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屋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2篇】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一些规定
1.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 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 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 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 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 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第3篇】何时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下列情况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开发商资质不全的;
2、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
4、交付的房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
5、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买受人不能依约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6、房屋面积误差绝对值大于3%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4篇】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还须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必须要公证处公证的。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5篇】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的有:
1、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确认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
2、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要清楚,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
3、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
4、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6篇】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有什么标准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7篇】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形订立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8篇】怎么样写房屋买卖合同
房本买卖合同基本都是大同小异,下面举个以下合同为例。
步骤或流程
1
身份信息一定要确定,不要写错字,身份证号要核实别漏写。
2
房屋地址,看房本写就好。
3
房屋定金数额,房子房款怎么交接?是一次性,还是贷款。
4
房屋现状,问问业主什么状态,按合同写就好
5
交下保证金。
6
税费以及房屋租赁状况落实下。
7
房屋交接费用,以及违约责任。
8
双方签字按手印,写好日期,以及业主收据。一单合同就ok啦!
【第9篇】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的内容,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0篇】何时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4、违规转让,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11篇】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什么纠纷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房屋买卖会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也难免会遇到纠纷。
1. 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都属于此类;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则属于侵权纠纷。
2. 出现此类的纠纷可以通过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
【第12篇】私人房屋买卖合同要怎么写
1、个人房屋买卖合同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描述,房屋面积的约定,房屋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使用权性质即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使用年限等情况,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及交付期限,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房屋产权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事项,合同效力。
2、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13篇】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效力如何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14篇】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住建局吗
我国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强制备案登记制度,所谓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就是开发商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根据法律规定,将该合同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并登记在案的行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开发商的预售行为,避免出现“炒房”、“一房多卖”等现象发生,以保障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15篇】房屋买卖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吗
房屋在租赁期限内进行转让或买卖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16篇】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确定赔偿金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一般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确定赔偿金,具体标准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来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第17篇】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买房协议书
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买房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该房产原归属于谁现出售给另一方;写明甲乙双方应当承诺的事项以及享有的权利义务,写明违约责任;最后,甲乙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8篇】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买方跟卖方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都写清楚,而且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还需要将委托代理人的信息标清。
2、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房屋。要清楚写明房屋的位置以及买房的面积,还有公摊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以及周围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责任划分。约定好价钱以及交房时间,并且还要求写清楚房屋有没有纠纷以及抵押,如果有的话,需要卖方全部承担。
【第19篇】房屋买卖是否必须有书面合同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等不动产交易由于涉案金额较大,手续较为复杂,应当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实践中,买卖双方为保证交易顺利进行,都会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在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不动产交易登记部门也会要求交易双方提供书面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20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
可以,并且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上是先仲裁,就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了。法院不会立案受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