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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2-01 20:26:03 查看人数:8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合同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第1篇】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可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2篇】为什么车贷是租赁合同

买车不是租赁合同,只是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不是真正的买车贷款。

融资租赁合同让消费者从原来的购车者变成租车人,车的所有权也不归消费者所有,只有在租满一定期限后才可以获得。而如果在这期间有违约行为的话,租车公司有权对车辆进行处置。

类似先租后买的模式越来越常态化,但第一年的租车实际只是购车辆所有权的生效条件。只有在一年后继续购车,所有权将会从平台转移给客户。

这种方式存在极大风险。由于所有权归属平台,如果购车者没有按照约定付款,可能就会产生一系列的违约问题,车辆也会被回收或者抵押,甚至还会背上银行贷款,甚至被诉至法院。

【第3篇】合同金额有误怎么办呢?

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的金额有错误的,双方可以协商对合同的金额进行变更,并且重新签订合同。

建议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一定要谨慎填写,发现有错误的地方,应该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对合同的错误信息进行变更,并且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4篇】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违约金是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如果造成的损害比较严重,则此时违约金可以上浮至30%左右。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5篇】房屋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该条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作为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主要依据,并不考虑审查对其他条件的具备与否,有其合理性。

【第6篇】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此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首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单位支付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辞退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工作年限支付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按照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7篇】不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不续签劳动合同没有固定格式,一般情况下只要说明不想续签就可以。如:由于某原因本人合同在某年某月某日到期后合同不再续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8篇】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书写方式是由双方预先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9篇】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生效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10篇】合同签约备案号是不是合同编号

1. 合同编号就是合同备案号。购房合同在网签时合同编号是自动生成的。

2. 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1篇】无效合同需要交违约金吗

违约金条款不是争议解决条款,因此要是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话,那么其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也应当是无效的。所以,无效合同不用再交违约金。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2篇】房产赠与合同可以延迟生效吗?

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必然生效,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延迟生效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房产赠与的关系成立之后,受赠人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之前,赠与人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13篇】签署建设施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署建设施工合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程序

l)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标准合同文本签订。

2)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法把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14篇】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该注意哪些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

2、拆迁房屋的有关情况。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4、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8、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243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15篇】如何把销售合同表头摘要设置为必录项

方法/步骤 系统管理员登录erp主控台,点击【系统】菜单栏,从弹出的快捷菜单中点击【k/3 bos】按钮。 弹出账套登录界面,用系统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k/3 bos平台,在系统视图界面,点击左侧【财务会计】,右侧选中【应收款管理】,最后点击【打开】按钮。打开了【应收款管理】,右侧项目处展开【业务单据】,找到合同(应收)双击打开。双击打开合同(应收)后,右侧属性栏选择【摘要_fexplanation】字段,对应的摘要属性栏找到【必录】打上对勾。最后点击【文件】菜单栏,从弹出的快捷菜单中点击【保存】按钮,来保存所作的修改。

编制销售合同验证设置是否成功 销售部操作员登录erp主控台,依次展开【供应链】-【销售管理】-【销售合同】-双击打开【销售合同-新增】。打开一张空白的销售合同也叫合同(应收),可以看到表头【摘要】字段最右边有一人红色*,说明此字段为必录项。完善单据,摘要字段先不要填写内容,最后点击【保存】按钮,弹出单据头字段摘要不能为空,验证通过,设置没有问题,整个过程演示完毕。

【第16篇】合同几年不受法律保护

有效合同的保护期限也依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来确定。但是个别的合同,比如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而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后,则是适用3年诉讼时效,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17篇】没签合同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可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也不影响该义务,并且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双倍工资。

因此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积极维权,最迟在离职后的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8篇】认筹了没签购房合同可以加名吗?

认筹买房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购房人的,具体可咨询开发商。

因为这个时候你还没有买到房子,在签了购房合同。

是可以加名字的,因为在这个时候已经有房产证了,加名字属于个人意愿,再婚后加名字的话操作十分简单。

一般是有房无贷,只需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已集齐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交易中心在预签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申请提交资料,如果寄资料齐全就会评价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若是有房有贷则需要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除了支付手续费之外,贷款如果是纯公积金的还需要另外支付一部分费用,如果贷款是组合形式的,比如公积金加商业贷款还有内外费用。

【第19篇】合同期间下班途中摔跤怎么办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公司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20篇】租房签合同的有哪一些注意事项

日常生活中为了避免租房合同纠纷和有效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市民在租房时一定要签的租房合同。

1. 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 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 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

4. 租赁期限及租金必须要明确具体。

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20篇)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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