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签订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签订合同后可以提前离职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签订合同后可以提前离职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并不影响劳动者的离职,只需要按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出离职申请,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的需要填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如果已经转正则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有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如下: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违规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5、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等情况。
【第2篇】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3篇】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有时间的规定吗?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年限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分别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4篇】签订房屋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房屋合同需注意以下几点:
1、看证书是否齐全:齐全的证书是开发商实力的基本保障,如果开发商连证书都没有,那么千万不要购买其开发的房子、基本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和“五证二书”。
2、明确交房日期: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准确无误地确定到''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3、明确退房标准: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单方面的原因,那么按理来说,购房者就有权退房。所以,购房者一定要与开发商明确退房标准,否则交钱后,想退房就比较难。
4、口头承诺写进条款:购房者一定要记录好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写入购房合同里。
5、谨防空白条款: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发现有空白条款的,要用一道横线或者斜线划上,否则一旦后期发现合同不对劲,多出条款的时候,就为时已晚。
【第5篇】应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可以采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采用其他文本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用人单位的名称是否与实际的工作单位一致,劳动合同的期限多长时间,试用期的约定是否合法,明确工作内容、岗位和工资标准。不能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6篇】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啥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 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 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6. 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 社会保险约定。
8. 不要签空白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7篇】国企一般签订几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或者一签是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订立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8篇】二手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一些
1. 购买二手房一定要查一下证件是否齐全,建议大家不要购买小产权房,因为会影响二次出售。
2. 购买二手房比较重要的是,必须要查清楚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是多个人的共同财产,那么需要多个人一起同意才可以出售这个房子。
3.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里边的违约责任以及房子的面积,和房子其他的相关内容,如果后期出现纠纷可以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4. 最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付款的内容以及付款的方式,如果是贷款购房,那么需要写清楚首付款和尾款的相关内容。
【第9篇】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0篇】没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呢?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一共可以主张两个半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1篇】农村没有签订承包合同怎么办
可以要求对方补签合同。只要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予以接受,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承包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12篇】公司签订合同能辞退员工吗?
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3篇】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必须在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签订。
劳动合同必须有甲方(公司)和乙方(员工)双方的相关信息。公司信息包含:公司全称、注册/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个人信息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必须写明合同的起止日期,如果有试用期的话,试用期也是包含在合同期限内的。关于试用期有以下的规定: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或合同附件写明入职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有些公司的工作内容是另附《岗位说明书》的形式,此说明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劳动合同或合同附件写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可能会以公司规章制度的形式写明,同样也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只要不跟法律法规冲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劳动报酬有些公司会直接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有些公司会以录取通知书的方式进行补充,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社会保险就是平时所说的五险一金,因为涉及到购买比例的问题,所以基本上不会在合同上详细注明,正规做法会另给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和比例确认表给员工进行确认。对于工作时间、休假安排和薪资、保险事宜,童鞋们在入职前一定要询问清楚hr,不要在入职当天的时候才询问然后发现跟自己的期望不一样,以免浪费双方的时间和精力。
【第14篇】工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否则公司将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5篇】商铺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一些
商铺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
1. 商铺租赁必须要签署书面协议,即《商铺租赁合同法》,双方签字盖章,租赁合同是往后双方确定权利和义务,解决纠纷的重要凭证;2、双方可以商定合理的押金,首要用于抵充承担人应该承担但是未缴付的费用,因商铺的水电费,物业费,管理费等费用较高,建议可将押金适当定高一点,避免不够抵充费用;3、在商铺的租赁合同当中,时常会出现免装修期的内容,主要是因为承租人在交房之后需要对房屋进行再装修,实际上不能经营。这种情况下,双方经约定,出租人不收取承租人在装修期间的租金,但一般情况只免去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物业费还需照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6篇】自然人签订居间合同合法吗?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居间人主体的资格问题,对于某些特定的活动需要对居间人的资格进行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如果是一般的居间活动自然人是可以签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17篇】未成年人签订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的未成年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和他人签订合同并不违法,只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时未成年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如作为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其他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原则上无权订立合同,但是如果订立的合同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即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不知道对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18篇】暑假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暑假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在校学生实习期间,或者暑假勤工俭学,不算一般的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但是,在校学生在从事暑假工的时候,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应当签订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不签合同,很难证明双方之间一键产生了劳务用工关系。
如果企业不支付劳务报酬,是很难追求企业的责任。
【第19篇】签订投资合同之后需要变更股东吗?
签订投资合同之后不需要变更股东,若内容合法,对内有效,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20篇】合同签订对工程造价中有哪些影响
签订合同的作用大概有两个:
1、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双方协调配合;
2、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相比较而言,后一个作用更为重要,因为前一个作用完全能够通过非合同的形式来替代,所以说合同的主要作用是防范风险。
重视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工作,保证项目基准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施工图设计完善;认真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以减少施工阶段不必要的变更;
重视明确监理单位的责任义务,避免产生争议、纠纷的现象;
重视市场物价波动对项目投资产生的影响,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价格调整的范围和方式的确定;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其履行过程漫长而复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物价波动引起合同价款的变动是很普遍的,这就要求需要制定合理的合同条款来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对价格调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