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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多久发放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在工作办理交接时就应当发放。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2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第3篇】拘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在劳动者被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用人单位不能立即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只能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因为,劳动者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并不意味着该劳动者就一定是罪犯,有可能只是涉嫌犯罪的人员,经审查可能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篇】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理
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5篇】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怎样办理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办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6篇】退休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规定
退休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篇】双方怎么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 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 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 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8篇】登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公告是合法的,单位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但又有前提条件。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9篇】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原件在哪办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在哪里办理,但一般情况下是在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10篇】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几个月工资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几个月工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11篇】什么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情况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2篇】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程序具体有哪一些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如下: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3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进行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4篇】辞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辞职后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5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6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吗
失业保险金是职工有就业欲望,因企业经济裁员、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辞退以及不适应原工作岗位而被迫下岗,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交劳动局待业中心待业期间,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
主动辞职和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放弃就业权利,因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
【第17篇】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赔偿吗?
如果劳动者因为合同到期后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没有补偿。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例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没有失效期的,其证明劳动者和发出的用人单位此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19篇】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劳动仲裁是帮助劳动者进行维权的行为方式,旨在当事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利益受损等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0篇】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是: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