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经济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经济合同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
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2篇】什么情况下经济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无效合同的情况有两种:
一.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二.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如下: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掩盖违规目的合同,无效。
【第3篇】什么是经济合同诈骗
经济合同诈骗是通过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以违规占有对方的财物为目的,通过伪造合同、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等的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违规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等。
【第4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情形有哪一些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情形有: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5篇】不续签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员工不想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6篇】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分段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7篇】劳动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较多,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合同。因此劳动合同不属于经济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8篇】经济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对于单位犯罪来讲,立案标准是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以上;对于个人来讲,经济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9篇】简述经济合同的作用
作用:
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生产的专业化和协作;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市场经济下人们对法律的重视;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协作。
【第10篇】不续签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员工不想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1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2篇】劳动合同和经济合同有哪一些要素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要素: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经济合同签订的要素:
1. 标的。又叫合同成交物。
2. 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是合同标的的具体化,是确定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大小,确定价款或酬金的依据。
3. 价款或酬金。以货物或工程项目为标的称为价款,以劳务为标的称酬金,二者通称价金。
4.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这是检查合同是否全面履行的重要依据,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5. 违约责任。经济合同当事人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约。
【第13篇】经济合同印花税种类有哪些
有下列种类: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14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1. 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2.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3.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5篇】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扣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16篇】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样的经济补偿
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篇】经济合同的写作要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须遵循的原则有自愿原则,意思表示一致原则;权利义务平等原则,合同的拟定只要符合合同必要条款和此种合同特别条款就没问题,其中要注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权利义务、合同的解除终止等条款。还有解决纠纷的条款都要有,如果还有未想到的可以在履行过程中补充约定。【第18篇】经济合同应具备的必要条款有哪些
经济合同的成立或签定中必须具备相应的必备条款,约定明确相应的事项,约定不明或漏项在将来履行中必然产生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的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凡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叫做主要条款或者法定条款。
必备条款包括下列:
1、标的;
2、数量与质量;
3、价款和酬金;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前置合同履行条件;
6、违约责任;
7、法律规定和合同性质要求规定的其他条款;
8、双方当事人约定或一方当事人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19篇】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0篇】经济合同算原始凭证吗?
经济合同不是原始凭证。
合同是事前的经济业务,会计核算必须是发生的业务或结束的业务。事前的业务不核算。所以不可以作为原始凭证。是一份备查资料。
例如:公司租赁的设备,签订了合同。合同要放好。做账的原始凭证是支付的货款(银行回单)和对方开具的发票。审计时,查验是否真实发生的租赁业务,需要查验合同,这个属于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