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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20篇)

发布时间:2023-11-19 17:44:01 查看人数:8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1篇】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2、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

3、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

经验步骤: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的;

2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这种终止属于约定终止。

3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3篇】劳动合同到期超过一个月续签合法不

1、劳动合同到期超过一个月续签不合法。一般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在一个月之内续签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篇】劳动法未签合同辞职规定是几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提前多少天没有规定的,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5篇】在我国签署劳动合同后怎么辞职

在我国签署劳动合同后辞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6篇】劳动合同提前多久续签

一般没有提前的规定,拖后不超过一个月。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7篇】三方协议等于劳动合同吗?

毕业生三方协议只是就业的协议,是不具有劳动合同效力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时,还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8篇】三方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个人、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是依据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第9篇】签完劳动合同自离后怎么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不会自然解除,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0篇】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公示提出不续签的,有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不续签,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续签或者要求公司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11篇】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2篇】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

试用期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3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终止

是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4篇】单位临时工入职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不管是正式职工,还是短期的临时工,单位临时工入职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5篇】新劳动法合同到期有没有赔偿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情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16篇】实习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所以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学生的实习者,要等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7篇】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待通知金吗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18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9篇】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20篇】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呢?

首先搜集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20篇)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3、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经验步骤: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的;2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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