经济合同,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第18篇】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给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9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而劳动者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其他情形下,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未续订的,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0篇】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经济合同,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

1、标的:标的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如购销合同中的货物,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项目,借款合同中的货币;等等;

2、数量和质量;

3、价款和酬金,就是取得标的一方所给付对方的代价;

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经济合同算原始凭证吗?(20篇)

经济合同不是原始凭证。合同是事前的经济业务,会计核算必须是发生的业务或结束的业务。事前的业务不核算。所以不可以作为原始凭证。是一份备查资料。例如:公司租赁的设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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