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务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务合同诉讼管辖如何进行确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劳务合同诉讼管辖如何进行确定
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篇】劳务合同与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与正式员工的区别是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
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3篇】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4篇】劳务外包合同存在产假吗
休产假是女职工的基本权利,所以劳务外包合同也要保证女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5篇】三方签了就必须签劳务合同吗?
就业协议以书不是劳动合同,毕业生报到后,应当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休息休假等。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不能以签订了就业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6篇】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5)雇主的义务不同。
(6)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
(7)法律调整不同。
(8)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9)合同的法律责任不用。
(10)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第7篇】劳务合同盖章怎么盖
无论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签的派遣合同还是单位与员工签的劳动合同,都要盖章的。一般是在最后一页盖。
只要有双方的签字,这样的合同是绝对有效的。只要工作人员的签字是得到授权的,无论是否盖章,都属有效合同。
合同签订几份、是否加盖公章,都不是合同成立的关键问题,关键是合同内容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合同双方是否进行了最后确认.合同确认的手段有很多种,签字也是其中之一。该合同中,有委托代表人的签字、你的签字,已经具备了一份协议的关键要素,所以是完全合法、有效的
【第8篇】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1. 缴纳社保不同: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2. 约定工资不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
3. 赔偿方式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而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第9篇】没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能要赔偿吗?
如果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但是没有签订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进行赔偿的时候还要看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多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0篇】劳务合同怎么签
1、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其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则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最后,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保管一份原件,单位未提供原件给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提供。
【第11篇】没有劳务合同可以交社保吗
1、没有劳务合同可以交社保。
2、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没签合同和交保险其实是两回事,没签合同仍然可以缴纳社保。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12篇】可以同时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不能同时签订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3篇】劳务合同有什么特征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1. 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 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 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 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第14篇】设计服务合同能开劳务费吗
设计服务合同可以开劳务费的发票,只要在设计服务合同中约定了劳务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第15篇】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第16篇】劳务合同辞退有补偿吗
劳务合同辞退一般都会有补偿的,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理由辞退劳动者的话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的,一般都是按照劳动者的入职时间而支付,劳动者入职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则按照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入职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来计算。但是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在工作上有过错而辞退劳动者的话,劳动者则不会有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7篇】什么样的人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可与他人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
【第18篇】劳务派遣签订什么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派遣合同是劳动者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用来证明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形成实施劳动关系。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第19篇】个人能签劳务分包合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个人是不具有资质的,所以与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20篇】如何界定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59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