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最短的期限是几个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劳动合同最短的期限是几个月
合同期限可与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2篇】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
二、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
三、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四、正确行使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3篇】劳动合同户籍地址写错要紧吗
劳动合同户籍地址写错不要紧,一般不影响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更改,只要不改变合同意思是可以改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4篇】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
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5篇】引起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一些
引起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如下:(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6篇】手写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手写的劳动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7篇】劳动合同期限如何约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期限怎么约定,由劳动者和单位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3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1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5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8篇】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个税是怎么算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劳动者进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而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标准是: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超过部分的计算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超过部分的数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第9篇】在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
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第10篇】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一些后果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经济补偿,每月要按双倍工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若1年后还没有签,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11篇】劳动合同没解除不能进别的工作吗?
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2篇】什么是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构建与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13篇】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形成劳动关系的1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4篇】未签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多少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5篇】劳动合同法订立的形式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以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6篇】劳动合同能变更吗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7篇】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新人入职培训费 很多一些企业或是公司,在招到新人后,第一关就是开始培训内部的一些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入职手续以及限制一类的。这其中可能会包含着培训费,以及日后试用期的延长以及不过继续培训加长的问题,在通过后到工作后,进行扣工资等现象。关于这个,可以在面试的时候,如果有这一项行政人员一般会给提出来,需要多多考虑。
新人入职服装,用品费用 一般到一些服务,或是稍正规的公司,都会有一些服装上的要求;如一些销售人员,服务人员,客服人员,特殊职位的人员等,都有相应的服装统一规定。可能需要的是购买内部的服装,或是从工资中扣发现象,价格大致在三百元左右,也有高达五百元左右。若是出现超六百或是上千元的,这就不正常了。再者,使用里面的一些用品,也是需要付费用的,且规定使用的,这个也不属于正常制度;一般是免费提供的,建议在培训未签合同时多多考虑也观察到的细节问题。
薪资发放 这个每一个工作人员,都需要考虑,也是必遇到的问题;不管多少,不管早晚,我们都需要拿到自己的薪资。可以在面试时,行政人员会提到可能每一个月有延迟或是到下个月发放的情况,还请多多考虑,是否要选择他们。以及一些正常的作息时间,以及相关的扣款情况,再或是个人的一些突发事件,内部对于扣款项。
出差或外出培训 有一些职务,一般出差居多,或是外出工作的机会比较多,关于出差报销;以及外出培训后,是否存在着有必须留职多久时间服务,若是离职是否有相应的扣款情况等。一般在签合同时,都会有提到,或是需要本人签字的单子,这个需要多留心查看。
公司福利待遇 面试时,可能因为职位的急需,或是你个人情况需要有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要求的薪水只是工资,至于福利待遇全部包含在于,这样的话,就等于把福利待遇折在薪水内部。在面谈的时候,多加注意这一项,当然在签合同时,也可以多看一下,多与行政人员沟通一下细节问题。
离职相关的注意 虽然很多人,找工作的目的是好好的工作,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至于提到离职是对公司或此职位只是一个起跳板的作用。但请切记,很多人就是因这个小细节,工作不久后离职时,却是扣了一个月的薪水不发放,或倒给金额现象,全部因为合同中存在的事项没有看清楚。
【第18篇】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最高不超过11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9篇】劳动合同具有什么约束力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
【第20篇】劳务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一些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