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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4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解除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第1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第2篇】哪些情况下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篇】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是: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4篇】怀孕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5篇】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手续

1、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

2、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第6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失业金需要具体分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7篇】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几种

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八种。

例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8篇】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9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时间不超过1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10篇】辞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辞职后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1篇】何谓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12篇】对于员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吗

对于员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3篇】医疗期内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医疗期内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4篇】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下列情况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的。

2. 劳动者犯了重大错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 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

4. 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致使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影响的。

6. 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情形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5篇】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吗?

拿到赔偿金之前应先解除合同,单位与职工解出劳动合同,职工先签解除劳动合同,再先拿到赔偿金,通常都是这样的流程。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16篇】期限届满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篇】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给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8篇】试用期提前几天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9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

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20篇】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第一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20篇)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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