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应该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应该如何审查租赁合同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应该如何审查租赁合同
审查租赁合同需注意的有: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2篇】租房合同水电应该怎么写
租房合同水电应该写明租赁双方姓名信息;房屋的位置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水电费用及承担;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3篇】临时工应该签合同吗?
临时工也应该签订合同,可以签订按照工作内容为合同履行标的的合同,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制度保障,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因此临时工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也应该注重,通过合同对临时工权益进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请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4篇】没签合同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可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也不影响该义务,并且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双倍工资。
因此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积极维权,最迟在离职后的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5篇】库房租赁合同应该要怎么写
库房租赁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1. 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 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3. 租赁库房情况:坐落地址、面积等。
4. 租赁期限。
5. 租金及交付方式。
6. 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7. 最后写好落款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6篇】不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不续签劳动合同没有固定格式,一般情况下只要说明不想续签就可以。如:由于某原因本人合同在某年某月某日到期后合同不再续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7篇】没签合同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可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也不影响该义务,并且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双倍工资。因此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积极维权,最迟在离职后的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篇】签假劳动合同没买医保应该怎么办
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及时缴纳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9篇】直销销售主管劳动合同应该签吗?
直销销售主管劳动合同应该签,劳动合同必须签订,拒签的用人单位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0篇】贷款合同丢了应该如何办
贷款合同丢了一般不会有什么影响,双方当事人还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据继续履行相关义务。不过合同原件在诉讼中可能有一定影响,如果发生争议,无法提供合同,可能承担败诉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11篇】土地置换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土地置换合同纠纷: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12篇】对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审查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
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
第九,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第十,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13篇】财务人员审核合同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1、涉税事项
涉税的事项主要包括价、税、票三个要素。
价,指合同的价款,在合同中要明确写明价款,并且说明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税,指合同所涉及到的税款,所有税款要指明税率,并说明由哪一方承担。因为后期如果发生税率的变动,那么可能还要签订补充的协议,所以,一定要说明当前的合同税率是多少。
票,说明所要的发票类型,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并且还有一点,要说明提供发票的时间,这个涉及到后期应收账款的计算,所以,什么时候提供发票,一定要事先约定。
2、结算条款
结算的条款包括付款人、付款的时间要求和最终的结算方式。
一般情况下,采购方就是付款人,但是实际中有可能涉及到第三方代付。那么,就需要在合同中指明是否允许代付。
付款的时间要求,涉及到公司给该客户的授信。这个条款非常重要,如果没有约定,对方拖延账期的可能性就很大,对公司的资金流也会造成不利影响。当然,具体在约定的时候,要参考公司的信用政策。
结算的方式。一是交易本身是以什么币种进行结算,如果是外币,那么要考虑汇率波动的影响。比如,货物在国内的售价是100万,但是客户要求三个月之后以欧元来进行结算,那么这个时候约定的欧元价格,要考虑汇率可能发生的波动。如果金额特别大的,那么要考虑企业汇率管理的因素,运用相关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此外,还要限定是否可以以其他的方式来进行结算,比如票据等等。
3、内控要求
涉及到内控的有几个点,包括权限和预算要求。
对于权限的判断,可以参考公司制度的规定,比如每个部门经理、总监可以同意多大额度的合同,如果超过了这个权限,一定要获得上一级的批准。
对于预算的要求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签订的合同毛利率明显偏低,那么就是不符合预算要求的,或者给客户的返利超出了预算的范围,那么也是不符合要求的,每个事项需要结合预算作具体的判断。
4、特殊的事项
对于一些特殊的事项,比如保证金、押金、违约金、前置费用等等,不仅要关注事项本身,更要匡算可能给公司造成的资金占用和风险。比如,违约金的约定比例是合同标的的千分之五,那么,就要仔细算算万一不能履约,可能给公司带来多大的资金损失;又如,需要跟银行签订一份期权的合约,但是要一定的前置费用,那么就需要先计算这笔前置费用对公司的影响,如果管理层排斥这项费用,那么就需要重新考虑其他的合约形式。
【第14篇】私人间的合同应该怎么签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5篇】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一些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16篇】劳务派遣员工应该订立合同吗
劳务派遣员工应该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17篇】租房合同应该写明什么
租房合同应该写明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18篇】临时工应该签合同吗
临时工也应该签订合同,可以签订按照工作内容为合同履行标的的合同,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制度保障,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因此临时工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也应该注重,通过合同对临时工权益进行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19篇】旅游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行程安排,在时间上是否与你的设想一致,是组团还是单独一个团。
2、交通安排,火车是硬座、硬卧、软卧和动组四种,要注明清楚。汽车要注明空调车等。
3、住宿安排,要注明住宾馆的星级。
4、吃饭安排,早餐和正餐注明清楚。
5、清楚注明哪些项目是包含费用。
6、要声明若要改变行程,须征得游客同意,由于旅行社服务不到位,造成游客不利影响,旅行社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20篇】劳务派遣员工应该订立合同吗?
劳务派遣员工应该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