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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问题(20篇)

发布时间:2023-11-17 12:22:01 查看人数:8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问题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问题

【第1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2篇】劳动合同法全文赔偿的规定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篇】劳动合同违约金有限制吗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于违反约定的违约金,法律有如下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4篇】劳动合同期限怎样才能变更

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方式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或者是补充协议或者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5篇】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都有哪一些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有: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四、员工可以随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六、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七、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八、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6篇】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可以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7篇】集体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有哪一些

集体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有:

1.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2. 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3. 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法律依据】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39条,只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第8篇】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有效吗?

没有约定工资的劳动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关于工资可以时候协商补充,或者通过劳动仲裁加以确定。

劳动法上的无效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由此定义可知,一份劳动合同的有效与否关键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所订立的合同必须遵守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是不是符合签订合同的条件,意思表示是不是真实等;另一方面是指合同不能存在的情况,这在劳动法的第十八条有明确的规定: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期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所以,只要是符合上面所说的要求,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它合法有效,而对于其中没有约定完全的条款,可以采取事后协商或者由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等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所以没有约定工资的劳动合同依然是有效合同。

【第9篇】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员工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0篇】工作转正后才签劳动合同吗

工作转正后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只要工作了就应该签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不给予签订就业合同,可以找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可以约定使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11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篇】劳动合同到期辞职需要多久

劳动合同到期辞职要提前多久:劳作者在合同未到期条件出离任的,最少要提早三十天奉告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劳作合同期满后,劳作者仍在原用人单位作业,原用人单位未表明贰言的,视为两边同意以原条件持续履行劳作合同。一方提出停止劳作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13篇】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

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

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指明对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并报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14篇】劳动合同自动续签吗?

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续签,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权利义务,可以由原劳动合同予以规范,但并不意味着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到期后,因用人单位原因没有续签的,应当自劳动合同到期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5篇】解除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呢?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

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件来源即可。

劳动者欲要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的,若单位非要你提供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你与公司各执一份,你完全可以向公司的人事部门要求其出示另外一份存档的劳动合同。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办理好相关的工作交接才能离职,否则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要支付用人单位一定的补偿金做为代价。

但前提是劳动者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你就可以无所顾及的走人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16篇】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扣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17篇】长期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工资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18篇】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内容是什么

1.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第19篇】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特点是: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20篇】没有写工作地点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中是需要写明工作地点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问题(20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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