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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8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借款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

【第1篇】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

借款合同未约定期限的,可以随时要求归还,但应给对方一定合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2篇】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有效吗

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那么,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具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

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

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五条、《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都明确强调: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第3篇】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您需要格外注意。如果随意忽视这些细小环节,将来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例如:签订合同责任不明、担保事项不具体、担保范围不确定等等。

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包括:担保债权、担保形式、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财产、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因此,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在签订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时,需格外留意,尽可以委托律师帮忙,这样做起事来更有保障。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4篇】提取公积金需要借款合同吗?

由于现在房价的飞涨,国家为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为我们提供了相应的公积金,公积金很大地情况下,让我们的买房压力减轻了不少,那提取公积金需要借款合同吗?

1. 不需要的。

2.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4. 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所以不需要借款合同。

【第5篇】借款合同怎么样确认效力

借款合同效力的确认是:

1. 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合同无效。

2.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

3. 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6篇】民间借款合同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2、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货币的种类,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

3、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

5、借款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

【第7篇】抵押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吗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8篇】借款合同有哪一些相关知识

签订借款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⑴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⑵标的。

⑶借款的用途。

⑷借款金额。

⑸借款利率。

⑹还款期限。

⑺保证条件。

⑻还款方式。

⑼违约责任。

⑽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⑾其它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9篇】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

借款合同既有诺成合同,也有实践合同。最典型的实践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均为自然人,这种借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实践合同。借款合同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情况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那就属于诺成合同。

一般讲属于诺成合同。但个人间的借款合同应属于实践合同。合同法规定,个人间的借款自款项交付时生效。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第10篇】房屋借款合同编号在哪里

房屋借款合同编号一般在你合同的第一页,会有“编号:xxxxx”的字样,如果你的合同上没有编号,你可以拨打贷款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或者到银行网点,在柜台上查询编号,银行都有备案的。

【第11篇】借款合同怎么会无效

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是:

1. 非书面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2. 主体不合格:对贷款人而言,根据《贷款通则》22条,必须持有人行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六批准登记。对借款人而言,按《贷款通则》第17条,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从借款内容上看,《商业银行法》第37条、《借款合同条例》第6条均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违反上述之一部分,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无效。如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是将贷款用于贷款通则第25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将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4. 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而订阅的合同无效。

5. 如果是通过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则无效代理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6. 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订立的合同可因一方申请撤销而经确认机关确认并撤销后,合同无效。

【第12篇】借款合同效力是怎样

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3篇】私人借款合同期限是多久

借款期限由双方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期限。但双方没有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借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借款。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

1. 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 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第14篇】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15篇】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因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债权人能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也能随时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不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但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但当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6篇】借款合同怎么写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借款合同应该具备约定利率的利息,利息有约定的,才可以支持利息,约定的利息最高是年息到百分之二十四。

然后需要填写约定还款的日期,约定还款的如期一般目的指向的是逾期利息。

其次需要有共同的担保人、借款人,这样会增强还款的能力,降低出借的一些风险。

法律依据:

《合同法》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17篇】借款合同的责任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的责任的情况如下:

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18篇】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是怎么样的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为:借贷主体信息(包括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手机、固定电话、紧急联系电话),抵押物(应包括名称,地址,现行使用状态),借款金额,借款利息率,借款期限,借出方式,归还方式。借出还入的银行账号等信息绝不允许有任何错误,制作合同者必须核对确认无误后连同相关资料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签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9篇】民间借款合同中哪些条款是无效的

民间借款合同中无效条款有:

1. 借款合同违法《合同法》关于利率的规定。

2.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 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

4. 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违规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

5.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第20篇】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生效不仅要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达成合议,还要求出借人以一定的方式将该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支付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第(二)种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第(三)种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第(四)种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第(五)种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完成时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20篇)

借款合同未约定期限的,可以随时要求归还,但应给对方一定合理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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