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签订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签订合同的条款有哪一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签订合同的条款有哪一些
签订合同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篇】购房合同签订方式有哪一些
买房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但购买房屋时所要办理的手续较多且十分繁琐,令许多人十分头疼。对于买房者来说,签订购房合同代表了正式购买房屋,购买合同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签订。
1. 形式一:纸质合同。这种合同属于完全手工的,购房者在签订纸质合同前,好仔细研究条款,按标准合同文本格式要求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签订纸质合同,并约定“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房产局申请登记备案。”这是制约开发商备案的重要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留意。
2. 形式二:网签合同。这种合同在文本中,带有“已备案”的水印字样,其大的标志是合同首页有“合同编号”,以英文字母e开始,后排10位阿拉伯数字,并且是机打显示,这种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在网上输入合同内容即为备案。
3. 形式三:半网签合同。这种合同在文体中没有“已备案”水印字样,合同编号为10位阿拉伯数字,没有英文字母,而且是手写,非机打。购房者为规避风险,签订合同后,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备案登记表》,以证明将办理备案。
【第3篇】劳动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4篇】签订房产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一些
1. 购买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
2. 购房者所签订的认购协议中的购房人应与商品房买卖契约中购房人一致。
3. 购房者可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备注事项,了解开发企业所销售的商品房是否存在土地抵押情况。
4. 购房者与开发企业所签订的认购协议应按照从网上下载的标准格式,协议中应约定签约时间。
5. 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若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开发商应在认购协议中注明房屋抵押的事实,双方应约定房屋的解押时间和签约时间。
6. 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必须是从网上下载的标准格式,双方签字盖章后,购房者方可付定金和房款。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5篇】居间合同怎么签订才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居间合同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间费用。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第6篇】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签订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流程:
1、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
2、明确房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这个环节容易出现纠纷,因此,在签署合同时需要对付款方式,包括首付款、尾款、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税费由谁来承担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3、注意合同中有无霸王条款
合同是房产交易最重要的文件,一定要逐字逐句搞清楚,一些地方可能隐藏有霸王条款。比如,违约责任不对等、延期交房可以免责等。
4、房子的现状须在合同上加以注明
房屋应是现状销售,以看房的实际情况为准,合同上必须写清楚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有哪些,包括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等基本设施。
5、删除合同中未作约定的空白部分
6、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由于二手房交易复杂,每一个交易都具有独特性,因此只有将各类情况都加以说明、约定,才能更好的将双方意图表明。
【第7篇】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要注意的是:
1、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
2、要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3、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4、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8篇】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出租人的意思表示分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是经得出租人同意的,则该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的履行也没有障碍。如果承租人的转租行为没有经得出租人的同意,那么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出租人在知道转租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同意转租,合同有效。另外还有一种情形就是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但是转租的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9篇】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多能签订几年
土地租赁合同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能提前续签。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在租赁合同中,要确定合同的主体,在签约时务必要认真审核出租人的资格,要核实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要明确租赁物等等。
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第10篇】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什么内容
基本条款就有: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比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的是什么东西;
3. 数量;
4. 质量;
5. 价款或者报酬;
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 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11篇】返租商铺签订合同后可以转让吗?
需要经过商铺所有权人的同意才可以转让。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2篇】未签订物业合同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未签订物业合同不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13篇】劳务派遣签订合同时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14篇】签订房屋虚假赠与合同怎么办
虚假赠与合同无效。
如果双方签订了房屋虚假赠与合同,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因为虚假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用这个虚假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可以将虚假的赠与合同撤销。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56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15篇】在我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样讨薪
在我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讨薪方式如下:
1. 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16篇】签订合同应采用什么形式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17篇】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18篇】合同签订地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9篇】超过60岁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超过60岁不能签订劳动合同,无法建立劳动关系,但可以签订返聘协议,建立劳务关系。劳动者60岁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第20篇】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具体为哪些
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为:
(1)提出申请。
(2)材料审核,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
(3)受理审查,登记受理审查环节主要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租赁管理条例进行审理和查实,以确定是否符合合同办理的要求。
(4)审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合同办理。
(5)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