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人身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人身保险按险种结构分类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人身保险按险种结构分类
按险种结构分类,可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前者是指一张保险单所承保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意外伤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者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其他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另一种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第2篇】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有
1. 一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劳动能力、意识消失、活动受到限制只能卧床。
2. 二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的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帮助,无法工作,只能在床上或轮椅上活动。
3. 三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不能自己单独生活,需要人监护,日常活动只能在室内。
4. 四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日常生活受到限制,需要别人帮助,工作受到限制,各种活动受限。
5. 五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日常生活部分受限,只能在就近区域进行活动,能够工作但是需要减轻工作。
6. 六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日常生活部分受限,但是能部分代偿,少数情况需要他人帮助,不能继续原来的工作。
7. 七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的日常生活严重受限,但是短暂活动不受到限制,需要缩短工作时间。
8. 八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的日常生活和活动能力部分受到限制,可以继续工作,但是远距离流动受限。
9. 九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的日常生活大部分受到限制,工作能力下降。
10. 十级伤残评定标准:被保险人的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能力部分受到限制。
【第3篇】人身保险是以什么为保险标的
人身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保险公司需根据合同约定理赔或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的种类有很多,按保障范围分,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寿命为标的的是人寿保险,以身体为标的的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其中健康保险分二类:一类是重疾险,一类是医疗补充险:常规为凭二甲医院及以上发票报销类,即实际发生多少医疗费用,按合同规定进行报销。投保时一定要看清楚保险条款,了解保障条款和理赔条件。
【第4篇】人身保险可以变更受益人吗
1、人身保险是可以变更受益人的。
2、一般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只需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即可。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那么需要经过他的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如果没有经过被保险人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那么则无法变更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3、目前,投保人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以后,需要向保险公司进行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在接到变更权人的通知后,会对保险单作出批注,批注成功后变更的受益人才会成为保险的最终受益人。如果没有进行书面通知,那么保险公司会按照原来指定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4、人身保险变更受益人时需要准备的资料:《保全作业申请书》、保险合同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原件、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变更后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等等。
其实人身保险变更受益人的业务可以找帮你办理的保险工作人员去操作,如果你不懂也可以咨询工作人员的,希望了解清楚后再选中变更受益人。
【第5篇】人身意外保险如何购买
1、柜台投保:投保人可以直接前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的柜台办理人身意外险的投保;
2、第三方保险平台投保:比如微信微保、支付宝蚂蚁保险都是属于第三方保险平台,可以在上面选择自己需要的人身意外保险进行投保;
3、电话投保: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转人工服务办理保险投保手续,但是部分保险公司是没有开通电话投保功能的。
【第6篇】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怎样认定的
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同时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以上便是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认定法则。
【第7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 主体必须合格。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内容必须合法。
3. 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以欺诈、胁迫于段订立合同的情形。
4. 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要有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
5. 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人身保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及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所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或财产保险合同无效;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第8篇】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有哪些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老病残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1、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必然性,非生即死,分散性,随被保险人年龄增长死亡风险增加,同时又具有相对稳定性,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需求面广,需求弹性较大。
2、保险金额的特殊性,定期寿险特征,保险费低廉,适于低收入者投保,容易发生逆选择,保单可以更新或展期,保单可以更换,终身寿险特征,保费终身缴付,保费较低,在保单失效时能够获得退保金,灵活性。
3、两全险的特征,保障充分,保费较高,保障与储蓄的两重性,创新险种,万能寿险,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目标保险费率明确保费中的三要素,死亡率费用,利息和管理费用,高透明度单独设立理财帐户,创新险种变额保险,保证最低死亡给付分立账户,保单持有人参与投资决策,产品销售人员必须具有双重资格。
【第9篇】保险受益人身故了怎么办呢?
1. 保险受益人身故之后,若是投保人或被保人还健在的话,那么是可以重新指定更换保险受益人的。
2. 若是在之前指定了多位保险受益人的话,且死亡的是第一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就顺延由第二受益人领取。
3. 若是无法再更改保险受益人,且受益人身故的情况下,那么将由保险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来领取相应的保险金。
【第10篇】什么叫人身保险
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人身保险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身保险是劳动者在遇有不幸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扶养人死亡时得到物质保证的形式之一。【第11篇】人身保险包括的范围是什么
人身保险可以分成三大类,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载明: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第12篇】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辅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
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一样,是建立合同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
广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及保险金额等。
狭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仅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由法律确认的权利与义务。
【第13篇】人身保险理赔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死亡证明书。
2、户口注销证明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3、受益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4、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还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证明。2、门诊诊疗收据、处方和病历。3、住院费收据,结算明细表和出院小结。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5、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第14篇】简述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区别如下:
1、行为依据不同,人身保险是依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而社会保险则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或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2、实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凡是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一律参加,而且对无故拒交或迟交保险费的要征收滞纳金,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3、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保险金的支付保险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4、保费负担不同,人身保险的收费标准一般较高,而社会保险的保险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
【第15篇】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1、保险标的人格化。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利益,属于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或者人身利益。
2、保险金额定额支付。保险标的人格化,使得人身保险的标的不能用具体的金钱价值衡量,从而不存在确定保险金额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的确定只能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以此作为保险金给付的最高限额。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涉及人的生死、健康。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可为任何法律事实。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伤害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表现为保险标的人格化、保险金额定额支付等。因此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应该是射幸合同。目前人身保险合同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及健康保险合同等。其中人寿保险是最基本的保险之一,也是老百姓投的最多的保险之一。
【第16篇】平安人身保险能退款吗
平安人身保险能退款,但是只有在申请退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能根据当前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退款,并不能退回全部保费,因为平安人身保险属于保障型,投保期间享受到了保险保障,选择退保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申请平安人身保险退款/退保,可直接拨打客服电话95511,客服人员会协助你办理。
【第17篇】人身意外保险多久生效
人身意外险一般在签订合同的次日零时生效。
据了解,针对有保险合同的人身意外保险,我国是按照“次日零时起保制”,保险生效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另外,像购买车票时一同购买的意外保险属于卡单式意外保险,这类保险是在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立马生效。
【第18篇】人身保险有哪几种类型
人身保险可以分成三大类,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基本可以满足不同类型人的基本保障需求。
1、人寿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指人的寿命,人寿保险的保障也就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指标,将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可简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3、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情况为指标,确保被保险人在发生
【第19篇】关于大学学生人身意外保险
大学生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它具有短期性,灵活性、保费低的特点。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指的意外伤害的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第20篇】人身意外保险有哪几种
人生意外保险一般分为意外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补贴保险三种:
1、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因意外产生的门诊、急诊费用和住院费用;
2、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因意外产生的身故和伤残,不同保险公司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可以重复赔付;
3、意外医疗补贴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根据意外住院天数的补贴。
其中,不同保险公司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是可以重复赔付的,不会互相影响。