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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能变更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1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能变更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能变更吗

【第1篇】劳动合同能变更吗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2篇】旷工多少天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旷工三天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及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第3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要看是否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4篇】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5篇】劳动者签了合同被辞退怎么办呢?

劳动者签了合同被辞退的处理方式是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6篇】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有:

(一)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将面临赔偿损失之责任

劳动合同作为劳资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凭证,应由劳资双方分别持有,这样有利于劳资双方互相监督以确保劳动合同严格执行。

【第7篇】在我国规定有劳动合同辞职要多久

我国规定有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若要辞职只需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通知期限届满,劳动关系解除,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第8篇】签了劳动合同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相关单位在录取或者招录人员时,可以参照劳动合同和保险对应起来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很多地方从2016起,只要单位缴纳保险后,就不再纳入应届毕业生招录,同时也就没有应届毕业生身份。

【第9篇】劳动合同可手写修改吗

劳动合同可手写修改。劳动合同签订后,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是可以签订修改劳动合同的,而对劳动合同修改的方式并没有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0篇】没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书面申请吗?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流程为:

1.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离职。

2. 劳动者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3. 用人单位出具离职的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11篇】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补偿11个月的,并补签合同。

2. 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第12篇】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可以采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采用其他文本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用人单位的名称是否与实际的工作单位一致,劳动合同的期限多长时间,试用期的约定是否合法,明确工作内容、岗位和工资标准。千万不能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记得,双方签字盖章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保管一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13篇】签了劳动合同多久生效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体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日期,则应以合同约定的日期为生效时间。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14篇】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15篇】被开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被开除没有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6篇】劳动合同一定要当面签吗?

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当面签,一方先签时,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为合同签订完成。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7篇】劳动合同没有写社保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没有写社保违法,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18篇】劳动法什么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19篇】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包括:最基本的是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这五类保险以及房屋公积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20篇】在职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如果经过企业书面通知以后,职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不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概念就是企业要进行书面通知到职工本人,同时,该条款规定的是企业应当书面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没有规定不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承担的责任。

劳动合同能变更吗(20篇)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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