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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8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第1篇】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是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纠纷的法律依据,针对劳动合同法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解释,比如审理劳动争议的时候由谁来进行举证,具体什么样的情况员工自己辞职也可以得到赔偿金,规定了如果一方对仲裁不服去法院起诉的,那么仲裁的裁决则没有法律效力等等这些具体的问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第2篇】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3篇】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1. 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

2. 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将成为重要证据。

3.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外出打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索取规范合同文本,避免遗漏重要条款。

若单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细阅读对于报酬、岗位、试用期、合同终止与解除等重要条款以及岗位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等规章制度。

【第4篇】签了劳动合同不去上班有什么后果

签订劳动合同以后不去上班有以下两种情况下是需要交违约金的,其他情况下是不用交违约金的:

1.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的违约,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5篇】劳动合同续订续签有时间规定吗?

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6篇】女职工怀孕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篇】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8篇】转正后才签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在单位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转正后才签劳动合同。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9篇】3年劳动合同到期赔偿吗

3年劳动合同到期赔偿可以。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三年劳动合同到期后若是不续签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0篇】公司没给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不合法。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鉴定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没签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1篇】工伤七级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七级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12篇】劳动合同期限什么时候能变更

劳动合同期限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3篇】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误区有哪些

有下列误区:

1、未续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未续签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3、未续签劳动合同就应支付双倍工资。关于双倍工资,强调的“用工之日起”,这个用工之日是指劳动关系建立之日,既然是劳动关系建立之日,应该是指首次建立用工合同,并没有明确地将续签劳动合同问题包含在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4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为:

1、无过失辞退: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法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向工会或者职工说明理由,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再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最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送达劳动者,始发解除效力。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

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步,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五步,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15篇】劳动合同怎么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1. 用人单位书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

2. 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

3. 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16篇】劳动合同的期限怎样才能变更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想要变更的话,就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或者是补充协议或者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限,进行变更。

【第17篇】该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方式和情形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8篇】代签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代签的劳动合同无效。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9篇】劳动合同如何终止

1、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自然失效,不再履行

2、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经验步骤:1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自然失效,不再履行。劳动合同终止意味着劳动合同当事人确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完结。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为终止日二十四点。劳动者完成正常工作任务须超过当日二十四点的,劳动者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时间为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情况下是不用通知对方的。

2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篇】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劳动者月工资未高于前述3倍数额,则无支付年限限制,可以超过12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20篇)

劳动合同法是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纠纷的法律依据,针对劳动合同法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解释,比如审理劳动争议的时候由谁来进行举证,具体什么样的情况员工自己辞职也可以得到赔偿金,规定了如果一方对仲裁不服去法院起诉的,那么仲裁的裁决则没有法律效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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