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签订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什么
基本条款就有: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比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的是什么东西;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2篇】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后多久缴纳社保
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社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3篇】合同签订日期晚于施工日期合法吗
合同签订日期晚于施工日期是合法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4篇】铁路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铁路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为:
1、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与本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销售部负责审核销售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3、合约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4、财务部审核合同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5、其他部门审核本专业所有合同的技术条款。
【第5篇】签订补充合同需要重新招标吗
经过招投标的合同再签订补充协议时是否需要重新招标,需要根据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分别讨论。
如果签订补充协议是要变更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那么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只有在不涉及实质性变更时,才可以在经过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6篇】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能辞职吗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能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7篇】集体合同该如何签订
集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以下问题:(1)集体合同草案首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2)集体合同草案讨论通过后,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3)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8篇】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这说明,当劳动者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只有在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有赔偿的义务。
但是,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条确立了劳动者虽有辞职的权利,但也有“提前通知义务”,因此,如果没有对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又尽到了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则不必支付违约金。
【第9篇】买房时签订的合同哪些是无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10篇】矿山企业劳务承包合同怎么签订
1、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计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2、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保修等条款。
3、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商的型号、数量、达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金等条款。
4、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6、对合同以及上部门的意见进行整体审核。
【第11篇】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法。
【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12篇】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退购房定金吗?
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是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可以退还定金。如果是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订立,适用定金罚则。提醒购房者注意: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而如果是因为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应当退还定金。当然,这里要提醒大家,千万注意收集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曾有去签约的行为的证据。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13篇】没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呢?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一共可以主张两个半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4篇】对于保证是否必须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1。保证成立,担保法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3。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6。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15篇】在公司兼职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吗
兼职并不属于劳动关系,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16篇】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7篇】以格式条款签订得到合同叫什么
以格式条款签订得到合同叫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当事人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9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18篇】买房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买房时首先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因为开发商只有具备五证才能代表房屋不存在任何质量以及法律上面的问题,开发商的五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和不动产证书。还要注意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来签订合同,另外查看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一定要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小区的整体环境以及物业公司是否认真负责,小区是否已经完成竣工验收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提前核实清楚。【第19篇】签订合同的条件
有下列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20篇】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2. 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3. 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