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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厂没盖章怎么办(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6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工厂没盖章怎么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工厂没盖章怎么办

【第1篇】劳动合同工厂没盖章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用工单位没有盖章,视为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已经按劳动合同履行工作义务,而且单位也接受了员工的劳动,视为双方已经产生实际劳动关系,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2篇】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3篇】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多久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是一天八个小时,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4篇】怎样理解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为了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条件而约定的考察期间。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5篇】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提前通知的。但是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有过错的,可以不必提前通知。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违规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6篇】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吗?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违法。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依法用人单位将因他的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最多11个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7篇】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8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失业金需要具体分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9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叫什么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叫: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10篇】哪些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无效的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11篇】从公司辞职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经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需要自第二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2篇】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下列情况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的。

2. 劳动者犯了重大错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 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

4. 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致使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影响的。

6. 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情形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3篇】劳动合同法生育金怎么算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顺产津贴等于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乘以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2、难产津贴等于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乘以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死亡证明;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各地要求的文件不一样,具体要和当地部门联系。

【第14篇】没签劳动合同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5篇】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是:

一是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强化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守法意识。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之间就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管理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职工也依据劳动合同了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是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的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都要规定一定的期限,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可以就是否续签合同等进行商议,这就保证了用人单位用人以及劳动者求职的灵活性。

三是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能在工资收入、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方面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证据而遭受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16篇】能签订半年的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或者一签是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订立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但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17篇】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怎么赔偿

劳动者入职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8篇】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因为员工属于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单位解除合同属于合法的行为,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9篇】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20篇】劳动者签了合同被辞退怎么办呢?

劳动者签了合同被辞退的处理方式是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工厂没盖章怎么办(20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工单位没有盖章,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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