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借款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借款合同的效力涉及的问题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借款合同的效力涉及的问题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内容。
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第2篇】借款合同原告住所地是否有管辖权
借款合同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3篇】抵押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吗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篇】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
因为借款人负有给付借款本金的义务,但是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该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已经履行完毕,借款合同是在交付后生效,因此,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而借款人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负有返还本金的义务,有偿借款合同还需要返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债务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5篇】借款抵押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借款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一、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四、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6篇】私人借款合同怎么签有效吗?
符合下列条件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
1. 采用书面形式签订。
2. 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合法。
3. 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 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7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7篇】借款合同没有抵押物怎么诉讼
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抵押物的,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履行,律师建议在起诉之前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8篇】私人借款合同怎样有效
采用书面形式,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借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合同法》第197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9篇】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是怎样的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为:借贷主体信息(包括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手机、固定电话、紧急联系电话),抵押物(应包括名称,地址,现行使用状态),借款金额,借款利息率,借款期限,借出方式,归还方式。借出还入的银行账号等信息绝不允许有任何错误,制作合同者必须核对确认无误后连同相关资料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签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0篇】债权方式代签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未经他人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11篇】企业向个人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
【第12篇】哪些借款合同会被判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3篇】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一些
借款合同的生效不仅要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达成合议,还要求出借人以一定的方式将该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支付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第(二)种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第(三)种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第(四)种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第(五)种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完成时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4篇】什么情况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
下列情况认定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六)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七)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5篇】借款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16篇】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17篇】借款合同保证期限如何确定
借款合同保证期限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18篇】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企业间的借款合同在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19篇】私人借款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
借款期限由双方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期限。
但双方没有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借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借款。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20篇】借款合同怎么样才有效
不管是在银行、借贷机构还是个人借钱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的,很多人一看到合同里的长篇大论就头晕随随便便就把字签了,殊不知掉入了陷阱,合同无效!一般银行和正规的借贷合同都是有效的,容易浑水摸鱼的是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你拿着借款合同去讨债时却被告知合同是无效的,如果碰到人品不好的钱就打水漂了。借款合同有效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1. 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一般借款人都要有还款能力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借款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那么签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2. 用途必须合法。用途是需要写到借款合同里的,如果损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利益,又或者是转借的人有违法行为合同都会无效。
3.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姓名年龄等必须和身份证的一致,其他有需要添加的个人信息必须是在公安局能查到的。
4. 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利息必须清楚。这些没写清楚原则上合同是无效的。
5. 必须由双方本人亲自签字或者盖章。代签是不行的,万一别人不承认那么合同拿着也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